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5件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24-04-30 23:12

1.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5件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一、规章
  (一)云政发〔1992〕255号文件发布的《云南省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修改为:“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第三十四条删除。
  (二)省政府令第117号公布的《云南省种畜禽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建立种畜禽场应当符合畜禽良种繁育体系总体规划,报省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省政府令第33号公布的《云南省流动就业管理规定》予以废止。二、规范性文件
  (一)云政办发〔2000〕235号文件发布的《云南省旧机动车流通管理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中有关经贸部门对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设立审批的规定删除。
  (二)云政发〔2002〕38号文件发布的《云南省产权交易暂行规定》第十条删除。
  本决定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上述修改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订。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5件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08)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46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08年7月1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省长  秦光荣
2008年7月29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2008年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6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精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和州、市人民政府对截至2007年底现行省人民政府规章共180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省人民政府决定,对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所代替或者制定依据已被新的法规明令废止的16件规章,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
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16件)

  (一)《云南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1987年8月2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云政发〔1987〕136号公布)
  说明:所依据的行政法规已被2007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明令废止(根据新的行政法规需制定新的配套规章)。
  (二)《云南省征用土地费包干使用暂行规定》(1988年3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云政发〔1988〕46号公布)
  说明:所依据的地方性法规已被1999年9月24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公布的《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明令废止。
  (三)《云南省边境口岸集镇建设暂行办法》(1991年5月2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云政发〔1991〕93号公布)
  说明:已被199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6号公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4年9月1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号公布的《云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代替。
  (四)《云南省接受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赠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1月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云政发〔1992〕7号公布)
  说明:所依据的行政法规已被2008年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6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明令废止;主要内容已被1999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9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代替。
  (五)《云南省城镇劳动就业训练暂行规定》(1992年4月1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云政发〔1992〕62号公布)
  说明:已被1996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1999年4月2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公布、2005年9月26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修改的《云南省职业教育条例》代替。
  (六)《云南省公路营运客车管理规定》(1992年4月2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云政发〔1992〕64号公布)
  说明:已被2005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第10号公布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代替。
  (七) 《云南省边境地区外国籍机动车辆与驾驶员入境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7月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云政发〔1992〕126号公布)
  说明:已被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5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6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90号公布的《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代替。
  (八)《云南省贯彻执行〈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实施细则》(1992年7月1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云政发〔1992〕130号公布)
  说明:所依据的行政法规已被2008年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6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明令废止;主要内容已被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代替。
  (九)《云南省乡镇矿山矿长安全技术资格审查实施办法》(1993年3月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云政发〔1993〕50号公布)
  说明:已被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代替。
  (十) 《云南省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暂行办法》(1993年4月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云政发〔1993〕72号公布)
  说明:已被2004年1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公布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代替。
  (十一)《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维护信访工作秩序的规定》(1993年4月2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云政发〔1993〕95号公布)
  说明:已被2005年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1号公布的《信访条例》代替。
  (十二)《云南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1994年1月1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9号公布)
  说明:已被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代替。
  (十三)《云南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实施办法》(1994年3月2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号公布)
  说明:所依据的行政法规已被2007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明令废止(根据新的行政法规需制定新的配套规章)。
  (十四) 《云南省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定》(1998年9月1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68号公布)
  说明:已被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代替。
  (十五)《云南省三江并流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1999年12月2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91号公布)
  说明:已被2005年5月27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5号公布的《云南省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代替。
  (十六)《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2004年1月2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1号公布)
  说明:已被200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7号公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和2006年11月30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公布的《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代替。

3.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8)

一、对9件规章和1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1)二、对12件规章和10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2)

  本决定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附件1:
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8)

4.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94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00年4月29日省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 李嘉廷
                          2000年4月29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自1982年以来,省人民政府依法制定规章333件。经1993年以前的多次清理,已明令废止49件。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逐步实施,现行省人民政府规章中有些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有些与党和国家新的方针政策、特别是与西部大开发战略不相适应,有些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所代替。经过全面清理和审核,省人民政府决定第一批对66件规章予以废止。

