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地籍科主要有哪些业务工作

2024-05-13 07:11

1. 国土资源局地籍科主要有哪些业务工作

统一管理辖区内城乡地政、地籍工作;管理并组织辖区内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土地统计;指导监督地籍管理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并制定有关细则;组织实施和指导地籍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并指导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和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承担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受理、审查、核准、颁发证书;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及业务咨询。

国土资源局地籍科主要有哪些业务工作

2. 土地局是做什么的?

具体职能请查阅各地方政府网站的部门介绍,俗称的土地局的全称是国土资源局,在各个地方的叫法不一样。

主要职能有:
1、代表政府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收储计划。
2、监督土地利用行为,查处土地违法。
3、代表政府进行土地的收储和出让。
4、确权登记辖区内的各项土地权利。
5、做好土地调查、土地统计。
6、项目用地预审。

3. 土地局是干什么的

监督检查全市执行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情况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工作,依法保护土地、矿产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协助司法机关执行土地和矿产查封、解封等事项。
拟定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负责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筹集、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土资源工作专项资金使用;负责集约化供地,承办农用地转用的初审和报批工作。
统一管理全市国土资源和城乡地政、地籍工作,主管全市国土资源的调查、统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全市土地定级工作;定期组织土地级别调整;执行地籍管理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全市地籍测绘工作;建立健全国土资源调查统计、评价制度和国土资源动态监测体系。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土地估价标准;组织市区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指导县城建制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政府出让地价、拍卖底价的评估审核;负责全市地价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核;对中介机构评估的涉及政府收益宗地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确认和备案登记管理。
承办全市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依法管理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委托经营、转让和政府收购工作;组织承办企业改组改制、兼并破产、股票上市的土地资产处置;主管全市土地市场,承担全市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过程中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工作;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依法保护和管理矿产资源,负责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负责矿区范围划定工作;培育矿业权市场;负责矿山企业年检工作;依法征收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承办采矿权转让审查、报批;统一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资料汇交,负责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参与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审查。

土地局是干什么的

4. 土地局是干什么的

土地局的工作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及上级机关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检查抽所辖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研究解决土地、矿产资源执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二)统一管理辖区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主管土地资源调查、统计、定级、登记、发证、权属变更和地籍档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土地定级、估价标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测评,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建立土地统计制度和土地信息动态监测系统,制订地籍管理技术规程。(三)组织编制和实施所辖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审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分工组织编制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规划、计划,并按计划管理程序上报下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划定、调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制订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田用途管制,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指导、审核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及专项规划。 (四)主管土地的征用、划拨、出让工作;组织编制各类建设用地的定额指标;承办上级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农地转用、征收(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建设用地的前期管理和跟踪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存量土地和其他增量土地收购储备;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业产业结构的用地管理。(五)依法管理探矿权、采矿权,规范矿业权市场;组织实施并指导探矿权、采矿权的行政许可行为、招投标和拍卖;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指导和监督全市矿业权市场的有序运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5. 土地局是干什么的

问题一:国土局是干什么的  登陆一个国土资源局网站,都能查到。以一地级市国土资源局为例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拟订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的地方性规定,拟订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及测绘管理的具体措施;依法监督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和测绘工作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执行,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审核县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报省 *** 、市 *** 审批的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审核;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计划;组织编制全市测绘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市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规划、计划。 
  (三)监督检查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四)贯彻执行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监督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基本农田的保护和耕地开发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增加,不减少。 
  (五)统一管理全市城乡地政、地籍工作,制定、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指导和实施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和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提供相关社会咨询服务。 
  (六)主管全市土地征用、划拨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 *** 、市 *** 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选址定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七)负责全市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 *** 收购管理办法;实施国有土地划拨用地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国有企业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审批管理和审核上报;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负责土地收益的征收管理工作。 
  (八)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查;负责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活动的监督管理,按规定确认评估结果;依法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的收取及使用。 
  (九)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进行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和发展战略研究;依法管理并实施审批权限内的矿产资源预申请工作;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依法监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工作;负责小矿地质储量审批及认定工作。 
  (十)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 
  (十一)负责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组织并管理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项目测绘;组织指导全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测绘市场管理;负责测绘任务登记、测绘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指导监督测绘成果资料汇交;监督管理全市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管理和保护测量标志;监督执行测绘行业标准化工作;依法管理全市地图市场;协助省级测绘主管部门储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和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十二)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省财政拨给的地勘、测绘、土地等事业经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对外......>> 
  
