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房产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2024-05-18 07:04

1. 怀化市房产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房产管理局设8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综合调研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和协调房产管理事务;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工作,做好业务科室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局性工作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重要文件、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材料的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新闻宣传工作,接待处理来信来访;负责文书档案、目标管理、行政事务、后勤、车辆、安全保卫、爱国卫生和绿化美化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二)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各科室领导和局属单位领导的日常管理工作,为局领导提供准确的人事资料;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员调配、考核、奖惩戒、工资、津补贴和人事档案信息、统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考察、审定、任免,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呈报干部任免相关材料;负责全局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考评、聘用管理、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人事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文明创建工作。(三)计划财务科负责编制全局财务收支综合计划,筹集并合理安排、调度各项资金;制订局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积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系,协调财政、审计、物价、税务等相关工作;负责处理局机关各项会计事项,负责编制全局年度财务预算,组织会计核算、汇编预决算和财务综合统计工作,负责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工作;及时准确报送有关统计报表,为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对局属单位实施会计监督和内部审计制度,加强财务核算,监督其财务收支,执行财经纪律;负责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工作和财务人员业务培训。 (四)房政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供有关房地产政策咨询;负责全市房产中介职业资格审核与考试;负责城区房屋重置价格、房地产市场价格和租金指导价格等房地产价格的测定;负责商品房销售、预售管理;负责规范和审核商品房预售行为,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负责商品房买卖监督管理,统一管理和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负责房屋权属证书的统一管理;指导开展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验证、换证,指导房产测绘工作的实施;指导全市房屋白蚁防治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房产测量和白蚁防治技术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自建房屋和私有房屋管理,处理落实私房政策的遗留问题;负责房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参与制订城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指导组织房产广告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房地产产权产籍、市场及其他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房地产产权产籍、市场管理等业务统计工作;搜集传递房地产信息,定期发布房地产市场动态、市场预测、最新房地产法规、投资趋向等综合信息。(五)住宅发展科负责组织拟订房地产业规划和住宅发展规划,负责推动城市住房建设,组织实施市本级住宅建设规划、计划和住宅产业化;负责住宅供应政策的实施;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住宅供应政策的实施;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申报管理工作,审批各单位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协调经济适用住房专项贷款和地方资金配套,落实有关优惠政策,检查督促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项目的开工、竣工;负责房地产业项目的策划经营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推动市本级居民住房解危解困工作;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以及工矿企业、林区、垦区的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政府公共租赁房的建设管理与组织实施工作。 (六)物业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和行业管理,组织制订物业管理政策、规章及服务内容,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管理纠纷的调处;组织制订全市物业管理收费标准;负责指导城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室内装饰装修企业的资质审核、审批、业务指导工作;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水平评定和个人从业资格认定及上岗取证培训工作;负责住宅公用部分、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的管理、监督和拨付使用;负责物业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资格的考试管理工作;负责查处物业管理违规违章行为。(七)法制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开展房产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组织起草房产管理相关政策、规章;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清理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三统一”工作,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房地产行政执法、行政诉讼工作,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受理违反房产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控告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本局的行政复议工作;受理房地产纠纷信访、投诉,负责房产诉讼案件处理协调工作,调解处理房地产纠纷;负责落实城市私房政策有关问题的解答和处理;负责全市房产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房产市场、房屋权属、物业管理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审查、报批和执行;负责相关合同、协议的审核把关;负责房产法制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八)拆迁管理科(加挂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牌子)依法管理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负责拆迁法规政策的宣传、咨询、解释工作;负责市本级和鹤城区城乡房屋拆迁工程审核登记、颁发《拆迁许可证》,并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拆迁双方当事人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方面的纠纷进行调解或裁决;依法对拆迁单位进行资质审查,颁发《房屋拆迁资格证》;负责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负责拆迁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负责城区各类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危房普查,并对全市房屋拆迁安全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受理因房屋鉴定产生的矛盾和纠纷的调解、协调工作,并组织技术仲裁;负责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来信来访等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人员编制市房产管理局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32名(含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在局机关编制总额内单列。

