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是怎样的?

2024-05-18 17:29

1. 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是怎样的?

2.资产负债表“年初余额”栏的填列方法

本表“期末余额”栏一般应根据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本表中 的“年初余额”栏通常根据上年末有关项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且与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 额”栏相一致。

如果企业发生了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应当对“年初余额”栏目中的有关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如果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本年年末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年初余额”栏。【摘要】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和步骤【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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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结构:报表分为左右两方。左方列示资产各项目,反映全部 资产的分布及存在状态;右方列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反映全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 内容和构成情况。

文章图片2
(2)资产负债表依据的平衡公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为了使报表使用者通过比较不同时点资产负债表数据,掌握企业财务状况的变动情况及发 展趋势,企业需要提供比较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还就各项目再分为“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两栏分别填列。【回答】
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

1、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的填列方法

本表“期末余额”栏一般应根据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货币资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3)应收票据:


(4)应收账款:


(5)预付账款:

(6)应收利息:

(7)其他应收款:

(8)存货: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回答】
(11)持有至到期投资
(12)长期应收款:
(13)长期股权投资:
(14)投资性房地产
(15)固定资产:
(16)在建工程:
(17)工程物资
(18)固定资产清理:
(19)生产性生物资产:
(20)油气资产:
(21)无形资产:
(22)开发支出:

(23)商誉:

(24)长期待摊费用:

(25)递延所得税资产:

(26)短期借款:
(2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8)应付票据:
(29)应付账款:
(30)预收账款:【回答】
其他综合收益”补充:

2014年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中,规定在利润表中增加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两项内容 。

其他综合收益不仅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还需要在利润表以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 列报,同时“其他综合收益”还属于独立于“资本公积”的新会计科目。【回答】
2.资产负债表“年初余额”栏的填列方法

本表“期末余额”栏一般应根据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本表中 的“年初余额”栏通常根据上年末有关项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且与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 额”栏相一致。

如果企业发生了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应当对“年初余额”栏目中的有关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如果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本年年末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年初余额”栏。【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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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是怎样的?

2. 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是怎样的?

  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一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
  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
  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
  本表“年初数”栏内。
  资产负债表“期末数”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如下: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
  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
  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并准备随时变现的,
  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股票、债券和基金,以及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
  其他投资,减去已提跌价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
  减去“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企业一年内到期的委托贷款,其本金和利息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也
  在本项目反映。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
  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
  列。已向银行贴现和已背书转让的应收票据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其中已贴现的商业承
  兑汇票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
  (4)“应收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企业应收其
  他单位的利润,也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应收利息”项目,反映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企业购入到期还
  本付息债券应收的利息,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科目的期末
  余额填列。
  (6)“应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等应向购买单位
  收取的各种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
  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如“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应在本表“预收账款”项目
  内填列。
  (7)“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应收和暂付的款项,减
  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
  “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8)“预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预付
  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如“预付账款”科目所属有关
  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付账款”项目内填列。如“应付账款”科
  目所属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
  (9)“应收补贴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应收的各种补贴款。本项目应根据
  “应收补贴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
  值,包括各种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分期收款发出商
  品、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本项目应根据“物资采购”、“原材料”、“
  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包装物”、“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
  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
  填列。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
  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11)“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以后各期分期摊销的费用。企
  业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大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其他待
  摊费用,应在本表“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
  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额,以及“长期
  待摊费用”科目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部分,也在本项目内反映。
  (12)“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的其他流动资产,
  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流动资产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
  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13)“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各种股权
  性质的投资的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中有关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4)“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各种债权
  性质的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长期债权投资中,将于三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应在
  流动资产类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单独反映。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债
  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中有关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后的金额填列。
  企业超过一年到期的委托贷款,其本金和利息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
  也在本项目反映。
  (15)“固定资产原价”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及累
  计折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原价及已提折旧也包括在内。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
  价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另行反映。这两个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和“累计折旧”
  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6)“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反映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本项目应
  根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7)“工程物资”项目,反映企业各项工程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本
  项目应根据“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8)“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交付安装
  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
  价款、已经建筑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工程等的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根据“在
  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9)“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
  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
  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如“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
  (20)“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各项无形资产的期末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根
  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
  填列。
  (21)“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摊销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
  年)的各种费用,如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大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
  含一年)的其他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中在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部分,应在本表
  “待摊费用”项目填列。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一年内
  (含一年)摊销的数额后的金额填列。
  (22)“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本项目
  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长期资产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
  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23)“递延税款借项”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转销的递延税款的借方余额。本
  项目应根据“递延税款”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24)“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借款。
  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5)“应付票据”项目,反映企业为了抵付货款等而开出、承兑的尚未到期付款
  的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
  期末余额填列。
  (26)“应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原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
  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
  额合计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期末有借方余额,应在本表“预付
  账款”项目内填列。
  (27)“预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预收购买单位的账款。本项目应根据“预收账
  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如“预收账款”科目所属有
  关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收账款”项目内填列。如“应收账款”科目
  所属明细科目有贷方余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
  (28)“应付工资”项目,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工
  资”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付工资”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29)“应付福利费”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福利费的期末余额,以及外商投资企
  业按净利润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福利费”科
  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0)“应付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股
  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1)“应交税金”项目,反映企业期末未交、多交或未抵扣的各种税金。本项目
  应根据“应交税金”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金”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
  以“-”号填列。
  (32)“其他应交款”项目,反映企业应交未交的除税金、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各种
  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交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其他应交款”科
  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33)“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应付和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本
  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4)“预提费用”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已经预提计入成本费用而尚未支付的各项
  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预提费用”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预提费用”科目期
  末为借方余额,应合并在“待摊费用”项目内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35)“预计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预计负债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预计负
  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6)“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本
  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期末余额可在本项目
  内反映。如其他流动负债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及金额。
  (37)“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
  本息。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8)“应付债券”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尚未偿还的各种长期债券的本息。本项
  目应根据“应付债券”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9)“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
  应付款。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
  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0)“专项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各种专项应付款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
  “专项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1)“其他长期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长期负债项目以外的其他长期负债。
  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长期负债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
  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中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长期负债,应在“一年内到期
  的长期负债”项目内单独反映。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均应根据有关科目期末余额减去
  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长期负债后的金额填列。
  (42)“递延税款贷项”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转销的递延税款的贷方余额。本
  项目应根据“递延税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43)“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
  额。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4)“已归还投资”项目,反映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
  资者的投资。本项目应根据“已归还投资”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45)“资本公积”项目,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
  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6)“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盈余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盈余公
  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其中,法定公益金期末余额,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所
  属的“法定公益金”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7)“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本年利润”
  科目和“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号
  填列。