   问题二:土地局是干什么的?  监督检查全市执行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情况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工作,依法保护土地、矿产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协助司法机关执行土地和矿产查封、解封等事项。 
  拟定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负责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筹集、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土资源工作专项资金使用;负责集约化供地,承办农用地转用的初审和报批工作。 
  统一管理全市国土资源和城乡地政、地籍工作,主管全市国土资源的调查、统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全市土地定级工作;定期组织土地级别调整;执行地籍管理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全市地籍测绘工作;建立健全国土资源调查统计、评价制度和国土资源动态监测体系。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土地估价标准;组织市区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指导县城建制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 *** 出让地价、拍卖底价的评估审核;负责全市地价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核;对中介机构评估的涉及 *** 收益宗地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确认和备案登记管理。 
  承办全市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依法管理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委托经营、转让和 *** 收购工作;组织承办企业改组改制、兼并破产、股票上市的土地资产处置;主管全市土地市场,承担全市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过程中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工作;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依法保护和管理矿产资源,负责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负责矿区范围划定工作;培育矿业权市场;负责矿山企业年检工作;依法征收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承办采矿权转让审查、报批;统一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资料汇交,负责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参与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审查。 
  
   问题三:国土资源局和土地局,什么区别呀  在体制改革中,2000年。有土地管理局和地质矿产局合并而成新的机构。叫国土资源局。原有各地市计划委员会制定国土规划和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的职能,原地市黄金工业总公司、煤炭工业公司等部门行使的矿产资源行政管理职能一并划归地市国土资源局。 
  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当地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开发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当地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审核;指导、审核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三)监督检查当地市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 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 
  (四)拟定并组织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 , 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 ; 组织实施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五 )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当地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负责当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六)拟定当地有关土地市场、土地资源管理办法、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按规定审核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指导当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 , 审定从事土地评估机构的资格 , 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国务院、省 *** 审批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申报、登记发证和矿业权转让审查、申报登记;承办对外合作区块的依法审核、报批事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 , 协调管理地质资料汇交;协助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当地地质勘查工作的行业管理;审查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质勘查成果;审查监督评估机构从事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确认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并负责审核报批事宜。 
  (九)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负责大中型建设项目地质环境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审查;对大中型建设项目压覆矿床情况进行调查,并办理申报压覆矿产储量登记手续;承办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认定申报事宜;依法参与开办矿山的立项核 , 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 
  (十)监督管理国家和省、地财政拨给的地勘费及其他专项资金;按规定做好矿产资源、土地税费征收和使用的有关工作。 
  (十一)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宣传教育 , 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业务培训;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广科技新成果;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行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问题四:土地局全称叫什么  土地局全称叫“国土资源局”,其最高上级单位是“国土资源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受到当地 *** 和上级部门的双重领导。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郸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土资源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土资源部管理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 
  国土资源部负责土地资源 、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部门,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后劲所在,在国民经济中具有基础地位。 
  
