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的政策监管

2024-05-02 01:44

1. p2p的政策监管

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 任王岩岫在谈及P2P行业的十大监管原则时强调,P2P机构不是信用中介,只是信息中介,不承担信用风险;投资人和融资人要实名登记,资金流向要清楚,避免违反反洗钱法规等。具体细则等待出台。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刘张君表示,银监会已启动P2P监管细则的研究工作。P2P网络借贷平台是新兴的金融业态,在鼓励其创新发展的同时,应合理地设置业务边界。刘张君表示,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一种新兴金融业态,在鼓励其创新发展的同时,要明确四条边界:一是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要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资金池模式,即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行为,为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未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又称借款标),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而第三类则是指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并采用在前期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或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卷款潜逃。2016年4月8日上午,央视广告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证实,央视广告中心规定互联网金融要在央视做公告,必须有银监会出具的证明。这一规定在大概半个月前就已经执行,目前尚无一家P2P公司拿到银监会证明。

p2p的政策监管

2. p2p的监管法规

2015年底,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确定了网贷行业监管总体原则是以市场自律为主,行政监管为辅。对P2P取消了准入门槛监管,转而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明确网贷机构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P2P被禁止的十二项行为(一)利用本机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具有关联关系的借款人融资;(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三)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四)向非实名制注册用户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五)发放贷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七)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八)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推介、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九)故意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十)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市场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十一)从事股权众筹、实物众筹等业务;(十二)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3. 什么是p2p理财

理财是一个汉语词语,指的是对财务(财产和债务)进行管理,以实现财务的保值、增值为目的。

什么是p2p理财

4. p2p理财是什么

说到理财,很多人认为理财就是钱生钱,比如买房、买黄金、炒股票等。其实这些都属于理财的范畴,但严格意义上的理财,其实叫财富管理,也就是科学合理的规划现在以及未来的资源,做好家庭财务规划,在进行理财的时候要对家庭财务做一个科学的诊断,防控风险。

5. p2p理财是什么是什么

说到理财,很多人认为理财就是钱生钱,比如买房、买黄金、炒股票等。其实这些都属于理财的范畴,但严格意义上的理财,其实叫财富管理,也就是科学合理的规划现在以及未来的资源,做好家庭财务规划,在进行理财的时候要对家庭财务做一个科学的诊断,防控风险。

p2p理财是什么是什么

6. P2P理财公司是合法的吗

P2P理财公司是合法的。
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

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网络小额贷款是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
扩展资料:
互联网行业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开设网站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除应按规定履行相关金融监管程序外,还应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两部门按职责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7. P2P到底归哪个部门管理

银监会设立了银行普惠金融工作部,负责推进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融资性担保机构、小贷、网贷的监管协调。
这是一个P2P的监管从无到有的过程,P2P将会有政府支持,那么将会有更多大资金背景做P2p,为了保证自己发展估计行业整体收益会有所下调。而且发生规模效应之后小平台只能越做越小,大平台越做越大,收益就越来越少了。

先成立管理部门,政府机关对权限划分相对较清楚,有了权限,才会去制定政策。现在有了监管部门,政策也将会出台,对于做实事的平台来说算是利好消息。

P2P到底归哪个部门管理

8. p2p归哪个部门监管?

法律分析:
银监会,P2P行业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法律依据: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按照《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监管原则,落实各方管理责任。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制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监督管理制度,并实施行为监管。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公安部牵头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互联网服务进行安全监管,依法查处违反网络安全监管的违法违规活动,打击网络借贷涉及的金融犯罪及相关犯罪。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制定统一的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日常行为监管,指导和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监管协调机制。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