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台细则鼓励装配式建筑建设

2024-05-05 17:07

1. 海口出台细则鼓励装配式建筑建设

近日,海口出台《海口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按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商品房项目,满足国家装配式建筑认定标准的,其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部分的建筑面积可按一定比例(不超过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的3%)不计入容积率核算。
2019年省住建厅下达海口市必须完成装配式建筑项目面积为213万平方米,因缺少奖励、鼓励等措施,导致完成效果不是很好(2019年仅完成装配式建筑项目面积57.8万平方米)。
此次上会审议的《细则》共有11条,内容上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明确:一是明确适用范围为:社会投资建设的装配式商品房项目,包括住宅和用于出售的公共建筑;二是明确标准为:不超过3%容积率奖励;三是明确管理审批部门为:市资规局、市住建局。
《细则》明确奖励项目范围包括以下三类商品房项目: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招标、拍卖和挂牌时未要求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商品房(包括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项目;投标或竞购主体在投标或竞购时自愿采用装配式建造方案的商品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申请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的商品房项目。自有土地、个人用地、村集体建设用地或留用地上建设装配式建筑不在奖励范围内。
奖励建筑面积的功能为住宅的,不纳入预售范围。建设单位未按照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由海口市有关部门取消相应优惠政策,将与奖励面积数量相当的建筑面积由政府无偿收回用作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及其他公益性用房,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建设单位的违约行为将当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该《细则》自发布之日(10月28日)起30日后实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之日前通过规划部门审批的项目在此奖励范围)。2018年1月1日至该《细则》生效之日期间的项目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海口出台细则鼓励装配式建筑建设

