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2024-05-04 13:45

1. 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按照统筹推进、重点突破的要求加快改革步伐,更好发挥改革牵引作用。其中,要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出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老有所养,是重大民生工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给人们生活带来哪些变化?对经济发展又会产生什么影响?老龄化程度加深,养老保险能否兜得住?并轨扩面养老改革啃下硬骨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关系着每个人年老后的生活,对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社会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支柱性制度安排,肩负着维系国家长治久安与人民世代福祉的重大责任。而养老保险又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支柱性制度安排。养老保险改革无疑是全面深化改革中关键性、基础性重大改革项目。”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认为。把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放在“更好发挥改革牵引作用”的重要位置,如何理解?郑功成表示,养老保险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牵引作用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化解养老后顾之忧,维护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正与文明进步。二是优化制度结构与功能,均衡并适度降低法定劳工成本,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三是平滑个人收入,提振居民消费,持续助力经济增长。“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利于惠民生、促公正、稳预期、助发展,既是稳中求进的重要基石,又是稳中求优的重要方面。”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全面深化改革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3年来,养老保险领域多项改革措施出台,啃下了不少硬骨头。——由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同构成的法定养老保险体系正式形成。——养老保险覆盖面取得新飞跃。2014年,启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截至2016年9月底,领取养老金人数达到2.4亿人。——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机制明确。“最近,国际社会保障协会把‘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授予中国政府,是对近年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的肯定。”郑功成说。改革提速坚持统账结合不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加快出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这引发不少人畅想:养老保险改革举措推出不少,还会有哪些改革?“下一步改革的重点,是形成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方案,促使养老保险制度从单项突破向总体优化转变,最终使养老保险制度走向成熟定型。”郑功成表示。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应该围绕什么?郑功成说,基本内容至少应包括5个部分。一是明确发展目标,即养老保险要追求制度统一、均衡责任负担、保障适度水平、完善多层结构、维护公平公正。二是确定多层次架构及其功能定位。即以基本养老保险为根本,辅之以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积极发展商业保险,建立起多层次的保障体系。三是均衡责任主体的负担,即政府、用人单位与参保者个人的负担相对均衡,同时逐步降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四是尽快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以更高层次社会统筹充分体现社会公平。五是设计合理过渡方案,为实现顶层设计目标提供操作依据。基本养老保险是整个养老保险制度的主体和根基。一段时间以来,基本养老保险采取什么样的制度、是否要在此轮改革中调整,一直存有争议。“稳中求进是当前经济工作总基调,也应当是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总基调。我国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一点不会变。那种主张大账户或全账户制的观点,不符合法定养老保险制度常识与规律,只会导致制度异化。”郑功成说。据了解,我国养老保险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在基金筹集上采取传统的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模式,实行社会共济,在养老金计发上强调个人账户养老金激励因素。经过20多年发展,这项制度运行平稳有序,效果总体良好。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进一步完善个人账户制度,但坚持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前提没有变。迎接挑战通过改革实现全国统筹我国正加速进入老龄化社会。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1.77亿人,已占总人口13.26%。