怀化市房产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2. 新化县房地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结合本县实际,组织拟订与报批相关的政策法规性文件。(二)、负责组织全县城区和各乡镇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的拟制(修订),评审及其产业政策实施计划的拟定、报批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和拟订本县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参与组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三)、行使直管公房所有权管理,负责直管公房的整修、配套、保护、经营的增值;负责管理与组织收取房地产行业管理有关规费和直管公房租金。(四)、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负责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和城镇房屋产权籍档案的管理,主管城镇房屋产籍测绘工作。(五)、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负责房地产交易、中介、房屋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市场管理;参与土地一级市场管理,负责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管理。(六)、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和公私房屋管理(含异产毗邻房屋管理)、白蚁防治管理、物业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白蚁防治等专业单位及房地产交易、评估、咨询、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查与报批工作;负责组织调处与仲裁房地产纠纷。(七)、负责局系统党建党务、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纪检监察、政治思想、宣传教育等工作。(八)、执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 怀化市房产管理局的机构简介

全局现有6个科室8个二级机构,干部职工116人。机关科室设有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房改政策法规科、物业管理科、房政管理科、人事科;二级机构有怀化市房屋产权产籍服务中心、怀化市房地产交易所、怀化城市房屋拆迁事务所、怀化市房屋租赁事务所、怀化市房产管理局湖 天所、怀化市房产管理局河西所、怀化市房产管理局城东所、怀化市白蚁防治所。

怀化市房产管理局的机构简介

4. 抚州市房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住宅与房产行业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市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二)履行全市房产行业管理职能,整顿和规范房产市场,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三)负责编制全市房产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产开发企业行业管理、销售管理和资质管理。(四)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代市政府草拟改革方案及相应的政策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五)负责指导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和管理,拟定廉租住房制度;负责市本级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及出售、租赁与享受对象资格审核。(六)负责全市城镇房屋租赁管理及市本级直管公房的租赁经营与管理。(七)负责市本级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指导全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调解处理房屋产权纠纷。(八)负责指导全市房产交易市场管理;负责市本级房屋权属证书的统一颁发,办理权属证书的换验和遗失补办工作;负责市本级房屋登记工作,具体办理房屋所有权、抵押权及他项权利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办理房屋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和地役权登记;负责市本级房产测绘工作。(九)负责城市住宅建设、房产开发管理和房屋质量管理工作;参与市本级住宅小区规划。(十)负责市本级住宅及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十一)负责市本级白蚁防治工作,指导全市白蚁防治工作。(十二)负责城市房屋拆迂管理,办理房屋拆迁许可,对拆迁纠纷进行裁决,监督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落实和使用。(十三)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市本级房屋安全鉴定及住宅装饰装修安全方案的审定工作。(十四)指导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指导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并开展工作,建立各种管理制度,组织指导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承担市本级住房维修资金的设立、归集和监督使用;受理业主的投诉,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十五)负责市本级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十六)负责全市房产行业各项统计报表工作及职工教育培训。(十七)负责人民群众对房产行业历史遗留问题等信访事项的受理、接待、登记和处理。(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 荆州市房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产和房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本市房产管理和房改的有关目标和规划、细则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同市有关部门制定本市与房产业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二)编制本市房产业和住房制度改革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国土开发利用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住宅发展用地计划,审定住房建设项目规划、集资建房和廉租房计划,并负责有关实施工作,统计本市住房水平。参与审核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开发区、旧城区改造中房产管理的内容。(三)承办市房改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拟定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指导各项房改政策的贯彻执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我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公房出售价格、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相关政策;负责审批本市自管房单位售房方案、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房改资金的监督管理。(四)负责本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统一管理本市房产权属登记,统一核发房屋所有权证,负责本市房产测绘、信息及档案管理,负责落实各类房屋政策。负责本市房产的转让、抵押、租赁、交易市场管理和房产价格评估工作。负责房产中介组织的行业管理。(五)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管理商品房预售,归口物业管理。(六)负责本市社会房屋的管理;负责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维修养护;负责市区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七)负责市区危旧房改造和经济适用房、廉价房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审批集资建房。负责公有住房出售,购买经济适用房和承租廉租房的资格审查及监证,完善住房市场体系,规范住房交易行为。(八)负责各县市和市直各单位的房产管理及房改业务的指导。依法查处违反房产管理规划和房改政策的行为。(九)负责全市房产管理和房改队伍的建设工作,组织人才交流,在职人员岗位业务培训,负责本市房产科技教育工作。(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荆州市房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6. 房产管理局有哪些职能

