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吗?

2024-05-18 00:09

1.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吗?

你一直在前三年工作的时候交纳的是公司养老保险,如今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之后,之前交纳的公司养老保险也不是没有用,并且还是非常有使用的,现阶段的我们国家的社会养老保险中间都是能够转换的。养老保险关系的迁移分成这样几类情况:

一是外地迁移。其实就是跨省份、自治州中间转移到养老保险关系,因为现今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因为只有跨地区、市、自治州间的迁移才可以称之为外地迁移。
二是综合区内的迁移。尽管现在社会养老保险已实现了省级统筹,在省内都是完成了一网通,但是有很多省份或是规定跨城市中间流动性,也要办理养老保险联系的迁移,这类迁移归属于综合区内的迁移,只迁移个人帐户资产,不迁移统筹基金一部分。
三是公司养老保险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换。公司养老保险与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都属于城区养老保险,但是由于基金独立管理与计算所使用的,有些地方缴存基数也不一样,因此企业员工激发的行政事业单位,或是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到公司,或者企业员工考入行政事业单位,其社会养老保险都需要根据转移方法才可以进行对接,根据迁移之后,缴费年限就能累积计算。

四是居民养老保险与城区养老保险的转换。从居民养老保险转到城区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资金能够转到城区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但交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计算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从城区养老保险转到养老保险,除开转迁移个人帐户资产之外,交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要测算为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依据之上梳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转换的几种情况,在其中牵涉到从公司养老保险转至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从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转到公司养老保险的现象或是较为普遍的。
尤其是近几年,许多高校毕业生都会先到公司学生就业,然后结合实际情况公务员报考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被行政事业单位录取之后就会辞掉原先公司的工作中,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之后,需重新申请办理交费帐户并在具体交费之后,就可以把之前在公司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医保等社保转到行政事业单位,假如加入事业单位还能够迁移失业险,考上公务员的因为行政机关不交纳失业险,因此失业险就无法迁移。

总的来说,之前在企业工作期内支付了公司养老保险,之后通过考核或者调整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之后,之前在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是能够转到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根据迁移之后之前在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与行政事业单位交纳的养老服务保险缴费年限累积计算。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吗?

2. 在区里交的养老保险能转移到市机关事业单位吗需要补缴钱吗也算工龄吗

朋友,这个问题属于机关师养老保险个企业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问题,前年,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出台,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规范管理。你现在在事业单位上班,但是依照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是需要补缴参加工作到你退休时的养老金的。缴费时间=工龄。退休审批的时候作为你发放养老金比例的参考。你已经问了原单位的人事处,就两个月的养老保险费需要补缴,还是交了好,交过后,把原参保地的养老保险转移到新参保地。你问过开封人事局的,说是之前的养老保险和现在的财政全供是两个不搭界的事情,二者没法续接。。这个说法是错误的。你现在的参保单位还属于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法最后一条说公务员养老保险国务院另行规定。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好多地方,特别是市级以上,都是不用缴纳养老保险的。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经有试点了,早晚要改革的。不过,你也不用急着去转移,你在商丘的养老保险不会作废的,随后需要转移的时候再去补缴也可以,社保记录保存100年。
现在,你只要在开封能参保,或者说单位不说的话。可以暂时不用去管他,等以后真是全国推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话再去转移继续也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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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在什么情况下从机关事业处转移到自然处

改革前后待遇如何衔接?不同人群都是如何改革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此次改革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维持原待遇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之和。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由于改革前的工作年限里没有实行个人缴费,为体现这段时间的劳动贡献,将这段时间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再加发过渡性养老金。为更好地保证中人待遇的平稳衔接,这次改革设定了十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即新办法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标准补齐;新办法高于老办法的,对高出的部分进行限制。这样可以保证待遇水平既不降低也不冒高,使其有序过渡。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如何完善?为体现再分配过程中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国家将统筹考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调整,从而避免因待遇调整机制不同导致互相攀比。因此,我省明确,按照国家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和政策规定,结合全省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物价变动、基金支撑能力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统筹层次和基金管理我省自1992年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以来,全省各地均实行的是市(地)、县(市)分级统筹,统筹层次低、政策多样、情况复杂,在没有实现市(地)级统筹前,我省暂不具备省级统筹条件。对此,我省规定,在改革起步阶段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仍实行市(地)、县(市)层级统筹,逐步向省级统筹过渡,并明确各级政府是基金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主体。同时要求养老保险基金实行预算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确保基金安全。特别说明国家规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主要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大多由财政资金支付,单独建账管理基金有利于明确各级财政的责任,避免两项基金混用,导致社会上的猜疑。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同一统筹地区、跨统筹地区按照国家规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处理方式分为两种情况: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地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但无论哪种转移,参保人员转移前后的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都连续计算,不能使其利益受损。职业年金什么是职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保证职工待遇不降低的一种强制性养老保障政策措施。按照国家规定,在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为机关事业单位改革范围内的所有参保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如何缴费?职业年金由单位缴费8%和个人缴费4%两部分构成,都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待参保人员退休时与基本养老金一并发放,这有利于优化养老金结构,实现新老制度待遇的平稳衔接,保证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不因改革而降低。目前,我省的《职业年金办法》已起草完成,正在征求意见。《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还有待国家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后研究制定。经办管理工作各市(地)、县(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驻我省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业务由省直接管理。全省实行统一的业务经办规程,按规程开展经办管理工作;全省建立统一的信息专管系统,数据实行省级集中管理。目前,我省的《经办规程》已经起草完成,正在征求意见。改革如何实施?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先将符合新政策范围的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及其编制内人员纳入新制度;再按照本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所确定的机构性质,严格对照新政策规定的改革范围,经上级主管部门和编制、财政部门界定后,按照厘清一户、纳入一户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人员纳入新制度。参加原试点的单位和人员如何规范?对参加原试点的单位和人员,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性质和人员编制来确定改革范围。应纳入改革范围的单位和人员,要转移到新制度中来,重新进行参保登记。原试点的单位已转企改制到位和其它应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范围的,应转移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原试点单位及人员因单位性质或人员编制身份尚未确定,既没有纳入到新制度、也没有转移到企业的,继续执行原试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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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在什么情况下从机关事业处转移到自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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