公众对于养老保险高度关注,格外担心可能出现的风险。特别是近两年,“养老保险不保险、一半省份靠财政补贴”“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扩大”等说法时时冒出来,更让参保者紧张。养老保险制度是否可靠?改革将如何增强养老保险可持续性?“老龄化的确给养老保险制度带来巨大挑战,但并非不可应对。”郑功成解释,养老保险制度是否可靠,不取决于一时一地之基金多寡,而取决于责任分担机制是否合理、取决于能否根据人口结构等变化对制度进行合理微调。我国5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9万亿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累计节余约4万亿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还管理着约2万亿元战略储备基金。这些数据表明,养老保险基金状况良好。此外,我国还有2亿多青壮年劳动者应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平均退休年龄54岁左右,第二、三层次养老保险发展空间巨大。这些因素对于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都非常有利。郑功成认为,对养老保险制度有必要澄清3个认识误区。——财政是否应当补贴养老金支出?“回答无疑是肯定的。这不仅是国际惯例,更是确保老年人合理分享国家发展成果的正常途径。我们可以探讨财政补贴方式,但不能否定政府财政对养老金制度应当承担的法定补贴义务。”——眼下局部地区出现收支缺口是否必然导致全局性风险?答案是否定的。这只是现行养老保险制度采取地区分割统筹导致的结果,未来应通过改革实现全国统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会不可持续吗?“这种悲观看法没有根据。包括德国在内许多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现收现付制,都在稳步持续发展。我国有数以万亿元计的战略储备基金与滚存结余基金,还有巨大政策调控空间。只要加快改革步伐,构建起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一定能实现可持续发展。”郑功成认为,我国养老保险值得信赖,是可靠的制度安排。随着改革推进,养老保险制度不仅能为全体人民提供晚年生活稳定安全预期,也将为整个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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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2. 我国养老保险的现状问题和对策

我国目前老年人的基本养老现状是:一、居家养老,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以家庭为中心,靠子女亲属养老;二、社会养老,城镇和农村均由社会福利机构负责养老(指各级民政部门开办的敬老院、福利院,属于国家出资);社区居委会、街道办开办的养老机构、托老所等(属于自收自支性质);三、民间养老,一些民营企业投资开办的养老院等,有养老意愿的个人进行选择。一般这样的养老院收费较高。
对国家养老现状的建议:
一、建议国家财政能够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各地的养老设施的建设上。比如,多建公立养老院,扩充养老院服务人员,提高养老服务水平等。
二、允许更多的民营资本和外资投入养老设施的建设上。但是应该给予他们减税或者扶持的政策。且在审批的各类环节予以保障其畅通、便捷和快速办理手续。
三、鼓励更多的各类商业保险公司(包括国内保险公司、外资保险公司)开展养老险业务,鼓励公民个人除基本社保外,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办理商业养老保险,并将缴纳的保险费在交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四、建议全国居民实行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可以已基本养老为基础,根据不同的职业,不同的工作年限,发放不同比例的养老金。

3. 基本养老保险的面临问题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来,通过20多年的努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已基本形成,初步建立起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统账结合的新制度,并在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受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欠缴养老保险费数额不断增大等因素的影响,新制度在运行中也逐渐显现出一些问题和矛盾。 首先,覆盖范围还不广泛。我国的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分轨运行,还有很多人员游离于社会保障制度之外,虽然国家已经出台了转移接续办法,但手续繁琐足以让人望而生畏,这首先就造成了人员在流动中养老保险接续的困难,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难以形成。这种人为分割政策的直接后果就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待遇较高,而企业职工、农村人口的待遇相应较低。受利益机制的牵动,未能公平地享受到国家社会福利政策的其他人员必然怨言增多,严重破坏了社会养老制度的公平性。同时我们还看到,当前还有大量的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参加养老保险,这不但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也为将来构建和谐社会埋下了严重的隐患。因此,必须加快对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调整,必须扩大养老保险的社会覆盖面,让所有的劳动者都享受到公平的养老保险待遇。只有这样,才有利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促进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其次,多层次的保险制度体系没有完全形成。