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投资控股公司要什么条件

2024-05-05 05:35

1. 注册投资控股公司要什么条件

注册投资公司条件:
一人(一个股东)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需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资。
二人或多人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分批出资,首批注册资金不低于注册资金总额的20%,其余注册资金可在5年内到位。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万元人民币。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3万元人民币。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万元人民币。
投资有限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
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一、公司被告股东会不会受牵连?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如果如实出资的,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哪些特定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公司股东,股东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在特定的情况下,股东会为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20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根据《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定,在出现下列情形时,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缴出资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2)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3)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4)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或者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可以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6)公司清算时,清算组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以及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因此,这仍是股东或部分股东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

注册投资控股公司要什么条件

2. 投资控股公司注册条件

法律分析:1、公司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时必须有一位股东 (投资者),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东投资注册公司。 公司注册时,需提交并验资股东的身份证明原件。 2、公司法人代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五条 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3. 注册一个投资控股公司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公司股东。一个及以上股东。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东投资注册公司。  2、公司监事。可以设监事会(需多名监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二人及以上的股东,其中一名股东可以担任监事。  3、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注册资本。投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以上(投资管理公司根据注册性质不同要求资本金,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以上)。 4、公司核名。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网上注册核准公司名称,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  5、公司经营范围。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

注册一个投资控股公司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4. 注册投资控股集团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4、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5. 投资控股公司注册要求

法律分析:注册投资公司条件:一人(一个股东)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需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资。二人或多人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分批出资,首批注册资金不低于注册资金总额的20%,其余注册资金可在5年内到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投资控股公司注册要求

6.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条件

法律分析:1、名称需经总局核准的控股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2、控股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3、具有5家控股子公司。4、母公司(控股公司)和子公司(被控股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0000万元以上。5、冠省名的控股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6、控股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专业科技研发企业。7、控股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企业。8、控股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并拥有4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5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各类集团。9、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款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7. 注册投资控股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成立控股公司的要求根据国资委的规定,它没有诸如资本金数额等等门槛。控股公司不是一个务虚的公司,而是必要的公司形态,它在资本管理链条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它的管理内容也是实实在在的。产业集团型控股公司不同于一般性的投资公司和投资银行,它是以一定专业方向和核心专长为基础,致力于在一个产业中谋求发展而实现其经济效益。控股公司的管理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公司章程中明确的程序进行。作为产业集团型控股公司,既不能等同于“上级单位”,但又要确实行使大股东职责,还要完成国家和上级部门交给的管理任务,因而它的管理特点是:第一,国家大型产业公司要代表所有子公司与国家相关部门对接;第二,通过控股方式形成产权关系,要形成比较完善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治理结构;第三,作为大股东要在宏观上为其子公司在战略、投资、人力资源等各方面进行把关,这是不可缺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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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设立投资控股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集中资产”是证券投资公司背后的核心含义。在投资公司所建立起来的证券组合之中,每个投资者按照投资数额比例享有对资产组合的要求权。设立外商投资控股公司资产总额不得低于4亿美元,新政策要求外商申请在中国设立投资性公司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 外商投资企业 ,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1000万美元,并有三个以上拟投资项目,或者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十个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3000万美元;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中国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相关法律知识:《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 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从公司的名称来讲,所谓投资公司,一般主要从事经贸、资产、经营类投资范围,当然主要还要看公司章程中注明的经营范围。投资公司是以将货币或资产投向本身以外的企业或个人、并从这种货币或资产的投入取得直接经营收入或通过股份变现实现资金退出的企业法人。目前在中国的金融市场,投资公司一般以“投资银行”的角色称呼出现,顾名思义投资公司必须拥有大量的自有资金,才能实现真正的投资运作。同时,由于投资工作本身的难度还需要另外一种类似中介性质的企业来服务投资公司和企业,因此就出现了目前市场上众多的投资顾问公司,顾问公司并不具备真正的投资能力,只是在投资活动中为项目方和资金方牵线搭桥,并从中收取顾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