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异地被警察带走

2024-05-02 16:45

1. 朋友在异地被警察带走

亲,老板好。朋友被外地警察带走了可以联系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24小时内没有通知家属本身就是属于违法行为,一般不超过24小时就会告知拘留原因及羁押地点,除非被抓者拒不透露真实情况。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摘要】
朋友在异地被警察带走【提问】
亲,老板好。朋友被外地警察带走了可以联系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24小时内没有通知家属本身就是属于违法行为,一般不超过24小时就会告知拘留原因及羁押地点,除非被抓者拒不透露真实情况。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回答】
法律依据:《zhong华人民gong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kong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回答】

朋友在异地被警察带走

2. 人被外地警察带走联系不上怎么办

法律分析:家属需要报案,公安机关在24小时内没有通知家属本身就是属于违法行为。一般不超过24小时就会告知拘留原因及羁押地点。除非被抓者拒不透露真实情况。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3. 人被外地警察带走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到看守所会见,详细了解案件及进展情况,弄清楚被带走调查的原因,是否涉及到刑事犯罪,是真的犯罪了还是误会。如果真的触及到刑法的相关规定,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就应当及时找到有利、从轻的证据,然后在律师的建议下,研究操作方案,积极辩护,争取得到一个好的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人被外地警察带走了怎么办

4. 人被外地警察带走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到看守所会见,详细了解案件及进展情况,弄清楚被带走调查的原因,是否涉及到刑事犯罪,是真的犯罪了还是误会。如果真的触及到刑法的相关规定,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就应当及时找到有利、从轻的证据,然后在律师的建议下,研究操作方案,积极辩护,争取得到一个好的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5. 人被外地警察带走联系不上怎么办?

法律分析:
家属需要报案,公安机关在24小时内没有通知家属本身就是属于违法行为,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人被外地警察带走联系不上怎么办?

6. 人被外地警察带走联系不上怎么办

家属需要报案,公安机关在24小时内没有通知家属本身就是属于违法行为。一般不超过24小时就会告知拘留原因及羁押地点。除非被抓者拒不透露真实情况。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一、走自首的可以进看守所看吗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一般的都去公安机关自首,公安机关对自首的犯罪分子经过讯问以后发现犯罪事实,有必要先行拘留的,应当拘留,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因此自首后,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拘留的,应在最迟24小时以内送往看守所。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二、传唤后一般会被拘留吗
传唤后拘留的情况如下:
1、如果是轻微的刑事案件,被侦查机关传唤调查,一般不会被拘留;
2、如果传唤到案后,经调查违法或者犯罪事实确凿的,嫌疑人会被拘留;
3、如果经调查没有违法或者犯罪事实,或者证据明显不足的,则公安机关必须立即放人。
一、传唤的四个条件:
1、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2、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4、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拘留的程序有:
1、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
2、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4、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5、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6、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综上所述,传唤后拘留的情况有如果是轻微的刑事案件,被侦查机关传唤调查,一般不会被拘留;如果传唤到案后,经调查违法或者犯罪事实确凿的,嫌疑人会被拘留;如果经调查没有违法或者犯罪事实,或者证据明显不足的,则公安机关必须立即放人。传唤的四个条件有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三、被外地警察带走一直没消息怎么办
1、被刑拘人家属应当第一时间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了解涉嫌犯罪的事实。2、有权向办案机关了解羁押的场所。按照法律规定,传唤、拘传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拘留人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3、如果被拘留数十日后既没有得到拘留通知,这种情况通常是犯人在外地被抓,通常,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家属可直接电话联系当地派出所,查明是否有拘留的通知,从而得知犯人被羁押的地点和事由。4、如果家属确定亲人被拘留或逮捕也确知羁押的场所,那么可以及时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7. 人被外地警察带走了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到看守所会见,详细了解案件及进展情况,弄清楚被带走调查的原因,是否涉及到刑事犯罪,是真的犯罪了还是误会。如果真的触及到刑法的相关规定,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就应当及时找到有利、从轻的证据,然后在律师的建议下,研究操作方案,积极辩护,争取得到一个好的结果。
一、非法经营香烟怎么处理
有可能涉及到非法经营的刑事犯罪,非法经营的立案标准是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比较严重情节的。
若确实已经构成刑事犯罪此事建议还是尽快委托律师介入从事辩护工作,主要是会见、了解情况、申请取保候审、羁押必要性审查、从事辩护工作等。
非法经营犯罪主要的辩护点是第一罪名方面有可能争取,第二是在量刑幅度上有可能争取,因为涉及到销售金额跟违法所得的金额,第三是可以在罚金刑上面予以争取。
二、立案后案件久拖不决如何办
立案后案件久拖不决,当事人可以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回执,向警方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对于当事人本人,派出所可能会传唤或者直接拘留犯罪嫌疑人,当事人家属可以向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自己到底是涉及治安违法,还是刑事犯罪。如果涉及刑事犯罪,应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来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证据不足诉讼能推多久
刑事案件是有期限的,这种情况建议及时委托辩护人,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查清案情,如果是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律师可以向住办民警出具法律意见书,做无罪辩护,要求无罪释放;减少嫌疑人的法律风险,以免错过最佳时机,最大限度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人被外地警察带走了怎么办

8. 被异地警察带走会怎么样

这属于违法行为,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警察法》第六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第四十八条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 或者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2、假报户口的;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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