当前,我国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比较缓慢,职工养老大多是依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而职工的高期望值使基本养老保险承担了过多的责任和义务。一是造成养老保险总体水平偏高,替代率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使养老保险基金不堪重负;二是随着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实行,养老保险的替代率将逐步降低,如不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未来较低的待遇水平必将影响职工的生活,带来新的不稳定因素;三是养老保险保障的是基本生活水平,如没有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作补充,使部分企业在基本养老金外,还要承担一部分费用,因而使企业退休人员很难与企业分离,给社会化管理增加了难度,不仅服务水平难以提高,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也难以建成。第三,待遇享受条件未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而作相应调整。我国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生产岗位年满50周岁,对于特殊岗位的劳动者,还可以提前退休。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的政策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显得不尽合理。一是由于社会的进步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我国人均寿命大大延长,亦即延长了离退休人员享受待遇的时间;二是允许特殊岗位的劳动者提前退休,相应增加了社保机构的负担,而这部分应由企业给予补偿的责任却转嫁到了国家,也客观上助长了一些企业和职工弄虚作假,以达到提前退休的目的。近几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大量职工提前退休,再加上近些年养老金不断调整,给养老保险基金带来了沉重的压力。 当前一些地方的养老保险基金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一方面是基金支出大量增加,另一方面是基金征缴增长缓慢,企业欠费现象严重。作为最后“兜底”的财政投入尚未规范化、制度化,基金供求矛盾已十分突出。其原因如下:首先,国有、集体企业参保人数逐渐下降,但非公有制企业参保人数并未大幅上升。由于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加大,改制、兼并、破产工作进程加快,形成了国有企业职工减少而非公有制企业、自由职业人员增多的现象,就业呈现多元化的趋势。但是,由于职工自我权益保护意识不够、非公有制企业不愿增加生产成本等原因,使得国有企业参保人员减少,而其他人群的参保人员并未大幅上升。以太原市为例,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参保职工仅33.7万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仅为12.3万人,与庞大的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队伍极不相称。其次,中断缴费人数增多,参保职工流失严重。职工从破产、改制企业分流后,由于对国家政策的不了解,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断攀高,新单位把为职工参保看成负担,参保人也由于自身经济困难等多种原因,致使养老保险中断,这种情况在老工业基地尤其严重。如太原市截至2011年底就有7万人养老保险中断,由此而造成了基金欠收,职工个人权益也难以保证。第三,基金征缴困难,企业欠费现象严重。基金征缴难、清欠难是困扰当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一个难题。尽管经办机构采取了多种办法,但由于企业领导人的意识、企业经济效益等多种因素,征缴工作仍不理想,欠费额逐年上升,如太原市2001年企业欠费额约为7.27亿元,其中千万元欠费企业为10户,而到了2011年底,企业欠费额则高达11亿元,其中千万元欠费企业上升到了13户,并呈继续上升的趋势,严重影响了基金的健康运行。 首先,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在养老保险管理上责任不够明晰。1998年中央提出“确保”以来,要求对出现的基金缺口由各地财政兜底,中央对中央企业的基金缺口进行补助,但各地的财政普遍投入不足,即使建立了省级统筹或省级调剂金制度的地区,其调剂金也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纵然中央、省、市财政补助基金能及时到位,也远远不足以弥补基金缺口。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除了财政分灶吃饭外,政府在养老保险事权上责任与权利的界限不明确也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原因。其次,社保机构垂直管理体制未实施,对社保机构影响巨大。当前,我国大多社保经办机构没有实行垂直管理,这就增加了管理层次和管理环节,不利于基金的统一调剂使用,不利于规范和统一业务规程,不利于统一政策和建立规范的养老保险数据库,很难统一步调,容易造成上下各自为政的局面,降低了工作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办机构的社会形象。此外,社保机构自建立以来,始终没有一个全国性的统一的机构名称、定编标准和办法,大多数地区人员配备不足,社保机构既要承担基金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又要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扩大参保覆盖面,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人员承担着巨大的工作量,再加上经费的不足,使社会对社保机构的服务期望难以实现,使社保机构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严重影响了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设。

