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的机构概览

2024-05-01 01:50

1. 湖南省民政厅的机构概览

民政厅现内设16个处室: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民间组织管理局(加挂民间组织执法监察局)、优抚处、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处、救灾处、社会救助管理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区划地名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社会事务处、规划财务处、人事处(社会工作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1个挂靠单位: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12个直属事业单位:省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省革命老根据地经济开发促进会办公室、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慈善总会办公室、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民政厅信息中心、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省荣军医院、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省复员退伍军人接待转运站、省收养管理服务中心、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湖南省民政厅的机构概览

2. 湖南省民政厅的机构简介

湖南省民政厅 是省政府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位于长沙市东风路276号。

3. 湖南省民政厅的介绍

湖南省民政厅是省政府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位于长沙市东风路276号。

湖南省民政厅的介绍

4. 湖南省民政厅的办事指南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1号),特制定以下须知:注 意 事 项一、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文字材料可打印或用钢笔填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有一份为原件。二、所需表格均在湖南民间组织网上下载。三、材料齐全后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正式受理,成立许可时限为60个工作日,注销登记许可时限为30个工作日。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须知▲申请成立省级民办非企业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至少10万元);(五)有必要的场所;(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七)成立省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应该冠以“湖南”字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程序:申请人(拟定名称、运作思路)→登记管理机关(名称预核)→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有关材料,出具审查意见)→登记管理机关(受理申请材料→考察办公场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登记管理机关(发证、公告)。▲申请成立登记省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向登记管理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发起人签署的申请登记报告;(二)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书》(表格网上下载);(三)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四)《全国组织机构代码预赋通知单》;(五)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单位还应提交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须知▲省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变更登记,需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材料:1、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表格网上下载);2、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还需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交登记管理机关,由登记管理机关重新制发。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须知▲省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1、加盖单位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报告;2、加盖单位印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董事会(理事会)审议通过注销的会议纪要;3、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4、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表》(表格网上下载);5、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6、民办非企业单位债权债务处理报告书;7、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登记管理机关收回《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印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须知▲年度检查时间:民办非企业单位须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初审;5月31日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检。▲年检程序:1、登记管理机关发出年检的公告或通知;2、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湖南民间组织网上下载《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3、民办非企业单位上报材料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报送登记管理机关;4、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有关材料;5、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年检结论并公告。联系地址:长沙市东风路276号省民政厅802室

5. 湖南省民政厅的主要职责

一、制订全省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及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负责全省性社团、跨市、州社团和涉外、涉港澳台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监督管理民政部委托的全国性社团;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社团基金会审批和监管;指导、监督市、州、县(市、区)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三、负责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市、州、县(市、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审批、褒扬革命烈士;负责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承担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五、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伍义务兵、转业和退休士官、复员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军供站、退伍军人接待站的建设与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六、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查核、统计和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指导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七、负责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等,管理分配中央下拨的和省级的救助资金;审批全省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等活动;指导社会救济工作。八、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九、指导婚姻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制定并监督实施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承办涉外婚姻登记工作。十、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省乡镇及其以上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与邻省行政区域边界的勘界、日常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市、州、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及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十一、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等事项,规范全省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指导市、州、县(市、区)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十二、拟定全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工作;制订全省福利设施的标准,承担省级和涉外、涉港澳台、涉侨福利机构的认定审批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拟定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审批。十三、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行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资金;指导、监督全省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十四、指导和监督实施国家有关殡葬改革法律、法规,推进殡葬改革。十五、指导并监督实施国家有关儿童收养法律、法规;负责涉外收养登记工作,指导省内及涉侨、涉港澳台儿童收养工作。 十六、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救助站建设工作;协调流浪乞讨人员中特殊困难救助对象跨省(区、市)和本省内跨市(州)返乡工作。十七、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湖南省民政厅的主要职责

