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父母赠予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4-05-02 09:54

1. 离婚父母赠予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如果父母在赠与的同时,明确说明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父母赠予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2. 离婚父母赠予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如果父母在赠与的同时,明确说明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一、父母出钱买的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呢
父母出钱买的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判定,具体为:
1、父母一方全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未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属于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和子女婚前的个人财产;
2、一方父母出资支付首付,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一般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款和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买受人应在离婚时补偿对方。
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婚前买房离婚产生纠纷怎么处理
(一)婚前买房是一方个人支付:
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对该房产的处理只能根据产权人的意愿。
(二)婚前买房均为二人出资:
虽然还没有结婚,但是二人共同出资买房,该房产就算二人否认共有财产,可以进行分割,分割方式按当时的出资比例。
(三)一人支付首付,婚后还贷:
在法律上有规定,婚前买房友一方支付首付的,该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共同分割。
(四)婚前父母买房:
如果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则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如果明确赠与双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 离婚父母赠予的财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1、离婚父母赠予的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方式:若为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算夫妻共同财产。若为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的财产是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对平等原则的规定
1、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互利互惠的经济利益目的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在法律上,合同当事人是平等主体,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不存在命令者与被命令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这意味着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所谓“对等”,是指享有权利,同时就应承担义务,而且,彼此的权利、义务是相应的。这要求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同时还意味着凡协商一致的过程、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例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维护市场秩序时,与企业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但在购买商品时,与企业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能因为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可以不管企业愿意不愿意,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企业。法律地位平等是自愿原则的前提,如果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就谈不上协商一致,谈不上什么自愿。

离婚父母赠予的财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4. 离婚父母赠予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 父母赠予的财产算 夫妻共同财产 吗? 婚姻法 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首先,应界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第19条的规定,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相反约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 、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 的收益; (4) 继承 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次,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 夫妻个人财产 的界限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8条、第19条的规定,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相反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 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结婚登记 后,举行婚礼前,父母或亲友赠送给双方的 结婚 礼物,除非在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民间普遍认为结婚登记不算正式结婚,一定要办婚礼才是正式夫妻,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婚姻法第8条规定:“取得 结婚证 ,即确立夫妻关系。”可见,没有举行婚礼就不算结婚的想法,没有法律依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第1款第3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赠与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结婚登记开始到婚姻关系结束这段时间,这段时间内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如无相反规定或约定应视为共同财产,王某某与胡某于2010年5月登记结婚,2010年6月刘某某接受的赠与,赠与时表示是向双方赠与,故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之间商量解决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必要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向法院提供财产情况,由法院来判决财产的分割。离婚后,总会有很多事情纠纷,所以两方离婚时,对于子女的 抚养 ,财产的分割在协议上一定要讲清楚。

5. 离婚父母赠予的财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父母赠予的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方式:若为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算夫妻共同财产。若为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的财产是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父母赠予的财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6. 离婚时父母赠予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父母赠与的财产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7. 离婚父母赠予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我们这里重点讲解房产这种财产形式。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就意味着,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又登记在出资人自己子女名下的,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就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父母赠予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8. 父母赠送的结婚离婚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登记后,举行婚礼前,父母或亲友赠送给双方的结婚礼物,除非在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