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必要性

2024-05-07 10:20

1. 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必要性

资产证券化的一个重要作用在于规避风险,增加资产的流动性,释放资本,以从事具有更高边际收益的项目。如果通过证券化将优良资产变现后,又无好的贷款项目,则实施证券化不但不会增加商业银行的总收益,反而会减少其绝对收入。况且,目前商业银行通过吸收存款来筹集信贷资金的成本,要低于通过证券化筹资的成本(由于资产支持证券风险要高于国债及银行存款,根据一般定价原则,其利率必然要高于国债及银行存款),因此,商业银行在资金充裕又无合适贷款项目的情况下,对优良资产证券化缺乏经济效益。而不良资产证券化,对加快批量处置不良资产,提高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与效益,解决商业银行资产流动不足、资本充足率低等问题则具有重要意义。首先,不良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通过证券化,可以将流动性较差的不良资产转化为在市场上交易的证券,在不增加负债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可以获得一块资金来源。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角度看,不良资产证券化能够加快银行资产的周转,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其次,不良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按照《巴塞尔协议》和《商业银行法》,一个稳健经营的商业银行,其资本充足率应不低于8%。将高风险权重的不良资产,变为风险权重相对较低的证券,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风险资产的比例。

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必要性

2. 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特点

(1)资产证券化对于一国的法律、会计、税收制度有特殊要求,在经历了金融或银行业危机的国家或地区(尤其是亚洲地区),不良资产处置的需要成为推动当地资产证券化市场及其制度建设的主要动力。NPAS的发展取决于各国对解决银行系统风险的迫切程度和政府支持力度。(2)NPAS具有阶段性的发起主体。初期以政府支持的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机构发起为主,如美国的RTC,韩国的KAMCO,日本的RCCJ,泰国的FSRA,但这类机构具有阶段性。随着各国证券化立法和市场环境的改善,商业性NPAS成为市场主体。其中商业银行对自有不良资产进行证券化称为直接不良资产证券化(direct NPA securitization),专业投资银行同时收购多家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证券化称为委托证券化(principalled NPA securitization)。(3)受发起主体演变影响,NPAS从融资证券化向表外证券化形式转变。政府支持机构自身并没有满足资本充足率指标等方面的压力,只需尽快回收资金,达到融资目的。如KAMCO的大部分NPAS中,最终风险仍由银行保留。商业性NPAS对不良资产剥离的要求更为迫切。事实上如果只需融资,银行不必对不良资产证券化,对正常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所需的交易成本和融资成本更低。(4)NPAS交易结构不断完善,能更有效地解决证券现金流和不良资产现金流之间的不对称性,适应处置手段的多样性,从而使可证券化的不良资产类型扩大。(5)逐渐培育、形成了一批专门从事不良资产投资的机构投资者。欧美机构投资者成为亚洲不良资产及其支持证券的主要购买力和推动力,促进了国内投资者的培育和当地信用环境的改善,也促使不良资产的风险溢价逐渐降低。(6)形成了专门针对NPAS的价值评估、证券评级、资产管理人评级标准。外资机构凭借着专有技术以各种中介机构的身份几乎垄断性地介入到证券化过程。

3. 什么是不良资产证券化?

不良资产证券化是指:经营效益低,一时亏损,一时赚钱的项目/公司,发行上市交易。
非常赚钱的公司是不上市的,自己能赚的谁会送人。当公司发展到成熟后期转弱则想上市变现/变卖,或融资支撑。

什么是不良资产证券化?

4. 资产证券化的意义在于不良资产证券化吗

资产证券化将资产提前变现为股票或分期偿付的证券。
不良资产证券化是将一部分流动性较差的资产经过一定的组合,使这组资产具有比较稳定的现金流,再经过提高信用,从而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流动的证券的一项技术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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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什么是不良资产证券化

