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职条件有哪些?

2024-05-14 10:09

1.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职条件有哪些?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
2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在职工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3熟悉企业管理或有相关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参与决策和实施监督的能力。
4办事公道,能起到沟通董事会、监事会与职工群众意见的作用。
注:(1)具备条件的公司工会负责人可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并通过法定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
(2)担任公司高级行政管理职务的人员不得以职工代表的身份参加董事会或监事会。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职条件有哪些?

2.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职条件有哪些?

先生您好,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任职条件如下:
1、与公司有劳动关系;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好的群众基础,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3、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知识,掌握相关的法律政策、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比较熟悉,有较强的参与决策和实施监督的能力,有一定的协调沟通能力;4、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能够抵制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在职工意见与企业管理层意见不一致时,能够从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双赢的角度出发,坚持正确的意见和主张。5、未担(兼)任工会主席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中规定的不能担任或兼任董事、监事的人员,不得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不得兼任职工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不得兼任职工监事”。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人数比例
董事会中职工董事与监事会中职工监事的人数和比例应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职工董事的人数一般应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四分之一;董事会成员人数较少的,其职工董事至少1人。职工监事的人数不得少于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摘要】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职条件有哪些?【提问】
先生您好,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任职条件如下:
1、与公司有劳动关系;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好的群众基础,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3、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知识,掌握相关的法律政策、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比较熟悉,有较强的参与决策和实施监督的能力,有一定的协调沟通能力;4、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能够抵制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在职工意见与企业管理层意见不一致时,能够从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双赢的角度出发,坚持正确的意见和主张。5、未担(兼)任工会主席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中规定的不能担任或兼任董事、监事的人员,不得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不得兼任职工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不得兼任职工监事”。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人数比例
董事会中职工董事与监事会中职工监事的人数和比例应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职工董事的人数一般应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四分之一;董事会成员人数较少的,其职工董事至少1人。职工监事的人数不得少于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回答】

3. 董事监事任职的法律规定

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管的任职条件有规定: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 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 或者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 剥夺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 企业破产清算 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 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 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那么,看看当事股东符不符合上述条件。如果符合,就不可以。不符合就可以担任其他 公司法定代表人 。PS:被列入老赖名单的人也不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董事监事任职的法律规定

4. 哪些个人不能够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职务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1)无民事行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五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经理。

5. 职工监事的职工监事的选任方式

职工监事的具体选任办法,由代表全体职工利益的组织决定。由原来的国有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一般由该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更换本企业的职工为职工监事。公司的职工监事还可以由本公司的工会选举更换。担任职工监事的人不仅要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监事的资格,而且必须是本公司的职工。这是近年来西方为缓和劳资关系,实行民主管理而在公司法中新创设的一项规定,目的是通过吸收职工参与公司的管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我国公司法借鉴了国外的这项成功的经验措施并在法条上加以明确规定,以维护职工的利益,尊重职工的权利。

职工监事的职工监事的选任方式

6. 公司监事任职条件

法律分析:公司一般都存在有股东,董事,监事以及经理等,不同的职位有不同的任职资格。根据《章程指引》,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7. 工会组织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方法有哪些?

职工董事、监事的选举是工会健全完善职工董监事制度,做好职工董监事工作的首要环节,只有把好入口关,才能为以后董监事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工会组织好职工董事、监事的选举应注意把握下述三点:
(1)严格职工董事、监事的身份资格。职工董事、监事,顾名思义,他们应当是区别于出资者的职工群众的代表,人选应当从本公司职工群众中产生。职工董、监事设置的主旨是为了切实保证公司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在工作过程中始终与职工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直接听取来自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实现公司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般来说,工会主席、副主席作为职工董事、监事的首推候选人更有利于实现设置职工董事、监事的主旨。因为《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等法律明确规定: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以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为依托,公司工会主席、副主席提名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经民主选举作为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更有分量,更能准确地、集中地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更能广泛深入地贯彻董事会决议,组织开展群众监督。
(2)坚持职工董事、监事的条件。职工董事、监事候选人应是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担任董事、监事任职条件的所在公司职工。根据《公司法》和职工董事、监事的职责,工会在组织、选定职工董事、监事候选人时应坚持的选择标准是:
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②了解、熟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业务技术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较强的参政议政和参与决策、实施监督的能力;能正确处理国家、出资者、企业和职工多方利益关系。
③密切联系群众,能够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职工群众所信赖和拥护,敢于并善于表达职工意愿。
③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人正派、办事公道。
⑤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文字撰写能力,并具备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
(3)遵循一定的选举程序和操作方法。程序是保证选举公开、公正的必要条件,因此要通过程序的科学规范来保障选举的科学规范。职工董事、监事的一般选举程序和操作方法是:
①做好必要的组织准备。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负有制订选举方案的重要职责。工会在履行这一职责时首先要召集本公司的各类各层次人员进行不同形式的、调研性质的座谈,广泛听取大家对职工董事、监事选举的意见和对候选人提名的建议,经汇总分析后,再根据《企业法》、《公司法》,结合本公司实际,酝酿讨论提出候选人名单,征求党委意见后,再制订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荐选举职工董事、监事的初步方案。
②开展积极的思想发动。工会要利用各种舆论手段和宣传形式,包括会议、广播、板报、局域网等,把本次选举的意义和原则向广大职工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要公布职工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和工作实绩,便于职工了解。同时工会还要运用各种方法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教育启发职工、特别是职工代表以主人翁姿态,积极、认真、严肃地参加民主选举职工董事、监事的活动。
③严格履行选举表决程序。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前,工会要组织做好会议通知、会场安排、选票印制、投票箱制作等会议选举的准备工作;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后,要组织好职工代表充分酝酿审议职工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最后正式确定候选人名单,然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法,正式选举职工董事、监事。
④公布选举结果。工会要将职代会选举结果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下发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布本届职工董事、监事的名单,同时做好新老董事、监事工作的交接以及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职工董事、监事的更换也要按上述规定的民主程序进行,对不称职或者有严重过失,甚至滥用职权、违法乱纪的职工董、监事,要由职工代表大会罢免更换,工会在其中应做好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召开职代会认真审议、表决和公布表决结果及做好相关思想教育工作等。

工会组织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方法有哪些?

8. 依法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主要遵循哪些程序?

需要遵循的程序如下:
  为保障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公司法》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是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一定数量的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行使参与企业决策权利、发挥监督作用的制度。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称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第二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设置
  公司董事、监事中,至少应有一名职工董事、监事。
  第三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条件。
  1.本公司职工;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参与经营决策和财务监督的能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公司法》中规定的不能担任或兼任董事、监事的人员,不得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第四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产生程序。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应当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党委审核确定。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获得应当参加会议人员的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
  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产生后,应当报上级工会、有关部门和机构备案。  
  第五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补选和罢免。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因辞职等原因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从出缺至完成补选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新补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就任前,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其职务。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不履行职责或者有严重过错的,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提议,可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进行罢免。 董事、职工监事的补选和罢免要经应当参加会议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六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任期。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和监事的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任期内调离公司的或者其他原因长期不在岗的,其任职资格自行终止。
  第七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责。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享有与公司董事、监事同等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经常或者定期深入到职工中听取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监事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代表职工行使权利,充分发表意见。
  3.职工董事在董事会讨论决定涉及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变更劳动关系、裁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时,要如实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董事会研究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时,要如实反映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公司管理人员的情况。
  4.职工监事要定期监督检查职工各项保险基金、工会经费的提取、缴纳情况和职工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福利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参与检查公司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