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业务员签名不是本人签的由其他业务员代签这个合同有效吗

2024-05-04 11:04

1. 保险合同业务员签名不是本人签的由其他业务员代签这个合同有效吗

买了一份保险,拿到合同才知道,投保书不是我本人的签名,合同继续有效吗?专家分析:具体什么情况?如果是电销产品,电话录音视同你本人签名,合同有效。如果觉得产品不适合自己,在收到合同后10天内可以退掉。如果不是电销产品,产品又不适合自己,可以退掉,如果觉得不错,又适合自己的需求,带上身份证去保险公司柜面,办理补签名手续,合同有效。带上合同原件,身份证原件,投保人和被保人一起去保险公司客服做签名变更即可。合同的保险责任可以让代理人给您讲述一遍或者打合同上客服电话咨询。看是具体是什么情况,如果是代理人恶意行为,你可以要求全额退保。如果只是偶尔过时代签名,您可以做一个签名变更。但是在签名变更前发生的风险,保险公司可以有理由不赔的。这个代理人胆子太大了,按保险法您这个合同是没有效的。请尽快处理。如果认为是自己需要的,带上资料去柜台办理一下相关手续,如果不需要,直接投诉退掉。不是本人签名暂时还有效,但是万一出了事需要理赔的时候就很难说了,所以要尽快更改签名。让业务员帮你办个保全自己再亲自签字就可以了。不用担心,早发现早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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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业务员签名不是本人签的由其他业务员代签这个合同有效吗

2. 保险合同是业务员帮忙代签的,现在有什么方法补救?

可参考以下案例。
王某诉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保险合同代签名的法律后果
【要点提示】
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亲自签章。保险业务员代为签字,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行为的追认。
《解释(二)》涉及条款:第三条第一款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简要案情】
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张某与投保人王某是同学关系。在张某向王某推销保险产品时,王某在外地出差,于是王某让张某到自己家中找自己的妻子收取保险费。张某遂到王某家中找到王某的妻子取得了保险费,并代替王某在投保书上签字。
投保书所记载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均为王某,投保的险种为重大疾病保险,保险期限为终生,交纳保险费期限为20年,每年应交纳保险费金额为2000元。王某出差回到北京以后,张某将保险合同及保险费发票交给了王某。
此后,王某每年正常交纳保险费,累计交费12000元。直到2006年,王某、张某关系恶化,王某遂起诉保险公司,以投保书不是自己亲笔签字为由要求退还全部保险费。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王某在张某代其签署投保书后,取得了张某转交的保险合同文本及保险费发票,应视为其对张某所实施的代签约行为已经明知。
在此后长达五年的时间里,王某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交纳各年度保险费的行为,即属于以积极参与合同履行的方式表达了其对于张某代其签约行为的追认。据此,法院认定王某追认了张某代其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扩展资料:
罚 则
第三十一条 人民银行有权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保险企业和保险代理机构给予以下处罚:
1.限期予以纠正;
2.警告;
3.通报批评;
4.没收非法所得;
5.处以保费收入3—5%的罚款;
6.停业整顿直至撤销保险代理机构。
以上各项处罚,可以并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三起保险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3. 保险合同代签的怎么办