不良资产证券化是指资产所有人将部分流动性较差的资产通过组合,使其具有比较稳定的现金流,再经过提高信用,从而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流动的证券的一项技术和过程。资产证券化对于一国的法律、会计、税收制度有特殊要求,在经历了金融或银行业危机的国家或地区,不良产资处置的需要成为推动当地资产证券化市场及其制度建设的主要动力。资料拓展不良资产证券化具有阶段性的发起主体。初期以政府支持的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机构发起为主,如美国的RTC、韩国的KAMCO、日本的RCCJ、泰国的FSRA,但这类机构具有阶段性。随着各国证券化立法和市场环境的改善,商业性NPAS成为市场主体。其中商业银行对自有不良资产进行证券化称为直接不良资产证券化,专业投资银行同时收购多家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证券化称为委托证券化。资产证券化的一个重要作用在于规避风险,增加资产的流动性,释放资本,以从事具有更高边际收益的项目。如果通过证券化将优良资产变现后,又无好的贷款项目,则实施证券化不但不会增加商业银行的总收益,反而会减少其绝对收入。况且,目前商业银行通过吸收存款来筹集信贷资金的成本,要低于通过证券化筹资的成本(由于资产支持证券风险要高于国债及银行存款,根据一般定价原则,其利率必然要高于国债及银行存款),因此,商业银行在资金充裕又无合适贷款项目的情况下,对优良资产证券化缺乏经济效益。而不良资产证券化,对加快批量处置不良资产,提高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与效益,解决商业银行资产流动不足、资本充足率低等问题则具有重要意义。

什么是不良资产证券化

6. 不良资产证券化是什么

不良资产证券化是指资产所有人将部分流动性较差的资产通过组合,使其具有比较稳定的现金流,再经过提高信用,从而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流动的证券的一项技术和过程。资产证券化对于一国的法律、会计、税收制度有特殊要求,在经历了金融或银行业危机的国家或地区,不良产资处置的需要成为推动当地资产证券化市场及其制度建设的主要动力。资料拓展不良资产证券化具有阶段性的发起主体。初期以政府支持的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机构发起为主,如美国的RTC、韩国的KAMCO、日本的RCCJ、泰国的FSRA,但这类机构具有阶段性。随着各国证券化立法和市场环境的改善,商业性NPAS成为市场主体。其中商业银行对自有不良资产进行证券化称为直接不良资产证券化,专业投资银行同时收购多家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证券化称为委托证券化。资产证券化的一个重要作用在于规避风险,增加资产的流动性,释放资本,以从事具有更高边际收益的项目。如果通过证券化将优良资产变现后,又无好的贷款项目,则实施证券化不但不会增加商业银行的总收益,反而会减少其绝对收入。况且,目前商业银行通过吸收存款来筹集信贷资金的成本,要低于通过证券化筹资的成本(由于资产支持证券风险要高于国债及银行存款,根据一般定价原则,其利率必然要高于国债及银行存款),因此,商业银行在资金充裕又无合适贷款项目的情况下,对优良资产证券化缺乏经济效益。而不良资产证券化,对加快批量处置不良资产,提高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与效益,解决商业银行资产流动不足、资本充足率低等问题则具有重要意义。

7. 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简介

美国的危机处理机构――重组信托公司(RTC)为解决储蓄贷款系统的不良资产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末推出“N”系列计划,首开NPAS先河,美国成为NPAS的最大发起国,占全球发行总额的一半以上,并对NPAS 交易结构、资产评估、资产管理、债券评级等方面的规范化、标准化起决定作用。意大利为了解决不良贷款问题于1999年4月通过证券法,并允许对 NPAS产生的折扣损失分五年内进行摊销。自1997年8月至今,意大利已发行了32笔、98.4亿欧元的不良资产支持证券,是全球第二大NPAS市场。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金融系统积累的不良资产成为拖累经济发展速度、影响银行业稳定的鸡肋。以日本、韩国为代表的政府与银行体系开始寻求以资产证券化作为解决不良资产、进行财务重组问题的手段。日本为此制定并几度修改证券法、SPC法、投资信托法,调整会计和税收制度,从1999年底发行第一笔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后,日本成为第三大NPAS市场,处置的多为受泡沫经济影响的房地产抵押贷款。韩国NPAS最先由韩国资产管理公司(KAMCO)开始。截止到 2001年底,KAMC0通过发行ABS处置的不良资产占14%,总计8万亿韩元,回收率为51.75%。印度、台湾和马来西亚都制定了专门的资产证券化法案,成为亚洲不良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后起之秀。

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简介

8. 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介绍

不良资产证券化(NPAS)包括不良贷款(NPL)、准履约贷款(SPL)、重组贷款、不良债券和抵债资产的证券化。NPAS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以美国、意大利、日本和韩国最为活跃,这些国家的共同特点是都曾经深受银行体系坏帐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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