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期货市场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4-05-13 09:39

1.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操纵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内幕交易罪有哪些刑事责任
内幕交易罪的最高刑事责任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犯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内幕交易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侵害的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证券、期货投资人的合法利益。证券、期货市场的运用在客观上要求公正而高效的管理秩序。只有如此,证券、期货市场才能健康地发展。作为证券、期货管理制度的内容之一的证券、期货信息保密制度是根据这样一项原则建立的,在证券、期货市场中,所有的投资者对于重要情报都享有同等的权利。在重要情报公之于众之前,掌握这种内幕信息的人员不得利用它为自己和其他个人牟利或者避免损失服务。否则,就使其他的证券、期货投资者处于极不公平的位置上;
2、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有关法规,在涉及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正式公开前,利用自己所知的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买卖,或者建议其他人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买卖,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依故意构成。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行为人故意的内容,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或他人内幕交易行为会侵犯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却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4、主体要件。主体为特定主体,是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即内幕人员。所谓内幕人员,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二、容留卖淫罪的本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构成容留卖淫罪的犯罪条件是: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容留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三、偷越国(边)境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偷越国(边)境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2.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条件?

构成操纵期货市场罪的要件如下:
1、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2、主体为一般主体;
3、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如何认定操纵股票
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二、本罪的构成要件
(一)犯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二)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三)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四)犯罪的客体
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构成要件为:
1、客体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

3.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条件

一、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条件包括: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
1、单独或者合谋;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
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期货合约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定的持仓量百分之五十以上,且在该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约数累计达到该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3、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或者期货合约交易,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4、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5、单独或者合谋,当日连续申报买入或者卖出同一证券、期货合约并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占当日该种股票总申报量或者该种期货合约总申报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6、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条件

4.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操纵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容留卖淫罪的本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构成容留卖淫罪的犯罪条件是: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容留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二、介绍卖淫罪构成要件?
介绍卖淫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三、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5. 操纵期货市场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操纵期货市场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行为。
一、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怎么样才会构成变造公司债券罪
构成变造公司债券罪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是国家对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扰乱、破坏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变造公司债券的犯罪行为。
三、伪造股票债券罪由什么构成?
伪造股票债券罪由以下犯罪要件构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股票,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操纵期货市场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6.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条件?

构成操纵期货市场罪的要件如下:
1、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2、主体为一般主体;
3、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犯罪构成有: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观方面应当表现为故意。
二、变造公司债券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变造公司债券罪的四个构成要件: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且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存在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中国对操纵期货市场罪既遂的判刑标准
构成操纵期货市场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操纵期货市场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7.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条件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条件包括:第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1、单独或者合谋;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2、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期货合约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定的持仓量百分之五十以上,且在该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约数累计达到该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3、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或者期货合约交易,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4、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5、单独或者合谋,当日连续申报买入或者卖出同一证券、期货合约并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占当日该种股票总申报量或者该种期货合约总申报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6、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7、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条件

8.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条件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条件包括:第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1、单独或者合谋;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2、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期货合约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定的持仓量百分之五十以上,且在该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约数累计达到该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3、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或者期货合约交易,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4、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5、单独或者合谋,当日连续申报买入或者卖出同一证券、期货合约并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占当日该种股票总申报量或者该种期货合约总申报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6、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7、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