3.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步骤是什么?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步骤是什么?

4. 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是怎样的?

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均需填写年初数和期末数。年初数应根据上年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填写,期末数的资料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根据总账余额直接填列,如固定资产、短期借款等。 二,根据总账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存货等。 三,根据明细账余额分析填列,如预付、应付账款,预收、应收账款等。 比较容易出错的就是第三项,比如应收账款应该以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和预收账款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填列等,一般新手容易出错。 资产负债表主要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方面的信息。通过资产负债表,可以提供某一日期资产的总额及其结构,表明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及其分布情况,即,有多少资源是流动资产、有多少资源是长期投资、有多少资源是固定资产,等等;可以提供其一日期的负债总额及其结构表明企业未来需要用多少资产或劳务清偿债务以及清偿时间即,流动负债有多少、长期负债有多少、长期负债中有多少需要用当期流动资金进行偿还,等等;可以反映所有者所拥有的权益,据以判断资本保值、增值的情况以及对负债的保障程度。资产负债表还可以提供进行财务分析的基本资料,如将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进行比较,计算出流动比率;将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进行比较,计算出速动比率等,可以表明企业的变现能力、偿债能力和资金周转能力从而有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资产负债表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之间的勾用关系,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顺序把企业一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予以适当排列。它反映的是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总体规模和结构。即,资产有多少;资产中,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各有多少;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有多少,应收账款有多少,存货有多少,等等。所有者权益有多少;所有者权益中实收资本(或股本下同)有多少,资本公积有多少,盈余公积有多少,未分配利润有多少,等等。 在资产负债表中,企业通常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分类分项反映。也就是说,资产按流动性大小进行列示,具体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负债也按流动性大小进行列示,具体分为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等;所有者权益则按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分项列示。 资产负债表的格式一般有表首、正表两部分。其中表首概括地说明报表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报表编号、货币名称、计量单位等。正表是资产负债表的主体,列示了用以说明企业财务状况的各个项目。资产负债表正表的格式一般有两种:报告式资产负债表和账户式资产负债表。报告式资产负债表是上下结构,上半部列示资产下半部列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具体排列形式又有两种:一是按“资产=负债十所有者权益”的原理排列;二是按“资产一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原理排列。账户式资产负债表是左右结构,左边列示资产,右边列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不管采取什么格式,资产各项目的合计等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合计这一等式不变。 在我国,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每个项目又分为“年初数”和“期末数”两栏分别填列. 现金 + 银行存款 + 其它货币资金 = 货币资金, 库存商品 + 原材料等存货 = 存货。 应收账款、固定资产、长期投资等的借方余额减去相应的备抵性账户,如坏账准备、累计折旧以及减值准备等账户的贷方余额,然后将所得的净值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 其它不需要合并和调整的科目(短期投资也是)可以直接将期末余额填入资产负债表中。 最后,分别计算出左边的资产和右边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总和,并保证两者平衡。

5.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步骤是什么?

