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怎么办理啊

2024-05-13 01:57

1. 住房公积金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怎么办理啊


住房公积金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怎么办理啊

2. 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后怎么更改

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化后进行修改应当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办理更正手续。住房公积金是个人的重要权益,如公积金系统的信息与个人信息不符,一定要及时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变更为正确的信息。【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十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3. 公积金信息怎么变更

.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的办法
(1)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上面7种情况的信息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可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1)本人办理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根据变更内容提供相应材料,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501),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其中:变更个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时,《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501)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信息变更无需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经办人办理的,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501)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变更人本人在“个人住房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申请人处签字。

(2)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
在上面7种变更事项中,第(7)类信息变更还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但婚姻状况不能通过网上业务系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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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怎么办

法律分析:1、单位变更“单位名称”、“主管机构名称”、“主管机构代码”、“法人资格”、“经济类型”、“隶属关系”、“机构类型”等信息的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2、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变更“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的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5. 公积金信息怎么变更

法律分析:第一步,填写表格,提交资料:申请人本人办理: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根据变更内容提供相应材料,按样表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501),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其中:变更个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时,《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应加盖单位印章或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信息变更无需加盖单位印章。单位经办人办理:经办人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变更人身份证原件,按样表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501)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变更人本人在“个人住房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申请人处签字。第二步,柜台审核,业务生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柜台人员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办理变更业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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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住房公积金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怎么办理啊?

住房公积金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怎么办理啊?1、变更办理条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信息有误且账户在单位的。2、变更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3、变更办理所需材料:个人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不具备申领身份证条件的,可以用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代替);(3)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说明,包括需要修改人员是本单位职工,发生错误原因等事项;(4)委托办理的,受托人应当是委托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单位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不具备申领身份证条件的,可以用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代替);(3)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说明,包括需要修改人员是本单位职工,办理修改人员是单位指派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发生错误原因等事项。4、变更办理办理流程:单位或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7. 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后怎样改?

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办理更正手续进行修改。住房公积金是个人的重要权益,如公积金系统的信息与个人信息不符,一定要及时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变更为正确的信息。
一、异地公积金如何处理
异地公积金可以转移,也可以进行提取。公积金转移需要办理如下手续:
1、由所在本市的单位为职工办理开户及缴存手续;
2、本人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及一份复印件,到所在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部;
3、申请开具缴存证明,管理部同时在缴存证明上为职工提供建设银行转账账号;
4、迁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在当地的缴存款项划转至管理部提供的建设银行转账账户内;
5、职工在本市的单位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缴存人转入单位为缴存人办理缴存登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缴存人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
2、缴存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转入单位签章确认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送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
3、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身份证及原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效凭证复印件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一并发送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的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根据缴存人委托,将转移资金转账或汇至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结单》及银行转账或汇款票据复印件;
5、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转入的资金记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并告知缴存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后怎样改?

8. 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化后如何修改

	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职工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与本人的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时,单位或职工本人持职工身份证、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公安部门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办理更正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