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宣告对债权人有什么效果

2024-05-19 16:52

1. 破产宣告对债权人有什么效果

破产宣告对债权的效力为,使有财赔担保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以经由担保物或者特定财产获得优先清偿;对于其他的不享有特定财产优先授偿权利的债权人来说,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过法定程序来集体确定分配方案,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
一、独生子女费企业破产就没有任何办法了吗
独生子女费企业破产就,需要用公司法人所有的财产偿还债务。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债务消灭。清偿顺序是: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效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还债。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按照比例分配。如果己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优先受偿权。
二、股权查封受偿顺序
1、优先受偿。可以优先受偿的债权,包括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费、工程建设款等。《执行规定(试行)》第九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2、普通债权。《执行规定(试行)》第八十八条规定了普通债权分配的最基本原则: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同时,第八十九条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的,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可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被执行人破产。进入破产程序后,依据《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①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列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②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缴税款;③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法律规定的清算顺序
根据《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一百一十条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破产宣告对债权人有什么效果

2. 破产对债权人的影响

(一)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
(二)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随时由担保物获得清偿;
(三)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债权人享有破产抵销权;
(四)无担保债权人依破产分配方案获得清偿。
一、债权申报的流程
一、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
二、申报的程序
新破产法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
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
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
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债权人的财产如何分配?
多个债权人分配财产分为以下情形:
1、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当同一份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涉及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
且被执行人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因同一文书属同一执行案件,不存在先后问题。
2、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
当同一份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涉及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但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
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依次受偿。无担保物权的,按各债权比例受偿。
三、抵销权指的是什么
抵销权是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过程中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在破产分配前不依赖破产程序抵销破产债权的权利。
1、设立抵销权的目的是保护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破产债权人的利益,公平偿还相互债务;
2、在破产程序中,只有破产债权人单方面享有抵销权,破产管理人和破产人不得主张抵销;
3、抵销权应当由破产管理人行使;
4、抵销具有解除条件的破产债权时,必须提供担保,债权仍成立者在分配排斥期满后免除担保责任。因债权尚未成立,不得主张抵销具有停止条件的破产债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3. 什么是破产债权人

破产 债权人 是指在破产宣告前已成立并且在破产程序中享有要求破产人履行 债务 请求权的人。(1)因合同而产生的债权人。例如: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对 债务人 享有给付请求权或者义务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违约金 请求权的债权人。(2)因 侵权行为 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人。(3)因 不当得利 而发生的返还请求权人。包括原物返还、原物价值返还、原物 孳息 返还的请求权人。(4)因无因管理而发生的费用返还请求权人。(5)对债务人享有法定优先权的请求权人。这里的法定优先权主要包括 工资 和劳务报酬请求权、 社会保险 和劳动保险费用的请求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 破产清算 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 清算 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 申请破产 清算。

什么是破产债权人

4. 什么是破产债权人

破产债权人是指在破产宣告前已成立并且在破产程序中享有要求破产人履行债务请求权的人。(1)因合同而产生的债权人。例如: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对债务人享有给付请求权或者义务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违约金请求权的债权人。(2)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人。(3)因不当得利而发生的返还请求权人。包括原物返还、原物价值返还、原物孳息返还的请求权人。(4)因无因管理而发生的费用返还请求权人。(5)对债务人享有法定优先权的请求权人。这里的法定优先权主要包括工资和劳务报酬请求权、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险费用的请求权等。

5. 破产重组债务人卖债权人投票权合法吗

债务人具有的合法权利有,诉讼时效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或者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权利。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必须是债权人超过了诉讼时效向法院起诉;为行使履行的抗辩权,必须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摘要】
破产重组债务人卖债权人投票权合法吗【提问】
债务人具有的合法权利有,诉讼时效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或者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权利。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必须是债权人超过了诉讼时效向法院起诉;为行使履行的抗辩权,必须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回答】
建议您打字表述下问题。债务人具有的合法权利有,诉讼时效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或者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权利。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必须是债权人超过了诉讼时效向法院起诉;为行使履行的抗辩权,必须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回答】
强盛公司借我的钱搞房地产 现在破产重组以经二年有余,最近说召开二次债权人大会,需要债权人同意,为了让债权人同意管理人要求债权人签字画押同意二次大会通过,如果不同意就不给钱,如果同意就给5千元现金,当然钱要在债权人本金里扣除,这样作合法吗【提问】
请您耐心等待2分钟,正在编辑整理回答,马上就为您解答,还请不要结束咨询哦。【回答】
合法的。务人具有的合法权利有,诉讼时效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或者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权利。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必须是债权人超过了诉讼时效向法院起诉;为行使履行的抗辩权,必须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回答】
没明白【提问】
亲 是合法的哦【回答】
就是说管理人可以这么做对吗【提问】
是的,您不放心可以让他给您开收据按手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回答】
我觉得这样不合理,债权人不同意就不给钱,同意就给钱,问题是重组开发的还款计划不合理,我们怎么能同意,管理人把债权人的资金转化成实物即房产我不同意【提问】
并且是要等二年以后【提问】
您在觉得不合理的情况下,可以进一步沟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解决不了的 情况下可以走法律程序来 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回答】

破产重组债务人卖债权人投票权合法吗

6. 破产对债权人的影响

法律分析:(一)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
(二)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随时由担保物获得清偿;
(三)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债权人享有破产抵销权;
(四)无担保债权人依破产分配方案获得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7. 什么是破产债权人

破产债权人是指在破产宣告前已成立并且在破产程序中享有要求破产人履行债务请求权的人。(1)因合同而产生的债权人。例如: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对债务人享有给付请求权或者义务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违约金请求权的债权人。(2)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人。(3)因不当得利而发生的返还请求权人。包括原物返还、原物价值返还、原物孳息返还的请求权人。(4)因无因管理而发生的费用返还请求权人。(5)对债务人享有法定优先权的请求权人。这里的法定优先权主要包括工资和劳务报酬请求权、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险费用的请求权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什么是破产债权人

8. 什么是破产债权人

破产债权人是指在破产宣告前已成立并且在破产程序中享有要求破产人履行债务请求权的人。(1)因合同而产生的债权人。例如: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对债务人享有给付请求权或者义务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违约金请求权的债权人。(2)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人。(3)因不当得利而发生的返还请求权人。包括原物返还、原物价值返还、原物孳息返还的请求权人。(4)因无因管理而发生的费用返还请求权人。(5)对债务人享有法定优先权的请求权人。这里的法定优先权主要包括工资和劳务报酬请求权、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险费用的请求权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