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内三次提及,房地产税立法还有多远?

2024-05-04 20:29

1. 半年内三次提及,房地产税立法还有多远?

5月6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经济日报撰文《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全文五千余字透露财税体制改革在“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其中“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再次被提及。
半年内三次发文提及房地产税
刘昆在文章开头写道:“‘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顺时应势、主动作为,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在文章“完善现代税收制度”一节中,刘昆提到,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这也是其在半年内第三次发文提及房地产税。
2020年11月,刘昆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辅导读本》中撰写了《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详解“十四五”时期财税改革任务。其在文章中谈及进一步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时提到,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在随后的12月23日,刘昆在《人民日报》上又发布了《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文章提到,税收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十四五”时期,要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优化税制结构,同时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该文章中同样谈及了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但表述未变。文章指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在业内人士看来,房地产税作为对个人住房征税的税种,可纠正当前社会财富分配不平衡的状态,同时房地产税也被寄予有杜绝房价过高的作用,因此房地产税的立法进展备受关注。
“‘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房地产税实施原则并没有变,此次文章中再次提及房地产税也表明正在分步推进中。作为未来房地产行业的重要税种,房地产税本身是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土地制度、金融制度等多种长效手段将会对房产市场产生深远影响。”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说道。
“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写入“十四五”规划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1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文)(下称《规划和纲要》)中,“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被写入这份谋划未来5年发展及2035年远景目标的《规划和纲要》中。
在《规划和纲要》第二十一章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中提到,“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
“这意味着十四五时期会继续将房地产税立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去年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未提及房地产税立法,但并不代表着税收制度改革会放缓。由于疫情影响,去年和今年更加强调减税工作。但是从大的方向来说,房地产长效机制中房地产税立法仍是重要内容。后续,房地产税将和房企‘三道红线’和房贷‘两道红线’、‘集中供地’等一起,使得长效机制的工具箱更加完备。”
回顾房地产税推进过程中的表述,最早可追溯至10年前。
2011年公布的“十二五”规划纲要第四十七章加快财税体制改革中提出“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
2016年公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第十五章加快财税体制改革中提法变为“完善地方税体系,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对比“十三五”规划,十四五规划中“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的表述一字未变。
但是,今年3月5日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2021年房地产方面的工作部署中并未提及“房地产税”。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财政部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此前对澎湃新闻表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不提,意味着年度内房地产税不会作为重点工作,但是从长远规划和目标看,并不会放弃房地产税立法。”
房地产税立法何时有望启动?
自2013年中央首次提出对房地产税加快立法后,“房地产税立法”任务已板上钉钉,房地产税立法何时启动的话题也备受关注。
2015年8月5日,房地产税法第一次明确进入中国人大立法规划。
2018年9月7日公布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11部税法同时亮相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拟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
2019年3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在回应房地产税立法问题时回应,“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按照贾康的说法,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的立法安排,房地产税在本届人大任期之内会启动立法。
而按照时间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任期为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
这也意味着,房地产税有望在2023年前启动立法。
贾康认为,房地产税立法作为打造长效机制的一部分势在必行,但目前房地产税推进难度比较大,各方或尚未形成共识。
“房地产税对房地产市场可以起到稳定楼市的作用,但并非房地产税改革就可以决定一切,需要结合其他政策一起综合运用,房地产税改革也需要一系列配套改革,这是打造房地产长效机制里一个必要的选项,但它不是万能的,不选它又是万万不能的。”贾康说道。
一个月前的4月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发布会上,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要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健全以所得税、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其在税收收入的比重,有效发挥直接税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宏观经济的作用,夯实社会治理基础。要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原标题:财政部部长半年内三次提及房地产税,房地产税立法还有多远?)

半年内三次提及,房地产税立法还有多远?

2. 财政部部长半年内三次提及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立法有多远?