国土资源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房屋管理局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7. 房产管理局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房产管理局的主要工作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产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建立和完善住宅产业发展宏观调控体系,研究制定住宅产业发展的近期、中长期住宅发展计划,负责危房、旧房改造,逐步提高和改善居民居住水平和环境质量。
(三)负责房屋权属管理,依法核实和确认房产权属,办理房产登记发证,管理产权产籍档案;负责房产测绘管理。
(四)负责房地产市场的行业管理,加强商品房销(预)售管理和各类房产交易、抵押、租赁、评估、经纪管理;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审批和业务监督。
(五)负责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和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运作。
(六)负责各类房屋的使用、装修、修缮、改造、保留保护和安全鉴定的行政管理。
(七)负责直管公房、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各市(县)、区房产管理的业务指导。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逐步解决私房改造遗留问题。
(九)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建立住房分配新制度;负责出售公有住房、调整公有住房租金;建立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三级供应新体系。
(十)负责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房产管理局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8. 房产管理局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房产管理局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房产管理局的主要工作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产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叮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档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建立和完善住宅产业发展巨集观调控体系,研究制定住宅产业发展的近期、中长期住宅发展计划,负责危房、旧房改造,逐步提高和改善居民居住水平和环境质量。
 
 (三)负责房屋权属管理,依法核实和确认房产权属,办理房产登记发证,管理产权产籍档案;负责房产测绘管理。
 
  
 
 (四)负责房地产市场的行业管理,加强商品房销(预)售管理和各类房产交易、抵押、租赁、评估、经纪管理;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审批和业务监督。
 
 (五)负责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和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运作。
 
 (六)负责各类房屋的使用、装修、修缮、改造、保留保护和安全鉴定的行政管理。
 
 (七)负责直管公房、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各市(县)、区房产管理的业务指导。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逐步解决私房改造遗留问题。
 
 (九)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建立住房分配新制度;负责出售公有住房、调整公有住房租金;建立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三级供应新体系。
 
 (十)负责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房管所的职责是什么?  
 房管所工作职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管理水富县城市规划辖区内的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房屋易管理工作、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房地产中介管理工作、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物业管理工作。
 
 2、对辖区内申请登记的房屋进行外业测绘、制图、拍照、面积计算以及权属登记所需文字资料的采集。
 
 3、负责辖区内房屋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登出登记以及证书换证、验收工作。
 
 4、负责辖区内房地产抵押贷款登记和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工作。
 
 5、负责搞好房地产测绘成果资料、权属转移登记卷宗、变更登记卷宗、抵押登记卷宗、登出登记卷宗以及在房地产管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有储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登记、归档。
 
 6、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监督工作。
 
 7、管理好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面积稽核及售后物业管理工作。
 
 8、宣传执行好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对办理房改手续的稽核、发证、换证、交易、继承变更、住房补贴稽核等工作。
 
 9、建立健全规范的饥改房产权产籍档案、查阅、使用档案做到快、准、全,确保档案安全,杜绝档案遗失、受潮霉变、虫蛀等事故,做好各项统计资料工作。
 
 10、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政策和纪律,做好房改资金管理核算,及时催收住房贷款,防范资金安全风险,按时对银行、单位、个人结算支付利息,办理资金管理各项手续。
  请问:房管所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房管所工作职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管理水富县城市规划辖区内的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房屋易管理工作、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房地产中介管理工作、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物业管理工作。
 
 2、对辖区内申请登记的房屋进行外业测绘、制图、拍照、面积计算以及权属登记所需文字资料的采集。
 
 3、负责辖区内房屋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登出登记以及证书换证、验收工作。
 
 4、负责辖区内房地产抵押贷款登记和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工作。
 
 5、负责搞好房地产测绘成果资料、权属转移登记卷宗、变更登记卷宗、抵押登记卷宗、登出登记卷宗以及在房地产管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有储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登记、归档。
 
 6、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监督工作。
 
 7、管理好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面积稽核及售后物业管理工作。
 
 8、宣传执行好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对办理房改手续的稽核、发证、换证、交易、继承变更、住房补贴稽核等工作。
 
 9、建立健全规范的房改房产权产籍档案、查阅、使用档案做到快、准、全,确保档案安全,杜绝档案遗失、受潮霉变、虫蛀等事故,做好各项统计资料工作。
 
 10、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政策和纪律,做好房改资金管理核算,及时催收住房贷款,防范资金安全风险,按时对银行、单位、个人结算支付利息,办理资金管理各项手续。
  房管局工作是什么职业  
 第一 查询类。帮助群众以及企业查询自己房产的状态 第二 交易类。作为一个 *** 的中间方,见证我们房子的买卖,或者二手房转让 第三 认定类。一些遗漏下来的房子需要继承,就要认定 第四 综合类。一些杂七杂八的业务,比如证件办理等
  房产管理局主要是做什么的?  
 提供某市房管局职责供参考: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管理法规、政策,草拟制定地方性房地产管理办法、规定,并组织实施。
 
