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的机构设置

2024-04-27 15:36

1.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的机构设置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外设专家指导委员会。中心设委员会秘书处。专家指导委员会:由相关部门、专家、文化创意产业领军人物组成。主要职责:创意产业总体规划、产业导向、政策法规、项目立项、活动组织和专业评估认证等。筹建行业协会。分类建立专家库。重视文化创意领军人物的发现、引进、储备、培养以及破格使用等工作。创造良好的人才创意、创业的环境。分类建立人才库。中心内设运行机构三部一室:项目评审部、产业发展部、信息服务部、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行政管理,内部日常事务,党团工会组织管理、公共关系协调、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工作。项目评审部:负责对全市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立项评审的日常工作。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推动产业化,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科学调整扶持力度和方向提供正确的报告。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有计划进行“事前调研,事中监管,事后验收”的全程跟踪服务。产业发展部:负责《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的落实;承担对全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园区、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训基地的认定,及其相关考核、统计和日常工作;负责受理各区县政府和有关委办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集聚区、人才基地的认定申请,并委托中介机构对申请单位实地调查评估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开展文化创意产业相关领域的政策研究、产业规划、行业定位的研究等方面的相关工作。信息服务部:主要负责文化创意产业综合信息平台的建设,发布有关文化创意产业信息;建立北京市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统计监测体系;网站运营管理与维护、《创意北京》内刊、技术培训、国际交流合作,行业动态数据统计和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等方面的工作及“北京创意大奖”的征集、评选和相关工作。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的机构设置

2.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的中心职责

1、承担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委托的日常工作。按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求,协调促进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2、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承担对全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训基地的认定,及其相关考核、统计和日常工作。负责受理各区县政府和有关委办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认定申请;组织并委托中介机构对申请单位实地调查评估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3、受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实施《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其管理细则。组织项目年度申报、受理申请、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及专家进行评审、实施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跟踪检查等。4、组织有关部门,对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落实、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对本市文化创意产业重大课题组织协调调研工作。扶持并全程跟踪重点项目。5、掌握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建立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法律咨询、中介服务及权威认证体系,形成中介服务平台。发布有关文化创意产业信息;协调建立北京市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统计监测体系。按季度做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形势的监测分析工作。6、建立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公共技术服务和交易平台,大力鼓励原创,推进文化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7、完成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的中心定位

1、把握全局,科学分析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结构和布局,深入了解掌握北京市乃至全国一流的创意人才,及较大较强文化创意企业的发展情况,为市委市政府把握创意产业发展方向、做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参与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规划及产业定位的制定和具体相关落实工作。2、参与制定和落实促进北京市创意产业的相关政策和地方性法规,配合作好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并以此为支点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本市文化创意产业。 3、以人为本,强化对从事文化创意产业一流人才的发现、引进、破格使用和专门培训服务,构建人力资源开发及人才培训教育机制;努力营造创意人才聚集中心。4、促进社会资源的整合,创建一批具有全国领军地位及国际影响力的创意产业品牌和经典之作的产生。5、推进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公共技术服务、文化创意产权交易平台,建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中介服务平台。6、指导创建行业自律组织、学术研究机构、信息传播体系,发布有关文化创意产业信息;协调建立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的统计监测体系。7、协调区(县)政府、相关部门推进本地区、本行业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跟踪国内外文化创意产业的最新动态,组织开展创意产业展览和国际交流活动,协助创意个人及企业加强与国外政府和组织的联系,推进文化交流和文化产品出口。8、承担政府和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委托的其它工作,不断完善中心的管理服务职能。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的中心定位

4.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具体是如何分类的?

一、文化艺术
1.文艺创作、表演及演出场所
文艺创作与表演:文艺创作服务、文艺表演服务、其他文艺服务、艺术表演场馆
2.文化保护和文化设施服务
文物及文化保护(文物保护服务、民族民俗文化遗产保护服务)、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档案馆
3.群众文化服务
群众文化服务:群众文化场馆、其他群众文化活动其他文化艺术
4.文化研究与文化社团服务
社会人文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性团体、文化社会团体
5.文化艺术代理服务:文化艺术经纪代理
二、新闻出版
1.新闻服务:新闻业
2.书、报、刊出版发行
⑴书、报、刊出版:图书出版、报纸出版、期刊出版、其他出版
⑵书、报、刊制作:书、报、刊印刷;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⑶书、报、刊发行:图书批发、图书零售、报刊批发、报刊零售
3.音像及电子出版物出版发行
⑴音像制品出版和制作:音像制品出版、音像制作
⑵电子出版物出版和制作
电子出版物出版:电子出版物出版、电子出版物制作
⑶音像及电子出版物复制:记录媒介的复制、音像制品复制、电子出版物复制
⑷音像及电子出版物发行: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批发、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
4.图书及音像制品出租
三、广播、电视、电影
1.广播、电视服务
广播:广播电台、其他广播服务
电视:电视台、其他电视服务
2.广播、电视传输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有线广播、电视传输网络服务;有线广播、电视接收
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无线广播、电视接收;卫星传输服务*
3.电影服务
电影制作与发行:电影制片厂服务、电影制作、电影院线发行、其他电影发行
电影放映:电影院、影剧院;其他电影放映
四、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
1.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其他软件服务
2.网络服务:其他电信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新闻服务、互联网出版服务、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
3.计算机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其他计算机服务
五、广告会展
1.广告服务:广告业
2.会展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六、艺术品交易
1.艺术品拍卖服务
贸易经纪与代理:艺术品、收藏品拍卖服务
2.工艺品销售
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
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
七、设计服务
1.建筑设计:工程勘察设计
2.城市规划:规划管理
3.其他设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八、旅游、休闲娱乐
1.旅游服务:旅行社、风景名胜区管理、公园管理、其他游览景区管理、城市绿化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动物观赏服务、植物观赏服务)
2.休闲娱乐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室内娱乐活动、游乐园、休闲健身娱乐活动、其他娱乐活动
九、其他辅助服务
1.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
(1)文化用品生产:文化用品制造、乐器制造、玩具制造、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机制纸及纸板制造、手工纸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照相机及器材制造
(2)文化设备生产:印刷专用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电影机械制造、家用视听设备制造、复印和胶印设备制造、其他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3)相关文化产品生产:工艺美术品制造
2.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
(1)文化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其他文化用品批发、其他文化用品零售
(2)文化设备销售: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照相器材零售、家用电器批发、家用电器零售
3.文化商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模特服务、演员、艺术家经纪代理服务、文化活动组织、策划服务)

