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24-05-10 23:25

1. 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撤销、申报、执行、绩效管理和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安排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专门设立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所在单位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本省使用政府性基金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省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现行相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专项资金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设立、合理使用、绩效优先、公开透明、跟踪监督的原则,并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专项资金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注重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实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专项资金管理职责:

  (一)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政策研究,会同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

  (二)负责专项资金设立、调整、撤销和申报等事项的审核工作,按规定程序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三)组织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四)组织开展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组织专项资金执行期满或者被撤销后的清算、资金回收以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六)监督专项资金支出活动,并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专项资金管理职责:

  (一)会同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

  (二)按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专项资金支出预算;

  (三)负责本部门对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执行已经批复的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

  (四)提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并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跟踪和评价;

  (五)负责对本部门执行期满或者被撤销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七条 审计、监察机关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规定行为进行处理。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专项资金收支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进行投诉、检举和控告。第二章 设立、调整和撤销第九条 专项资金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省人民政府决定设立,不得重复设立,不得增设与已设立的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或者用途一致的专项资金。第十条 设立专项资金,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或者由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要求省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的,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向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专项资金,应当提供设立依据、实施规划和绩效目标,必要时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对专项资金设立的必要性、可行性、资金规模和绩效目标组织评审、论证。必要时可以通过公开形式听取公众意见。

  设立专项资金应当明确执行期限,执行期限为1至3年。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经批准设立后,应当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具体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绩效管理、管理职责、分配办法、申报条件、审批程序、执行期限、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主要内容。第十三条 专项资金执行期满后,自动终止。确需延续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重新申请设立。第十四条 专项资金在执行期间需要调整使用范围或者金额的,由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调整实施规划和绩效目标,经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 如何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有效监管

近年来,随着审计机关逐步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审计中发现,财政专项资金在管理使用中会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资金结余过大,利用效率有待提高。一些单位的转移支付资金由于上级拨付不及时、部分工程进度缓慢和资金性质所限等原因,形成资金长期结余挂账。

二是资金未单独进行核算,存在被挤占挪用现象。一些单位将财政专项资金同单位基本经费混合在一起使用,将专项资金用以弥补行政经费不足。近年来开展的涉农资金如水利、农开、扶贫、农村公路等审计中,均不同程度地发现存在挤占挪用的问题。

三是资金使用审批不严谨。一些用款单位将专项资金放在经费账户支出,报批手续简单,具体资金使用不细化。甚至有少数单位存在年末虚列支出将尚未安排支出的专项资金转入单位经费结余处理的问题。

四是缺乏资金跟踪问效机制。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均有跟踪问效的要求,但往往实际多关注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法性,普遍缺乏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关注。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近几年来笔者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审计建议:

一是要盘活存量资金。要对存量资金的构成、性质和结存期限长短,区别预算执行部门的不同情况,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分类予以处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预算编制制度,加强事前论证和调研,防止不具备条件的项目安排大量财政资金。对于需要跨年度实施的项目,科学编制滚动预算,按进度合理安排年度支出预算。凡应细化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支出,要细化编制到使用单位和项目,提高资金的到位率和预算的可执行性。

三是严控财政专项资金核算关口。各部门专项资金必须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真实反映专项资金总量。不允许在往来中核算专项资金,更不能以拨代支,防止挤占挪用。

四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日常监督管理。各部门要针对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规定等,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保证专项资金真正用在“专项”上,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审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及其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是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机制。各部门对所管理、使用的专项资金要跟踪问效,对于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好的部门,多给予投入倾斜政策,并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宿城区审计局  
黄佑诚)

3. 如何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有效监管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强依法理财。

(二)深化财政改革,完善专项资金有效管理机制。

1、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2、建立完善有效管理的机制。

(三)依法理财,严格预算法和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执行。

1.对专项资金分类管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专项资金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重点专项,属入项目库专项,此类专项可统一开户,集中核算,要求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并进行全面的绩效跟踪问效。第二类为一般性专项,如工作经费等,可放宽列支范围,并入正常的基本账套核算。

2、落实专项资金的综合预算。一是应将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等资金均纳入综合预算,这样更有利于统筹安排财政性资金;二是安排预算时应考虑上年专项结余。分清发生年末专项结余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财经法规,按程序报批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3、控制人员支出增长过快势头,控制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4、加快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转变专项资金管理的方式方法。

(四)加强会计人员培训,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五)加强财政监督,强化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一是扩大财政资金支出的监督管理范围应包括预算内拨款、非税收入等。二是延伸监督单位的范围。不仅要包括有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还应包括有专项资金的人财物不独立的各类投资公司、技协、学会、培训中心等。三是坚持部门业务管理权、财政的资金管理权、人大审批监督权三权结合、协调,试行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加大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完善政府考核体制。四是结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把重心转到日常监督上来,实现全方位、多层次、多环节、多形式的监督。

如何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有效监管

4. 如何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有效监管

一是要盘活存量资金。要对存量资金的构成、性质和结存期限长短,区别预算执行部门的不同情况,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分类予以处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预算编制制度,加强事前论证和调研,防止不具备条件的项目安排大量财政资金。对于需要跨年度实施的项目,科学编制滚动预算,按进度合理安排年度支出预算。凡应细化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支出,要细化编制到使用单位和项目,提高资金的到位率和预算的可执行性。

