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方式

2024-05-10 23:30

1.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方式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基金收益分配会导致基金份额的净值下降,如一只基金在收益分配前份额净值为1.2元,每份基金分配0.05元收益,在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将会下降到1.15元。但对投资者来说,分红前后的价值是不变的。(1)封闭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封闭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封闭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百分之九十。封闭式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的亏损,如当年发生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封闭式基金一般采用现金分红方式。(2)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数和基金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实践中,许多基金合同规定每年至少一次。开放式基金当年收益也应弥补上一年的亏损,如当年发生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分红方式有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转换为基金份额两种。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3)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分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于每日按照面值进行报价的货币市场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将收益分配的方式约定为红利再投资,并在基金合同中约定收益分配的方式:即是按每日结转收益还是按月结转收益。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收益的分配权益。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方式

2. 证券投资基金的利润分配

证券投资基金利润分配是指基金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也称为基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在获取投资收入和扣除费用后,须将利润分配给受益人。基金利润(收益)分配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分配现金,这是最普遍的分配方式;二是分配基金份额,即将应分配的净利润折为等额的新的基金份额送给受益人。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封闭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封闭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封闭式基金一般采用现金方式分红。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每年基金利润分配的最多次数和基金利润分配的最低比例。开放式基金的分红方式有现金分红和分红再投资转换为基金份额两种。根据规定,基金利润分配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利润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作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对货币市场基金的利润分配,中国证监会有专门的规定。《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对于每日按照面值进行报价的货币市场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将受益分配的方式约定为红利再投资,并应当每日进行收益分配。”2005年3月25日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想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具体而言,货币市场基金每周五进行利润分配时,将同时分配周六和周日的利润;每周一至周四进行分配时,则仅对当日利润进行分配。投资者与周五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周五和周六、周日的利润;投资者与周五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周五和周六、周日的利润。

3. 基金收益分配的收益分配

基金的收益分配形式有:支付现金和增加基金单位。在美国,基金分配方式一般有现金分配和自动再投资购买基金份额。美国几乎所有基金都有自动再投资条款。大部分自动再投资都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有些基金公司还允许投资者的股利可再投资于其名下的其它基金,因此提供了更大程度的风险分散化。许多共同基金股东选择将他们的现金分配再投资于购买基金的额外股份上,而不是作为现金取出。我国《试点办法》中规定,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应当根据基金契约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暂行办法》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应当采用现金形式,每年至少1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基金收益分配的收益分配

4. 基金收益的基金分配

 (1)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3)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基金面值;(5)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分配应采用现金形式,每年至少一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6)单个基金账户中不得对同一基金同时选取两种分红方式;红利再投资部分以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基金收益一般应作如下分配:(1)确定收益分配的内容。确切地说,基金分配的客体是净收益,即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这里所说的费用一般包括:支付给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费、支付给托管人的托管费、支付给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费用、基金设立时发生的开办费及其他费用等。一般而言,基金当年净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投资当年净亏损,则不应进行收益分配。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收益和费用数据都须经过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后,方可实施分配。(2)确定收益分配的比例和时间。一般而言,每个基金的分配比例和时间都各不相同,通常是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基金契约或基金公司章程中事先载明。在分配比例上,美国有关法律规定基金必须将净收益的95%分配给投资者。而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则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在分配时间上,基金每年应至少分配收益一次。(3)确定收益分配的对象。无论是封闭式基金还是开放式基金,其收益分配的对象均为在特定时日持有基金单位的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通常需规定获得收益分配权的最后权益登记日,凡在这一天交易结束后列于基金持有人名册上的投资者,方有权享受此次收益分配。(4)确定分配的方式。一般有三种方式:①分配现金。这是基金收益分配的最普遍的形式。②分配基金单位。即将应分配的净收益折为等额的新的基金单位送给投资者。这种分配形式类似于通常所言的“送股”,实际上是增加了基金的资本总额和规模。③不分配。既不送基金单位,也不分配现金,而是将净收益列入本金进行再投资,体现为基金单位净资产值的增加。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仅允许采用①种形式,我国台湾省则采用①和③相结合的分配方式,而美国用得最多的方式却是①和②。(5)确定收益分配的支付方式。这关系到投资者如何领取应归属于他们的那部分收益的问题。通常而言,支付现金时,由托管人通知基金持有人亲自来领取,或汇至持有人的银行账户里;在分配基金单位的情况下,指定的证券公司将会把分配的基金单位份额打印在投资者的基金单位持有证明上。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尽管基金通过组合投资分散风险,通常能使投资者以较低的风险(比股票低)获得较高的收益(比债券高),但是,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的未来收益是不作任何保证的。事实上,某些基金由于管理人运作不成功,也会发生收益极低甚至亏损的情况。