   问题五:国土资源局是干什么的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定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的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制定全市土地资源、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地籍测绘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审核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及选址、定点工作;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市以上人民 *** 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 
  (三) 监督检查全市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工作,依法保护土地、矿产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四) 拟定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负责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筹集、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土资源工作专项资金使用;负责集约化供地,承办农用地转用的初审和报批工作。 
  (五) 统一管理全市国土资源和城乡地政、地籍工作,主管全市国土资源的调查、统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全市土地定级工作;定期组织土地级别调整;执行地籍管理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地籍测绘工作;建立健全国土资源调查统计、评价制度和国土资源动态监测体系。 
  (六)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土地估价标准;组织市区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指导县城建制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 *** 出让地价、拍卖底价的评估审核。 
  (七) 承办由市以上人民 *** 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主管全市土地市场,依法管理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委托经营、转让和 *** 收购工作;依法对土地二级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承办企业改组、改制、兼并、破产、股票上市的土地资产处置;承担全市国土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土地收益征收管理工作,防止土地资产流失;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过程中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及挂牌交易工作;制定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八) 依法保护和管理矿产资源,负责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转让的审批、登记、发证;负责矿区范围划定工作;培育、规范全市矿业权市场;负责矿山企业年检工作;依法征收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承办采矿权转让审查、报批;统一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资源汇交,负责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参与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审查。 
  (九) 对矿产资源勘察、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地勘项目的立项审查;保护地质勘探成果;负责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监督和治理;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和防治,保护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拟定地质遗迹保护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评价;负责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初审,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地质环境论证。 
  (十) 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和宣传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国土资源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工作。 
  (十一)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局......>> 
  
   问题六:一般土地局都有哪些科都是负责干什么的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科室之间工作关系;制定机关各项制度,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文件的起草、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督查、保密、保卫及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宣传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局机关公务员三项培训和局属事业单位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信息综合、新闻发布、新闻宣传;推进全市国土资源科学技术进步,指导行业科技工作;负责组织行业科技成果申报及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交流科技信息,对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负责组织机关政治、业务学习和效能建设、文明创建、工会、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耕地保护科 
  负责全市城乡农用地转用、征收的统一管理,统一审核征用建设用地;承办报国务院、省 *** 、市 *** 审批的各类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拟定、实施全市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措施、农地保护和土地整治措施、农地转用管理办法;指导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实施和指导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土地管理、土地复垦并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全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库,负责新增耕地的验收工作,负责需报国务院、省 *** 审批的未利用土地开发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 
  
  土地利用科 
  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拟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等程序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实施并指导土地收购储备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审批管理和审核上报;拟订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审核土地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依法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 
  
  地籍与测绘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统一管理城乡地政、地籍工作;管理并组织全市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土地统计;指导监督地籍管理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并制定有关细则;组织实施和指导地籍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并指导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和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承担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 
  组织并管理全市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它重大测绘项目,指导监督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和测绘成果资料汇总;组织指导全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负责全市测绘单位资格初审、测绘任务登记、测绘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测量标志的保护;负责全市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管理地图编制工作,负责初审出版、展示的地图,管理并初审后在地图上表示;根据授权管理测绘行业的计量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履行法律赋予市国土资源局的行政审批相关事项;受理、审查、核准、颁发证书;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及业务咨询。 
  
  规划科 
  组织研究拟定全市和重点地区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具体措施;起草编制并指导实施全市及区域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测绘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编制、审核和指导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土地整理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拟定全市土地供应的具体规定;参与审核报省 *** 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 
  
  矿产资源储量与开发管理科 
  组织拟订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办法、标准、规范和规程,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组织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和发展战备研究;负责矿产资源预申请和采矿权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地质资料的汇交;确认小矿储量评审结果;依法组织收取矿产资源的补偿费,按......>> 
  
   问题七:国土局的具体工作是什么 5分 这是市国土局职能,省、县等基本相同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全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计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审核县(市、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审核县(市)区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及专项规划。 
  (三)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四)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五)管理全市土地和城乡地政地籍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负责土地定级、确权、登记、发证、动态监测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籍管理的各项技术规程。 
  (六)管理土地资产,负责全市土地征用、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储备收购和交易工作;承办由国务院、省 *** 、市 *** 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指标的实施;依法指导乡(镇)村用地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管理全市土地和矿业权市场,会同市有关部门制订全市土地、矿业权市场管理政策措施,规范土地、矿业权市场行为;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转让、出租、抵押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和组织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审查,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确认工作。 
  (八)负责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和开采登记管理;依法征收、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统一管理矿产资源储量和地质资料;负责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 
  (九)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确认矿产储量评审结果;制定地质勘查计划;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地勘成果管理。 
  (十)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保护地质环境;指导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重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评估的确定。 
  (十一)拟制全市国土资源利用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土地、矿产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并监督检查国家、省、市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完成国家和省、市 *** 规定的国土资源税费征收、协收任务。 
  (十三)协助县(市)党委管理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副局长的任用。 
  (十四)承办市 *** 交办的其他事项。 
  
