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企业的所得税归地税管,那些是归国税管?

2024-05-04 21:51

1. 那些企业的所得税归地税管,那些是归国税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 第一条基本规定: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第二条规定,对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因此,依据上述规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具体情况请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实际调查核实情况进行确定。

那些企业的所得税归地税管,那些是归国税管?

2. 企业所得税属于国税还是地税

法律分析:企业所得税有的归国税,有的归地税。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四十条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3. 企业所得税是归国家还是地方

法律分析:在国税与地税合并之前,企业所得税一般按企业性质来确认对应的管辖机构,如果是缴纳增值税的企业,一般企业所得税也在国税,如果是缴纳营业税的企业,比如建筑行业,服务行业等,企业所得税也在地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所得税是归国家还是地方

4. 企业所得税是归国家还是地方

在国税与地税合并之前,企业所得税一般按企业性质来确认对应的管辖机构,如果是缴纳增值税的企业,一般企业所得税也在国税,如果是缴纳营业税的企业,比如建筑行业,服务行业等,企业所得税也在地税。
一、工程施工的税率是多少
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3%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5、印花税:建筑工程合同按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以内的适用18%,在3万元至10万元(含)的适用27%,在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注:2008年起税率为25%);
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税种中除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新设立的企业)向国税局申报缴纳外,其他均向地税局申报缴纳。

5. 企业所得税属于国税还是地税

企业所得税有的归国税,有的归地税。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一、个税属于国税还是地税
属于地税。地方税包括下列税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二、国税收税标准
国税主要是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的税,他按税种的不同由国税局和地税局来征收,国税局主要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等。增值税按行业和规模的不同分4%,6%和17%三档税率,企业所得税按利润的不同分18%,27%,33%。资源税则根据不同的资源和客税数量来确定税额。
三、国税地税分别征什么税
一、国税局系统征收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路部门、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
二、地税局系统征收的主要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国税局征的除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四十条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企业所得税属于国税还是地税

6. 企业所得税属于国税管辖还是地税管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8]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经国务院同意,现对2009年以后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规定
  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同时,2009年起下列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实行以下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二)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二、对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一)境内单位和个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的,该项所得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分别由支付该项所得的境内单位和个人的所得税主管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
  (二)2008年底之前已成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相一致;2009年起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按基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划分征管归属,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相一致。
  (三)按税法规定免缴流转税的企业,按其免缴的流转税税种确定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暂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四)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五)2009年起新增企业,是指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及有关规定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成立的企业。
  三、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本着保证税收收入不流失和不给纳税人增加额外负担的原则,确保征管范围调整方案落实到位。
  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7. 企业所得税属于国税管辖还是地税管辖?