          予以废止的云南省人民政府规章目录


序号    名称           文号        发布时间
1  云南省牲畜交易税  云政发〔1983〕53号  1983.4.15
   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2  云南省经济技术协  云政发〔1983〕169号 1983.11.21
   作管理暂行办法
3  云南省预算外资金  云政发〔1984〕40号  1984.3.18
   管理暂行办法
4  云南省关于加强基  云政发〔1984〕56号  1984.3.29
   本建设计划管理、
   控制基本建设规模
   的补充规定
5  云南省扶持生产专  云政发〔1984〕138号 1984.7.6
   项基金暂行办法
6  云南省关于女职工  云政发〔1984〕149号 1984.7.23
   劳动保护的规定
7  云南省关于贯彻执  云政发〔1984〕228号 1984.12.24
   行国家有关城镇住
   宅标准的补充规定
8  关于划分税种、核  云政发〔1985〕32号  1985.3.12
   定收支、分级包干
   财政管理体制的暂
   行规定
9  云南省关于科研所  云政发〔1986〕5号   1986.1.4
   改革的若干暂行规
   定
10 关于人防工作改革  云政发〔1986〕47号  1986.4.24
   的实施办法
11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  云政发〔1986〕62号  1986.4.26
   于搞活国营大中型
   企业的若干具体规
   定
12 关于进一步放开、  云政发〔1986〕56号  1986.5.15
   搞活国营小型零售
   商业、饮食服务业
   的补充规定
13 云南省汽车客运管  云政发〔1986〕63号  1986.5.27
   理办法
14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  云政发〔1986〕66号  1986.5.28
   于施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城乡个体工
   商户所得税暂行条
   例》细则
15 云南省人民政府贯  云政发〔1986〕69号  1986.6.6
   彻执行《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推动横向
   经济联合若干问题
   的规定》的实施办
   法
16 云南省殡葬管理实  云政发〔1986〕104号 1986.8.1
   施办法
17 云南省关于贯彻执  云政发〔1986〕130号 1986.9.21
   行《国营企业实行
   劳动合同制暂行规
   定》的补充规定
18 云南省关于贯彻执  云政发〔1986〕130号 1986.9.21
   行《国营企业招用
   工人暂行规定》的
   补充规定
19 云南省基本建设和  云政发〔1986〕169号 1986.12.7
   技术改造项目的安
   全生产、尘毒治理
   设施实行“三同时
   ”的暂行管理办法
20 云南省《家畜家禽  云政发〔1987〕9号   1987.3.7
   防疫条例》实施办
   法
21 云南省测绘管理暂  云政发〔1987〕33号  1987.3.8
   行规定
22 金沙江漂木保护管  云政发〔1987〕92号  1987.5.18
   理暂行办法
23 云南省全民所有制  云政发〔1987〕81号  1987.6.20
   大中型企业承包经
   营责任制试行办法
24 云南省全民所有制  云政发〔1987〕81号  1987.6.20
   小型工业企业租赁
   经营试行办法
25 云南省植物检疫实  云政发〔1987〕107号 1987.7.13
   施办法(农业部分
   )
26 云南省大宗食品卫  云政发〔1987〕110号 1987.8.25
   生管理细则
27 云南省违反食品卫  云政发〔1987〕110号 1987.8.25
   生法规处罚细则
28 云南省农村水利劳  云政发〔1987〕166号 1987.10.6
   动积累办法
29 云南省建设占用征  云政发〔1987〕203号 1987.11.14
   用林地、砍伐林木
   补偿标准暂行规定
30 关于加强烟草专卖  云政发〔1988〕21号  1988.2.17
   管理的暂行规定
31 云南省民办科技机  云政发〔1988〕43号  1988.4.1
   构管理办法
32 云南省国营企业职  云政发〔1988〕67号  1988.5.2