   问题八:土管局做什么的?  没有土管局,全称应该是国土资源局,简称国土局。国土局负责本辖区内的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和村镇规划的审核工作;管理全市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土地等级评测,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出让、租赁、折价出资(入股)、转让、交易及土地收购储备管理。 
  
   问题九:国土局是干什么的?是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吗?  国土局是 *** 部门 是行政单位 国土局下面也有事业单位 
  很牛逼的单位 
  全称国土资源局 土地 和矿产资源都管 
  有人称在国土局上班的人为土地爷 
  在中国房地产市场机制下 是房产商最先巴结的 *** 部门 
  没经常听说 某某城市 出现新地王么 这就和国土局土地找挂牌出让有关 把国家的土地卖出去 价高者得 一年土地财政收入都不得了 
  没看过 官场最高位岗位是国土局长么 
  没听有官员说 10个贪官 有8个和土地有关么? 
  
   问题十:国土资源局是干什么的  是对国有土地进行管理的。

土地局是干什么的

6. 国土资源局和土地局地内是什么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及上级机关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检查抽所辖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研究解决土地、矿产资源执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二)统一管理辖区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主管土地资源调查、统计、定级、登记、发证、权属变更和地籍档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土地定级、估价标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测评,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建立土地统计制度和土地信息动态监测系统,制订地籍管理技术规程。
(三)组织编制和实施所辖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审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分工组织编制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规划、计划,并按计划管理程序上报下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划定、调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制订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田用途管制,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指导、审核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及专项规划。 
(四)主管土地的征用、划拨、出让工作;组织编制各类建设用地的定额指标;承办上级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农地转用、征收(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建设用地的前期管理和跟踪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存量土地 和其他增量土地收购储备;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业产业结构的用地管理。
(五)主管土地市场;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抵押、终止等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招标、拍卖;组织实施国有土地资产的清查、核定和处置工作;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矿产资源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
(六)依法管理探矿权、采矿权,规范矿业权市场;组织实施并指导探矿权、采矿权的行政许可行为、招投标和拍卖;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指导和监督全市矿业权市场的有序运行。【摘要】
国土资源局和土地局地内是什么【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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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的简称,是市(县)政府的组成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及法规,依法行政。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调整组织机构,把部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符合我国市场经济要求的资源管理机制。【回答】
土地局正式名称叫国家土地管理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设置的副部级直属机构,负责全国土地、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工作。【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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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内的职责是什么【提问】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及上级机关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检查抽所辖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研究解决土地、矿产资源执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二)统一管理辖区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主管土地资源调查、统计、定级、登记、发证、权属变更和地籍档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土地定级、估价标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测评,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建立土地统计制度和土地信息动态监测系统,制订地籍管理技术规程。
(三)组织编制和实施所辖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审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分工组织编制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规划、计划,并按计划管理程序上报下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划定、调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制订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田用途管制,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指导、审核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及专项规划。 
(四)主管土地的征用、划拨、出让工作;组织编制各类建设用地的定额指标;承办上级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农地转用、征收(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建设用地的前期管理和跟踪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存量土地 和其他增量土地收购储备;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业产业结构的用地管理。
(五)主管土地市场;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抵押、终止等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招标、拍卖;组织实施国有土地资产的清查、核定和处置工作;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矿产资源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
(六)依法管理探矿权、采矿权,规范矿业权市场;组织实施并指导探矿权、采矿权的行政许可行为、招投标和拍卖;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指导和监督全市矿业权市场的有序运行。【回答】
(七)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年报和矿业督察工作;依法征收和使用矿产资源补偿费,监督、验收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审核选矿许可证,监督管理独立选矿活动。 
(八)组织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负责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资质审查认证的管理,认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监测、监督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遗迹。
(九)主管国土资源管理的科技、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回答】
对房产的作用呢【提问】
作用是让市场更有秩序,方便国家管理跟规划【回答】

7. 土地局和国土资源局是一个单位吗?都是干什么的?有什么不同呀?