 企业所得税属于国税管辖还是地税管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8]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经国务院同意,现对2009年以后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规定  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同时,2009年起下列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实行以下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二)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二、对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一)境内单位和个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的,该项所得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分别由支付该项所得的境内单位和个人的所得税主管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  (二)2008年底之前已成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相一致;2009年起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按基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划分征管归属,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相一致。  (三)按税法规定免缴流转税的企业,按其免缴的流转税税种确定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暂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四)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五)2009年起新增企业,是指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及有关规定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成立的企业。  三、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本着保证税收收入不流失和不给纳税人增加额外负担的原则,确保征管范围调整方案落实到位。  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关于国税管辖的企业所得税问题  以上两个都是错的  前面是属于税务检查的,后面是不弥补年度亏损
  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属于国税管还是地税管  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不随总公司,应当按照下列原则判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2〕8号规定:  一、2001年12月31日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包括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及按现行规定征收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仍由原征管机关征收管理,不作变动。  二、自2002年1月1日起,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 文件规定:  一、基本规定?  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因此,分公司2002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新办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2009年1月1日起新办以缴纳增值税为主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征收 。2009年1月1日起新办以缴纳营业税税为主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征收。
  2003年新办企业是由地税管辖还是由国税管辖?  03年以前是由地税 03年以后由国税
  2010年后成立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辖,2011年经营范围变更后,只经营地税管辖业务,所得税管辖要变更吗?  因该公司不属于新增企业,其企业所得税仍然由国税局管理。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8]120号  颁布时间:2008-12-1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经国务院同意,现对2009年以后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规定  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同时,2009年起下列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实行以下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二)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二、对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一)境内单位和个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的,该项所得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分别由支付该项所得的境内单位和个人的所得税主管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   (二)2008年底之前已成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相一致;2009年起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按基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划分征管归属,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相一致。  (三)按税法规定免缴流转税的企业,按其免缴的流转税税种确定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暂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四)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五)2009年起新增企业,是指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及有关规定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成立的企业。  三、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本着保证税收收入不流失和不给纳税人增加额外负担的原则,确保征管范围调整方案落实到位。  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商家不开发票是属于国税还是地税管辖  国税局收以下税种:  国税  1.增值税;(你所说的货物销售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消费税;  3.燃油税;  4.车辆购置税;  5.出口产品退税;  6.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  7.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8.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9.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10.中央税、共享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11.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先征收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印花税);  12.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13.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4.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新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许可证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5.中央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其他有关税费。  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由国税局征收的共享税由国税局直接划入地方金库  地方税包括下列税种:  1、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  4、资源税,  5、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  6、房产税,  7、车船税,  8、印花税,  9、屠宰税,(2006年2月17日起废止)  10、农牧业税,  11、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简称农业特产税),  12、耕地占用税,  13、契税,  14、筵席税,(已失效)  15、土地增值税。  16.地方教育附加税。
  我们的企业所得税是属于国税还是地税啊  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是国税,其他税是地税
  请问,物业费属国税还是地税管辖?  物业费缴纳的是营业税,营业税属于地税。  税率一般是5%。
  如何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管辖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2]8号)规定,2002年实行企业所得税改革后,原则上2001年12月31日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包括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及按现行规定征收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仍由原征管机关征收管理,不作变动。新设立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征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 1号)关于新办企业标准规定:“2.新办企业的权益性出资人(股东或其他权益投资方)实际出资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的累计出资额占新办企业注册资金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5%。”第三条规定:“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新办企业的具体征管范围按本通知规定的新办企业标准认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执行口径等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第103号)规定:  一、《通知》中关于新办企业的认定标准,适用于享受和不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所有内资企业。  二、《通知》发布之日起,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设立登记的企业,不符合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按照企业注册资本中权益性投资者的投资比例(包括货币投资和非货币投资,下同)确定征管范围归属。即:办理了设立登记但不符合新办企业标准的企业,其投资者中,凡原属于国家税务局征管的企业投资比例高于地方税务局征管的企业投资比例的,该企业的所得税由所在地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反之,由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国家税务局征管的企业和地方税务局征管的企业投资比例相等的,由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企业权益性投资者全部是自然人的,由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四、办理设立登记的企业,在设立时以及享受新办企业所得税定期减税或免税优惠政策期间,从权益性投资者及其关联方购置、租借或无偿占用的非货币性资产占注册资本的比例累计超过25%的,不得享受新办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其征收管理机关按本通知第二条的规定确定。  因此,划分企业所得税国、地税征管范围应严格按以上规定执行。对不符合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按照企业注册资本中权益性投资者的投资比例(包括货币投资和非货币投资,下同)确定征管范围归属。
   

企业所得税属于国税管辖还是地税管辖?

8. 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都是地税的吗,怎么区别?

区别如下:
1、纳税人所得2009年前成立的企业,是地税。
2、2009年新增企业,交纳增值税的企业所得税在国税。
3、交纳营业税的企业,所得税在地税。
4、税主管税务机关是按照企业核税种的主税种(增值税 营业税 消费税)来决定的。正常缴纳增值税为主的单位主管税务机关为国税。
5、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当在国税系统申报。国税与地税主要是按管理的税种区分。国税局主要分管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以及2002年1月1日以后新的企业所得税。
6、除了国税分管的以外其他都是地税管理如营业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等。所以2002年后的企业所得税都是在国税申报的。
7、在国税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不用把地税的服务收入算进去了。地税的服务收入应当在地税申报时,单独计算申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
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二、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四、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
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
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参考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
百度百科-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