基本养老保险的面临问题

4. 养老保险改革必须解决的主要难点问题

(一)关于如何做好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机关退休养老制度衔接问题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开始了对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实行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的“统账结合”模式。而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养老通常由国家财政负担,个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2009年1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下发关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首先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试点。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人员也要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养老金发放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等。此次试点改革进展缓慢,并遇到了很大阻力,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改革整合了企业和事业单位两个“碎片”,却又造成公务员养老制度这一新的“碎片”,形成了新的不公平。目前我国城镇主要的基本退休制度包括三部分内容。从大的方面讲,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是第一个部分。截止2008年底全国参保职工为2.19亿人,其中离退休人员大约5000万人,月人均退休金1080元;事业单位是第二个部分,全国3000多万职工,月均养老金是企业退休职工的1.8倍,全国离退休费支出1400亿元,其中大约一半是财政拨款,一半是自筹;第三个部分是机关公务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是企业的2.1倍,全国1000多万职工,每年大约700亿全额拨款。从上述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三部分内容和事业单位的分类可看出,五省市改革试点遇阻事出有因,不可忽视,主要存在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涉及到公平问题。事业单位养老金处于第二个台阶,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与公务员相比,事业单位养老金要稍低一些,但此次改革试点却明显没有将公务员包括进来,并且公务员改革没有预期,这自然成为事业单位攀比的参照系,也是网民质疑最为严厉的一个焦点,这是事业单位感到不公平的原因之一;与企业相比,企业可以搞活,工资上不封顶,工效挂钩,尤其垄断性行业和企业的退休金要远远高于事业单位,而事业单位退休金只是一个能“过得去”的平均数,退休前不能向高收入企业看齐,退休后却要向低收入企业看齐,这是事业单位感到不公平的原因之二。第二个问题是改革方案的技术问题。既然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无论在缴费设计还是在待遇计发方式等方面,其绝大部分内容与企业养老保险几乎别无二致,那么,养老金水平下降就是不可避免的,这就是此次事业单位人员改革的预期:在替代率上讲要从80-90%下降到50%。改革方案中没有明确改革后养老金水平是否变化的预测和承诺,只笼统地提到要建立职业年金,但没有任何具体细节和弥补措施,任凭改革试点单位和不参加改革的事业单位凭空想象和任意猜测,试点省市参加改革的人人自危,人心恐慌,非试点省份事业单位人员预期暗淡,消极回应。这样的结果和局面是此种改革方案的必然趋势,如发生在其他国家,其效果和后果也必然如此:任何改革,如果没有良好的预期,如果只有暗淡的预期,如果感到福利水平是“绝对”地下降,那么,这项改革势必流产,或造成社会震动。如此“碎片化的试点改革”和“前景暗淡的改革预期”,必然导致相互攀比,人为制造恐慌,其结果必将是难以推动,这显然等于增加了改革的政治成本,人为“拉长”了改革的历史进程。因此,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成功与否,关键在于明确“一个为主”和“三个联动”。所谓“一个为主”,即坚持社会保障以公平为主的原则,统筹考虑机关、事业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使不同单位同类人员退休后的待遇水平保持比较合理的比例关系,逐步缩小待遇差距。所谓“三个联动”,一是事业单位与公务员改革一起行动,以避免互相攀比,相互掣肘,左顾右盼。作为公共部门,不要在养老保险制度上再人为分出三六九等;二是事业单位的三个类别一起改革,在养老保险上也不应再次分出三六九等;三是事业单位改革与建立职业年金一起进行,以弥补参加改革后降低的那部分,旨在给出预期,减少阻力,维持生活水平尽量不要降低,给所有人一个“定心丸”,实现平滑转型,这是减少社会震动的最好办法,也是保证改革的最优方案途径。(二)关于如何掌握好改革推进力度和承受能力的协调性问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既包括范围、内容、时机选择,也包括改革成本及其支付、分担比例等问题。前者主要是推进的力度或改革的进程,后者是改革成本的筹集等。在实际改革中,必须把握好推进力度和承受能力的关系,使改革能够持续向前。第一,在改革的顺序上,首先面临的是机关和事业单位谁先改的问题。当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处于改革的前沿。但按一般逻辑分析,从试点、探路的角度看,机关和事业单位均可列入试点,或者同时选择其中一部分“先行先试”。在机关和事业单位长期采用财政保障养老制度运行状态下,没有哪一类组织愿意首先改变。因而,如何尽力避免互相攀比,需要进一步考量和探索。同时,事业单位按照功能划分,包括行政支持类、公益类和经营开发服务类,除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多已依照企业养老保险办法缴纳养老保险金外,行政支持类和公益类执行参差不齐,但最终退休后的养老待遇均按在职工资(档案工资)的一定比例支取,与缴费多少无关。