2. 海南:2022年底商品住宅装配式方式建造比例不低于80%

5月26日上午,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在海口举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闻发布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联伟在会上介绍,《通知》从政策监管机制、产能布局、科技创新引导、容积率奖励、监督与问责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共涉及政策措施13条。
政策支持
装配式建筑发展从零到450万平方米
装配式建筑是建筑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符合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战略的发展要求,又具有工业化程度高、建造周期短、构配件运输便捷、全生命周期内可循环利用、绿色环保等优点。
省住建厅副厅长刘联伟介绍,自2017年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0号)文件印发实施以来,我省装配式建筑实现了较快发展,2018年全省确定实施的装配式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2019年已接近400万平方米。
在推广装配式建筑的发展中,由于海南建筑业的基础较为薄弱,加上部分市县对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认识不到位等,建筑市场对装配式建筑有主观畏难情绪,海南的装配式建筑在新建装配式建筑中的占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针对于这两年推广装配式建筑中存在的问题,省住建厅向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发改委等多部门征求修改意见,收到反馈意见30多条,经过反复讨论后修改制定出台13条措施,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明确责任
明确装配式建筑建设各环节审批职责
《通知》在第一条中就明确了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土地出让、规划报建和建设监管各主要环节中的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
刘联伟说,这主要是要求严格执行《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实施主要环节管理规定(暂行)》(琼建科〔2019〕82号)中各环节的责任落实问题。把项目是否适用于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审核关口前移,并贯穿到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主要阶段,把现有的装配式建筑基本建设程序各环节闭合的监管机制发挥出来,利用好。真正的解决有关职能部门在项目主要环节把关不严的突出问题。
加强监管
对拟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项目从严把控
《通知》明确提出了“各市县政府不得以会议纪要、指示、批示等形式决定项目的建造方式”。刘联伟说,一个项目是否适合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理论上应该是一个技术问题,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方案进行专业判断,包括是否必须采用不规则超限的结构,技术或空间条件特殊等等,需要行业技术专家从不同角度进行研判,不应该是各市、县政府以一个会议纪要、指示或者批示就能决定的。在我们的工作调研中,发现以会议纪要、指示、批示等形式决定项目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情形仍在一些市县较为普遍地存在。
此外,在需要进行专家审核判断时,《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项目确因技术原因不适宜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专家评审流程。《通知》要求,对因技术原因拟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项目,不再按省重点或超限及一般项目进行区分,所有项目统一报省装配式建筑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并明确了专家组构成和人数,即专家组应由不少于7名专家组成,均应从海南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中抽取。同时,还规定了审核时必须经四分之三以上专家同意方为评审通过,即:当专家组由7名专家组成时,每个专家均需要发表独立意见,只有不少于6名专家明确表示该项目在技术层面存在困难,确实无法满足《海南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中“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这一具体要求时,方可按照传统方式建造。
产业布局
优化装配式建筑产业集聚和科技创新扶持
《通知》明确,加快推动我省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技术体系研发、部品部件生产、施工以及装饰装修、咨询服务、培训等上下游产业集聚。统筹装配式建筑产能布局,除澄迈、定安、万宁现有的和三亚拟建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外,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的新增产能原则上应统筹集中布局到临高金牌港开发区。
加快制定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标准,深挖我省现有的装配式建筑构配件生产潜力,严把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质量关。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针对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特征,开展强台风、高温、高湿、高盐条件下的建筑减隔震、防腐蚀、防水、遮阳等技术攻关。
大力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在标准、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建筑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技术应用,以及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开发产品种类丰富、自动化程度高的生产设备,强化科技创新扶持。面向全国积极主动引进在装配式建筑领域有实践经验的设计、施工企业和科研团队。培养一批熟悉装配式建筑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人才队伍。积极推动专业技能培训,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
对装配式建筑产业,按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关规定享受制造业、科技创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海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财政补助或税收优惠政策。
刘联伟说,以上条款均是从我省装配式建筑产业能力提升方面,加强统筹布局,期望从推动产业水平提升、人才培养、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尽快补足短板,把装配式建筑的工业化水平提上去,把增量成本降下来,解决我省建筑业基础薄弱问题,实现我省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发展目标
2022年底商品住宅装配式方式建造比例不低于80%
《通知》提出,到2022年底,各市县年度商品住宅实施计划项目中,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比例应不低于80%。经申请并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核确定达到国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项目,可适当增加该项目年度商品住宅计划指标。刘联伟说,该条款是对装配式建筑推广中存在问题的补充和完善,在2019年装配式建筑在商品住房项目推广应用过程中,存在将商品住宅计划建设指标大量用于传统现浇方式建造项目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情况,与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商品住宅中的应用比例初衷有所背离。因此,该指标的提出,既能确保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商品住宅中的应用比例,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部分项目的确不适宜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以及解决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等客观需求。
《通知》鼓励图书馆、展览馆、工业厂房及机场、铁路、公路、港口等客运场站,办公楼、写字楼、学校、医院、停车楼和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等公共建筑,以及抗震设防烈度8度区内的超高层建筑等优先采用钢结构(含钢-砼组合结构)装配式方式建造。鼓励城市桥梁、管道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积极采用装配式部品部件建造。鼓励农村危房改造、社区活动中心(室)、警务室等适宜标准化、模块化的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等。刘联伟说,这是从装配式建造的技术体系特征出发,引导大跨度的公共建造采用钢结构,并鼓励市政基础设施、社区服务中心等适宜标准化、模块化的工程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通知》还提出,装配式建筑项目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并统筹考虑设计、施工、构配件生产等关键环节。工程总承包(EPC)的招标阶段,原则上应当在项目建议书或方案设计审批完成后启动。装配率超过 60%且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刘联伟说,该条款的提出,既是对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而得出的装配式建筑推广中的经验总结,同时也是对100号文中“重点任务”的进一步强化。
政策激励
限期出台落实装配式建筑的容积率奖励实施办法
《通知》明确,各市县政府要限期出台落实装配式建筑的容积率奖励实施办法,确保100号文规定的容积率奖励政策全面落实。对符合容积率奖励政策的在建或已建项目,由企业申请,可在项目所在地的该企业其他项目中兑现容积率奖励指标。
刘联伟说,这主要是解决100号文件中关于容积率激励措施没有落地这一突出问题,体现政府诚信。日前,由资规厅会同我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制定装配式建筑容积率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提出各市县应于今年6月30日前出台本市县装配式建筑容积率奖励具体实施细则。
加大问责
建设单位不履责将纳入不良诚信记录
《通知》明确,省和市县各有关部门应将项目立项、初设(备案)核准以及土地出让、规划许可(备案)等项目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平台向省或市县装配式建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互通共享。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项目的跟踪督查和技术指导。
《通知》强调,对各市县政府在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各环节中不执行有关规定的,将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情节严重的,将停止新增年度商品住宅计划指标。对没有认真履责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机构、图审机构、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等,将纳入不良诚信记录并予以公开。
刘联伟说,将工程项目落地实施过程中各行政审批部门、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等参与各方,都纳入监管和问责体系中,同时保证信息公开共享,才能真正扎牢制度的笼子,保证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