会计报表编制说明(一)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1.本表反映小企业一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2.本表“年初数”栏内各现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3.本表“期末数”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等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小企业购入的各种随时变现、并准备随时变现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股票、债券等,减去已计提跌价准备后的净额。本科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小企业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包括商业银行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已向银行贴现和已背书转让的应收票据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其中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4)“应收股息”项目,反映小企业因进行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利息,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股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5)“应收账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等而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如“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应在本表中增设“预收账款”项目填列。(6)“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应收和暂付的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口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7)“存货”项目,反映小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包括各种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等。本项目应根据“在途物资”、“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8)“待摊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以后各期分期摊销的费用。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应在本表“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将于1年内到期的部分,也在本项目内反映。(9)“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的其他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0)“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小企业不准备在1年内(含1年)变现的各种股权性质投资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1)“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反映小企业不准备在1年内(含1年)变现的各种债权性质投资的账面余额。长期债权投资中,将于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应在流动资产类下“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单独反映。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债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12)“固定资产原价”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小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原价及已提折旧也包括在内。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价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另行反映。这两个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3)“工程物资”项目,反映小企业各项工程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4)“在建工程”项目,反映小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已经建筑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工程等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5)“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小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16)“无形资产”项目,反映小企业持有的各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7)“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尚未摊销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中在1年内(含1年)摊销的部分,应在本表“待摊费用”项目填列。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将于1年内(含1年)摊销的数额后的金额填列。(18)“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9)“短期借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1年期以下(含1年)的借款。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20)“应付票据”项目,反映小企业为了抵付货款等而开出、承兑的尚未到期付款的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口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21)“应付账款”项目,反映小企业购买原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在本表内增设“预付账款”项目填列。(22)“应付工资”项目,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工资”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付工资”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23)“应付福利费”项目,反映小企业提取的福利费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24)“应付利润”项目,反映小企业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25)“应交税金”项目,反映小企业期末未交、多交或未抵扣的各种税金。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金”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26)“其他应交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应交未交的除税金、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各种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交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其他应交款”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27)“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小企业所有应付和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28)“预提费用”目,反映小企业所有已经预提计入成本费用而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预提费用”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预提费用”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合并在“待摊费用”项目内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29)“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30)“长期借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1年期以上(不含1年)的借款本息。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31)“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小企业除长期借款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32)“其他长期负债”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长期负债项目以外的其他长期负债,包括小企业接受捐赠记入“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尚未转入资本公积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中将于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负债,应在“1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内单独反映。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均应根据有关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将于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负债后的金额填列。(33)“实收资本”项目,反映小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34)“资本公积”项目,反映小企业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35)“盈余公积”项目,反映小企业盈余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其中,法定公益金期末余额,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所属的“法定公益金”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36)“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小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本年利润”科目和“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号填列。(二)利润表编制说明1.本表反映小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实现利润(亏损)的实际情况。2.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如果上年度利润表与本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一致,应对上年度利润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3.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1)“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反映小企业主要经营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2)“主营业务成本”项目,反映小企业主要经营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小企业主要经营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4)“其他业务利润”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取得的收入,减去所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及附加等支出后的净额口本项目应根据“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5)“营业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在销售商品和商品流通企业在购入商品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商品流通企业如不单独设置“管理费用”科目,发生的管理费用也在本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应根据“营业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6)“管理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7)“财务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8)“投资收益”项目,反映小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以“-”号填列。(9)“营业外收入”项目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小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元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这两个项目应分别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和“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10)“利润总额”项目,反映小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如为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1)“所得税”项目,反映小企业当期发生的所得税费用。本项目应根据“所得税”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12)“净利润”项目,反映小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13)补充资料中“当期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反映小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制定并经批准的当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三)现金流量表编制说明1.本表反映小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有关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的信息。2.本表“本年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或本年实际发生数。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还应在“上年数”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如果上年度现金流量表与本年度现金流量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一致,应对上年度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数”栏。3.本说明所指的现金,是指小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包括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本说明所指的现金等价物,是指小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除特别注明外,以下所指的现金均含现金等价物)。4.现金流量表应按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反映。本说明所指的现金流量,是指现金的流入和流出。5.现金流量表一般应按现金流入和流出总额反映。但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以及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的项目的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可以净额反映。小企业应采用直接法报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6.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如下:(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含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和前期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账款,减去本期退回本期销售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小企业销售材料等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②“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外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③“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购入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入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应从本项目内减去。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④“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工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小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困难补助,以及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应按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本项目和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⑤“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反映小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种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预交的营业税等。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税费、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等,也不包括因多计等原因于本期退回的各项税费。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交税金”、“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现金支出、支付的保险费等,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①“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现金资产。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②“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因股权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现金股利、利息,不包括股票股利。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投资收益”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③“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小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④“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⑤“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借款利息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⑥“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支付的现金,包括小企业取得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本项目可以根据“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短期投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⑦“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①“吸收技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实收资本”、“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②“借款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③“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接受现金捐赠等。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④“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偿还金融企业的借款本金等。小企业偿还的借款利息,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⑤“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以及支付的借款利息等。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利润”、“财务费用”、“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⑥“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了上述各项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捐赠现金支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等。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⑦“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项目,反映小企业外币现金流量折算为人民币时,所采用的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平均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中外币现金净增加额按期末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四)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编制说明1.本表反映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企业应交增值税的情况。2.本表“应交增值税”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1)“年初未抵扣数”项目,反映小企业年初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本项目以“-”号填列。(2)“销项税额”项目,反映小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销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3)“出口退税”项目,反映小企业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款口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退税”专栏的记录填列。(4)“进项税额转出”项目,反映小企业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转出”专栏的记录填列。(5)“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反映小企业月度终了转出多交的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6)“进项税额”项目,反映小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7)“已交税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已交税金”专栏的记录填列。(8)“减免税款”项目,反映小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减免税款”专栏的记录填列。(9)“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项目,反映小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10)“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反映小企业月度终了转出未交的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3.本表“未交增值税”各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有关记录填列。(五)会计报表附注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小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应披露如下内容:1.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的说明,包括:(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理由;(2)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小企业执行的各项会计政策,如果法律或行政法规、规章等要求变更,应按相关衔接办法的规定执行,没有相关衔接办法或是衔接办法未予规定,应进行追溯调整。2.其他重要事项(1)应收票据贴现,用于贴现的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利率、贴现率等;(2)未决诉讼、仲裁形成或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3)本期购买或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4)本期内与主要投资者往来事项;(5)其他重要交易或事项,包括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价、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步骤是什么?