在这种情况下,是所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一起改,还是待分类后逐步改,从哪一类开始,都需要做深入研究。特别是在分类改革还未完成,而2008年提出的试点方案覆盖范围却定位分类后的公益类事业单位,致使改革无从着手。第二,要充分考虑改革承受能力问题,以利于形成持续变革的动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对民众社会公正诉求的一种回应,要逐步调整现有的退休养老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从“退休养老制度”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改革中,必然需要一定的“变轨”成本。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本主要包括诱导直接参与者接受的额外补偿及制度设计运行的成本等。改革的成本的支付主要靠财政资金。从目前财政状况看,有一定的财力支持改革,可以促进消费,进而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但如果将财政资金过多地用于支付改革成本,自然会压缩财政资金使用范围和力度,降低使用效率,不利于在宏观调控中运用政府财政手段。因此,改革中要充分考虑改革的效率和成本,防止单纯追求推进速度。(三)关于如何解决好改革后基金收支缺口与地方财政负担问题基金收支情况是确定改革实施方案的基础,财政负担情况是制定财政补助政策的依据,测算的结果势必对试点地区未来较长时间的财政收支状况产生一定影响。对于当前我国基本养老基金是否存在缺口,反映不一。我国养老金的缺口到底有多大,各方测算的口径也尚不统一。根据人社部发布的《2011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下称《公报》),截至2011年年末,我国企业职工养老金目前结余1.9万亿元,所以从全国层面看,不存在养老金缺口的问题,未来全国养老保险基金能够做到长期收支平衡。但如果从不同省市来看,我国部分省市养老金缺口较大,如2010年,企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征缴收不抵支的省份(含新疆建设兵团)共有15个,缺口高达679亿元。这是由我国各省份的发展差异所决定的,而对于那些养老金收不抵支的省份,国家每年会给予财政补贴。社科院编撰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1》显示,从1997年各级财政开始对养老保险转移支付算起,补贴规模迅速扩大。2000年各级财政补贴金额为338亿元,2006年为971亿元,2010年1954亿元,2011年新增补贴高达2272亿元,财政累计补贴金额达1.2526万亿元。这意味着,近三分之二的养老保险累计结余(1.9万亿元),来自于财政转移支付。已经进行试点的省份对于实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后基金收支情况和地方财政负担进行了测算,由于参保范围选取、财政补助比例设定、做实个人账户比例选取以及养老保险费征缴率设定的不同,测算结果也不尽一致。有的试点省份测算结果是增加了财政负担,有的认为没有增加,反而会减轻财政支出。认为增加财政负担的省份要求中央财政增加对地方的补助。中央财政是否对地方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给予补助,取决于改革是否过多地增加了地方财政负担,并据此在制定财政配套政策时统筹确定。由于测算标准不一,测算结果难以反映真实情况,在地方财政负担不明晰的情况下,不宜简单确定中央财政的补助政策。再者,由于目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不到位,财政配套政策难以具体明确,因此,财政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补助政策也难以先行明确。事实上,即使下一步中央财政对事业单位做实个人账户所需资金予以补助,也不能简单比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做实个人账户的补助政策,因为国家出台事业单位退休费调整政策时,已经安排了财力性补助,改革后这部分财力性补助依然会予以保留。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改革后地方财政负担是增加还是减小,财政补贴政策如何确定,负担如何划分,都应该把过渡性养老金水平作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来研究,只有确定了合理的过渡性养老金水平,特别是“中人”和“新人”的待遇,才能保证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四)关于如何统筹好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人员待遇调整问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是根据2009年1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首先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试点。由于我国各省市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财政状况差异,绩效工资改革进度不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模式也不尽相同。未来的改革势必要向全国推开,因此,应统筹考虑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事业单位人员待遇的调整问题。一是统筹考虑养老待遇调整的频率问题。既要研究试点地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间或频率,也要考虑非试点地区的调整频率问题。如,对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是一样随统一的事业单位退休费调整一并进行,还是定期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情况进行调整,需要研究明确。二是统筹考虑养老待遇调整幅度(标准)问题。