   工退休费用实行社
   会统筹的试行办法
33 云南省行政事业性  云政发〔1988〕93号  1988.6.8
   收费管理试行办法
34 云南省企业升级奖  云政发〔1988〕108号 1988.6.26
   励办法
35 云南省水利水电工  云政发〔1988〕150号 1988.9.2
   程绿化暂行规定
36 云南省经济合同管  云政发〔1988〕197号 1988.11.10
   理暂行规定
37 云南省查处假冒劣  云政发〔1988〕212号 1988.12.9
   质商品暂行规定
38 云南省工业交通企  云政发〔1988〕224号 1988.12.29
   业设备管理实施办
   法
39 云南省处理土地权  云政发〔1989〕11号  1989.1.17
   属纠纷暂行规定
40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  云政发〔1989〕46号  1989.3.19
   于棉纱、坯布实行
   原料供应与产品调
   拨挂钩暂行管理办
   法
41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  云政发〔1989〕95号  1989.6.8
   于加强红糖小机榨
   管理的规定
42 云南省农业发展基  云政发〔1989〕147号 1989.7.10
   金管理、使用办法
   (试行)
43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  云政发〔1989〕188号 1989.10.16
   于加强批发企业和
   批发市场管理的暂
   行办法
44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  云政发〔1989〕229号 1989.12.19
   于在治理整顿中坚
   持和完善企业承包
   经营责任制的若干
   规定
45 个旧矿区管理规定  云政发〔1990〕     1990.3.1
46 云南省有价证券管  云政发〔1990〕50号  1990.3.9
   理暂行办法
47 云南省城镇社会劳  云政发〔1990〕69号  1990.4.7
   动力管理暂行规定
48 关于中老两国人员  云政发〔1990〕87号  1990.4.19
   出入边境陆地口岸
   的暂行规定
49 云南省技术市场管  云政发〔1990〕84号  1990.4.20
   理暂行规定
50 云南省农村集体土  云政发〔1990〕112号 1990.6.2
   地承包经营管理办
   法(试行)
51 云南省乡镇企业城  云政发〔1990〕92号  1990.7.20
   镇私营企业个体工
   商户和乡(镇)村
   建设用地管理暂行
   办法
52 云南省实施《技术  云政发〔1990〕154号 1990.11.19
   合同认定登记管理
   办法》的若干规定
53 云南省《全民所有  云政发〔1991〕78号  1991.5.7
   制企业临时工管理
   暂行规定》实施细
   则
54 云南省矿山建设工  云政发〔1991〕82号  1991.5.8
   程项目安全卫生初
   步设计和竣工验收
   暂行办法
55 云南省公路养路费  云政发〔1991〕116号 1991.7.4
   征收实施办法
56 云南省森林防火实  云政发〔1992〕79号  1992.5.3
   施办法
57 关于各地、州、市  云政发〔1992〕86号  1992.5.6
   扭亏增盈奖罚办法
58 云南省促进科技成  云政发〔1992〕199号 1992.9.27
   果转化为现实生产
   力的若干暂行规定
59 云南省建设工程施  云政发〔1992〕266号 1992.12.27
   工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
60 云南省全民所有制  云政发〔1992〕267号 1992.12.31
   工业企业转换经营
   机制实施办法
61 云南省鼓励外商投  省政府令第5号       1993.9.18
   资勘察开采矿产资
   源规定
62 云南省风景名胜区  省政府令第6号       1993.10.5
   管理实施细则
63 云南省劳动监察规  云政发〔1993〕224号 1993.12.13
   定
64 云南省城建监察实  云政发〔1993〕225号 1993.12.15
   施办法
65 云南省国有企业职  省政府令第12号      1994.3.31
   工失业保险办法
66 云南省道路运输业  省政府令第24号      1995.5.19
   管理办法