6. 长沙市民政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民政局设11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信访处、市革命老根据地经济开发促进会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信访、保密、安全生产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会务等工作和全市民政工作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全市性民政综合评比表彰和大型综合性会议的筹备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和民政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民政信访、维稳工作;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政策法规拟定及承担全市民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定扶持革命老区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解决扶持革命老区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扶持革命老区发展工作。(二)民间组织管理局(民间组织执法监察局,对外可称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拟订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地方性规章、制度;按照管辖权限负责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负责在市内的全国性、全省性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的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所辖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负责所辖社会组织的清理整顿工作;指导和监督区、县(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三)优抚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工作,褒扬烈士,承办烈士审核申报、调查、编辑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全市退役军人、人民警察、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残评定、调整等级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带病回乡优抚对象审批并指导区、县(市)落实相关政策;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和建设;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四)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处负责落实国家有关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地方性退伍军人安置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制订退伍军人安置计划,督促、落实退伍安置任务;负责全市退役士兵、转业士官、伤病残军人、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长沙军用饮食供应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工作制度;承担市复员退伍军人接待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五)救灾处(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市民政局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救灾减灾工作法规、规章、规划及政策;组织救灾、防灾、减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与管理;核查、统计、上报、发布灾情,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慰问灾民;组织实施灾民倒损房屋重建工作、农村危房改建工程实施工作;负责全市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医疗救助和临时救济工作、本市辖区内城乡居民因病因灾临时救济工作;组织开展救灾募捐和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管理、拨发中央、省、市下达的救灾款物,接收分配国内外捐赠的救灾款物;指导救灾物资的储备与管理工作,开展城际救灾互助工作、减灾合作与交流;承担全市抗灾救灾减灾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市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定自然灾害应急工作规划及政策;具体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与管理,指导完善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常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及演练工作;负责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管理人员、志愿者(义工)等社会可动员力量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市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起草有关基层政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法规、政策草案并指导实施;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研究制订社区发展规划、办法;承办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务公开和规范化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作,负责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表彰。(七)区划地名处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行政区划和地名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和地名规划;负责全市地名命名、更名及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区、县(市)、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勘定;负责全市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处理;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档案资料;编纂出版本市行政区划图。(八)社会福利处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法规、政策;负责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管理工作;指导全市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保障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负责全市福利企业的认定工作,指导督促全市福利企业的管理工作;贯彻实施收养法律、法规,负责承办涉港澳台居民、华侨的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协调区、县(市)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全市老年人、孤残儿童、精神病人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九)社会事务处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等相关政策;拟定全市殡葬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规划城乡殡葬设施建设与布局,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全市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殡葬服务工作的组织指导,执法监督;负责全市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涉港澳居民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全市婚姻登记工作。(十)规划财务处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费预算的编制,研究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事业发展的项目申报和项目建设监督的管理;负责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管理;指导和监督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费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内部财务工作审计;加强对局属单位资产资金的监管力度,负责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管理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民政统计工作。(十一)人事处(社会工作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任免、考察、人事劳资、社会保障和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局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局属新闻宣传、文明创建和统战工作;承办相关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党务工作;负责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义工)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和培训;指导全市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7. 湖南民政厅

一、补贴对象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湖南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可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湖南省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三)适时扩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的对象范围,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摘要】
湖南民政厅【提问】
您好,为您查询到:湖南省民政厅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76号电话 : 0731-84502001【回答】
湖南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地址 : 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276号省民政厅【回答】
你好,我们因生一胎残疾生二胎取消独生子女证的家庭,比独生子女家庭更困难,老了还要照顾残疾儿,政府为什么不帮助我们啊?【提问】
您好,您的一胎有没有去申请残疾证呢?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困难残疾人生活是有补贴的【回答】
一、补贴对象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湖南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可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湖南省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三)适时扩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的对象范围,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回答】
我的诉求怎样送达啊?【提问】
有,生二胎取消了【提问】
现在我们有病照顾不了,请人,进养老院要几千,补贴的钱根本不够,真的很困难【提问】
如恢复享受独生子女待遇,我们也减轻点负担【提问】
您好,生了二胎,也是可以为一胎办残疾证的呢,这个没有影响【回答】
按照你们现在的情况,是建议申请社会求助的。【回答】
您是湖南哪个地方的呢,我帮您查一下哪个的地区的救助管理中心,您可以找他们帮忙【回答】
【回答】
【回答】
【回答】
【回答】
【回答】
建议申请社会求助的。以上联系方式,供您参考【回答】

湖南民政厅

8. 湖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二)政策法规处。(三)经济发展处。(四)文化教育处。(五)人事处。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