5月6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经济日报撰文《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全文五千余字透露财税体制改革在“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其中“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再次被提及。
半年内三次发文提及房地产税
刘昆在文章开头写道:“‘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顺时应势、主动作为,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在文章“完善现代税收制度”一节中,刘昆提到,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这也是其在半年内第三次发文提及房地产税。
2020年11月,刘昆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辅导读本》中撰写了《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详解“十四五”时期财税改革任务。其在文章中谈及进一步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时提到,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在随后的12月23日,刘昆在《人民日报》上又发布了《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文章提到,税收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十四五”时期,要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优化税制结构,同时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该文章中同样谈及了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但表述未变。文章指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在业内人士看来,房地产税作为对个人住房征税的税种,可纠正当前社会财富分配不平衡的状态,同时房地产税也被寄予有杜绝房价过高的作用,因此房地产税的立法进展备受关注。
“‘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房地产税实施原则并没有变,此次文章中再次提及房地产税也表明正在分步推进中。作为未来房地产行业的重要税种,房地产税本身是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土地制度、金融制度等多种长效手段将会对房产市场产生深远影响。”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说道。
“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写入“十四五”规划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1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文)(下称《规划和纲要》)中,“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被写入这份谋划未来5年发展及2035年远景目标的《规划和纲要》中。
在《规划和纲要》第二十一章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中提到,“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
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这意味着十四五时期会继续将房地产税立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去年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未提及房地产税立法,但并不代表着税收制度改革会放缓。由于疫情影响,去年和今年更加强调减税工作。但是从大的方向来说,房地产长效机制中房地产税立法仍是重要内容。后续,房地产税将和房企‘三道红线’和房贷‘两道红线’、‘集中供地’等一起,使得长效机制的工具箱更加完备。”
回顾房地产税推进过程中的表述,最早可追溯至10年前。
2011年公布的“十二五”规划纲要第四十七章加快财税体制改革中提出“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
2016年公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第十五章加快财税体制改革中提法变为“完善地方税体系,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对比“十三五”规划,十四五规划中“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的表述一字未变。
但是,今年3月5日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2021年房地产方面的工作部署中并未提及“房地产税”。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财政部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此前对澎湃新闻表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不提,意味着年度内房地产税不会作为重点工作,但是从长远规划和目标看,并不会放弃房地产税立法。”
房地产税立法何时有望启动?
自2013年中央首次提出对房地产税加快立法后,“房地产税立法”任务已板上钉钉,房地产税立法何时启动的话题也备受关注。
2015年8月5日,房地产税法第一次明确进入中国人大立法规划。
2018年9月7日公布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11部税法同时亮相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拟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
2019年3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在回应房地产税立法问题时回应,“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按照贾康的说法,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的立法安排,房地产税在本届人大任期之内会启动立法。
而按照时间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任期为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
这也意味着,房地产税有望在2023年前启动立法。
贾康认为,房地产税立法作为打造长效机制的一部分势在必行,但目前房地产税推进难度比较大,各方或尚未形成共识。
“房地产税对房地产市场可以起到稳定楼市的作用,但并非房地产税改革就可以决定一切,需要结合其他政策一起综合运用,房地产税改革也需要一系列配套改革,这是打造房地产长效机制里一个必要的选项,但它不是万能的,不选它又是万万不能的。”贾康说道。
一个月前的4月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发布会上,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要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健全以所得税、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其在税收收入的比重,有效发挥直接税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宏观经济的作用,夯实社会治理基础。要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3. 财政部公布今年立法工作安排 未提房地产税

原标题:财政部公布今年立法工作安排 未提房地产税
3月20日,财政部条法司公布了2019年财政部立法工作安排。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印花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土地增值税法、关税法、彩票管理条例(修订)的部内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力争年内修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部门规章。值得关注的是,今年的立法工作安排对房地产税法只字未提。

除此以外,还将积极开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修订以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条例、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适时上报国务院;开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适时发布实施。
并对政府采购法(修订)、国家金库条例(修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财务通则(修订)、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进行立法研究,争取尽早形成立法成果。
值得期待的是今年将力争完成增值税法起草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15年制定的《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快推进相关税种立法工作,按照计划,到2020年,我国现行的15个由暂行条例规定征收的税种将上升为法律,或相应废止。其中就包括了增值税。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税制改革和税收法定推进过程中,增值税可以说是最核心、重要和复杂的税种,也是税种法律化中最难的关键点。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的很多问题应当在统一的增值税法律框架下进行讨论。但我国目前增值税的征税依据仍然是1993年底由国务院依据1985年全国人大授权制定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由于该暂行条例在内容上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我国税收征管的实际需要,并且按照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现行有关税收的暂行条例都要逐步上升为法律。
另外还值得关注的是,财政部在去年的立法工作安排中提到“参与关税法草案和房地产税法配套法规起草工作”,但今年的立法工作安排对房地产税法只字未提。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俊臣就表示过,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中对房地产税立法工作提出了要求,按照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现在有关方面正在研究起草房地产税法的草案,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也提到,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财政部条法司相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财政部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增强财政立法的系统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

财政部公布今年立法工作安排 未提房地产税

4. 今年工作报告将重提房地产税立法吗?

