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类型主要是什么

2024-05-09 11:36

1.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类型主要是什么

	根据《刑法》规定,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类型主要有:
	一是贪利型国企职务犯罪,所涉及的罪名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二是渎职型国企职务犯罪,所涉及的罪名有: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三是单位福利型国企职务犯罪,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虚假广告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等。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类型主要是什么

2.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1、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贿罪
4、单位受贿罪
5、行贿罪
6、对单位行贿罪
7、介绍贿赂罪
8、单位行贿罪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0、隐瞒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国有资产罪
12、私分罚没财物罪。
13、滥用职权
14、玩忽职守
1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一、职务犯罪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职务犯罪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3.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类型有什么

1、渎职型国企职务犯罪,所涉及的罪名有: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等。2、贪利型国企职务犯罪,所涉及的罪名有: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等。3、单位福利型国企职务犯罪。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类型有什么

4.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类型有什么

法律分析:1、渎职型国企职务犯罪,所涉及的罪名有: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等。2、贪利型国企职务犯罪,所涉及的罪名有: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等。3、单位福利型国企职务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5.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类型主要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是贪利型国企职务犯罪;二是渎职型国企职务犯罪;三是单位福利型国企职务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类型主要是什么

6.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具体有哪些?

刑法中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类型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等。构成贪污罪,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到底是怎样的?
贪污罪的量刑标准:行为人构成贪污罪且贪污数额较大的,会被法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行为人贪污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二、非法占有以单位名义索取的财物是否构成犯罪
非法占有以单位名义索取财物构成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根据上述规定,非法占有以单位名义索取的财物构成贪污罪。
三、关于私人加油站的罚款及量刑
私设油站处罚:构成《刑法》规定的非法经营罪。
情节严重的,构成《刑法》规定的非法经营罪。犯非法经营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非法经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7.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特点

1、渎职型国企职务犯罪,所涉及的罪名有: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等。2、贪利型国企职务犯罪,所涉及的罪名有: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等。3、单位福利型国企职务犯罪。
一、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1、触犯法律责任不同
职务犯罪触犯的是刑法并且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而职务违法是触犯宪法、法令、行政法规等法律后但是未达到刑法规定犯罪追诉标准的,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2、主体不同
职务犯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而职务违法的主体是具有行使公职权利的国家公职人员。
总的来说,职务犯罪比职务违法的后果更为严重,并且其触犯的法律是有明显的不同,职务犯罪是触犯的刑法;而职务违法触犯的是国家颁布的所有法律法规或者法令等。
职务犯罪,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顾名思义,职务犯罪是一种犯罪,触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职务违法是指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违法行为(未达到追诉标准,不构成职务犯罪)。
二、法律规定严重职务违法判多久
法律规定严重职务违法判决是违法行为不同所涉嫌的罪名不同,刑事责任也有所差异。严重的职务犯罪如贪污罪,最高可处死刑。严重职务违法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
三、严重职务违法的处罚
严重职务犯罪一般就是刑法上所说的渎职罪,渎职罪有很多种,比如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等,这些罪名的主体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涉及这些罪名都会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会判3年到7年有期徒刑。也有的相对严重一点的罪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判5到10年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特点

8.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内容包括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类型有贪污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