代签保险合同无效,购买保险时,常出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的情况,而填写投保单的往往是投保人。由于很多投保人不清楚被保险人应亲笔签名的要求,业务员如果疏于提醒,就会造成代签名保单的出现。也有些代理人为尽快促成保单,从而完成业绩,误导投保人为被保险人代签名。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条款中所涉及的问题必须如实告知,所以保单以及附加条款一定要投保人本人亲自签名。同时,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也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否则就是无效保单,当事人双方应将合同恢复到履行之前的状态,即保险公司应将收取的保费退还投保人;发生保险金额给付的,该金额也必须返还保险公司。无效保单退保过程中,必须由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如果在犹豫期内提出退保,保险公司将无条件全额退还保费;但对于一些长期性的寿险险种,如果在犹豫期之后再提出退保,很可能会因为保单已经消耗费用和产生现金价值,从而容易引起保险公司和保户之间的退保纠纷,使保户承担一定损失变得不可避免。由于一些不负责任的代理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抛弃客户的利益而不顾,自己以客户的名义给客户签字,属不知这种合同为无效合同。客户如何才能获得该有的权益。在此。我大家讲一下什么是代签,还有代签的后果。咨询客户:什么叫“代签名”?张娜博士:简单说,购买寿险时,在所有相关的文字资料上需要当事人本人亲笔签名,但实际却不是本人签名,就称为“代签名”。咨询客户:为什么一定需要本人的亲笔签名呢?张娜:作为合同主体之一,如果在保险合同中缺少作为投保人的亲笔签名,保险公司可以以签名不真实,保险合同不成立为理由,将“代签名”保单视为无效保单,作出拒赔或退保的处理。咨询客户:如果我是给孩子买,孩子很小不会写字怎么办?张娜:父母是可以为其未成年子女“代签名”确认信息的。咨询客户:如果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人呢?张娜:在购买寿险时,无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如何亲密,比如夫妻、父母与成年子女,投保人都不能替被保险人签名,都应该在需要各自签名的地方亲笔签名。咨询客户:“代签名”看起来事情不大,但存在着不少隐患呢。张娜:是的,很多人尤其在为家人购买保险时,因为怕麻烦,就在需要被保险人签名的地方全部“代签名”。这样做埋下了相当大的隐患,一旦发生理赔时,保险公司可以以“代签名”为由,认为合同无效,拒赔或者退保。咨询客户:如果已经购买了保险并“代签名”了,怎么办?张娜:需要马上与保险公司联系,进行补签或者签名变更。律师提醒:法律规定投保人将第三人作为被保险人而与保险人签订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时必须要有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投保人在办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时最好是由被保险人亲笔签名,否则有可能被认为保险合同无效。如果你现在的保单上的签字不是你自己写的请你马上联系你的保险代理人把。因为这是一个致命的无效合同。保险公司是不承认的。下面我来用一个故事来警戒大家,也许大家会比较能接受:2007年5月,赵女士在某保险公司为丈夫张先生投保寿险和重大疾病险,但张先生本人并不知情,事后也没有书面同意。2009年2月,张先生被诊断出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住院治疗。张先生出院后要求保险公司理赔被拒,后双方闹上法庭。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保险合同无效。案情2007年5月21日,赵女士在某保险公司填写了投保书,被保险人为丈夫张先生,险种为寿险和重大疾病险,保险合同中约定“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公司按本合同初始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赵女士投保后,支付了2007年、2008年的保险费合计6100元。2009年2月2日,张先生身体不适住院,经诊断为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和Ⅱ型糖尿病。出院后,张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遭拒。保险公司认为,张先生提出理赔后,保险公司曾找赵女士谈话,赵女士表示她为张先生投保,张先生并不知情,投保书上张先生的签名也是赵女士代签。保险公司认为赵女士的投保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56条有关保险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而拒赔。为此,双方闹上法庭。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保险费》第56条之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赵女士为丈夫投保签订的保险合同中含有因被保险人身故为条件给付保险金的约定,但赵女士投保此保险时,张先生并不知情,投保书上的签字也并非张先生本人所签,张先生也未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因此该保险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保险公司因该保险合同所收取的保险费,应当予以返还。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返还赵女士6100元。好了。只要你仔细阅读了。我想你肯定明白了。这其中的危险性,建议大家一定要根据法律程序去做事,这样才可以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侵害。借此提醒大家: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履行自己填投保单和亲自签名的权利,以保证保险合同的真实有效,避免因代签名引起的纠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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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代签的怎么办

4. 保险业务员代签没事吧

千万不要让别人代签字!尤其是保险业务员告诉你可以代签字的话,那就要更加小心。因为代签字的行为最终可能产生2中后果:第一是,如果你今后发现是被骗买的保险,要以“代签字”为由全额退保的话,保险公司又会以《最高法保险法司法解释2》来强调“代签字”行为是有效的。第二是,如果发生万一,你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的话,保险公司又会以保险合同是“代签字”的,所以合同无效,拒绝赔偿。总之,代签字带来的后遗症比较多。在保险实务中,代签字经常与保险业务员的销售误导行为紧密相关。比如保险公司业务员为了尽快促成合同拿到佣金,会隐瞒与签字相关的重要合同信息,让不应该签字的人代签字,以达到误导目的。更多案例,你可以上专业保险网站--世纪保网上看下,有很多这样的销售欺诈案例。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 业务员代签保险合同犯罪吗?

保险业务员代签保险合同是无效的。
按照《保险法》规定,凡是需要被保险人同意后投保人才能为其订立或变更保险合同的,以及投保人制定或变更受益人的,必须由被保险人亲笔签名确认,不得由他人(包括投保人)代签。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里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对于缴费与退保的手续,应由投保人签字;对于理赔及保险金领取的手续,应由被保险人签字,被保险人身故,由受益人签字办理。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业务员代签保险合同犯罪吗?

6. 保险业务员代签字后果

千万不要让别人代签字!尤其是保险业务员告诉你可以代签字的话,那就要更加小心。因为代签字的行为最终可能产生2中后果:第一是,如果你今后发现是被骗买的保险,要以“代签字”为由全额退保的话,保险公司又会以《最高法保险法司法解释2》来强调“代签字”行为是有效的。第二是,如果发生万一,你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的话,保险公司又会以保险合同是“代签字”的,所以合同无效,拒绝赔偿。总之,代签字带来的后遗症比较多。在保险实务中,代签字经常与保险业务员的销售误导行为紧密相关。比如保险公司业务员为了尽快促成合同拿到佣金,会隐瞒与签字相关的重要合同信息,让不应该签字的人代签字,以达到误导目的。更多案例,你可以上专业保险网站--世纪保网上看下,有很多这样的销售欺诈案例。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保险业务员代签字后果

保险业务员代签字后果比较严重,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业务员代签保险合同是无效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里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对于缴费与退保的手续,应由投保人签字;对于理赔及保险金领取的手续,应由被保险人签字,被保险人身故,由受益人签字办理,不得代签。
  
 如果因为保险业务员代签字导致理赔失败,那么,后果需要投保人和保险业务员自行承担,到时候肯定会产生纠纷。

保险业务员代签字后果

8. 保险业务员代签字后果

保险业务员代签 保险合同 是无效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里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对于缴费与退保的手续,应由投保人签字;对于理赔及保险金领取的手续,应由被保险人签字,被保险人身故,由受益人签字办理,不得代签。如果因为保险业务员代签字导致理赔失败,那么,后果需要投保人和保险业务员自行承担,到时候肯定会产生纠纷。 保险法 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