三是严控财政专项资金核算关口。各部门专项资金必须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真实反映专项资金总量。不允许在往来中核算专项资金,更不能以拨代支,防止挤占挪用。

四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日常监督管理。各部门要针对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规定等,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保证专项资金真正用在“专项”上,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审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及其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是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机制。各部门对所管理、使用的专项资金要跟踪问效,对于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好的部门,多给予投入倾斜政策,并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5. 如何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有效监管

农业专项资金是指由各级预算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安排的,为适应农村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要求,完成农业工作任务或实现某一项农业事业发展目标,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财政资金。对农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有关法规明确规定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但是我们在案件检查中发现,由于种种原因,当前农业专项资金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农业专项资金来源种类多、渠道多。一些基层财政无法准确界定是否应纳入专门管理,造成除上级有明文规定需要专账核算、列入检查的以外,大部分均在乡镇财政总会计账上分明细核算,无法分清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是骗取上级专项补贴资金。基层一些项目单位虚编印刷精致的项目申报材料,再通过层层打通关系的办法,骗取上级专项补贴资金。某镇一高效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申报面积200亩,在项目申报材料里虚编了92户农户的土地流转合同,实际种植面积不足80亩,而在分期的验收、拨款中,经办人“摆平”了有关人员,使28万元专项补贴资金顺利地从省骗到镇,直到项目经办人手中。
三是专项资金存在被挤占挪用的现象。基层普遍认为,谁能争取到上级资金就是谁有本领,至于争取到的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另当别论,只要不进个人腰包就万事大吉。因此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有的将暂时不用的资金外借,有的拼命花钱争项目,在专项资金中列支招待费、差旅费、奖金等。还有的先用专项资金垫付急办事项,结果出现专项资金有账无钱的现象。
四是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不规范。有的地方专项资金支出凭证不合法,如房屋维修、道路建设、桥梁修建、城镇开发及园区建设资金支出,白条现象比较多,有的将上级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直接用领条在下一级财政账上领取。
五是专项资金使用中的工程招标不规范。由于受地方既得利益的影响,一些数额较大的工程,虽然也组织招投标,但往往只是走过场,有的甚至由地方政府直接指定本地某一单位进行施工。这样既不利于市场竞争机制的发挥,工程质量也很难得到保证。
分析上述存在的问题,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业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的意识不强。二是专项资金的内控制度不健全。有的单位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办法来提高单位人员的福利待遇,导致公用经费使用超标,多数用专项资金弥补不足。有的“一支笔”说了算。在资金调度、分配上权力过于集中,缺少内控制度,难免出现偏颇。三是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不尽合理和严谨。四是专项资金监督薄弱,处罚手段单一。由于专项资金涉及的部门多、数额大,财政、审计等财政资金监督部门力量有限,对专项资金监督难于全面兼顾,同时相关制度中处罚手段单一。
按照“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要求,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新机制,从制度上解决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上的痼疾,全面加强对农业专项资金的监管。
建立精细化管理机制,对资金运行实行全过程监管。财政部门要把加强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确定为财政监管的重点,结合财政管理现状和农业专项资金特点,确定重点农业专项资金,将重点专项资金划分为特定用途专项资金、经常性专项资金和建设性专项资金三大类,并对各类资金提出相应的监管意见,逐项建立健全具体管理办法。
建立民主决策机制,确保项目决策公正、透明。首先,农业专项资金投向要做到重点突出,保民生、保稳定、保重点支出需要。其次,项目立项和支出预算报告必须组织专家论证评审,进行量化评分,实行滚动项目库管理,杜绝事权部门的“闭门造车”现象,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第三,项目认定须经相关事权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避免“一言堂”现象。

建立绩效考评机制,进一步夯实农业专项资金监管基础。一是各涉农部门年末须对重点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报告报市县政府。二是市县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抽查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政府以后年度项目立项和预算安排以及干部考核、任免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重点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必须单独设账、独立核算,项目完成后必须进行财务决算审计。四是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联合对重点农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法律、制度、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管手段,夯实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基础。

如何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有效监管

6. 加强重点资金监管,保障专项资金()到位

资金监管是一种二手房交易中的一种保障制度,没有强制xing,二手房买卖双方可以按照需求进行使用。如果二手房交易的房屋尚有未还清的贷款,而卖家享用买家的首付款还清贷款,解除房屋抵押,然后在过户房产给买家。所谓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并需要单独报帐结算的资金。在当前各种制度和规定中,专项资金有着不同的名称,如专项支出、项目支出、专款等,并且在包括的具体内容上也有一定的差别。【摘要】
加强重点资金监管,保障专项资金()到位【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加强重点资金监管,保障专项资金()到位您好,加强重点资金监管,保障专项资金()到位的政策在谢家集区孙庙乡财政所多措并举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回答】
资金监管是一种二手房交易中的一种保障制度,没有强制xing,二手房买卖双方可以按照需求进行使用。如果二手房交易的房屋尚有未还清的贷款,而卖家享用买家的首付款还清贷款,解除房屋抵押,然后在过户房产给买家。所谓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并需要单独报帐结算的资金。在当前各种制度和规定中,专项资金有着不同的名称,如专项支出、项目支出、专款等,并且在包括的具体内容上也有一定的差别。【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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