研究明确试点地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幅度,是大体与非试点地区退休费调整水平相当,还是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一致,也需要综合考虑。(五)关于如何发挥好相关制度改革综合配套的协同性问题分类推进,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方向。涉及到的内容包括管理体制、治理方式、机构编制、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养老保险、财政体制等。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改革极为关键的一项。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事业单位改革前后的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特别是不能给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良好预期,改革将极难推进。但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更要与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部件”密切配合,综合配套,分类展开。事业单位的现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包括机构编制、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财政政策等都需要与养老保险制度同时改革,互为桥梁。要着力消除制约事业单位和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改革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等。但在管理体制方面,依然存在政事不分和管办不分等情况,事业单位还存在依据级别享受养老保险的问题。在运行机制上,没有形成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多根据行政机关模式运转。在机构编制和人事制度方面,欠缺动态管理意识,未能很好地根据现实条件变化做出调整,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在财政体制上,还存在“吃大锅饭”、“金饭碗”等情况,不能很好地体现事业单位的工作绩效。在收入分配中,还存在“平均主义”等问题。由此,延伸出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上的诸多问题,很难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降低了收入和养老激励效果。为此,需要进一步思考事业单位包括养老保险制度在内的各项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协同改革,避免彼此制约,为全面推进和实现改革目标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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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国养老保险的现状问题和对策

毕竟中国保险市场还属于初级阶段,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例如:保险代理人的整体素质,监管力度,理赔时效等等。相应对策:全民普及保险知识,保险从业人员的规范和专业水平的提高,加大监管力度!答案补充据我了解保险代理人好多都文化不高,甚至自己对保险方面的专业知识都是一知半解,怎么能够胜任保险代理人的工作!为什么保险公司的官司不断!其中也是因为客户对保险的条款和保障不清楚,一旦出险不能获得赔偿就把责任推到保险公司的头上,其实保险代理人也有责任的!更有甚者误导欺骗客户!保险市场为何不乱?专业知识的培训非常重要,保险公司的培训往往只是销售技能为主而不是投保理赔的培训,保险代理人如何胜任?有很多的保险代理人只是为了底薪和身边有些人脉关系而做保险,简单一点就是为钱!而没有很好的为客户的利益考虑!只是给保险两个字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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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养老保险的现状问题和对策

6. 我国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养老基金的筹资范围窄
  就我国人口结构而言,我国已经迈入了老龄化社会,为了能够使老龄人口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当务之急是如何筹集到更多的养老资金。尽管早在1991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文件中确定的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要求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的养老保障体系,但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筹资面依然狭窄,主要来源是国家预算和企业营业外列支的生产性收益。并且,国家并不鼓励人民多存养老金,而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等国则鼓励多存养老金,为国家财政减轻负担。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的加重,如果不采取措施,我国财政负担会越来越重。
  行政管理体制与养老金制度不相匹配