 2、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房地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行业统计和行业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房地产买卖、租赁、转让、抵押、赠与、交换、拍卖、继承、分割、析产)管理工作。
 
 5、审查和发放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查处房地产市场的违纪违法行为。
 
 6、负责全市危险房屋鉴定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的物业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城市住宅室内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房改政策、法规的研讨、审定及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市城镇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
 
 12、负礌房地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
 
 13、负责制定全市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管理工作。
 
 14、完成市委、市 *** 交办的其他工作。
  房地产管理所都有什么职位  
 房地产管理所
 
 1、办公室:协助所(公司)领导组织协调单位日常党务、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文秘、统计、档案、计划生育、保密、联络接待、资讯收集处理等日常行政事务;研究起草档案和报告;负责情况综合、汇报,监督目标管理的实施;管理单位后勤工作。
 
 2、产权产籍股:办理房屋产权的登记、转移、变更、罚正、赠与、分析、登出等手续;办理房地产交易鉴证、抵押登记手续。
 
 3、公房管理股:负责国有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调处公房租赁纠纷;收缴直管公房房租费和电费。
 
 4、综合股:负责收集释出房屋租赁、买卖资讯;房屋租赁市场管理。
 
 5、财务股:负责财务收支计划、统计报表的编制;管理全所(公司)事业、服务性收支;负责筹措排程资金、费用稽核和经济核算工作;负责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工作。
 
 6、测绘队:负责房产平面控制测量、房产面积预测算、房产面积测算、房产要素调查与测量、房产变更调查与测量、房产图测绘;地籍测绘:界址测量、其他地籍要素调查与测量、面积量算等。
 
 所长 副所长 经理, 各部门经理 普通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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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管局是做什么的  
 房管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的地方性政策措施,拟定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行业资讯化程序。
 
 (二)拟定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协助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编制房改资金的投向和使用计划及住房专项贷款计划;负责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和单位住房补贴方案的审批工作及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参与研究制定城镇住宅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城区范围危旧房改造,协调改造中的有关问题;开展城镇住房状况和中长期住房供求情况的调查;参与住宅小区总体规划方案的评审和建成区的综合验收。
 
 (四)负责拟定廉租住房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负责廉租住房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廉租住房供应体系;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和建设的统筹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房的租赁、经营、维修与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单位自管房和城市私房的房政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城镇房屋纠纷的调处和有关政策工作。
 
 (五)负责城市房屋权属管理与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研究培育和发展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政策措施;确认房屋权属,办理房屋所有权总登记和初始、转移、变更、登出及设定他项权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管理产籍资料;负责商品房预售、现房销售和商品房面积管理;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管理、房地产抵押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方案的制定。
 
 (六)负责城市房屋的拆迁管理工作。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调解拆迁纠纷,组织行政强制拆迁,负责拆迁单位的管理与监督。
 
 (七)负责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投诉工作;负责指导城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和管理工作。制定房屋安全管理措施,负责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和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房政执法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房管局做什么的?  
 房管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的地方性政策措施,拟定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行业资讯化程序。
 
 (二)拟定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协助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编制房改资金的投向和使用计划及住房专项贷款计划;负责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和单位住房补贴方案的审批工作及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参与研究制定城镇住宅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城区范围危旧房改造,协调改造中的有关问题;开展城镇住房状况和中长期住房供求情况的调查;参与住宅小区总体规划方案的评审和建成区的综合验收。
 
 (四)负责拟定廉租住房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负责廉租住房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廉租住房供应体系;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和建设的统筹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房的租赁、经营、维修与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单位自管房和城市私房的房政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城镇房屋纠纷的调处和有关政策工作。
 
 (五)负责城市房屋权属管理与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研究培育和发展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政策措施;确认房屋权属,办理房屋所有权总登记和初始、转移、变更、登出及设定他项权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管理产籍资料;负责商品房预售、现房销售和商品房面积管理;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管理、房地产抵押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方案的制定。
 
 (六)负责城市房屋的拆迁管理工作。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调解拆迁纠纷,组织行政强制拆迁,负责拆迁单位的管理与监督。
 
 (七)负责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投诉工作;负责指导城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和管理工作。制定房屋安全管理措施,负责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和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房政执法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房管局都有什么部门啊,谢谢  
 房管局一般设定以下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公务文电处理、文稿稽核、重要档案起草、文书档案工作,以及各类资讯的综合、编发、上报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对外联络、公务接待、各种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落实上级和局系统各项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政务资讯公开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的办理和人民来信来访的受理和批办;组织协调局系统资讯化工作,负责政务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后勤事务、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治安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双拥、人民武装等工作。
 
