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条件是什么

2024-05-18 02:40

1. 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条件是什么

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条件如下:1、上市公司财务出现亏损,连续2年净利亏损,且营收低于1亿,出现了财务造假现象;2、在公司管理上出现重大漏洞,如公司董事不能保证,公司半年报、年报呈现的信息是真实的;3、上市公司股票面值暴跌,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低于1元,且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3亿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一百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条件是什么

2. 强制退市的几个条件

上市公司退市分为主动退市和被动退市这两大类,其中被动退市,即强制退市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在财务上:连续2年净利亏损(扣非前后)且营收低于1亿,以及财务造假,其中财务造假的标准如下:上市公司连续三年虚增净利润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利润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净利润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连续三年虚增利润总额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利润总额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利润总额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连续三年资产负债表各科目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资产金额的50%,且三年累计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达到10亿元以上(前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2、在规范类上信批、运作存重大缺陷;半数董事对年报半年报不保真。3、在面值上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低于1元,且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3亿元。根据证监发【2000】号文《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强制退市的情形如下:(1)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2)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且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3)上市公司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或者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 亿元,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总数的 10%,且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4)上市公司股票在一定期限内累计成交量低于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低限额(5)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6)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或者追溯重述后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触及规定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3. 强制退市的几个条件

上市公司退市分为主动退市和被动退市这两大类,其中被动退市,即强制退市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在财务上:连续2年净利亏损(扣非前后)且营收低于1亿,以及财务造假,其中财务造假的标准如下:上市公司连续三年虚增净利润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利润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净利润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连续三年虚增利润总额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利润总额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利润总额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连续三年资产负债表各科目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资产金额的50%,且三年累计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达到10亿元以上(前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2、在规范类上信批、运作存重大缺陷;半数董事对年报半年报不保真。3、在面值上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低于1元,且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3亿元。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 【欺诈发行证券罪】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强制退市的几个条件

4. 强制退市的几个条件

上市公司退市分为主动退市和被动退市这两大类,其中被动退市,即强制退市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在财务上:连续2年净利亏损(扣非前后)且营收低于1亿,以及财务造假,其中财务造假的标准如下:上市公司连续三年虚增净利润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利润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净利润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连续三年虚增利润总额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利润总额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利润总额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连续三年资产负债表各科目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资产金额的50%,且三年累计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达到10亿元以上(前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2、在规范类上信批、运作存重大缺陷;半数董事对年报半年报不保真。3、在面值上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低于1元,且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3亿元。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欺诈发行证券罪,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5. 股票什么条件会被要求强制退市

根据证监发【2000】号文《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强制退市的情形如下:(1)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2)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且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3)上市公司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或者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 亿元,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总数的 10%,且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4)上市公司股票在一定期限内累计成交量低于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低限额(5)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6)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或者追溯重述后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触及规定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7)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或者追溯重述后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触及规定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期末净资产为负值(8)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或者追溯重述后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触及规定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营业收入低于证券交易所规定数额(9)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或者追溯重述后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触及规定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保留意(10)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规定期限内,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者虚假记载(11)法定期限届满后,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依然未能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12)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或者追溯重述后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触及规定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13)上市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恢复上市申请(14)上市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其向交易所提交的恢复上市申请材料不全且逾期未补充(15)上市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其恢复上市申请未获证券交易所同意(16)上市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17)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来源: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1807/P020180727777898792722.pdf

股票什么条件会被要求强制退市

6. 上市公司的退市条件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7. 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有什么实际的损失?

朋友们好!一家公众公司在证券市场公开上市流通,会带来诸多的便利,例如融资,企业声誉等,同理,如果因虚假欺诈,重大违规或其它被强制退市,不仅对投资人,也会对这些企业,社会,投资人各个方面造成巨大的损失!甚至破产清算!

下面分析一下,强制退市会对一家公司,带来哪些损失和风险?:
第一,道德和信用风险,损失!一家被强制退市的企业,往往是名誉扫地!会对他的经营,管理社会形象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第二,资金信用,资金流动性风险!一家退市公司,可以说基本失去了融资来源!同时由于,公司股票在证券市场中的溢价和流动性被清除,例如连续性的下跌,有卖无买等等,会使公司资金枯生产停滞!
第三,司法诉讼!因欺诈或其他原因退市的公司往往面临一些在不知情情况下,购入该证券的投资者的索赔,以及巨额的罚单或由此引发的诉讼!
第四,营销管理上的风险,被强制退市的公司高管,责任人往往被采取司法措施,或限制,而产品的合作伙伴经销商也会,转投他人,进而使企业陷入停产破产的困境!

第五其他!
综上所述,目前在我们的证券市场,被强制退市的公司极少!多因,严重的欺诈或,强烈的社会负面影响等!而一旦退市,不仅企业,包括证券市场,投资人,整个社会,都会受到严重的长久的伤害!损失甚至,不能以金钱来计数的!
因此作为一个企业,诚信,良性经营和发展才是长久之计!也是一个企业的,重要目标!

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有什么实际的损失?

8. 上市公司退市的条件

主动退市条件:(一)_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并决定不再在交易所交易;(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三)上市公司向所有股东发出回购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四)_上市公司股东向所有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五)除上市公司股东外的其他收购人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六)_上市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解散。此外还有强制退市,具体请参考上交所、深交所上市规则。法律依据:《证券法》 以及上交所、深交所上市规则拓展资料:上市要求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