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增业务的申请

2024-05-12 15:29

1. 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增业务的申请

发生房屋权利人通过企业兼并、合作经营、以房作价入股等方式将自己的房产转移到新的或者另一企业法人单位的合并行为时,应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合同协议,以及相关的权属证明、资料等。房屋转让应当提交与转让行为相关的各种证明文件;房屋裁决应当提交仲裁书、法院判决书。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2022年最新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怎么写的内容。希望通过阅读以上内容,可以让大家对2022年最新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怎么写的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大家对物权法这方面内容还有其他不解的地方,请上找法网。【摘要】
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增业务的申请【提问】
好的【回答】
查询中【回答】
多久可以给发给我【提问】
根据《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
法》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是有一定规定的。找法
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2022年最新不动产登记申
请书怎么写的内容如下:
一、房屋产权登记内容
权属登记分别为: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
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房屋权利人在
总登记或产权转移、变更、注销时进行登记,申
请人在房屋权利原始取得时进行登记。【回答】
二、总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对本
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统一的相对性登
记,即总登记。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时,经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
属证书进行验证或换证。总登记、验证或换证
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前30
日发布公告,明示总登记、换证或验证的区域、
申请期限或换证范围内的,无论权利人以往是否
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权属状况有无变化,均应在
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回答】
三、初始登记
新建房屋,申请人应在竣工3个月内向登记
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提交土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
工验收资料等。
四、转移登记
转移登记时限为30日,因房屋买卖而发生
转移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买卖合同等。【回答】
因房屋交换而发生转移的,提交房屋所有权
证、土地使用权证、交换协议等;因房屋赠与发
生转移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赠与合同等;因继承而发生转移的,继承人、受
遗赠人应当分别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权属证
明书、公证书、遗产分割协议或法院的判决书、
调解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土地使用权证、同
一顺序放弃继承权的弃权书、遗嘱或遗嘱证明:
发生国家或上级部门、企业将所有的房产划
归某单位或所属下级单位、企业的划拨行为时,
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划拨有关
文件、资料等;房产分割,应提交原房屋所有
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企业法人析产的批准文
件、协议、资料等,家庭析产的协议,房产分割
单,契税证明等;【回答】
发生房屋权利人通过企业兼并、合作经营、
以房作价入股等方式将自己的房产转移到新的或
者另一企业法人单位的合并行为时,应提交原房
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主管部门批准文
件、合同协议,以及相关的权属证明、资料等。
房屋转让应当提交与转让行为相关的各种证
明文件;房屋裁决应当提交仲裁书、法院判决
书。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2022年
最新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怎么写的内容。希望通过
阅读以上内容,可以让大家对2022年最新不动产
登记申请书怎么写的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能更
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大家对物权法这
方面内容还有其他不解的地方,请上找法网。【回答】
我要的只是申请报告而已【提问】
我自己是不动产登记中心上班的【提问】
我们要增加业务所以需要写申请报告【提问】
是想要模版吗?【回答】
【回答】

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增业务的申请

2. 求助不动产登记。


3. 不动产登记中心

  国 土资 源 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4年11月28日,中 央编 办已就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向国土资 源部、住 房和城乡建 设部、农业 部、国 家林 业局发送批复文件。
  中 央 编 办 批复同意中 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国土资源部土地争议调处事务中心)更名为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国 土资源部法 律事务中心),主要承担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支撑工作和国土资源法律事务工作。
  中央 编办将对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原有经费自理事业编制进行核销,并重新核定财政补助事业编制。

不动产登记中心

4.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权益按照国家法律记载、记录下来。这是对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记载和见证。
  不动产登记的性质,是指不动产登记行为的法律属性。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性质,大致有三种学说:(1)公法行为说。(2)证明行为说。(3)私法行为说。我们认为,不动产登记并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其本质应为产生私法效果的事实行为。
  不动产物权包括: (1)所有权;(2)地上权;(3)永佃权;(4)地役权;(5)先取特权;(6)质权;(7)抵押权;(8)租赁权;(9)采石权。
  根据2007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这样可以么?

5. 不动产登记

法律分析:不动产登记新规包括: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相关政务“一询三预”,即网上查询、自然人存量房交易税收网上预审、购房人资格网上预审、不动产登记移动客户端网上预约;到年底,在“一询三预”的基础上,推广不动产登记线上、线下办事一体化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不动产登记

6. 不动产登记

法律分析:不动产登记新规包括: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相关政务“一询三预”,即网上查询、自然人存量房交易税收网上预审、购房人资格网上预审、不动产登记移动客户端网上预约;到年底,在“一询三预”的基础上,推广不动产登记线上、线下办事一体化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7. 申请不动产登记

法律分析:不动产登记是一项物权制度,它是指物权在变动时,必须通过一定方式表现出来,使外界公众知道物权发生了变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申请不动产登记

8. 不动产登记来了,市民怎么“办”

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原来分散在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按照统一的依据,在统一的登记系统上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问题二:哪些不动产权利可以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