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手续及材料

2024-05-08 21:28

1. 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手续及材料

社保转移需要的手续材料如下:1、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2、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3、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现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这样参保人前后参保记录就连接在一起了。

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手续及材料

2. 办理社保转移需要什么资料

社保转移去哪里办理?社保转移到异地需要什么手续?我是专心保险经纪,专注保险服务!帮你货比三家,买对保险~

3. 办理社保转移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社保转移需要的资料有: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新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申请转移接续表,新单位的社保局给原社保局发出的同意接受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办理社保转移需要什么资料

4. 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手续及材料

	社保转移需要的手续是:
	1.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保险关系接续;
	3.其保险关系将由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现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
	社保转移需要的材料是: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5. 办理社保转移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社保转移需要的资料有: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新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申请转移接续表,新单位的社保局给原社保局发出的同意接受函。
一、社保变更个人缴费
社保转个人缴纳方法:
1、持原单位的离职证明,身份证一起到社保局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封存和转移手续,出具加盖社保章的单据。
2、衡阳当地城镇户口,可在户口地社保机构开户,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转移长沙的社保,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缴纳手续。一般缴纳养老和医疗,缴费基数可根据规定的不同档次(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60%范围)确定。
3、办理转移时,如存在欠费的,需要补缴后,才能办理转移。
有任何社保疑问,也可直接咨询当地社保中心,统一咨询电话12333。
二、从企业辞职后社保怎么办
从企业辞职后,需要把社保办理转移、转出和退保。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为职工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职工的社保就自动封停了。如果职工去外地了,那么得将社保转移至外地,只需到原交费地的社保部门开一张“缴纳凭证”,带到新地方新单位即可。其余的事项,由单位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办理社保转移需要什么资料

6. 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手续及材料?

一、社保转移需要的手续是:1.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保险关系接续;3.其保险关系将由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现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
二、社保转移需要的材料是: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一、之前在广州买社保,现在在深圳买社保,可以用吗
不可以,需要把之前的社保转移到当地,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二、淮南居民医保到合肥可以用吗
可以,需要办理医保异地转移。
医保异地转移流程是参保人首先带身份证到转出地的社保中心医疗保险窗口打印在当地参保的缴费凭证。参保人持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的社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转入接续手续。提交完转移资料,现参保机构与前参保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完成之后参保记录就在一起了。
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7. 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手续及材料

社保转移需要的手续是:
1、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保险关系接续;
3、其保险关系将由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现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
社保转移需要的材料是: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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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手续及材料

8. 汕尾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手续,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流程材料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条件
 
 按规定通过组织办理了正式调动手续,或在异地有参保且符合转入条件的。
 
 养老保险跨省转入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
 
 2、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一个缴费年限在我局满10年。
 
 4、户籍地为广东省户籍的(最后参保地在外省且当地缴费满10年或以上的除外)
 
 办理材料
 
 社保转入材料:
 
 1、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一份);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3)、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参保人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附页复印件;
 
 (4)、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提供调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属于流动就业的,提供本人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一式一份);
 
 (2)、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提供调动证明复印件。
 
 (4)、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原件。
 
 注:办理省内转入业务时,如参保人办理业务时属于“在业”状态的,《申请书》须由个人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
 
 社保转出材料:
 
 1、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所需材料
 
 参保人可登录省社保局网站自助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需在业务大厅申请出具的,需准备以下材料:
 
 (1)、参保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参保人签名确认的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
 
 (3)、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
 
 2、递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所需材料
 
 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分省内、跨省两种)。
 
 办理流程
 
 转出流程:
 
 1、参保人办理转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到服务大厅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一式两份,参保人和社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2、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书面申请,审核符合条件办理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
 
 3、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转入流程:
 
 1、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凭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
 
 2、原参保地社会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3、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跨省转入:
 
 经办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审核转入条件。
 
 1、对符合转入条件的跨省转入业务,当场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交参保人自行转送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至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省内转入业务,由社保经办机构全程通过全省电子化操作平台交换数据,完成转移接续工作(45个工作日)。申请人可登录省社保局网站查询业务办理情况。
 
 跨省转出:
 
 1、单位先为该职工在地税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减员次日之后再到省社保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申请人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2、办理省内转出的,经办人员接收到省内转移平台传送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办理省外转出的,经办人员接收到跨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
 
 3、省内转出办理完毕,《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通过省内转移平台上传;跨省转出办理完毕,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邮寄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4、申办人可以在办理转出的30个工作日后到转入地查询到账及处理结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