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对乳腺癌的补助

2024-05-09 15:53

1. 民政局对乳腺癌的补助

具体政策是:妇女乳腺癌、宫颈癌、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等癌症被纳入报销范围内,疾病补贴范围扩大,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先天性白血病、终末期肾病、精神病、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等44种疾病纳入大病救助范围。槐汪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1、癌症补贴政策:给予农村癌症患者补助每位5000元。让明差2、尿毒症补贴政策:只要参加了医保,透析等治疗费用一律按规定报销90%,个人只需支付10%。3、乳腺癌补助政策,乳腺癌是中老年女性常见的恶性肿瘤,其治疗上要根据病理分期、病理类型、有无转移以及患者的一般身体条件而定。早期的话,一般建议行根治性手术治疗,中晚期的话,可行放化疗治疗。具体补贴政策需要到当地医院咨询较为准确。以上是部分大病救助情况,具体以当地报销为准。


民政局对乳腺癌的补助

2. 民政局对乳腺癌的补助

乳腺癌是一种严重的身体疾病。不少人因为患病而不得不付出难以承受的治疗金额。那么有些人会问乳腺癌是否会有补助呢?接下来,关于乳腺癌有什么补助的详细内容,就由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乳腺癌是一种严重的身体疾病。不少人因为患病而不得不付出难以承受的治疗金额。那么有些人会问乳腺癌是否会有补助呢?接下来,关于乳腺癌有什么补助的详细内容,就由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一、乳腺癌有什么补助      乳腺癌患者可以到当地的民政局可以领取1千多元的困难补助 一年可以分上半年下半年领取2次。贫困患者可申请“乳腺癌救助基金”,但是国家无补助经费,可向妇联申请。有国家针对妇女两癌患者的大病补贴,这不是人人都能拿的,是有条件的可以,具体的内容可以问当地的妇联主任。
二、大病医保不包括哪些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三、大病医保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有害方面也随着显现。空气污染,水质污染,环境污染等日趋严重,这些都威胁着人们的安全。据统计,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过程,患重大疾病的几率高达大病医疗保险不可或缺。      社会医疗保险中包括有大病医疗保险。医保报销住院每年都有报销的限额,目前是4倍社会平均工资。但是社会医疗保险是广覆盖低保障。实行先看病,后报销。另外自费药或进口药等也不在社会医疗保险范围内。      商业医疗保险中也提供大病医疗保险。商业重大疾病险是确诊即给付,解决了有病无钱治的尴尬。不管买几家公司的,几份保额,都可以累计叠加赔付。      大病保险顾名思义保障的是重大疾病,一般来说重大疾病治疗费用昂贵,所带来的经济负担难以承受。所以我们可以借助医保的力量渡过难关。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乳腺癌有什么补助的解答,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律师。

3. 乳腺癌民政部门救助吗

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大病救助。
一、民政医疗救助对象
民政部门救助的对象包括:
1、按照收入及生活状况划分
(1)无依无靠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公民。
(3)突发性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公民。
(4)有一定收入和生活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或相当于国家法定最低生活标准的公民。
2、按照公民群体划分
(1)儿童救助对象。
(2)老年人救助对象。
(3)残疾人救助对象。
(4)失业者救助对象。
(5)城乡医疗救助对象。
(6)流浪乞讨救助对象。
(7)其他救助对象。包括遭遇各种患难的人员和其他不幸者。申请求助的事,你可以去当地社区(乡镇)咨询,需要填写申请书,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民政医疗救助范围
1、参合农村居民第一诊断或主要诊断患有儿童白血病(0-14周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0-14周岁)、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BH4缺乏症、危重孕产妇等22类重大疾病,其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自然年度,下同)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自然年度,下同)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
2、除上述22类重大疾病外,参合农村居民当年度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2万元以上(含2万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含4万元)部分。
3、对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规定其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上限,一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10%(含10%,下同)、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20%、市级及市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30%,高于上限的范围外费用不予救助。

乳腺癌民政部门救助吗

4. 乳腺癌 国家有补贴政策没有


5. 乳腺癌最新国家补助政策

法律分析:农村的有,城市的没有。自2009年起,国家卫计委和全国妇联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设立了“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由县妇联将基层上报的患病妇女数据录入全国“两癌”系统中,省市妇联审核通过后,进行筛选,对符合条件的部分农村贫困患病妇女给予1万元救助。全国“两癌”系统录入条件:
1、年龄在35-64周岁的农村户籍在籍妇女;
2、持有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患有宫颈癌B级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患病妇女;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
4、此前没有得到过“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救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一条 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乳腺癌最新国家补助政策