5.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08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已经2002年4月2日省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省长  徐荣凯
                                              2002年4月4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保障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截至2001年底省人民政府制定了现行规范性文件共162件及其他文件共107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根据清理情况,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本决定附件所列36件规范性文件及47件其他文件予以废止。
## 附件:一、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6件)
       二、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其他文件目录(47件)

##  附件一       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6件)


序
号文件
名称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1

关于组织科技力量支援乡镇
企业的意见(试行)云政发[1986]59号

1986.5.16

2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速
发展渔业生产的决定云政发[1986]149号

1986.10.23

3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集体林区
木材生产、流通的若干政策规定云政发[1986]160号

1986.11.12

4关于开发矿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云政发[1987]10号1987.1.135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放活科技人员的若
干政策规定(试行)云政发[1988]60号

1988.9.6

6云南省鼓励开展境外加工装配试行办法云政办发[1988]188号1988.12.207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种子工作的决定云政发[1989]22号1989.2.98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镇煤矿安全工
作的布告


1989.6.119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
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的通告云政发[1989]120号

1989.7.14

10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国家建设
征用土地审批工作秩序的通知云政办发[1989]196号


1989.9.2111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云南黄金生
产的决定云政发[1989]178号

1989.9.27

12

云南省1989年国营企业工资工作和离退休人
员待遇问题安排的实施办法云政发[1990]12号

1990.1.24

1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兴农的决定云政发[1990]71号1990.4.1314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镇企业技术进步
的决定
云政发[1990]186号1990.10.3

15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项目实行聘请顾问
组制度的决定云政发[1991]114号

1991.6.26

16

云南省进一步搞活流通重点骨干企业的若干
政策规定云政发[1991]134号

1991.8.9

17

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补)偿计算
试行标准云政发[1992]31号

1992.3.3

18云南省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区)优惠政策云政发[1993]47号1993.2.2619云南省产权交易若干规定云政发[1994]79号1994.4.620

关于加强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
价格监审实施办法云政发[1994]111号

1994.5.9

21云南省小型商业企业国有民营暂行规定云政发[1994]182号1994.8.2922云南省整顿成品油市场实施办法 云政发[1994]224号 1994.10.2723云南省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暂行规定云政发[1995]125号1995.8.2824云南省股份有限公司审批试行办法云政发[1995]188号1995.12.1425云南省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管理办法云政发[1995]141号1996.7.2626

云南省18生物资源开发工程科技成果产业化
特种奖励暂行办法
云政发[1997]7号1997.1.15

27云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补充规定云政发[1997]169号1997.10.2128云南省18生物资源开发基金管理办法云政办发[1998]2号1998.1.629

云南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用地计划
管理的规定
云政发[1998]27号1998.2.15

30云南省公众电脑屋暂行管理办法云政发[1998]122号1998.7.1331

云南省国有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专项
奖金管理办法
云政办发[1998]185号
1998.9.232云南省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实施办法云政办发[1998]179号1998.9.733

云南省18生物资源开发工程项目管理
办法(试行)
云政发[1998]178号
1998.10.634

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政府
采购制度暂行规定云政发[1998]202号


1998.11.335

云南省境内居民出境旅游兑换外汇
管理暂行办法云政办发[1999]1号

1999.1.4

36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管
理的暂行规定云政发[1999]181号

1999.9.22




##  附件二          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其他文件目录(47件)


序
号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1云南省初级卫生保健实施方案云政发[1990]29号1990.2.112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农业科技
承包工作的通知云政发[1990]113号

1990.6.2

3

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建立和完善
农村社会化生产服务体系的通知云政发[1990]114号

1990.6.2

4关于启动农村市场搞活流通的通知云政发[1990]171号1990.9.115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营企业技术进步
的决定云政发[1991]10号

1991.1.28

6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边境贸易
的若干补充规定云政发[1991]28号

1991.2.21

7

关于继续执行省政府批转省经委关于
开拓市场促进商品销售服务的通知云政发[1991]79号

1991.5.4

8

批转省经委关于进一步发展我省饲料
工业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云政发[1991]80号

1991.5.6

9

关于改革和完善地县外贸体制若干问
题的通知云政发[1991]142号

1991.8.21

10关于加快集贸市场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政发[1991]169号1991.9.1811云南省边境贸易保密问题暂行规定云政发[1991]206号1991.11.1912云南省企业自主经营试点办法云政发[1992]54号1992.4.1113云南省关于进一步搞活供销社的若干规定云政发[1992]68号1992.4.2314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政发[1992]123号1992.7.315

批转省劳动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我省城镇集体
所有制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发[1992]177号

1992.8.31

16关于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意见云政发[1992]181号1992.8.2817

批转省工商局关于继续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
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云政发[1992]182号

