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电子发票怎么打印

2024-05-09 15:05

1. 社保电子发票怎么打印

社保电子发票打印方法如下:1、登录,进入所在地人社网上经办大厅进行登陆,用户名为身份证号。未注册的请先进行实名注册。2、查询个人电子票据,点击“社会保险”、“报表打印”、“电子票据查询打印”按钮进入“个人电子票据查询打印”界面,在“年度”中输入缴费年度后点击“查询”按钮,界面显示可打印的电子票据信息。3、下载或打印个人电子票据信息。选择需要打印的电子票据信息点击“打印”后进入发票打印预览界面,确认预览的发票信息无误后可点击“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或点击“打印”按钮进行打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八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税务机关应当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第九条  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第十条  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第十一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第十三条  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发票,可以加印当地一种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实际需要的,也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制。

社保电子发票怎么打印

2. 社保电子发票怎么打印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鲜花][开心]社保电子发票这样打印:1、在浏览器搜索自己所在城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进入页面选择并点击“服务大厅”选项。2、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在“服务大厅”页面分别选择并点击“社保网上申报”、“社保个人网上服务”选项。【摘要】
社保电子发票怎么打印【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鲜花][开心]社保电子发票这样打印:1、在浏览器搜索自己所在城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进入页面选择并点击“服务大厅”选项。2、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在“服务大厅”页面分别选择并点击“社保网上申报”、“社保个人网上服务”选项。【回答】
亲,您还可以参考的有:1、打开社会保障局的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登录自己的账户进去。2、打开个人网厅页面,点击社保账户管理。3、在新弹出来的页面选择打开社保缴费与待遇查询。4、在打开的页面选择社保相关证明自助打印。5、打开个人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查询页面,按下查询显示查询结果。6、结果出来即可开始打印。【回答】

3. 电子税务局打印社保缴费发票

      1      企业缴费查询和缴费凭证打印      用人单位可通过税务部门的渠道进行缴费查询和缴费凭证打印,可通过人社(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或医保(医疗保险)部门的渠道进行缴费明细查询和打印;职工个人可通过人社(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或医保(医疗保险)部门的渠道进行缴费明细查询和打印。      【操作】登录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系统)后,点击“我要查询”——“下载完税证”。
      一、开具税收完税 (费) 证明 (非印刷)      第一步:选择费款所属期起止,点击“查询”。
      点击“查看明细”,可查看该完税证明的明细。
      第二步:选择要下载的完税证,点击“开具”,下载完税证。
      谷歌浏览器      点击下载后的pdf,可直接查看该完税证。

      IE浏览器      选择“打开”或者“保存”完税证,下载完成后,可查看完税证。

      二、补开税收完税 (费) 证明 (非印刷)      第一步:选择开具日期起止,或填写票证号码,点击“查询”。
      第二步:选择要补开的完税证,点击“补开”。
      谷歌浏览器      点击下载后的pdf,可直接查看该完税证。

      IE浏览器      选择“打开”或者“保存”完税证,下载完成后,可查看完税证。

      2      灵活就业缴费查询和缴费凭证打印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进行缴费查询和缴费凭证打印,可通过人社、医保部门的渠道进行缴费明细查询和打印。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系统)后,点击“我要查询”,点击“下载完税(费)证明”。
      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非印刷)
      输入费款所属期起止,点击“查询”。选择查询到的数据,点击“开具”
      可查看并下载完税(费)证明。
      点击“查看明细”,查看该条信息的明细

      补开税收完税(费)证明(非印刷)      点击“补开税收完税(费)证明(非印刷)”,输入开具日期起止、票证号码,点击“查询”。选择查询到的数据,点击“补开”
      可预览并下载完税(费)证明。

电子税务局打印社保缴费发票

4. 社保电子发票怎么打印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社保电子发票打印方法如下:1、登录,进入所在地人社网上经办大厅进行登陆,用户名为身份证号。未注册的请先进行实名注册。2、查询个人电子票据,点击“社会保险”、“报表打印”、“电子票据查询打印”按钮进入“个人电子票据查询打印”界面,在“年度”中输入缴费年度后点击“查询”按钮,界面显示可打印的电子票据信息。3、下载或打印个人电子票据信息。选择需要打印的电子票据信息点击“打印”后进入发票打印预览界面,确认预览的发票信息无误后可点击“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或点击“打印”按钮进行打印【摘要】
社保电子发票怎么打印【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社保电子发票打印方法如下:1、登录,进入所在地人社网上经办大厅进行登陆,用户名为身份证号。未注册的请先进行实名注册。2、查询个人电子票据,点击“社会保险”、“报表打印”、“电子票据查询打印”按钮进入“个人电子票据查询打印”界面,在“年度”中输入缴费年度后点击“查询”按钮,界面显示可打印的电子票据信息。3、下载或打印个人电子票据信息。选择需要打印的电子票据信息点击“打印”后进入发票打印预览界面,确认预览的发票信息无误后可点击“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或点击“打印”按钮进行打印【回答】

5. 社保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法律分析:       1、 登录
  参保单位可从网址进入登陆页面,输入ukey和密码即可登陆。
  2、进入打印功能菜单
  依次点击“社会保险”—“报表打印”—“电子票据查询打印”按钮
  3、开始打印票据
  点击下图红框中的按钮选择缴费年度,并点击页面上的“查询”按钮,如2020年,点击“查询”,系统将列出所有可以打印的发票信息。
    3.1、确定需要打印的单据,直接点击列表右边的“打印”按钮
  参保单位可根据缴费票据号码、单据号或者到账时间选择需要打印的发票后,点击右边的“打印”按钮,进入打印预览界面。
  3.2、确认预览的发票信息,核对正确后可点击“下载”或“打印”按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保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6. 社保发票网上哪里打印

法律分析:公司缴纳的社保没有发票收据,只有社保中心的对账单,对账单就是法定的依据,可以从当地的社保中心或官方社保网站登录账号进行打印。用人单位可通过税务部门的渠道进行缴费查询和缴费凭证打印,可通过人社(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或医保(医疗保险)部门的渠道进行缴费明细查询和打印;职工个人可通过人社(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或医保(医疗保险)部门的渠道进行缴费明细查询和打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7. 社保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1、 登录  参保单位可从网址进入登陆页面,输入ukey和密码即可登陆。  2、进入打印功能菜单  依次点击“社会保险”—“报表打印”—“电子票据查询打印”按钮  3、开始打印票据  点击下图红框中的按钮选择缴费年度,并点击页面上的“查询”按钮,如2020年,点击“查询”,系统将列出所有可以打印的发票信息。    3.1、确定需要打印的单据,直接点击列表右边的“打印”按钮  参保单位可根据缴费票据号码、单据号或者到账时间选择需要打印的发票后,点击右边的“打印”按钮,进入打印预览界面。  3.2、确认预览的发票信息,核对正确后可点击“下载”或“打印”按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保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8. 社保发票哪里打印

法律分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面对企业或单位时,是通过银行托收方式来收取费用的。对单位来说,无需办理报销手续。而且从性质上来说,社会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也不同于其他的营业,因此不需要开具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