张家港市公安局的直属机构

2024-05-07 21:02

1. 张家港市公安局的直属机构

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本市公民因私出国及赴港澳台的审核报批工作;依法管理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出入境和居留的有关签证及证件;归口管理查处违反出入境法律、法规及其它涉外案(事)件的工作;规划并实施全市出入境信息化建设,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下设:一中队(受理中队)、二中队(外国人管理中队)、三中队(口岸管理中队)。指挥中心(挂“办公室”牌子)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档案等工作。下设指挥调度股、信息统计股、调研股、综合股。看守所(挂“监所管理大队”) 依据国家法律对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对留所服刑罪犯实行监督劳动、教育;对治安拘留人员实施监督、管理、教育。下设拘留所、狱政中队,均为正股级建制。巡防大队 负责全市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下设:一中队(综合中队)、二中队(防暴中队)、三中队(反扒中队)、四中队(警犬技术中队)和城中巡防中队、城东巡防中队、城南巡防中队、城西巡防中队、城北巡防中队、开发区巡防中队、港区巡防中队、大新巡防中队、塘桥巡防中队、凤凰巡防中队、乐余巡防中队、南丰巡防中队、锦丰巡防中队、常阴沙巡防中队。禁毒大队 负责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负责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下设:一中队(缉毒查处中队)、二中队(禁毒管理中队)。网络安全监察大队负责科技、信息通信、技术防范等工作;负责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负责网吧等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管理;协助有关警种部门破案追逃。下设:一中队(信息通信中队)、二中队(网络监察中队)、三中队(安全技防中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组织、指导全市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案件、事件、人员、组织进行侦察处置和控制防范;负责并指导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和专项工作。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全面掌握并分析研究经济犯罪动态、规律、特点,提出侦防措施和工作对策;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上级交办的重大经济犯罪、涉外经济犯罪等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全市经济犯罪逃犯的缉捕工作。下设一中队(涉税侦查中队、加挂驻税务办公室牌子)、二中队(责任区中队)、三中队(责任区中队)、四中队(综合中队)、五中队。治安管理大队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危险物品治安管理工作;负责治安案件查处和指导工作;负责办理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派出所工作指导;负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下设:一中队(综合中队)、二中队(场所管理中队)、三中队(案件查处中队)、四中队(特勤中队)、五中队(行政许可服务中队)、六中队(户政管理中队)、七中队(经济文化保卫中队)。刑事侦查大队规划、管理和指导全市刑事侦察业务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提出打击、控制、防范对策;组织协调和指导上级交办案件、跨区域案件、系列性案件的侦查工作和追逃工作;负责侦查办理故意杀人、有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抢劫、强奸、爆炸、放火、投毒、贩卖毒品、绑架等重大恶性案件;规划全市刑事犯罪信息、刑事技术工作并组织实施,为基层提供信息查询和技术支援;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市刑事执法办案工作,组织对全市重大疑难案件的会诊和协调,指导全市疑难案件的侦查。下设:政秘股、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杨舍中队、金港中队、锦丰中队、塘桥中队、乐余中队、凤凰中队。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及路面治安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交通秩序管理、道路治安管理、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法制宣传、交通违章纠处、车辆注册登记和检验、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审验与发牌发证、路政管理以及交通静态管理;组织协调交通分流、交通警卫;受理和指导交通违章、事故处理等复议工作;承担路面治安巡逻;负责管理全市道路治安卡口;参与道路建设、大型建筑交通影响评价;负责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组织交通安全信息化建设;参加交通事故等各类灾害事故的抢险救危工作。下设:政秘股、车辆管理所和秩序管理中队、事故处理中队、杨舍中队、开发区中队、城郊中队、港区中队、塘桥中队、乐余中队、锦丰中队、凤凰中队、南丰中队、大新中队、常阴沙中队、城西中队(挂“包基卡口中队”牌子)、金港中队(挂“高峰卡口中队”牌子)、西界港卡口中队、黄旗桥卡口中队。

张家港市公安局的直属机构

2. 张家港市公安局的机构职能

张家港市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部署、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工作。(二)及时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全市治安形势,作出科学决策。(三)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市委、市政府提供各类重要信息,并根据公安职能提出和制定对策。(四)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治安事件、灾害事故的侦查处理;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确保全市社会稳定。(五)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大型活动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等管理工作。(六)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七)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八)依法管理出、入境和境(国)外人员在我市居留、旅行的工作。(九)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的计划、分配方案、标准和制度。(十)制定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十一)负责全市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十二)负责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机动(非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工作。(十三)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人员的管理教育及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十四)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协调或指导全市公安队伍的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全市公安队伍的违纪案件。(十五)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市的安全警卫工作。(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地址(十七)负责管理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十八)负责全市消防工作。(十九)对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安局内设3个综合管理机构、10个执法勤务机构、29个派出所和一个监管场所;另按规定设立纪委、监察室。