 (二)行政服务处(政策法规处)
 
 负责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法规、规章和综合类政策的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地方性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规范性档案,并做好相关规范性档案的备案工作;负责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行政复议工作、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市区房产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房产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房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的执行情况;扎口管理局机关行政审批、行政管理服务事项,指导、监督、协调和检查直属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
 
 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规,严格执行财会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负责各项经费财务管理、资金调节、资金分配和控制监督;负责制定财务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财务规划,制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年度预算、决算编制,监督经费使用;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负责财会队伍建设和职业技能培训;负责直属单位财务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开展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统计工作。
 
 (四)住房保障处
 
 指导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研究拟订市区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市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市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
 
 (五)住房改革与发展处
 
 负责拟订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方案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实施房改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房地产业发展的调研,参与拟订城市住宅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住宅建设计划,参与拟订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负责拟订危旧房改造政策,负责拟订市区危旧房改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的建设,推广应用住宅科技成果,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参与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
 
 (六)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牵头负责房地产行业巨集观调控有关工作,参与房地产行业管理,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业发展和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房地产市场管理资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新建商品房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和存量房合同网上备案系统的管理,实施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合同网上备案;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房地产市场资料统计、监测分析和资讯释出;负责商品房销(预)售管理,对预售专案实施动态跟踪管理;负责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参与房地产开发专案公建配套设施配建指标的确定和公建配套设施的验收,负责保障性住房配建指标的落实;参与核定部分新建商品房价格,会同物价部门稽核重置房价格;负责房产转让、租赁等交易行为管理;负责房屋权属登记、房屋面积测绘成果稽核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评估、经纪等企业经营行为管理,参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负责房地产评估和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的监督管理;指导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工作。
 
 (七)物业管理处
 
 负责拟订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档案;负责物业管理行业......
  房管局行政工作是干什么的  
 房管局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制 *** 建设 的意见》,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和《县人民 *** 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工作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的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 *** 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实施《省依法行政和法制 *** 建设规划纲要(2012-2015)》为主线,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政务公开为重点。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 工作。
 
 二、工作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提供依法行政保障健全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制。 建立本局“十二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依法行政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主要 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落实抓、相关部门配合的良性工作格局。切实加强 我局法制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足额保障法制工作经费,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更加 突出的位置,将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真正建立“精简、统一、效能”的执 法体系。
 
 2、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 程式。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必经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 定程式。依法应当听证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 必要时法规股在决策会议之前,组织有关专家对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①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程式意识,严格按程式执法。组织 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对房地产领域的行政处罚自有裁量权进行细化量化,建立行政 处罚自有裁量权基准制度。
 
 ②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制度,切实做到“上岗必持证, 持证必培训,培训必考试”。
 
 ③自觉开展内部案卷自查、评查活动,确保执法案卷规范、标 准。
 
 4、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档案备案审查工作按照规定制定备案审查程式。
 
 ①保证规范性 档案质量。规范性档案拟定严格遵循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和社会公布程式,增强规范性档案制定的科学性和操作性,严格起草流程,规范格式制作,保证规范性档案出台符合要求。
 
 ②落实档案备案审查工作。做好规范性档案的备案审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所有规范性档案自发布之日起15 日内上报县法制办稽核、备案。
 
 5、定期清理规范性档案。按照每隔两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档案清要求的规范性档案进行清理。
 
 6、提高复议诉讼质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①实行案情会审制度。复议与诉讼案件,答辩前由法规股与业务部门实行案情会审,分析问题,核对证据,商议对策,重大疑难案件应当及时上报局领导,认真应对,提高复议诉讼工作质量。
 
 ②做好复议答辩和庭审应诉工作。依法积 极答辩、应诉,按规定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和其他材料。根据案情大小,由法规股和业务部门共同出庭。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由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
 
 ③加强与人民法院以及 人大内务司法工委的交流沟通。定期开展案例研讨活动,及时向人民法院和人大内务司法工委通报房产工作的新政策新举措,及时反映行政管理实践中暴露出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争取审判机关和权力监督机关的理解与支援。
 
 ④做好复议诉讼善后工作。注意吸取教训,不断改进工作,针对复议诉讼中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及时采取措施,从快完善 管理,从严弥补漏洞,避免出现失误。
 
 7、拓宽执法监督渠道,加强对依法行政监督。
 
 ①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质询,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上级机关 的有关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