1992.9.4

18

关于简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核发程序的
通知云政发[1992]200号

1992.9.29

19

转发《国务院关于审批设立外贸公司有关问
题的批复》的通知云政发[1992]222号

1992.10.22

20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放开部分生产资料
和产品经营范围的通知云政发[1993]11号

1993.1.8

21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放开计划外石油经营的通知云政发[1993]12号1993.1.922

批转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税收工作意见
的通知云政发[1993]13号

1993.1.9

23

批转省计委.省外经贸厅关于加速发展外向型经
济意见的通知云政发[1993]21号

1993.1.19

24

批转省计委关于放开我省地方紧缺矿产品管理
意见的通知云政发[1993]51号

1993.3.5

25

关于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建立粮食保护价
格制度的通知云政发[1993]79号

1993.4.13

26

云南省全民所有制商业、物资企业转换经营机
制实施意见云政发[1993]144号

1993.7.10

27关于我省地方铁路营运管理的决定云政发[1993]280号1993.12.2028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搞好我省茶叶开发
工作的通知云政发[1994]2号

1994.1.5

29关于加快发展花卉产业的通知云政发[1994]71号1994.7.630关于整顿我省黄金开采秩序的通知云政发[1994]85号1994.4.731

批转省计委、省经贸委、省物价局关于我省改
革成品油流通体制贯彻意见的通知云政发[1994]199号

1994.9.14

32

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维护矿山生产
秩序的通知云政发[1994]200号

1994.9.23

33

关于改革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实施
意见的通知云政发[1994]237号

1994.11.7

34

关于抓住机遇积极发展我省蚕桑丝绸产业
的通知云政发[1994]262号

1994.12.8

35

关于批转“18生物工程资源开发工程”
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发[1995]77号

1995.5.8

36

云南省旅游景点管理服务规范及考核标准
(试行)云政发[1995]86号

1995.5.30

37

批转省计划委员会、省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
强我省企业债券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云政发[1995]167号

1995.11.13

38

批转省经贸委、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国有工业
企业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试行意见的通知云政发[1995]193号

1995.12.21

39

批转省财政厅关于“九五”期间有关财税政策
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云政发[1996]94号

1996.5.14

40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若干政策云政发[1996]175号1996.9.1341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若干政策云政发[1996]176号1996.9.1342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云政发[1996]216号1996.12.843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林区县与非林
区县的通知云政发[1997]78号

1997.5.26

44云南省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若干意见云政发[1997]155号1997.9.1745关于实施“五分”政策的试行意见云政办发[1999]10号1999.1.1446


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
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中有
关税收优惠条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1999]201号


1999.9.27


47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生产、销售、运输
假、私、非、超卷烟的通告

1999.12.29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

6.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一、废止下列7件规章

  (一)《云南省放射性废物管理实施细则》(1988年9月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函〔1988〕181号批准公布 2015年7月1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修正)

  (二)《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1998年9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71号公布 2015年7月1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修正)

  (三)《云南省专利行政执法规定》(2005年5月1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公布)

  (四)《云南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2008年10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公布)

  (五)《云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10年12月2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5号公布)

  (六)《云南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2012年8月2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9号公布)

  (七)《云南省木材运输管理规定》(2017年1月1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8号公布)二、修改下列6件规章

  (一)将《云南省价格监测规定》第十三条修改为:“价格监测单位违反价格监测规定,拒报、虚报、瞒报或者伪造、篡改价格监测资料的,由下达监测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二)将《云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一款中的“地方税务机关”修改为“税务机关”,将第十二条中的“州(市)地方税务机关”修改为“州(市)级税务机关”,将第十三条第二款中“省地方税务机关”修改为“省级税务机关”。

  将第九条修改为:“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县级税务机关负责核准。”

  (三)将《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项修改为:“由国家投资主管部门下放至省投资主管部门以及由省人民政府或者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的取水”。

  将第九条第二项修改为:“地下水日取水量300立方米以上不足3000立方米的取水”,并将第四项修改为:“由省投资主管部门下放至州(市)投资主管部门以及由州(市)人民政府或者州(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的取水”。

  (四)将《云南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交通运输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应当按照规定编制竣工决算。”

