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可以更改吗?

2024-05-06 06:10

1. 保险中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可以更改吗?

保险合同中有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投保人就是出钱的人,这个人是可以变动更改的,但是有一定要求的,投保人必须出现某种原因,比如身故等,可以跟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符合更改要求,就可以变更了。而且投保人必须要和被保人有直系亲属关系。被保险人是不能更改和变动的,在成立合同时,谁成为被保险人,就要一直是被保险人,不能变更。受益人也是可以变更和更改的。总之被保险人不能变更,投保人满足一定的要求可以变更。拓展资料1、保险人又叫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的组织和法人。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又称“承保人”。按照现行的法律,保险人需要依法注册成立,经营被限制在一 定的地域和业务范围之内。跨区域经营或者超范围经营都会导致保险合同的效力缩水。个别地方出现的“地下保单”和“空心保单”就是保险人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从事业务的现象。保险的实力有大小,经营有好坏;所以不要抱保险人不会破产的念头。当然,大多数在市场联系业务的还不是保险人自己,而是打着保险公司旗号的各类保险代理人或保险人的营销人员。在没有查清保险人身份实力和市场信誉的情况下,不要签定保险合同。2、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认定某人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考量两个要件:(1)形式要件-保险合同关系的一方。如以自己的名义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或因某种法律事实取代原投保人而加入到业已成立的保险合同法律关系之中。(2)实质要件-承担支付保险费义务。缺少某一要件,不为完整意义的投保人,其合同权利将受到一定制约。投保人在我国台湾“保险法”中称为要保人,有些文献称为投保申请人。其实,从文义角度解释,投保人应为合同成立之后的正式称谓;合同成立之前,称要保人、投保申请人或准投保人为妥。

保险中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可以更改吗?

2. 保险中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可以更改吗

保险中被保险人不能更改,但是投保人可以更改。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设立的主体,如果被保险人变更,就等于是一个新的保险合同了,所以是不可以变更的。而投保人就是付钱的那个人,不管谁付钱,对保险合同本身不会有影响,所以可以变更。投保人变更注意事项:1.投保人是可以更改的,不过要征得被保者的书面同意。2.更正投保人相关信息时需要投保人签字。3.变更投保人应由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原投保人、变更后投保人的签字同意,如原投保人身故、失踪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原投保人无法亲笔签名,需提供有关证明(身故证明或公安局证明或法院判决书)。4.对于有投保人保障责任的险种,变更投保人时须填写《健康告知书》且必须经过公司审核。5.对于联系电话、收费地址、邮编、工作单位的变更,可以通过电话中心进行申请,无需填写保全作业申请书。6.变更投保人时应同时提供新投保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与被保险人关系、开户行、帐号、户名、收费地址等,同时说明变更的原因。7、若投保人的姓名发生变更且保单采用银行划帐方式交纳保费,则应提供新的开户行、账号、户名。拓展资料: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被保险人亦称“保户”,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或保险期满时有权按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请求损失赔偿或领取保险给付金。被保险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通常就是投保人;在人身保险中,若投保人为自己投保,投保人就是被保险人,若投保人为他人投保,他人是被保险人。

3. 保险中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可以更改吗?

保险中被保险人是不允许更改的,但是投保人可以更改。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摘要】
保险中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可以更改吗?【提问】
保险中被保险人是不允许更改的,但是投保人可以更改。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回答】

保险中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可以更改吗?

4.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可更改吗

为避免道德风险,即防止投保人、受益人为了获得保险金而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指定或变更,或经被保险人同意后由投保人指定或变更。我国的《保险法》第61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保险法》第62条规定"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因此我们提醒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旦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受益人,应尽早到保险公司办理保单变更事宜,否则一旦出现赔付,则应依据保单和现行法律法规处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 可以更改保险投保人吗

1、投保人是可以更改的,不过要征得被保者的书面同意。
2、更正投保人相关信息时需要投保人签字;
3、变更投保人应由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原投保人、变更后投保人的签字同意,如原投保人身故、失踪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原投保人无法亲笔签名,需提供有关证明(身故证明或公安局证明或法院判决书);
4、对于有投保人保障责任的险种,变更投保人时须填写《健康告知书》且必须经过公司审核;
5、对于联系电话、收费地址、邮编、工作单位的变更,可以通过电话中心进行申请,无需填写保全作业申请书;
6、、变更投保人时应同时提供新投保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与被保险人关系、开户行、帐号、户名、收费地址等,同时说明变更的原因;
7、若投保人的姓名发生变更且保单采用银行划帐方式交纳保费,则应提供新的开户行、账号、户名。

扩展资料:
所谓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是保险合同的主体之一。投保人与保险人合称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投保人是任何保险合同不可或缺的当事人之一,它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投保人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投保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否则所订立的保险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即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否则投保人不能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若保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投保人签订了保险合同,该保险合同无效;
第三,投保人应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不论投保人为自己利益还是为他人利益订立保险合同,均应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参考资料:保单变更-百度百科

可以更改保险投保人吗

6. 可以更改保险投保人吗

1、投保人是可以更改的,不过要征得被保者的书面同意。
2、更正投保人相关信息时需要投保人签字;
3、变更投保人应由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原投保人、变更后投保人的签字同意,如原投保人身故、失踪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原投保人无法亲笔签名,需提供有关证明(身故证明或公安局证明或法院判决书);
4、对于有投保人保障责任的险种,变更投保人时须填写《健康告知书》且必须经过公司审核;
5、对于联系电话、收费地址、邮编、工作单位的变更,可以通过电话中心进行申请,无需填写保全作业申请书;
6、、变更投保人时应同时提供新投保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与被保险人关系、开户行、帐号、户名、收费地址等,同时说明变更的原因;
7、若投保人的姓名发生变更且保单采用银行划帐方式交纳保费,则应提供新的开户行、账号、户名。

扩展资料:
投保人是任何保险合同不可或缺的当事人之一,它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投保人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投保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否则所订立的保险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即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否则投保人不能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若保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投保人签订了保险合同,该保险合同无效;
第三,投保人应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不论投保人为自己利益还是为他人利益订立保险合同,均应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参考资料:保单变更-百度百科

7. 被保险人可以要求变更投保人么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是可以申请变更的,但需要投保人同意并书面确认。但一般变更投保人都出现在投保人身故或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解除关系(比如离婚)的情况一。因投保人承担的是缴费义务,所以该保单的现金价值属于投保人所有,只有投保人才有退保的权利。原投保人如果同意变更投保人,也就意味着他要同意放弃该保单的现金价值所有权和退保的权利。在夫妻离婚的案例中,一般都会要求给予原投保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被保险人可以要求变更投保人么

8. 被保险人可以变更投保人吗

法律分析:保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既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人,在保险行业,投保人特指为保险合同缴纳保费的人士。 保险行业相关法律规定,保险投保人是可以更改的,但必须要征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通常情况下,投保人变更,往往是将投保者改为被保险人本人或其父母、配偶、子女等具有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以便获得投保人相关的权利及履行相关的义务。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某些保险合约条款明确约定投保人不可以变更的则不能变更,否则的话则需要投保人重新选择续期缴费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