6. 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是怎样的?

1.根据总账有关账户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1)资产类项目有:
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坏账准备(根据“坏账准备”账户贷方余额填列,如为借方余额应以负数填列)、其他应收款、拨付所属资金、固定资产原价(根据“固定资产”账户期末余额填列)、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如该账户出现贷方余额应以负数填列)、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根据
“固定资产工程”账户期末余额填列)、无形资产、递延资产递延税款借项
(根据“递延税款”账户借方余额填列)等。企业如有不属于报表中已列明的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项目范围以外的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如特准储备物产等),应根据增设的有关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
(2)负债类项目有: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未交税金(根据“应交税金”账户贷方余额填列)、未付利润(根据“应付利润”账户贷方余额填列)、其他未交款(根据“其他应交款”账户贷方余额填列)、专项应付款、住房周转金、递延税款贷项(根据“递延税款”账户贷方余额填列)等。以上项目的各该账户如出现借方余额,应以负数填列。企业如有不属于报表中已列明的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项目范围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和其他长期负债,应根据增设的有关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
(3)所者者权益类项目有:
实收资本、上级拨人资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

7. 写出资产负债表编制的过程

  你好!你要的答案如下:
  (1)、6月份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的年初数按5月份的货币资金直接填列,期末数则等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加总填列!!
  (2)、对于资产负债表编制的过程则为:资产负债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资产负债表“年末数”栏各项目主要是根据有关科目记录编制的;表内各项目填列方法如下: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并准备随时变现的、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股票、债券和基金,以及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其他投资,减去已提跌价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应收股利”,反映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企业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股利”科目的期未余额填列。
  5、“应收利息”项目,反映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企业购入到期还本付息债券应收的利息,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应收帐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等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和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帐款计提的坏帐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如“应收帐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应在本表“预收帐款”项目内填列。
  7、“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应收和暂付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预付帐款”项目,反映企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预付帐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如“预付帐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贷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付帐款”项目内填列。如“应付帐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
  9、“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包括各种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销商品等。本项目应根据“物资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包装物”、“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0、“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以后各期分期摊销的费用。企业的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大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其他待摊费用,应在本表“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的。本项目应根据“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额,以及“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部分,也在本项目内反映。
  11、“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的其他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流动资产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12、“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的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中有关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3、“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各种债权性质的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长期债权投资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应在流动资产类“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单独反映。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债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中有关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和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后的金额填列。
  14、“固定资产原价”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这两个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5、“工程物资”项目,反映企业各项工程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6、“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已经建筑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工程等的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7、“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到;如“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
  18、“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各项无形资产的期末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9、“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摊销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种费用,如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大修理支出以及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其他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中在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部分,应在本表“待摊费用”项目填列。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数额后的金额填列。
  20、“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长期资产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21、“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下(含一年)的借款。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2、“应付票据”项目,反映企业为了抵付货款等而开出、承兑的尚未到期付款的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3、“应付帐款“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原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帐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如“应付帐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期末有借方余额,应在本表“预付帐款”项目内填列。
  24、“预收帐款”项目,反映企业预收购买单位的帐款。本项目应根据“预收帐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如“预收帐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收帐款”项目内填列;如“应收帐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贷方余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
  25、“应付工资”项目,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工资”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付工资”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26、“应付福利费”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福利费的期末余额,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按净利润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期末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27、“应付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8、“应交税金”项目,反映公司期末未交、多交或未抵扣的各种税金。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金”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29、“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应付和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0、“预提费用”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已经预提计入成本费用而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预提费用”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预提费用”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合并在“待摊费用”项目内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31、“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本息。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2、“应付债券”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尚未偿还的各种长期债券的本息。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债券”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3、“其他长期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长期负债芾目以外的其他长期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长期负债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上述长期负债项目中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长期负债,应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内单独反映。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均应根据有关科目期末余额扣除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偿还数后的余额填列。