5. 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原则是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条文的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应当采用现金形式,每年至少一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对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并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只规定:“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应当根据基金契约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因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对开放式基金也将有指导意义。
  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因运用基金资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应计入收益。而基金净收益则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等项目后的余额。
  因此,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开放式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2、基金收益每会计年度分配一次,目前应采用现金形式分配;
  3、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基金投资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每份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此外,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应载明基金收益范围、基金净收益、基金收益的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经基金托管人核实后,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尽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基金应以现金分红,但在国外,基金通常还有另一种分配方式,这就是再投资方式。再投资方式是将投资人分得的收益再投资于基金,并折算成相应数量的基金单位。这实际上是将应分配的收益折为等额的基金单位送给投资人。许多基金为了鼓励投资人进行再投资,往往对红利再投资低收或免收申购费率。随着基金业的日益发展和成熟,再投资方式的分配形式也必将被我国的开放式基金采用。
  当然,不同基金都将在各自的招募说明书中明确规定自己的收益分配原则及方式,为投资人提供投资参考。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原则是

6. 基金红利分配方式有哪些

招行代销基金的分红方式包括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两种:
现金分红:非货币基金的默认方式,红利会直接划转至活期账户;
红利再投资:即直接增加为该基金份额,一般货币基金多默认此方式 ;
分红方式以投资者在分红权益登记日前的最后一次选择为准;
单个账户中不得对同一支基金同时选取两种分红方式。
【温馨提示】基金分红一般默认为现金分红,分红方式可修改,具体以基金公司公告为准。

7. 如何让看待基金的利润分配对基金的影响

  1什么是基金分红   基金分红是指基金公司将基金收益的一部分派发给投资者的一种投资回报方式,这部分收益原来就是基金单位净值的一部分。一般来说,基金分红需要满足以下原则: 1.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有的基金还在招募说明书中对基金收益的分派事先作了约定,如一年中最少、最多的分派次数,或当可分配收益达到一定标准就进行分红等。 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因此,投资者实际上拿到的也是自己账面上的资产,这也就是分红当天(除权日)基金单位净值下跌的原因。在满足以上条件后,分红还要根据基金经理的投资策略而定,如果基金经理认为基金所持有的股票有长期增值的空间,也可以不分红。具体的分红条款可查阅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
  2基金分红方式  .目前的开放式基金一般都会向投资者提供两种可供选择的分红方式∶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
  现金分红方式∶就是基金公司将基金收益的一部分,以现金派发给基金投资者的一种分红方式。基金公司把分红金额直接打进你的银行卡。
  红利再投资方式∶就是基金投资者将分红所得现金红利再投资该基金,以获得基金份额的一种方式。如果您暂时不需要现金,而想直接再投资,您就可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分红资金将转成相应的基金份额增加,免收再投资的费用。对于看好后市想追加投资的客户,或者平时没有时间关注投资而想将这笔资金做长期投资的客户,选择红利再投资就是明智之选。而对于想落袋为安的谨慎保守型投资人,选择现金红利则可以保证前一段时期的投资收益。
  如果您想变更原来选择的分红方式,您也可以到您办理基金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或代销机构营业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投资者没有指定分红方式,则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基金管理人进行红利分配时,需要定出某一天,这一天登记在册的持有人可以参加分红,这一天就是“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就是在预先确定的某日从基金资产中减去所分的红利总金额。在除息日,基金份额净值按照分红比例进行除权。
  一般来说,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享受基金当次分红权益。如果权益登记日、除息日是同一天,当天的净值中会份额净值中会扣除红利部分金额。
  基金分红并不是凭空增加价值。分红前投资者申购基金的份额净值较高,但可以享受分红的权益,而分红后申购则基金份额净值较低。基金作为一种中长期的投资理财方式,只要您看好某只基金未来的增长趋势,您就可以考虑适时购入。分红前或分红后购入对收益没有任何影响。
  只有健康的分红,才值得追随。所谓健康分红,是基金经理根据市场判断的理性选择:大盘涨时,不用太急着分红,可待手中牛股获得更多收益;大盘开始回调,则将手中兑现的收益分配掉,免得日后净值下跌吞噬掉投资者的浮盈。健康分红的状态很理想,但如基金公司能从投资者利益出发坚持这样做,没有理由不吸引长期追随者。
  选择基金时,并非分红越多越好。如果某只基金投资一个行业一段时间后,觉得行业潜力已充分释放,需要调整资产配置,这时的分红才是正常的。在决定是否选择高分红基金时,还要了解自己投资基金的目的。有的投资者“养基”的目的就是喜欢这只“基”经常“下蛋”;有的则希望这只“基”长得越大越好。可以肯定的是,是否分红不应影响投资者究竟买不买某只基金。因为基金分红实际是把基金持有人自己的钱给分了,相当于从投资者左边的口袋拿到右口袋。如果想继续投资这只基金,还要多一道程序,把钱从右口袋拿回到左口袋,同时还得再交一次申购或赎回费。认为分红就是沾了便宜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如何让看待基金的利润分配对基金的影响

8. 货币市场基金利润分配

货币型基金的交易的时间点有个临界点,就是下午3点,在这之前买入或者赎回的,算作当天的交易,第二天开始生效,在3点后买入或者赎回的,算作第二个工作日的交易,第三天开始生效。
举个例子,周五下午3点前买入的,从周六开始有利润,下午3点后买入的,从下周一(周末不算工作日)开始有利润;周五下午3点前赎回的,从周六开始没有利润,下午3点后赎回的,从下周一开始没有利润(周末有利润)。
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