  将第十七条修改为:“鼓励在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中开发、应用工程造价软件。”

  (五)将《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水利、应急管理、民航、烟草、保险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人工影响天气相关工作。”

  将第八条第三项修改为:“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由作业单位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培训标准进行岗前培训,掌握相关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并符合规定的人数”。

  将第十七条修改为:“气象、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和草原、民政、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无偿提供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所需的气象信息、灾情、水文、火情、污染状况等资料。”

  (六)将《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完善以随机抽取检查企业、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将第四条修改为:“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工作。

  “州(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结合具体情况,指导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规模化、规范化运营,推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向专业化、集约化发展。”

  将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将第十八条修改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失信惩戒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报废机动车回收、监销、拆解、零部件流向等流程的信息化监控管理。

  “各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处理权限的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7.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3件规章及7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一、 规章

  (一)《云南省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管理暂行规定》(1989年3月17日云政发[1989]44号文件发布)

  (二)《云南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暂行规定》(1993年8月1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发布)

  (三)《云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实施办法》(1993年8月1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4号发布)二、 规范性文件

  (一)《云南省边境集贸市场管理暂行规定》(1993年9月4日云政发[1993]193号文件发布)

  (二)《云南省汽车客运站服务管理规定》(1993年10月11日云政发[1993]226号文件发布)

  (三)《云南省农业特产税实施办法》(1994年4月14日云政发[1994]91号文件发布)

  (四)《云南省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暂行办法》(1996年2月17日云政发[1996]42号文件发布)

  (五)《云南省边境经济贸易管理实施办法》(1996年6月28日云政发[1996]121号文件发布)

  (六)《云南省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规则(试行)》(1998年9月2日云政发[1998]169号文件发布)

  (七)《云南省农业税暂行办法》(2004年4月15日云政办发[2004]92号文件发布)

  本决定自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3件规章及7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8.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2018)

一、废止下列4件地方性法规

  (一)《云南省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条例》(1999年7月29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二)《云南省土地登记条例》(2002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三)《云南省职业病防治条例》(2009年3月27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四)《云南省盐业管理条例》(2011年7月27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7月27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二、修改下列32件地方性法规

  (一)将《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九条修改为:“新建、改建、扩建取水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批准权限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二)将《云南省水文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三)具备水文或者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

  (三)将《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在前款规定的区域抢修铁路、公路、水工程等确需取土、挖砂、采石的,抢修单位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将第十六条第一款中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的同级”修改为“县级以上”。

  删去第十八条第二款。

  将第二十条第一款修改为:“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由生产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第二款修改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将验收结果及验收材料向社会公开,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

  (四)删去《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中的“评估结果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认定”。

  删去第十三条。

  (五)将《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的“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修改为“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

  (六)删去《云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删去第二十二条。

  删去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

  删去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七)删去《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第十二条、第三十一条。

  (八)将《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农业技术推广,实行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下简称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等相结合的推广体系。”

  删去第八条第一款。

  (九)将《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省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

  删去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未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的单位,不得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

  “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的单位不得超越资质等级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

  将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是指依法取得省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的单位,不包括依法取得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国务院电力或者国务院通信主管部门共同颁发的资质证,从事电力、通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

  (十)将《云南省气象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具有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气象技术标准的气象资料。”

  删去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将第二十九条修改为:“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应当取得省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证。

  “禁止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

  将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修改为:“(四)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的气象资料,不符合国家气象技术标准的;”将第六项修改为“(六)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

  (十一)将《云南省会计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修改为:“(三)组织管理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将第九条中的“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改为“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删去第二十八条。

  将第三十三条中的“被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修改为“被作出不得或者五年内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决定的”。

  (十二)将《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三款中的“地、州、市”修改为“州、市”。

  删去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中的“地区行政公署”,并将第三款修改为:“州、市级和县(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由自然保护区所在的县、自治县、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或者省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州、市级或者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并提出审批建议,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将第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界线按国家相关程序确定,并予以公告。”第二款修改为:“省级、州、市级和县(市)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界线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并予以公告。”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省级、州、市级和县(市)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