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成立土地管理委员会的意义

2024-05-13 02:38

1. 政府成立土地管理委员会的意义

作用如下:(一)贯彻执行有关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市容景观和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指导、协调有关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综合性、系统性、长远性重大问题;制定并组织实施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负责实施国家及本市园林绿化、市容景观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容景观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办法。(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拟订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专业规划;编制园林绿化、市容景观和环境卫生长期发展规划和专业规划;协调拟订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三)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总体设计文件,负责本区相关建设工程抗震审查。(四)负责本区建筑、建材市场和行业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执法;拟订监督管理本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行为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的施工许可管理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市场企业资质、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管理以及从业单位与人员市场行为的诚信管理;负责建设市场的稽查工作。(五)负责本区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及管理工作;参与编制本区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推进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等的能源审计和用能分项计量工作,推进建筑工业化工作;推广低影响开发技术应用以及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六)承担本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监督参建主体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负责本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负责建筑材料和机械设备现场使用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本区有关部门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本区范围建设工程较大及以上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七)负责燃气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根据市燃气行业发展规划,编制本区燃气专业规划并推进实施;依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对本区燃气行业的行政执法,依法对违法、违章案件进行行政处罚。(八)负责编制区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专项规划,制订区管照明设施的维护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综合协调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综合协调地下管线综合管理,负责制订管线掘路施工计划,指导管线监察机构做好各类综合管线项目的管理工作;编制架空线入地规划并推进实施;协调推进地下管廊建设管理;推进管线信息化管理;参与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的平衡协调;参与地下管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九)参与本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负责指导编制乡镇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专业规划及村镇建设计划;贯彻执行村镇建设相关建设标准、技术规范和相关政策;指导推进城镇化和村庄市政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建设;指导推进小城镇建设;负责协调指导开展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工作。(十)负责审核本区园林绿化重大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审定公共绿地等设施的设计方案和项目建设方案;负责园林绿化方面养护市场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协调工作;监督指导城市公园、城市和集镇公共绿地建设和管理,落实城市公园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审定城市公园、公共绿地规划方案、调整方案;负责古树名木及其后续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宣传工作。(十一)负责审定本区市容景观和环境卫生等设施的设计方案和项目建设方案;负责编制本区市容景观和环境卫生重大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市容景观和环境卫生方面养护市场管理和资质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市容景观和环境卫生建设项目的实施、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区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区户外广告设施的专业规划,负责本区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负责组织按规范设置的公益性指示标志、标牌的日常养护及定期更新管理;负责本区城市景观灯光管理。(十二)协调推进本区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绿化市容、环境卫生行业信息化建设,开展综合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分析;加强本区建设管理行业信息化建设;协调开展城乡建设管理方面重大科技项目的应用推广。(十三)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成立土地管理委员会的意义

2. 土地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依据

土地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依据《中国土地法大纲》。
《中国土地法大纲》1947年9月13日中国共产党全国土地会议通过,同年10月10日公布施行。规定废除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
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废除一切祠堂、庙宇、寺院、学校、机关团体的土地所有权和乡村在土地改革以前的一切债务;以乡或村为单位统一分配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所有权归农户所有。
 土改前的土地契约、债约一律缴销;工商业者的财产及其他营业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本法公布前已平均分配的地区,农民不要求重分,可不重分。

土地管理法相关知识:
《土地管理法》充分吸收了改革试点成果。在农村土地征收方面,体现了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收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等改革经验。同时,对建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也作出了相关规定。
2017年3月《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2017年工作要点》明确:今年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将报国务院,同时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土地管理法》修改审议工作,同步开展相关配套法规的修订起草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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