  首先,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较低,主要原因是我国对养老保险的行政管理模式是属地化管理,即市(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由地方政府管理,所以市(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必然成为地方政府利益的首选目标。省级政府的统筹目标是综合平衡全省各市(县)、各行业部门之间的利益,所以便出现了省级养老保险机构与市(县)级养老保险机构利益的冲突,使得省级统筹难,全国统筹难,全国高度统筹更是难上加难。2011年7月1日,国务院启动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目标是覆盖全国60%的地区,至2012年的时候覆盖全国。很明显,在“量”上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将是完美的蜕变,但经过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这种分级行政管理体制使得省级统筹、全国统筹难以实现“质”的飞跃。
  其次,由于征收、支出、管理全部由社保部门负责,造成了行政工作人员的浪费。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制定、费用收缴、投资运作、监管查处都是由社保部门负责。社保局通过单独组织一批专业人士对企业进行财务核算、监控企业员工工资,通过专业征管软件对各个企业进行调查、稽核、收缴。这一过程造成了社保基金的额外支出,甚至有些地方的社保基金40%以上被当作行政费用浪费掉了。与我国相比较,在智利、新加坡、美国等国家对养老金的征收都是由税务部门操作,独立的政府或者私营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投资,最后统一由社保部门负责养老保险金的支出及政策标准的制定。
  双轨制的存在造成了不公平的现象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制度在设计与运行上大相径庭,出现了双轨制现象。20世纪90年代,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初步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即当代人养老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社会统筹即代际转移支付,另一部分由当代人工资的一定百分比部分储蓄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仍保持着现收现付制模式,即用年轻在职一代人的收入来支付当代退休人员的养老费用(代际转移)。由于制度的不统一,双轨制也造成了在城镇企事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两部分人员在参保义务及待遇水平不平衡,引发了社会矛盾。更有专家表示,社会保险的双轨制是社会不安定的主要因素。
  养老保险基金违规挪用现象严重
  企业缴纳的20%的养老金纳入社会统筹账户中,而养老基金的征收、支出、管理监督均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这不免会出现“左手监管右手”的现象。统筹账户中的社会养老基金在被使用时,各省各市没有任何的披露,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不会汇报基金的投资用途、投资回报率,造成了基金违规挪用现象愈演愈烈,进而将影响扩散到全国。这种缺乏制约与监管的管理体制使得养老保险基金最终可能成为沉没成本,得不到任何投资回报。我国人口基数很大,在老龄化社会来临的情况下,这种违规挪用保险基金的行为会给国家财政带来沉重的打击。
  养老金的收益性较低
  从辽宁省做实个人账户的实践结果来看,我国养老金投资于银行协议借款和国债的投资回报率低于2.5%,远远低于我国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养老基金的低收益难以支撑我国老龄人口的正常生活。以美国为例,美国养老基金与资本市场对接,养老金成为美国资本市场上三大主要机构投资者之一。美国逐渐科学地协调养老金的安全性与收益性,运用投资组合,分散风险,在风险一定(尽量低风险)的情况下,实现养老基金投资高收益。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的养老金投资收益均在10%以上(扣除通胀因素后)。在中国对养老基金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应借鉴美国的养老保险体制,以部分积累制为根本,实现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的模式。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该法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按照“十二五”规划,基本养老保险有望在五年内实现全国统筹。在我国养老金体制实现由市(县)统筹到省级统筹,最终达到全国统筹的过程中,我们也看到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以上种种问题,我国养老保险体制的改革必然会形成一种趋势,因此我们应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养老保险体制。
  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确实偏高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回答委员询问时表示,现在的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确实偏高,“五险一金”已占到工资总额的40%至50%。他透露,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有关文件近期将印发,并将进一步部署。

7. 关于养老保险的几个问题

从现在开始自费交养老保险当然划算了,工作以后,到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到现在工作单位,单位会到社保机构办衔接的。物价上涨,养老金也会相应增加。缴费年限长,缴费多肯定将来领取养老金也会多。建议你学习一下《社保法》。

关于养老保险的几个问题

8.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主要面临一些什么问题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不仅表现在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制度不统一, 也表现在行业与行业之间的制度不统一,养老保险制度的不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