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的清算交收

2024-05-09 23:16

1. 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的清算交收

质押式回购实质上就是一种抵押贷款,或者说质押式回购的凭证就是一种有抵押的债券
回购起始之日,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质押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资金融出方将合同约定的“成交金额”付给资金融入方
回购到期日。资金融入方向资金融出方返还成交金额的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

到期时所付的利息使用的利率就是“成交年收益率×回购天数÷360”

把利率这个百分比加上本金的百分比(100%),再乘以100,就得到你给的第二个公式:购回价格

你第一个公式就是资金融入方到期时要付的本息和,所以就等于购回价格×成交金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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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的清算交收

2. 证券回购交易的交易程序

一、两个交易主体、二次交易契约行为是指:1.两个交易主体即以券融资方即资金需求方、和以资融券方即资金供应方。2.两次交易契约行为即开始时的初始交易,回购期满时的回购交易。二、初始交易和回购交易的申报程序包括:1.在代理客户申报时,可在账号申报栏输入客户股东账号,以作为证券公司与众多客户的资金清算的区分标志。由于投资者进行的回购交易只能通过证券公司进行,交易所的资金清算与债券管理都在证券公司自营账户内进行,因此,因代理而产生的一切风险由证券公司承担。2.回购交易时一般无需申报账号,成交后的资金结算和债券管理均直接在证券公司申报席位的自营账户内自动进行。(一)以券融资的程序1.在交易所回购交易开始时其申报买卖部位为买人B,这是根据其在回购到期时反向交易中处于买入债券的地位而确定的。2.回购交易申报操作类似股票交易。成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成交记录和有关规则加以清算、交割。3.到期反向成交时,无须再行申报,由交易所电脑系统自动产生一条反向成交记录,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据此进行资金和债券的清算与交割。(二)以资融券的程序在交易所回购交易开始时,其申报买卖部位为卖出(S)。这是因其在回购到期时反向交易中处于卖出债券地位而定的。其交易程序除方向相反外其余均同以券融资。

3. 回购交易的证券回购交易

证券回购交易是指债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其实质内容是:证券的持有方(融资者、资金需求方)以持有的证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需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证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

回购交易的证券回购交易

4. 债券回购交易的结算规则如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债券回购交易初次结算的结算价格为100元。回购到期二次结算的结算价格为购回价,购回价等于每百元资金的本金和利息之和,其计算公式为:
购回价=100元+每百元资金到期收益×实际占款天数/365(天)
实际占款天数,是指当次回购交易的首次交收日(含)至到期交收日(不含)的实际天数,按自然日计算,以天为单位。

5. 证券回购交易的相关规则

一、证券回购交易的条件:1、用于证券回购的券种只能是国库券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2、在证券回购交易过程中,以券融资方应确保在回购成交至购回日期间其在登记结算机构保留存放的标准券的数量等于回购的债券量,否则将按卖空国债的规定予以处罚;3、在证券回购交易过程中的以资融券方,在初始交易前必须将足够的资金存入所委托的证券营业部的证券清算账户,在回购期内不得动用抵押债券。将回购的券种局限于国库券和一部分金融债券,是由这些债券的本身特点所决定的。1.国库券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在我国证券市场发行的所有债券中信誉是最高的。因此,它们易于为广大投资者所接受,适宜做回购交易中的抵押品。2.这两种债券具有足够的市场性,发行量有一定的规模。这是产生真正意义的债券回购市场的一个必要前提条件。只有债券发行达到一定数量,债券的持有者才会具有广泛性,从而能产生真正意义的债券回购交易。二、证券回购交易过程中的禁止行为:1、禁止任何金融机构挪用个人或机构委托其保管的债券进行回购交易或作其它用途;2、禁止任何金融机构以租券、借券等方式从事证券回购交易;3、禁止将回购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期货市场投资和股本投资。

证券回购交易的相关规则

6. 证券回购交易的介绍

证券回购交易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或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交易的行为。

7. 证券回购的介绍

证券回购,即证券回购交易,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

证券回购的介绍

8. 债券回购交易的详细过程

我来解释一下:首次交易日、交割日、到期交易日、到期交割日。因为你没有说清楚是交易所发生的回购交易,还是银行间交易,所以不好具体判定,但是原理都是一样的。
首次交易日:就是说你达成协议了,光达成协议没完,因为要具体交割了才算数,因为在协议里通常会约定是T+0还是T+1交割,所以你就把首次交易日和首次交割日弄混了。T+0就是首次交易日和首次交割日是同一天,T+1就是交割日在交易日的第二天,递延一天。
交割日:就是合同正式生效,开始计息的日子。
到期交易日和到期交割日和首期机会是一样的道理,但是到期交易日和到期交割日一般是同一天的,实际操作还没见着日期不同。
按照你的上面的理解:就是t+1模式的交割方式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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