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的职能是什么?

2024-05-05 09:20

1. 财政局的职能是什么?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负责全市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全市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市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编制年度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财政票据。
  (四)组织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市级政府采购预算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市行政、政法、教育体育、科学、文化等支出。
  (六)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市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支出,研究提出支持农业发展的建议;参与拟订全市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七)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八)协同税务部门,根据市级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在国家规定的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目税率调整和对全市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
(九)负责全市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指导乡镇财政建设工作。
(十)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研究财政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我市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我市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我市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十四)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的监督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评价、监督,提高其使用效益,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局的职能是什么?

2. 财政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财务会计方面的法令、条例及其它有关政策。(二)根据地方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地方财政发展规划,制定年度预算和编制年度决算,执行地方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综合平衡地方财力。(三)管理地方各行政部门、政法部门、文化、教育、卫生、科学技术、广播电视等单位经费支出,监督指导行政、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四)管理好地方的预算外资金,审查收支范围,对预算外资金实行统一征收管理,严审支出计划,杜绝乱收费行为。(五)制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和职工退休养老基金的财务 制度;管理社会救灾,救济、医疗保险(含公费医疗)等财务和资金;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六)指导农口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严格把好支农资金的分配使用,保证农口事业发展。(七)宣传贯彻国家财经税收政策,积极扶持和培植地方财源。(八)管理和指导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经常宣传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组织会计人员培训工作。(九)监督、指导国营工业、商业、粮食、外贸、物资及交通运输企业财务工作,协调企业财务中的有关问题。(十)管理基本建设的财务工作,审批政策性基建贷款,审查自筹基建项目的资金来源,并对投资使用效益进行监督检查。(十一)监督和检查各单位执行财务制度的情况,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十二)负责地方政府财政计划的制定,财政宣传、财政信息,组织财政系统干部培训工作。(十三)管理地方的收费工作,严格审核政府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事业单位对企业的收费标准,管好收费和罚没票据,加强执收工作监督检查。(十四)承办地方政府交办的其它财经事项。(十五)协调管理国有资产全面工作。

3. 财政局的职能是什么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下而不是在以私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下运行的。
1、资源配置职能:财政不仅是一部分社会资源的直接分配者,而且也是全社会资源配置的调节者,具体表现在:一是调节社会资源在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之间的配置;二是在政府部门内部配置资源;三是对非政府部门资源配置的调控
2、收入分配职能:财政收入分配职能的实现方式有四种:一是划清市场分配和财政分配的范围和界限;二是规范工资制度;三是加强税收调节;四是通过转移性支出,每个社会成员得以维持基本的生活和福利水平。
3、调控经济职能:财政调控经济职能的实现方式有四种:一是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分别采取不同的财政政策,实现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基本平衡。二是通过发挥累进的个人所得税等制度的“内在稳定器”作用,帮助社会来稳定经济活动。三是通过财政投资和补贴等,加快农业、能源等公共设施和基础产业的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和环境。四是逐步增加治理污染、生态保护以及文教、卫生等方面的支出,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监督管理职能:一是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的监督管理,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从而为经济正常运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二是通过对微观经济运行的监督管理,规范经济秩序。三是通过对国有资产营运的监督管理。四是通过对财政工作自身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财政分配效益和财政管理水平。

财政局的职能是什么

4. 财政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一)贯彻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区财政税收的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区域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区域调控和-3-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二)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行署委托向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报告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报告财政决算。管理本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四)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管理本级财政公共支出。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财政预算内的其他收支。监督执行国家和省上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监督各类预算外资金、规定由财政部门。拓展资料:监督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粮食风险基金等非预算外资金法规、政策的执行。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负责监督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并对各种罚没收入的资格进行审核。负责制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财会人员的业务管理和资格认定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九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三)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四)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 财政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会计核算,根据国家集团的会计制度建立完善公司的财务核算体系;二.资金管理,筹措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三.成本控制,拟定公司的成本控制措施;四.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公司的内部会计控制并提出改进措施。

财政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6. 财政局工作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财政局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研究拟订财政发展规划、财政改革方案及其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牵头组织实施全省财源建设工作。(二)起草财政、地方税收、财务、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三)承担省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省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省本级和全省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省对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四)负责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五)组织制定地方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省国库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六)拟订有关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实施细则和提出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根据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安排,提出全省税收收入计划;根据国家授权,提出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税收优惠和对全省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七)负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配置标准和有关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收支。(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省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部分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九)负责办理和监督省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省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开发管理工作。(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省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7. 财政厅的一般职责是什么?

省财政厅是省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国家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拟定和执行福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它有关政策;参与制定我省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节经济和综合使用预算内外财力的建议;拟定省与市(地)县、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2、贯彻执行中央有关财税政策、法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制定和执行本省有关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等方百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指导全省财政工作;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代表大会报告全省和省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本级决算;管理省本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省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管理彩票市场。
4、在中央赋予我省税收管理权限范围内,提出地方税立法计划、地方税种的增减和税目、税率的调整建议;根据预算的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5、管理省级财政公共支出;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监督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拟定和执行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制度,审批全省专控商品。
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全省政府采购的检查和监督工作;拟定和执行国库集中统一支付制度;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6、拟定和执行国有务本金基础管理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国有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资产评估业务。

扩展资料:
财政厅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置的,是省政府主管全省财政工作的组成部门。负责全省财政运行情况的稳定。
主要负责拟定和执行全省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参与制定有关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省级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省级与市州、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省财政厅设21个职能处(室)。
1、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研究财政政策;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报告的起草与修改;统一管理财政宣传、财政信息和信息网络;负责督办工作。
负责《财政年鉴》编纂工作;负责《中国财经报》记者站工作;负责管理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办公自动化及机关财务、房产和保卫工作等。
2、综合处
分析预测全省宏观经济形势,研究全省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分配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收支计划,拟定全省财力综合平衡方案并提出有关建议;参与住房、价格、工资、国有土地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提出其他经济体制改革的财政政策性建议。
负责住房资金监督及财务管理;负责制定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及票据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及其票据管理;负责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财政性收入的征收管理。
负责全省彩票市场管理、彩票发行额度和发行方案审批、彩票资金分配的监管;管理全省乡镇公益事业建设和文化站建设的专项资金;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
3、预算处(省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
分析预测全省宏观经济运行情况,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并负责组织省级预算的执行,拟定省级预算内外收支的平衡政策措施;研究全省财政增收节支和平衡预算的措施。
拟定全省财政管理体制、预算管理制度、预算会计制度和金库管理制度;审核汇总年度全省预、决算,指导市县年度预算的执行;拟定省级与市州的分配政策,指导地方财政管理工作;指导全省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和小城镇财政改革。
负责省级财政预算资金的调度;负责省级财政周转金清理整顿工作;参与分配和管理城建维护资金和民族地区补助费;研究困难县市、民族地区的财政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负责财政审计的有关工作;对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财政厅

财政厅的一般职责是什么?

8. 财政局职能职责

财政局的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财务会计方面的法令、条例及其他有关政策;2、制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和职工退休养老基金的财务制度;3、管理社会救灾、救济、医疗保险等财务和资金;4、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5、宣传贯彻国家财经税收政策,积极扶持和培植地方财源。《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第三条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财政管理体制、财务隶属关系对财政、财务等事项实施监督;按照行政区域对会计事项实施监督。上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财政部门监督工作的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将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第五条财政部门实施监督应当与财政管理相结合,将监督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根据监督结果完善相关政策、加强财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