土地局是以前的单位,现在跟国土资源局合并了。
国土资源部是1998年国务院机构时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合并组建的。 
所以国土资源局是包括从事土地资源管理的原土地管理局、矿产资源管理的原地质矿产局、海洋资源管理部门、测绘管理部门等。

扩展资料
1,国土资源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
2,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3,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4,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国土资源局

土地局和国土资源局是一个单位吗?都是干什么的?有什么不同呀?

8. 一般土地局都有哪些科都是负责干什么的

土地局有以下科室: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科室之间工作关系;制定机关各项制度,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文件的起草、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督查、保密、保卫及机关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宣传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局机关公务员三项培训和局属事业单位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信息综合、新闻发布、新闻宣传;推进全市国土资源科学技术进步,指导行业科技工作;负责组织行业科技成果申报及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交流科技信息,对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负责组织机关政治、业务学习和效能建设、文明创建、工会、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耕地保护科:
负责全市城乡农用地转用、征收的统一管理,统一审核征用建设用地;承办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拟定、实施全市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措施、农地保护和土地整治措施、农地转用管理办法;指导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实施和指导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土地管理、土地复垦并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全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库,负责新增耕地的验收工作,负责需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未利用土地开发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
土地利用科:
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拟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等程序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实施并指导土地收购储备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审批管理和审核上报;拟订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审核土地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依法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
地籍与测绘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统一管理城乡地政、地籍工作;管理并组织全市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土地统计;指导监督地籍管理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并制定有关细则;组织实施和指导地籍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并指导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和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承担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
组织并管理全市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它重大测绘项目,指导监督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和测绘成果资料汇总;组织指导全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负责全市测绘单位资格初审、测绘任务登记、测绘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测量标志的保护;负责全市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管理地图编制工作,负责初审出版、展示的地图,管理并初审后在地图上表示;根据授权管理测绘行业的计量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履行法律赋予市国土资源局的行政审批相关事项;受理、审查、核准、颁发证书;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及业务咨询。
规划科:
组织研究拟定全市和重点地区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具体措施;起草编制并指导实施全市及区域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测绘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编制、审核和指导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土地整理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拟定全市土地供应的具体规定;参与审核报省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
矿产资源储量与开发管理科:
组织拟订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办法、标准、规范和规程,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组织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和发展战备研究;负责矿产资源预申请和采矿权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地质资料的汇交;确认小矿储量评审结果;依法组织收取矿产资源的补偿费,按照规定确认采矿评优结果。
依法进行全市矿产资源采矿权新立及延续、变更、注销、审批登记发证工作及采矿权年检和采矿权转让的审查;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收取采矿权使用费;调处采矿权权属纠纷。
地质勘查与环境科:
实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遗迹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
组织开展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勘查成果和地质勘查单位资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项地质勘查工作,依法进行勘查登记发证的审查,调处地质勘查争议和纠纷。
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科:
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全市土地、矿产、测绘执法监督和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和执行矿产资源、测绘法律、法规的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负责信访接待、处理工作。
财务科:
编制年度各项事业费、专项经费预决算和综合财政预算;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省厅和市财政拨给的地勘、测绘、土地等事业经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对局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财务监督管理;管理、指导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并负责财务综合统计。
人事教育科:
研究拟订局管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工作具体规定,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管理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局机关及派出机构公务员的管理工作;承担局干部培训工作的管理任务和局干部培训规划、计划的编制、实施,指导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培训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编制管理工作任务,负责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局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出国政审报批工作,指导直属单位人事教育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土资源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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