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有哪些税法上的规定?

2024-05-02 00:21

1. 关联企业有哪些税法上的规定?

一、正面回答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是附属公司与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占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关联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主要指上市公司的发起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其家属和上述各方所控股的公司。二、分析关联企业之间最常见的一种业务就是关联企业之间借款、占用资金等,部分企业的做法是相对规范的,会约定利息并开发票,但是更多的情况是不收取利息和资金占用费的。三、关联企业借款增值税如何交纳?1、关联企业借款按市场利率支付利息。按照贷款服务业税率6%缴纳增值税;2、关联企业间无偿借款或者未约定利息。关联企业间无偿借款或者未约定利息的,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属于视同销售的情形。

关联企业有哪些税法上的规定?

2. 关于关联方交易的税法规定

关联交易管理的目的是防止关联方利用其特殊地位,通过关联交易进行不当利益输送,进而侵害、股东、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近年来,监管机构对银行保险机构、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严监管已成为常态,一方面通过发布新规不断丰富关联交易监管制度,另一方面持续创新监管手段,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3. 新税法对于“关联方”定义有哪些?

问:与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有哪些差异?对于关联方交易新税洷有哪些详细规定,如何规避?例如:外籍人员A在中国境内已设立甲公司,拟在境内再设立乙公司,甲、乙公司之间有哪些税收风险?答:1.关于新税法对于“关联方”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一) 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二) 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三) 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2.与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有哪些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关联企业其认定条件及税务机关进行合理调整的顺序和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法则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将关联方的概念扩展为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新税法与原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及税收征收管理法相比,不仅包含关联企业,而且还包含存在关联关系的个人。新税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新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第四十一条所称的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而原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采用“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的表述,并没有明确表达“独立交易原则”。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甲、乙公司进行业务交易时,应严格按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即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的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否则对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存在税务机关按照合理方法进行调整的涉税风险。

新税法对于“关联方”定义有哪些?

4. 税务机关确定企业的关联方的条件是什么?关联方交易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情况下,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为关联方交易,关联方的交易类型主要有:
  1.购买或销售商品。
  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担保。
  5.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
  6.租赁。
  7.代理。
  8.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9.许可协议。
  10.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
  1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5. 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关联方是指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零九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关联方是指什么

6. 税法上关联企业的认定条件

税法上的关联方认定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3、其他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关系。“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另一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另一企业)有下列之一关系的,即构成关联企业:1.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3.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4.企业的董或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以上(含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5.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业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6.企业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供应并控制的;7.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的;8.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或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它关系,包括家族、亲属关系等。会计上对关联方的认定:《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2006)财会[2006]3号第二章关联方第三条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第四条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一)该企业的母公司。
(二)该企业的子公司。
(三)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五)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六)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七)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八)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九)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十)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7. 关联方交易的税务影响

由于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较非关联交易风险更低,关联交易的合同往往不注重细节,过于简单,虽然从法律角度是合规的,但不满足中国税务局的审核要求。例如合同内容写到,服务项目是“集团内一般会向集团成员企业提供的服务”,这样的表述会被税务局认为合同缺乏实质,导致从高征收税款,或者要求补充资料并大大滞后支付时间。Linked-F强调,合同是判定服务真实性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判定纳税义务的重要参考,也是外汇管理局和银行审核对外付汇的资料,企业应当重视。目前税务机关主要考察非贸付汇合同的要素有:合同标的、合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合同金额和收费方式、合同金额是否含税及知识产权归属。

关联方交易的税务影响

8. 税务局定义的企业关联方包括哪些? 在一些要求企业提交的资料中,税务局会要求注明企业关联方,但是

税务局定义的企业关联方,是按税法定义的关联方,具体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关联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一百零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