3月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张业遂在回答有关“房地产税法进展”问题时表示,房地产税立法是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是党中央提出的重要任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组织起草,目前正在加快进行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工作,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

华泰证券发布报告称,房产税的出台不能简单地认为就是为了调控房价,背后有更深层次的长远考虑,既是地方财政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房产税的出台到落地最可比的是环保税的进程,同属于地方税种。但报告同时认为,房地产税的真正落地开征还需要一定时间的准备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自2013年中央提出对房地产税进行立法后,“房地产税”第二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此前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把“营改增”试点扩大到铁路运输、邮政服务、电信等行业,清费立税,推动消费税、资源税改革,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

5. 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公布 未涉及房地产税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于4月21日对外公布。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立法工作计划提出,要加快补齐相关领域法律短板弱项。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
据悉,本次立法工作计划当中,涉及继续审议的法律案共17件,包括乡村振兴促进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涉及初次审议的法律案共37件,包括反垄断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关税法等税收法律等。
同时,立法计划同时明确,研究启动环境法典、教育法典、行政基本法典等条件成熟的行政立法领域的法典编纂工作。
立法计划还明确了预备审议的项目包括修改商业银行法、保险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反洗钱法、人民警察法、监狱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铁路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工会法等;制定学前教育法、药师法、电信法、能源法、原子能法、彩票法、医疗保障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民事强制执行法和网络犯罪防治、黄河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做好民法典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等相关立法工作,由有关方面抓紧开展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安排审议。
值得一提的是,4月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发布会上,财政部财税司司长王建凡表示,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是完善我国现代税收制度的重要内容。我国直接税比重从2011年的28.4%提高到2020年34.9%。
王建凡表示,要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健全以所得税、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其在税收收入的比重,有效发挥直接税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宏观经济的作用,夯实社会治理基础。要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但在本次的立法工作计划当中,并未涉及房地产税的相关计划。

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公布 未涉及房地产税

6. 财政部公布2019年立法工作安排,未提及房地产税

3月20日,国家财政部发布2019年财政部立法工作安排,今年的立法工做安排中并未提及房地产税。
3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对大家关心的“房地产税”立法问题回应称,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乌日图指出,截至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制定了环境保护税法、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修改了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同时对资源税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下一步,全国人大财经委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抓紧增值税法、消费税法、房地产税法、关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印花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等法律草案的起草,做好法律草案的初步审议,确保按时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立法任务。
按照财政部立法工作安排,力争2019年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印花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土地增值税法、关税法、彩票管理条例(修订)的部内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力争年内修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 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部门规章。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财政部原财政科学研究经济所所长贾康指出,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组织起草,按照此前的立法程序,房地产税草案完成后,提交国务院法制办(2018年3月,司法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司法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然后再进入人大立法程序。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程雪阳表示,国务院审议分为两个环节,司法部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征求意见,司法部审完之后报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讨论,原则上通过后再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
贾康认为,没有列入2019年财政部立法工作安排有两种可能,一是草案还未完善,并未提交国务院;二是房地产税草案已经提交,就不用再列入工作安排。
贾康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按照工作安排,房地产税已提上立法日程,但是何时启动审议还要等待官方公布。”
2017年底,时任财政部部长肖捷提到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明确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这也意味着,房地产税的开征范围以及征收方式已经明确。房地产税与现在正在征收的房产税将有实质性的区别,以往房产税只针对经营性的房产不涉及住房,而房地产税则是包括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
2018年9月7日公布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11部税法同时亮相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拟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相同,都是五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自2018年3月起,至2023年3月止。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限明确,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和实践中的做法,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一般也要先经常委会审议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或者由其他国家机关依法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再由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

