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港两地基金正式互认是什么意思

2024-05-13 23:52

1. 陆港两地基金正式互认是什么意思

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将于7月1日起正式展开,中国证监会也在受理申请前一日就基金互认安排下的常见问题做出解答,包括24个问题,对申请条件及申请程序各方面细节做出解释。
基金互认的初始投资额度为两边市场资金进出各3000亿元(人民币,下同),有意在香港出售的内地基金需满足的要求包括基金是根据内地的法律法规及其组成文件成立、管理及运作;基金是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须已成立一年以上;基金的资产规模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基金不得以香港市场为主要投资方向,以及在香港的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50%。
中国证监会解释指,初期内地市场中的分级基金、保本基金暂不纳入互认范围,内地互认基金若为香港投资者新设一类份额,基金管理人需要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向投资者披露可能产生的风险,履行适当程序并报备中国证监会。
内地基金通常按照持有期限长短适用不同赎回费率,而香港一般不收或收取固定赎回费用,对于这一差异,中国证监会表示,内地基金可以通过单设一类份额等方式面向香港地区投资者销售,适用固定赎回费率,并依法计入基金资产。
内地基金销售数据实行电子数据传输,中证监会指出,内地互认基金的香港销售机构也可以向其指定机构申请销售机构代码。
同样,有意在内地市场出售的香港基金需满足六方面要求,即在香港注册的公募基金(即持有证监会九号牌),成立一年以上;资产规模不低于2.5亿港元;不得以中国市场为主要投资方向,以及在内地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比例不得超过50%。
中国证监会公布的细节解释进一步指出,香港基金申请资产规模是指基金在申请试点时的规模。同时,在基金互认初期,中国证监会将不会限制每家基金申请互认基金的数量,原则上满足条件均可申请。
在信息披露方面,内地与香港投资者原则上应获得公平一致的对待。因此,按照香港法律法规面向香港投资者的公告,也应同时向内地投资者提供,并使用简体中文。同时,任何提交给香港证监会的产品公告也需同时提交给中国证监会。
在具体申购、赎回方面,在内地与香港同是工作日的情况下,跨境销售的互认基金份额才可开放申购赎回,但不得影响互认基金在原地区销售时投资者的相关权利。此外,内地基金管理公司作为香港互认基金代理人,可以销售其代理的香港互认基金。香港互认基金管理人应委托代理人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技术平台(基金注册登记数据中央交换平台)与销售机构进行数据交换,完成基金份额登记数据的备份。
由于基金互认计划要求香港基金在内地销售规模占比不得超过50%,中国证监会指出,基金管理人应当对申购赎回数据进行监测及预警管理,确保持续满足内地销售占比的要求。当基金在内地销售的份额占比接近50%上限时,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管理和控制,并向投资者披露。若超过50%,管理人应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暂停该基金在内地的销售。

陆港两地基金正式互认是什么意思

2. 内港基金互认是什么意思?

  中国证监会昨日与香港证监会签署合作备忘录,将于今年7月1日开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工作。根据现有制度安排,基金互认的初始投资额度为资金进出各3000亿元人民币。
  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开展的基金互认工作,将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内地及香港基金按照法定程序获得认可或许可在对方市场向公众投资者进行销售。据证监会初步测算,截至2014年底,符合互认标准的香港基金有100只左右;截至今年一季度末,符合互认标准的内地基金有850只左右。
  按《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香港基金进入内地需满足的条件包括:最近3年或自成立起未受香港证监会重大处罚;采用托管制度;基金类型为常规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及指数型;基金成立1年以上,资产规模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不以内地市场为主要投资方向,在内地的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50%。内地基金进入香港也需符合对等条件。
  规定要求,香港互认基金的管理人应当委托内地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产品注册等事项,且代理人应当是内地公募基金管理人或者托管人。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香港互认基金,可以委托内地基金销售机构进行公开销售,内地基金投资人可以到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办理香港互认基金产品的申购业务,具体业务流程与申购内地基金产品相同。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在全球资本市场迅速发展的背景下,跨境投资管理和跨境基金销售活动日趋活跃,内地与香港在金融产品及服务方面的合作不断深化,有必要建立内地与香港基金产品互认的平台,促进两地基金市场的共同发展。且沪港通一直保持平稳运行态势,为基金互认的推出起到了良好示范作用。
  他说,内地与香港两地基金互认的实现,一方面为境内投资者提供更加丰富的投资产品,更加多层次的投资渠道,更加多样化的投资管理服务,同时也有助于境内基金管理机构学习国际先进投资管理经验;另一方面通过境内基金的境外发售,有利于吸引境外资金投资境内资本市场,为各类海外投资者提供更加方便的投资渠道,同时也有助于培育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内地资产管理机构。

3. 内地与香港注册首批互认基金共有哪7只

首批北上和南下基金已正式出炉。内地与香港注册首批互认基金共有7只,其中中国证监会18日注册了首批3只香港互认基金,分别为:
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
恒生中国H股指数基金、
行健宏扬中国基金,
可以进入内地市场发售。
香港证监会注册首批4只内地互认基金分别是:
华夏回报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资金、
广发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以进入香港市场发售。
据了解,首批精选的“北上”和“南下”产品均为各公司的旗舰产品,以华夏回报基金为例,作为老牌的绩优基金,华夏回报已成立12周年,净值增长了789.22%,共分红72次,是内地分红次数最多的公募基金。

