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药费用是由公司垫付.还是由自己垫付

2024-05-02 05:54

1. 工伤医药费用是由公司垫付.还是由自己垫付

公司垫付工伤医疗费与社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工伤事故往往突发事件工伤职工抢救治疗刻容缓工伤认定尚需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前治疗费用由用单位先行垫付待工伤认定与社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实践少治疗终结或者基本终结凭票据社保险经办机构报销情形少社保险机构联通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费、伤残补助金并支付给用单位情形述情形用单位社保险经办机构支付费用扣除垫付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 用单位应参加工伤保险关情况本单位内公示 用单位职工应遵守关安全产职业病防治律规执行安全卫规程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避免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工伤用单位应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及救治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 第四十条 职工治疗事故伤害所需费用先由用单位垫付经社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由用单位向经办机构申请结算;继续发医疗费用由协议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湖南省实施办》 第二十三条 经统筹区社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职工其治疗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配置费用按照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工伤认定前医疗费用由用单位垫付;经依认定工伤垫付费用及医疗费用由经办机构核定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伙食补助费及经医疗机构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统筹区外医所需交通、食宿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具体标准按照省关规定执行

工伤医药费用是由公司垫付.还是由自己垫付

2. 工伤让自己垫付医药费合理吗

法律分析: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如个人先垫付后,应向公司申请报销费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一般情况下,工伤住院费用由所在单位垫付,所在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工伤职工有能力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垫付。但对于已经符合出院条件,不出院的可以停止支付专工伤保险待属遇。职工治疗事故伤害所需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请结算;继续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协议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直接结算。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衍生问题:工伤在哪里鉴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工伤需要自己垫付医药费吗

法律分析: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用,一般应有用人单位垫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用,一般应有用人单位垫付。

工伤需要自己垫付医药费吗

4. 工伤需要自己垫付医药费吗

法律分析:劳动者因工受伤的,医药费可以由受伤职工先行垫付,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垫付,法律法规只规定了工伤治疗的医药费、住院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但没有明确规定一定要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工伤发生后,以抢救为重。一般情况下,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工伤发生后三十日内,用人单位需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相关医药费、住院费等费用,工伤基金未支付的费用(如挂号费等),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认定后,社保经办机构会询问医药费是谁垫付的,如果是用人单位垫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将把该费用直接打入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即缴纳社保费的银行账户,一般是用人单位的开户银行账户),如果是工伤职工垫付的,社保经办机构则要求工伤职工提供个人银行账户,工伤保险基金将该费用打入该账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5. 工伤公司需要垫付医药费吗

发生工伤事故,治疗时公司是否要垫付医药费?

工伤公司需要垫付医药费吗

6. 工伤需要垫付医药费吗

法律分析:一般应由用人单位垫付。用人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工伤职工有能力垫付的,也可以先行垫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7. 工伤需要自己垫付医药费吗

【法律分析】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用,一般应有用人单位垫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用,一般应有用人单位垫付。

工伤需要自己垫付医药费吗

8. 工伤公司垫付医药费需要还吗

一、公司垫付医药费的是否需要偿还      公司垫付的医疗费要不要偿还,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例如员工因工受伤的,用人单位有支付医药费的责任,公司垫付医药费后,由工伤保险支付给单位,劳动者不需要偿还。如果不是工伤的,就需要偿还了。
二、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公司垫付的医疗费要不要偿还,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例如员工因工受伤的,用人单位有支付医药费的责任,公司垫付医药费后,由工伤保险支付给单位,劳动者不需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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