  34、“实收资本(股本)”项目,反映企业各股东实际投入的股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填列。
  35、“资本公积”项目,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6、“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盈余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其中,法定公益金额期末金额,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所属的“法定公益金”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7、“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本年利润”科目和“列润分配”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号反映。

写出资产负债表编制的过程

8.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步骤

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一) 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小企业一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2.本表“年初数”栏内各现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
  3.本表“期末数”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等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小企业购入的各种随时变现、并准备随时变现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股票、债券等,减去已计提跌价准备后的净额。本科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小企业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包括商业银行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已向银行贴现和已背书转让的应收票据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其中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
  (4)“应收股息”项目,反映小企业因进行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利息,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股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应收账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等而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如“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应在本表中增设“预收账款”项目填列。
  (6)“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应收和暂付的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口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7)“存货”项目,反映小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包括各种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等。本项目应根据“在途物资”、“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8)“待摊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以后各期分期摊销的费用。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应在本表“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将于1年内到期的部分,也在本项目内反映。
  (9)“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的其他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小企业不准备在1年内(含1年)变现的各种股权性质投资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反映小企业不准备在1年内(含1年)变现的各种债权性质投资的账面余额。长期债权投资中,将于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应在流动资产类下“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单独反映。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债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12)“固定资产原价”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小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原价及已提折旧也包括在内。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价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另行反映。这两个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3)“工程物资”项目,反映小企业各项工程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4)“在建工程”项目,反映小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已经建筑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工程等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5)“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小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
  (16)“无形资产”项目,反映小企业持有的各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7)“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尚未摊销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中在1年内(含1年)摊销的部分,应在本表“待摊费用”项目填列。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将于1年内(含1年)摊销的数额后的金额填列。
  (18)“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9)“短期借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1年期以下(含1年)的借款。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0)“应付票据”项目,反映小企业为了抵付货款等而开出、承兑的尚未到期付款的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口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1)“应付账款”项目,反映小企业购买原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在本表内增设“预付账款”项目填列。
  (22)“应付工资”项目,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工资”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付工资”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23)“应付福利费”项目,反映小企业提取的福利费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4)“应付利润”项目,反映小企业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5)“应交税金”项目,反映小企业期末未交、多交或未抵扣的各种税金。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金”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26)“其他应交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应交未交的除税金、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各种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交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其他应交款”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27)“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小企业所有应付和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8)“预提费用”目,反映小企业所有已经预提计入成本费用而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预提费用”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预提费用”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合并在“待摊费用”项目内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29)“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
  (30)“长期借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1年期以上(不含1年)的借款本息。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1)“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小企业除长期借款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2)“其他长期负债”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长期负债项目以外的其他长期负债,包括小企业接受捐赠记入“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尚未转入资本公积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中将于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负债,应在“1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内单独反映。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均应根据有关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将于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负债后的金额填列。
  (33)“实收资本”项目,反映小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4)“资本公积”项目,反映小企业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5)“盈余公积”项目,反映小企业盈余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其中,法定公益金期末余额,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所属的“法定公益金”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6)“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小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本年利润”科目和“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号填列。