7. 房地产税第三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年内难落地

2019年仍将是房地产税落地的准备之年。
每经记者 王佳飞 吴若凡 包晶晶    每经编辑 陈梦妤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今日(3月5日)发布,万众瞩目的“房地产税”不出意料再成关键词。
从“首提”到“稳妥”,再到“稳步”。
房地产行业这几年最大的谜题似乎就要得解。
2014年首提房地产税立法,政府工作报告的表述是“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时隔四年,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此独立成句,表述是“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2019年换了个词,表述是“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次的提法是进一步建全地方税收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房地产税是房地产调控的重要政策之一,未来房地产税要根据各城市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政策。科学的房地产税收体系可以起到其应有的作用,对于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定房价、稳定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作为房地产税最重要的一种,早在2011年,房产税就开始在上海和重庆试点。上海版方案主要针对本市居民新购房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购房,税率0.6%;重庆版方案征收对象是独栋别墅高档公寓,以及无工作户口无投资人员所购二套房,税率为0.5%~1.2%。
全国政协委员、房天 下董事长莫天全提醒道,虽然“房产税”与“房地产税”只有一字之差,但也存在区别。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行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种都属于房地产税,是包括十多个税种的体系,主要涵盖了开发建设、房产交易和保有三大环节。
“房产税自始至终都是整个房地产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不过因其属于房屋保有阶段的税种,对民众持有住房成本产生较大影响而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莫天全表示。
事实上,自政府工作报告首提房地产税立法以来,这一议题始终是行业的绝对重点,似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诸如“房地产税将出台”的新闻。
税由法定。从2015年起,房地产税正式入列全国人大立法计划。然而,房地产税牵涉众多,立法难度远非一般小税种可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中国人大网公布的立法工作计划获悉,从2015年到2018年,房地产税立法连续四年止步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备审议立法项目日程。
一个有意思的细节是,在2018年7月16日上午国新办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在中规中矩的发布最后,统计部门相关负责人的一句话激起了行业的无限猜测。这句话便是——“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相关政策举措。”
对于真正的落地时间,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均持一致意见。
“过去几年,房地产调控出现了明显质变。各种房地产调控从过去的以‘限’为代表的短效机制向长效机制转变。”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称,“但稳步推进下的房产税,还需要一定时间。立法过程较长,3年内落地可能性不大,房地产税目前在积极准备草案阶段,短期出台可能性不大。”
莫天全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2018年以来,我国楼市调控正处于向长效机制完善落地的关键过渡期,调控地域不断拓展,一城一策,差别调控。作为长效机制主要内容之一,房产税的出台看似已是时机成熟、板上钉钉,许多机构与媒体均预测房产税将在年内推出。
但是,“与所有其他税种一样,民众和企业虽然都理解但是不喜欢税,房产税也不会例外。房产税迟早要推出,而且应该要推出,这是大势所趋。但房产税推出的时间节点,值得我们谨慎考虑和把握。”
全联房地产商会创会会长聂梅生亦指出,2019年仍将是房地产税落地的准备之年,继续完善诸如调查研究之类的前期准备工作。
“还没有做完这些准备工作,并不是今年就开征。”聂梅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房地产税第三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年内难落地

8. 财政部今年立法工作未涉及房地产税 专家详解原因

2月27日,财政部公布了2020年立法工作安排,不过在20多部税收、财政法规中,并未涉及房地产税。这是否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草案今年不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告诉第一财经,财政部立法工作计划不涉及房地产税,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因为房地产税法并不是由财政部一家起草,它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所以财政部立法工作规划不会涉及房地产税。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也持相同看法。他告诉第一财经,与其他税收法律有所不同,房地产税法是由全国人大预算工委牵头起草负责,因此财政部立法不涉及,并不能说明这个法草案今年就不公开、提交人大审议。房地产税法比较敏感,估计本届人大在任期内,即2023年3月之前完成立法工作。
去年3月9日在全国两会记者会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表示,“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房地产税由于涉及普通老百姓住房纳税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大家焦点。房地产税已经被纳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原则上在本届任期内拟提请审议,完成立法工作。
虽然财政部立法工作规划未涉及房地产税,但明确提出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等法规的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
施正文表示,这三部税法是间接税三大税种,也是力争2020年完成税收法定任务中最难啃的骨头。此次财政部表态力争将三部税法上报国务院,按照税收立法程序,这三个税种真正提交人大审议完成立法,可能要到2022年左右。
目前我国现行18个税种税收立法进程明显加快,有些已经上升为法律。目前相对滞后的是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和房地产税法。去年底财政部对增值税法和消费税法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税收立法程序,财政部一部税法征求各方意见修改好后,提交司法部,司法部再征求各方意见,修改后提交到国务院审议。国务院通过后上报全国人大,全国人大预算工委会进行征求意见修改,成熟后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一般经过几轮审议后修改,才能获得通过。税收立法应该更加注重质量,由此来看估计要到本届人大任期结束前,才能完成税收法定任务。”施正文说。
除此之外,今年财政部立法规划安排中,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是一大重点。
财政部称,今年力争完成政府采购法(修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订)的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力争年内完成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等规章项目。
施正文认为,政府采购法规修订十分重要,它有利于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对外开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公开透明效益。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税收立法工作外,财政立法工作也提上研究日程。
财政部称,对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财政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等领域开展立法研究。
施正文表示,目前财政立法领域短板也很多,这方面也需要加快补短板。比如财政基本法、政府债务法、政府间财政关系法等都还没有,财政立法工作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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