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制度

2024-05-18 18:30

1. 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制度

法律分析:逐月的《细则》10月1日之前应该能够公布。选择逐月的退役军人,应该有专门的退役军人部门进行统筹服务和管理,估计依托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社区工作站进行统筹管理。将来也可能与原自主择业干部一并服务保障,但是待遇还是有所区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对参战退役军人,应当提高优待标准。

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制度

2. 逐月领取退役金暂行办法

【法律分析】大校以下军官退役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本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以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 (一)担任军官满16年的; (二)担任军士和军官累计满16年的; (三)服役满20年的; (四)直接选拔招录军官、特招入伍军官晋升(授予)少校以上军衔后达龄退役的。 军士退役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本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以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 (一)担任军士满16年的; (二)服役满18年的; (三)晋升(授予)四级军士长以上军衔后,在本衔级服役满6年且服役累计满14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七条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评定残疾等级,发给残疾军人证,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残疾抚恤金。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供养、退休等方式妥善安置。有劳动能力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残疾军人、患慢性病的军人退出现役后,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负责接收安置;其中,患过慢

3. 逐月领取退役金暂行办法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规定了对退役的军士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的方式,但是关于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具体使用范围、标准条件和退役金的计算办法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二十二条 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 以退休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逐月领取退役金暂行办法

4. 军官逐月领取退役金政策

是指符合年限条件的退役军人可以选择每个月领取相对于的退役金,以前退役之后是一次发放的。达到职业军官的条件之后,军官能否逐月领取退役金,还要本着个人申请和组织需要的原则,由所在单位以及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机构来评估其是否能够退役。逐月领取退役金,估计门槛低不了,应该是三期以上士官,就跟干部的自主择业一样,需要一定的年限作为起始标准。法律依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1、主要内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退役金待遇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设置,该文件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的根本法律依据。退役金由以下五部分组成:1、职务工资(计发基数80%或78%、79%+增发%);2、军衔(级别)工资(计发基数80%或78%、79%+增发%);3、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计发基数80%或78%、79%+增发%);4、基础工资(全额);5、军龄工资(全额)。

5. 逐月领取退役金实施细则

逐月领取退役金实施细则如下:1、对获得军队功勋荣誉表彰,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的退役军官、退役军士,按照计发基数一定比例增发退役金,具体增发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2、曾获得军队功勋荣誉表彰:3、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的,计发比例分别增加2%、4%、8%;获得四等战功、三等战功、二等战功、一等战功的,计发比例分别增加2%、4%、8%、12%;4、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计发比例增加15%;5、获得二级表彰并经批准的、一级表彰的,分别按照二等战功、一等战功标准增加退役金计发比例。6、多次获得功勋荣誉表彰的,计发比例可以累加,累加比例不超过15%;7、同一等级功勋荣誉表彰累加的增发比例,不超过上一等级的增发比例;8、同一事由获得两次以上功勋荣誉表彰的,增发比例就高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四条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全国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下达的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安置计划进行档案审核和安置地审定。市、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接收安置、服务管理、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扶持、退役金核准发放等工作。

逐月领取退役金实施细则

6. 逐月领取退役金的细则

最早的《兵役法》提出了逐月的概念,后来逐渐在《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军人权益保障法》中形象逐渐具体和丰满起来。然后应该会在《退役军人安置条例》里进行专章的法条解释,也就是粗线条的进行解读。明确逐月的门槛,区别军官军士,选择逐月的条件是什么。说明逐月的基本框架,选择范围,退役金的组成。
一、嘉兴公积金贷款还款等额本金是什么意思
等额本金是指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对于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与利息总和固定,月还款压力均衡,但各月所还本金和所还利息此消彼长,贷款还款前期偿还的利息多、本金少,还款后期偿还的本金多、利息少。如果提前还清贷款,一次性得还的金额为剩余本金和至还清贷款当日的未还利息。
二、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
2021年伤残军人抚恤金的标准,需要参照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来确定。因为战争、因公致残、因病致残的退役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军人的家属加发十二个月的伤残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其中一至四级因公致残的士兵因病死亡的,遗属军人也会享受一定的抚恤金。对分散安置的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应该要给予一定的护理费。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
三、退役军人优待证怎么网上申请
1,首先,登录人力资源官网,点击政务服务按钮,开始进行退役军人优待证网上申请
2,点击证书系统按钮
3,选择类型
4,填写个人信息申请
5,系统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6,同理,其他的证书也是同样申请
7,点击便民查询,可以查询更多信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
(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
(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7. 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

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转业、退休、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进行妥善安置。对退役的军士,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退役士兵参加高考有哪些优惠政策?1.落实全国普通高考优惠政策。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全国普通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退役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落实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优惠政策。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退役士兵服役期间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免试推荐攻读研究生。3、做好入伍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退役士兵的入学与复学工作。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保留学籍的退役士兵,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执行。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4、积极引导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学校开展面向退役士兵的单独招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纳入各地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范围。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烈士子女的。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一节的规定办理。第三十七条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

8. 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

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转业、退休、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进行妥善安置。对退役的军士,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退役士兵参加高考有哪些优惠政策?1.落实全国普通高考优惠政策。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全国普通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退役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落实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优惠政策。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退役士兵服役期间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免试推荐攻读研究生。3、做好入伍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退役士兵的入学与复学工作。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保留学籍的退役士兵,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执行。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4、积极引导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学校开展面向退役士兵的单独招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纳入各地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范围。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烈士子女的。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一节的规定办理。第三十七条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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