5.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具体是如何分类的

一、文化艺术
1.文艺创作、表演及演出场所
文艺创作与表演:文艺创作服务、文艺表演服务、其他文艺服务、艺术表演场馆
2.文化保护和文化设施服务
文物及文化保护(文物保护服务、民族民俗文化遗产保护服务)、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档案馆
3.群众文化服务
群众文化服务:群众文化场馆、其他群众文化活动其他文化艺术
4.文化研究与文化社团服务
社会人文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性团体、文化社会团体
5.文化艺术代理服务:文化艺术经纪代理
二、新闻出版
1.新闻服务:新闻业
2.书、报、刊出版发行
⑴书、报、刊出版:图书出版、报纸出版、期刊出版、其他出版
⑵书、报、刊制作:书、报、刊印刷;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⑶书、报、刊发行:图书批发、图书零售、报刊批发、报刊零售
3.音像及电子出版物出版发行
⑴音像制品出版和制作:音像制品出版、音像制作
⑵电子出版物出版和制作
电子出版物出版:电子出版物出版、电子出版物制作
⑶音像及电子出版物复制:记录媒介的复制、音像制品复制、电子出版物复制
⑷音像及电子出版物发行: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批发、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
4.图书及音像制品出租
三、广播、电视、电影
1.广播、电视服务
广播:广播电台、其他广播服务
电视:电视台、其他电视服务
2.广播、电视传输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有线广播、电视传输网络服务;有线广播、电视接收
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无线广播、电视接收;卫星传输服务*
3.电影服务
电影制作与发行:电影制片厂服务、电影制作、电影院线发行、其他电影发行
电影放映:电影院、影剧院;其他电影放映
四、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
1.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其他软件服务
2.网络服务:其他电信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新闻服务、互联网出版服务、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
3.计算机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其他计算机服务
五、广告会展
1.广告服务:广告业
2.会展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六、艺术品交易
1.艺术品拍卖服务
贸易经纪与代理:艺术品、收藏品拍卖服务
2.工艺品销售
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
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
七、设计服务
1.建筑设计:工程勘察设计
2.城市规划:规划管理
3.其他设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八、旅游、休闲娱乐
1.旅游服务:旅行社、风景名胜区管理、公园管理、其他游览景区管理、城市绿化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动物观赏服务、植物观赏服务)
2.休闲娱乐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室内娱乐活动、游乐园、休闲健身娱乐活动、其他娱乐活动
九、其他辅助服务
1.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
(1)文化用品生产:文化用品制造、乐器制造、玩具制造、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机制纸及纸板制造、手工纸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照相机及器材制造
(2)文化设备生产:印刷专用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电影机械制造、家用视听设备制造、复印和胶印设备制造、其他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3)相关文化产品生产:工艺美术品制造
2.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
(1)文化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其他文化用品批发、其他文化用品零售
(2)文化设备销售: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照相器材零售、家用电器批发、家用电器零售
3.文化商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模特服务、演员、艺术家经纪代理服务、文化活动组织、策划服务)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具体是如何分类的

6. 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的介绍

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由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和北京市政府共同主办,北京市委宣传部等26个委办局协办,北京市贸促会承办的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国际交流与合作盛会。文博会以“点亮创意智慧,融入科技力量,焕发文化魅力,创造财富价值”为宗旨,是中国文化创意产业最大的盛会之一。

7. 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的简介

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简称“文博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由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和北京市政府共同主办,北京市委宣传部等28个委办局协办,北京市贸促会承办的大型国际文化创意产业盛会。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视觉艺术协会、美国国际知识产权联盟、世界动漫协会、经合组织等国际组织和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意大利、瑞典、比利时、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与中国政府和业界进行广泛交流,探讨文化创意产业的国际合作搭建平台。文博会坚持贯彻中央关于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有关精神,秉承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精品化的办会办展理念,全面展示国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丰硕成果,交流当今世界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最新理论和观点,搭建文化产品、文化服务的交易平台,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化、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国际投资合作与文化贸易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自2006年12月10日首届文博会以“创意、科技、文化”为主题在京开幕至今,每年一届的文博会全方位展示了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丰富资源、发展环境以及市场潜力,多层面传播了世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理念和成功经验。文博会每年下半年在中国北京举办,在国际、国内产生了较大影响。文博会搭建了一个文化创意产业信息交流、产品交易和项目合作的重要平台,为政府和企业决策提供了最新理论依据,为文化创意产品的市场化、产业化和国际化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促进了中国文化创意产业产品和服务走出国门,增强了中华文化的国际竞争力。

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的简介

8.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介绍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根据《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京办发200630号)、《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文2006273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从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际出发而设立的,专门针对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进行扶持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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