6. 国家对乳腺癌有补助吗

有一、乳腺癌有什么补助乳腺癌患者可以到当地的民政局可以领取1千多元的困难补助 一年可以分上半年下半年领取2次。贫困患者可申请“乳腺癌救助基金”,但是国家无补助经费,可向妇联申请。有国家针对妇女两癌患者的大病补贴,这不是人人都能拿的,是有条件的可以,具体的内容可以问当地的妇联主任。二、大病医保不包括哪些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三、大病医保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区别是什么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有害方面也随着显现。空气污染,水质污染,环境污染等日趋严重,这些都威胁着人们的安全。据统计,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过程,患重大疾病的几率高达72.18%,大病医疗保险不可或缺。社会医疗保险中包括有大病医疗保险。医保报销住院每年都有报销的限额,目前是4倍社会平均工资。但是社会医疗保险是广覆盖低保障。实行先看病,后报销。另外自费药或进口药等也不在社会医疗保险范围内。商业医疗保险中也提供大病医疗保险。商业重大疾病险是确诊即给付,解决了有病无钱治的尴尬。不管买几家公司的,几份保额,都可以累计叠加赔付。大病保险顾名思义保障的是重大疾病,一般来说重大疾病治疗费用昂贵,所带来的经济负担难以承受。所以我们可以借助医保的力量渡过难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7. 乳腺癌最新国家补助政策

农村的有,城市的没有。自2009年起,国家卫计委和全国妇联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设立了“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由县妇联将基层上报的患病妇女数据录入全国“两癌”系统中,省市妇联审核通过后,进行筛选,对符合条件的部分农村贫困患病妇女给予1万元救助。全国“两癌”系统录入条件:
1、年龄在35-64周岁的农村户籍在籍妇女;
2、持有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患有宫颈癌B级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患病妇女;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
4、此前没有得到过“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救助。
一、申请大病救助包括什么
能申请大病救助包括:
1、农村五保对象;
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抚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医疗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针对那些因为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它通常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主导下,社会广泛参与,通过医疗机构针对贫困人口的患病者实施的恢复其健康、维持其基本生存能力的救治行为。
医疗救助的原则包括:
1、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救助的保障水平应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医疗救助保障的是困难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的内容在各个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有不同的内涵。如果保障水平过低,可能造成救助资金结余,需要救助的人群却不能受益;保障水平过高,不利于费用控制,同时会加大财政负担。因此,医疗救助应该遵循的是“低水平,广覆盖”原则。首先,要保证救助的“低水平”能够达到满足受助对象基本卫生服务的要求,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扩大救助覆盖面而不是提高保障水平。
2、先试点,后推广,通过试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稳步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居民收入的增加,逐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在我国,不管是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还是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都遵循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根据各地区的特殊情况,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制度安排,总结出了宝贵的经验,为我国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实践基础。
3、多方筹资,量力而行,通过发动社会力量资助、医疗救助基金给予适当补助、医疗机构自愿减免有关费用等多种形式对救助对象给予医疗救助。实施医疗救助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
二、安徽省财政厅惠农补贴
提高新农合补偿标准及贫困人口慢性病补偿待遇。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比上年增加30元。在乡镇卫生院、县城一级二级医院、城市一级二级医院、城市三级医院住院的政策性报销比例分别为90%、85%、
80%、
75%,住院补偿封顶线不低于20万元。继续全面推进新农合大病保险,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当地规定的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可以申请大病保险再报销。自2017年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建立贫困人口“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人员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电子商务创业经营场所。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创业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返乡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获得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和转移就业劳动者个人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合格后,可按规定申领一次性培训补贴。初次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一次性分别补贴150元、100元。.加强农村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对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家庭,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实行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低保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优先安排不能自理人员入住供养服务机构。对城乡二级以上(含二级)、四级以上(含四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中的残疾人分别按每人每年800元、400元标准给予生活救助补贴。对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60元给予护理补贴。

乳腺癌最新国家补助政策

8. 大连民政局对乳腺癌有补助吗

10月25日获悉,大连市妇联、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大连市民政局近日联合印发《大连市城乡“两癌”患病低保妇女救助实施办法》,将“两癌”(乳腺癌、宫颈癌)救助对象扩大至城乡低保患病妇女,一次性给予每人1万元救助金,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女性“两癌”患病率和死亡率近年来呈逐年上升趋势,大连市在深化实施女性健康工程中,开展了面向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项目。2017年,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两癌”患病贫困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1万元救助,列入大连市政府15项重点民生工程。截至目前,大连市共有1486名农村“两癌”患病贫困妇女获得全国、省、市级救助,其中市级救助772名。      今年,为积极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强化妇女健康安全保障,确保城乡“两癌”患病低保妇女得到及时救治,相关部门联合进行深入调研、多次会商,共同起草了《大连市城乡“两癌”患病低保妇女救助实施办法》,将“两癌”救助对象扩大至城乡低保患病妇女。凡申报时具有大连市户籍,2021年以后经过二级以上医院首次确诊,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城乡低保妇女将获得每人一次性1万元的救助金。      此外,大连市注重从源头扩大“两癌”防治宣传,举办知识讲座、印制防治手册,深入乡村、社区、企业、机关开展“两癌”防治宣传。上半年,全市各级妇联共举办现场活动362场,1.3万余名妇女群众现场参与;通过多媒体推送相关宣传信息1300余条,阅读覆盖10.8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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