3. 张家港市公安局的领导分工

市长助理、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赵金龙:负责全面工作,分管干部人事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委副书记、政委唐万安:协助赵金龙同志抓好全面工作,负责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机关党务工作,分管政治处、工会、团委、妇委会和见义勇为等工作,协助赵金龙同志分管干部人事工作;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赵煜斌:协助赵金龙同志抓好中心工作,负责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维稳工作、警卫工作,分管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办公室、警务保障科,协助赵金龙同志分管办公室;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树秋:分管押运中心、保安公司;党委委员、副政委闻振平: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分管治安管理大队(户政科、经文保科、行政许可服务科)、出入境管理大队;党委委员、副局长汤建平:负责治安防控工作,协助赵煜斌同志抓好公安信息化建设,协助闻振平同志做好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分管指挥中心、巡防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党委委员、副局长季洪良: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党委委员、副局长章仁兴:负责杨舍(开发区)警署工作;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文良:协助赵煜斌同志抓好公安信息化建设,分管网络安全监察大队(信息通信科、技术防范科)、消防大队、看守所(监所管理大队)、武警中队,分管水警工作;党委委员、副局长陈群燕:负责金港(保税区)警署工作;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丁平:负责纪检、监察、督察、审计、信访工作;党委委员、副局长俞成:协助赵煜斌同志做好警卫工作,协助季洪良同志抓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分管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党委委员、副政委、政治处主任张航:协助唐万安同志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政治处工作,负责创建工作;党委委员、副局长邬海安:负责反恐工作,分管刑事侦查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党委委员唐冬青:负责塘桥警署工作;

张家港市公安局的领导分工

4. 镇江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

镇江市公安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市公安机关的最高领导机构,受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双重领导。市公安局下辖3个县级市公安局,3个区及镇江新区公安分局。镇江市公安局设办公室、指挥中心、政治部、警务督察、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出入境管理、监所管理、网络安全保卫、法制、信访等职能部门。【办公室】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等。【指挥中心】负责各类案件的前期处置,受理群众的110电话报警或求助,受理群众电话投诉等;负责全市公安通信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等;负责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等。【政治部】组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警务督察支队】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开展现场督察;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工作等。【治安支队】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管理,侦办、指导全市治安行政案件的查处审核和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等;负责全市各类户口的管理、审核、审批,组织、指导全市人口信息的采集、核对、变更等;负责全市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全市保安公司人防、技防业务的管理和指导。【交警支队】负责全市道路治安管理、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等。【刑警支队】负责全市刑事侦查业务工作,指导、侦办恶性大要案件以及上级交办案件的侦破和追逃等。【经侦支队】负责全市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办理和参与侦查上级交办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工作等。【水上警察支队】(挂镇江市公安局水上分局牌子)负责长江镇江段和辖区内河水域的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各类水上事件,查处水上案件。【禁毒支队】负责全市禁毒工作,侦办涉毒大案要案工作等。【监管支队】负责全市监所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等。【出入境管理支队】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外事管理,负责本市公民因私出境、来镇境外人员管理等相关工作。【网安支队】负责全市公共计算机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和管理,侦查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案件工作等。【法制支队】负责全市公安法制工作,起草或审核与公安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检查、指导全市公安执法工作等。【信访处】负责指导全市公安信访工作,接待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办理重要信访案件以及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等。【警保处】负责市局经费预算、使用及管理,公安装备、国有资产的管理,提供后勤服务等。【巡特警支队】负责处置暴力恐怖犯罪;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处置暴乱、骚乱事件;处置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参与本地区重大活动的巡逻防控、安全保卫工作;参与对本辖区社会治安复杂场所的整治。【内保支队】负责指导、检查本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金融机构内部安全防范工作。【消防支队】负责全市消防监察和管理工作等。

5. 张家港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机构设置

 四层: 书记室、主任室、副主任室、综合管理办公室 业务管理科 纪检监察室 督察科三层:网管办公室 一层:建设局、环保局、外经局、经贸委、发改委、工商局(内资)、联办窗口、交通局二层:消防大队、气象局、安监局、质监局、烟草局、地税局、国税局、公安局、农村商业银行、苏州勤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三层:国土局、工商局(外资)、城管局、人防办、城建基金、规划局、卫生局五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六层: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七层:文广局、水利、贸易、农业、园林、劳动社保、蓝盾照相馆

张家港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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