内地与香港注册首批互认基金共有哪7只

4. 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是利好还是利空

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将于7月1日起正式展开,中国证监会也在受理申请前一日就基金互认安排下的常见问题做出解答,包括24个问题,对申请条件及申请程序各方面细节做出解释。
基金互认的初始投资额度为两边市场资金进出各3000亿元(人民币,下同),有意在香港出售的内地基金需满足的要求包括基金是根据内地的法律法规及其组成文件成立、管理及运作;基金是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须已成立一年以上;基金的资产规模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基金不得以香港市场为主要投资方向,以及在香港的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50%。
中国证监会解释指,初期内地市场中的分级基金、保本基金暂不纳入互认范围,内地互认基金若为香港投资者新设一类份额,基金管理人需要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向投资者披露可能产生的风险,履行适当程序并报备中国证监会。
内地基金通常按照持有期限长短适用不同赎回费率,而香港一般不收或收取固定赎回费用,对于这一差异,中国证监会表示,内地基金可以通过单设一类份额等方式面向香港地区投资者销售,适用固定赎回费率,并依法计入基金资产。
内地基金销售数据实行电子数据传输,中证监会指出,内地互认基金的香港销售机构也可以向其指定机构申请销售机构代码。
同样,有意在内地市场出售的香港基金需满足六方面要求,即在香港注册的公募基金(即持有证监会九号牌),成立一年以上;资产规模不低于2.5亿港元;不得以中国市场为主要投资方向,以及在内地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比例不得超过50%。
中国证监会公布的细节解释进一步指出,香港基金申请资产规模是指基金在申请试点时的规模。同时,在基金互认初期,中国证监会将不会限制每家基金申请互认基金的数量,原则上满足条件均可申请。
在信息披露方面,内地与香港投资者原则上应获得公平一致的对待。因此,按照香港法律法规面向香港投资者的公告,也应同时向内地投资者提供,并使用简体中文。同时,任何提交给香港证监会的产品公告也需同时提交给中国证监会。
在具体申购、赎回方面,在内地与香港同是工作日的情况下,跨境销售的互认基金份额才可开放申购赎回,但不得影响互认基金在原地区销售时投资者的相关权利。此外,内地基金管理公司作为香港互认基金代理人,可以销售其代理的香港互认基金。香港互认基金管理人应委托代理人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技术平台(基金注册登记数据中央交换平台)与销售机构进行数据交换,完成基金份额登记数据的备份。
由于基金互认计划要求香港基金在内地销售规模占比不得超过50%,中国证监会指出,基金管理人应当对申购赎回数据进行监测及预警管理,确保持续满足内地销售占比的要求。当基金在内地销售的份额占比接近50%上限时,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管理和控制,并向投资者披露。若超过50%,管理人应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暂停该基金在内地的销售。

5. 中港基金互认 哪些香港基金入围

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将于7月1日起正式展开,中国证监会也在受理申请前一日就基金互认安排下的常见问题做出解答,包括24个问题,对申请条件及申请程序各方面细节做出解释。
基金互认的初始投资额度为两边市场资金进出各3000亿元(人民币,下同),有意在香港出售的内地基金需满足的要求包括基金是根据内地的法律法规及其组成文件成立、管理及运作;基金是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须已成立一年以上;基金的资产规模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基金不得以香港市场为主要投资方向,以及在香港的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50%。
中国证监会解释指,初期内地市场中的分级基金、保本基金暂不纳入互认范围,内地互认基金若为香港投资者新设一类份额,基金管理人需要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向投资者披露可能产生的风险,履行适当程序并报备中国证监会。
内地基金通常按照持有期限长短适用不同赎回费率,而香港一般不收或收取固定赎回费用,对于这一差异,中国证监会表示,内地基金可以通过单设一类份额等方式面向香港地区投资者销售,适用固定赎回费率,并依法计入基金资产。
内地基金销售数据实行电子数据传输,中证监会指出,内地互认基金的香港销售机构也可以向其指定机构申请销售机构代码。
同样,有意在内地市场出售的香港基金需满足六方面要求,即在香港注册的公募基金(即持有证监会九号牌),成立一年以上;资产规模不低于2.5亿港元;不得以中国市场为主要投资方向,以及在内地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比例不得超过50%。
中国证监会公布的细节解释进一步指出,香港基金申请资产规模是指基金在申请试点时的规模。同时,在基金互认初期,中国证监会将不会限制每家基金申请互认基金的数量,原则上满足条件均可申请。
在信息披露方面,内地与香港投资者原则上应获得公平一致的对待。因此,按照香港法律法规面向香港投资者的公告,也应同时向内地投资者提供,并使用简体中文。同时,任何提交给香港证监会的产品公告也需同时提交给中国证监会。
在具体申购、赎回方面,在内地与香港同是工作日的情况下,跨境销售的互认基金份额才可开放申购赎回,但不得影响互认基金在原地区销售时投资者的相关权利。此外,内地基金管理公司作为香港互认基金代理人,可以销售其代理的香港互认基金。香港互认基金管理人应委托代理人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技术平台(基金注册登记数据中央交换平台)与销售机构进行数据交换,完成基金份额登记数据的备份。
由于基金互认计划要求香港基金在内地销售规模占比不得超过50%,中国证监会指出,基金管理人应当对申购赎回数据进行监测及预警管理,确保持续满足内地销售占比的要求。当基金在内地销售的份额占比接近50%上限时,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管理和控制,并向投资者披露。若超过50%,管理人应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暂停该基金在内地的销售。

中港基金互认 哪些香港基金入围

6. 中港基金互认的介绍

2015年05月23日,酝酿多年的中港基金互认机制今日终于获得内地和香港监管机构的放行,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的初始额度为资金进出各3000亿元。1证监会2015年12月18日举行例行发布会,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表示,首批内地香港互认基金注册完成,3只北上4只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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