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竞买有些股票的时候显示股东账号不存在是什么意思

2024-05-13 18:45

1. 为什么竞买有些股票的时候显示股东账号不存在是什么意思

可能你的股票账户只开通了深市,可以买深市股票,没有开通沪市,所以买沪市股票的时候提示沪市股东账号不存在。可以在网上营业厅里自助开通沪市即可。

为什么竞买有些股票的时候显示股东账号不存在是什么意思

2. 为什么我卖股票的时候证券公司说用于交易的股份不足

因为你是当天买的,或者已经挂单了,还没撤销,或者已经成交了

3. 为什么说发股票是卖所有者权益呢?

股票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或作价抵押,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所以发行股票也就是把股票没出,就是把股票所代表公司的所有权益卖出。实际的资产是没有变化的(来源:道富投资)

为什么说发股票是卖所有者权益呢?

4. 为什么卖股票的时候有些股票会收股息红利税,有些不收?

体规定为: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今年开始,红利税有新的政策了:
持有股票时间越长、红利税越低。
持有股票不超过一个月:红利税按20%征收。
持有股票超过一个月至半年时间:红利税按照15%征收;
持有股票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时间:红利税按照10%征收;
持有股票一年以上,按照5%征收。分红时先扣5%,余下的在你卖出的时候根据持有时间补扣的。
你看你是否是股权登记日以后买的,股权登记日以后买的股票都不需要交红利税了。股权登记日收市前持有多少股票分红的就要交税!

5. 港股已开通,为什么显示 股票代码不存在

购买港股提示代码不存在可能有很多原因,如股票已退市,代码名称变动等等,请联系您开户交易的券商,寻找进一步的解决方法。
应答时间:2021-12-0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港股已开通,为什么显示 股票代码不存在

6. 为什么有些股票提前三分钟就停止买卖了

那是深市的股票,最后三分钟竞价的,这个时候不管用户是要买入或者卖出都可以按竞价成交的。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收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以我国竞价交易制度为例,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是:
1、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成交量最大的价位;
2、高于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两个以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若仍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条件,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深圳证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为成交价。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集合竞价未成交的部分,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扩展资料:
竞价范围
沪市:
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股票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2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
(二)基金、债券交易申报价格最高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15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70%。 集合竞价阶段的债券回购交易申报无价格限制。"
深市:
一、有涨跌幅限制证券集合竞价期间有效竞价范围与涨跌幅限制范围一致。
二、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交易按下列方法确定有效竞价范围:
(一)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90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二)债券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3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三)债券质押式回购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合竞价

7. 股票是什么意思,怎么买卖


股票是什么意思,怎么买卖

8. 上市公司所有发行的股票当卖完的时候 是不是就不能交易了

上市公司所有发行的股票当卖完时,也是可以交易的,只是股票交易是与持股人进行交易,在持股人售卖股票时,可以买进该公司的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六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三条 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第九十四条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份转让。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三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