  (二) 利润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小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实现利润(亏损)的实际情况。
  2.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如果上年度利润表与本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一致,应对上年度利润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
  3.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1)“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反映小企业主要经营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主营业务成本”项目,反映小企业主要经营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小企业主要经营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其他业务利润”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取得的收入,减去所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及附加等支出后的净额口本项目应根据“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营业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在销售商品和商品流通企业在购入商品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商品流通企业如不单独设置“管理费用”科目,发生的管理费用也在本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应根据“营业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管理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财务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投资收益”项目,反映小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以“-”号填列。
  (9)“营业外收入”项目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小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元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这两个项目应分别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和“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0)“利润总额”项目,反映小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如为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所得税”项目,反映小企业当期发生的所得税费用。本项目应根据“所得税”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2)“净利润”项目,反映小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
  (13)补充资料中“当期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反映小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制定并经批准的当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三) 现金流量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小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有关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的信息。
  2.本表“本年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或本年实际发生数。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还应在“上年数”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如果上年度现金流量表与本年度现金流量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一致,应对上年度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数”栏。
  3.本说明所指的现金,是指小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包括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本说明所指的现金等价物,是指小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除特别注明外,以下所指的现金均含现金等价物)。
  4.现金流量表应按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反映。本说明所指的现金流量,是指现金的流入和流出。
  5.现金流量表一般应按现金流入和流出总额反映。但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以及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的项目的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可以净额反映。小企业应采用直接法报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6.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含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和前期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账款,减去本期退回本期销售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小企业销售材料等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②“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外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③“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购入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入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应从本项目内减去。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④“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工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小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困难补助,以及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应按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本项目和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
  ⑤“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反映小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种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预交的营业税等。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税费、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等,也不包括因多计等原因于本期退回的各项税费。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交税金”、“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现金支出、支付的保险费等,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①“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现金资产。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②“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因股权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现金股利、利息,不包括股票股利。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投资收益”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③“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小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④“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⑤“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借款利息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⑥“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支付的现金,包括小企业取得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本项目可以根据“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短期投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⑦“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①“吸收技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实收资本”、“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②“借款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③“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接受现金捐赠等。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④“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偿还金融企业的借款本金等。小企业偿还的借款利息,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⑤“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以及支付的借款利息等。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利润”、“财务费用”、“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⑥“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了上述各项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捐赠现金支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等。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⑦“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项目,反映小企业外币现金流量折算为人民币时,所采用的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平均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中外币现金净增加额按期末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

  (四)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企业应交增值税的情况。
  2.本表“应交增值税”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1)“年初未抵扣数”项目,反映小企业年初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本项目以“-”号填列。
  (2)“销项税额”项目,反映小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销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3)“出口退税”项目,反映小企业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款口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退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4)“进项税额转出”项目,反映小企业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转出”专栏的记录填列。
  (5)“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反映小企业月度终了转出多交的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6)“进项税额”项目,反映小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7)“已交税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已交税金”专栏的记录填列。
  (8)“减免税款”项目,反映小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减免税款”专栏的记录填列。
  (9)“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项目,反映小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10)“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反映小企业月度终了转出未交的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3.本表“未交增值税”各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有关记录填列。

  (五) 会计报表附注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小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应披露如下内容:
  1.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的说明,包括: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理由;
  (2)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小企业执行的各项会计政策,如果法律或行政法规、规章等要求变更,应按相关衔接办法的规定执行,没有相关衔接办法或是衔接办法未予规定,应进行追溯调整。
  2.其他重要事项
  (1) 应收票据贴现,用于贴现的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利率、贴现率等;
  (2) 未决诉讼、仲裁形成或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3) 本期购买或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
  (4) 本期内与主要投资者往来事项;
  (5) 其他重要交易或事项,包括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价、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