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哪些资产的不可以转回?

2024-05-08 07:50

1. 哪些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哪些资产的不可以转回?

  一般认为,流动资产(如存货等)计提的减值准备,如果在持有期间减记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转回;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即使以后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在持有期间也不可以转回。但是金融资产比较特殊,尽管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但是如果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也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转回。
  上述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是考虑到其价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较小,通常属于永久性减值;另一方面从会计信息稳健性要求考虑,为了避免确认资产重估增值和操纵利润,所以规定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需要等到资产处置时才可以转回。

哪些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哪些资产的不可以转回?

2.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否回转?

额,这个要分情况哦!具体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006)的规定,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存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
(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 号——投资性房地产》。
(三)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 号——生物资产》。
(四)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五)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
(六)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
(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八)未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 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因此,该准则中的第十七条“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的规定,只是针对除上述项目以外的资产。
原则上说,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对于资产减值转回问题分成两类,长期资产不得转回已确认的资产减值准备,非长期资产可以转回。即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等可以转回,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都不可以转回。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哈!

3. 哪些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哪些资产的不可以转回?


哪些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哪些资产的不可以转回?

4. 哪些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不得转回

哪些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准则规范的企业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具体包括以下资产:
 
 (一)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二)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三)固定资产;
 
 (四)生产性生物资产;
 
 (五)无形资产;
 
 (六)商誉;
 
 (七)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不得转回。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货等计提的减值,在影响减值的因素消失后,可以转回。

5. 为什么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持有期间不得转回?

不可转回的原因如下:
1、企业测定固定资产减值后,价值再次回升的概率很低。固定资产通常认为是永久性的价值下跌。
2、遵循会计的谨慎性原则。避免企业通过固定资产反复测试减值后又重新估算再增值,有调整、操控利润的嫌疑。
1、资产减值涉及的资产范围: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包括资本化的开发支出)、油气资产(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和商誉等。
2、不适用于资产减值准则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后期间公允价值上升,则计提的减值可以转回。
3、资产减值不涉及的资产范围: 存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金融资产等。

为什么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持有期间不得转回?

6. 为什么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持有期间不得转回?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持有期间不得转回的原因如下:1、企业测定固定资产减值后,价值再次回升的概率很低。固定资产通常认为是永久性的价值下跌;2、遵循会计的谨慎性原则。避免企业通过固定资产反复测试减值后又重新估算再增值,有调整、操控利润的嫌疑;3、资产减值涉及的资产范围: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包括资本化的开发支出、油气资产,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和商誉等;4、不适用于资产减值准则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后期间公允价值上升,则计提的减值可以转回;5、资产减值不涉及的资产范围: 存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金融资产等。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技术陈旧或者其他经济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这种情况称之为固定资产减值。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比较,两者之间较高者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7. 为何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持有期间不得转回?

1、准则规定,对已经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以后持有期间,即时是可收回金额大于账面余额,也是不得转回的。
2、你题中说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其实是一回事情。
计提减值准备的时候: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如果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恳请采纳,不胜感谢!

为何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持有期间不得转回?

8. 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

预测者可能欠缺一些考虑。由于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出台,很多资产(主要是非流动资产)的减值准备不能转回。那么很多上市公司以前通过计提减值准备而埋藏下的利润就不能转回了。由于新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因此才会有人猜测上市公司将会集中在2006年将多提的减值准备转回,否则这些减值准备将会永远地停留在过去。但是转回和转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减值准备的减小可以通过两种途径,途径一为转回,如以前的会计准则中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发生可收回金额上升并大于账面价值的时候,会将可收回金额大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转回(不超过原固定资产按照当初的折旧标准计算的账面价值);途径二为转销,如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则减值准备也会减少,但是这种减少不是由于价值恢复,而是减值准备转入了营业外收支。因此,那些上市公司通过多计提减值准备而埋藏下的利润并不会永远沉没,只不过随便回收减值准备的操作难度增加了(要处置非流动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