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信托的种类

2024-05-06 13:06

1. 保险金信托的种类

保险金信托大体上可分为四种:1、 被动信托,又称消极人寿保险信托这种信托只由信托机构代为领取保险金与代交保险金给受益人的一种信托。委托人生前将保险单的权利移转给信托机构,由其保管。如委托人去世,信托机构即向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依据信托契约,分配保险金给受益人,款项分配完后,信托关系终止。2、 这种信托与上述被动信托相同,只是信托公司在收得赔款后,并不将此直接分配给受益人,而是妥善管理并运用,使其增值,将增值收入交与受益人。只有等到信托到期,才将本金交还给受益人,信托关系即告终止。3、 委托人生前除将保险单的权利移转给信托公司,并代保管保险单外,还将一定金额的证券或资金交存信托公司,以证券或资金的收入,托信托公司按时交付保险费。如果委托人死亡,信托公司按信托契约收集赔款和所存的证券或资金,一同管理,以运用赔款以及这些证券或资金的收益交付受益人。等信托有效期限终了,再将赔款及前存的证卷或资金交于受益人。4、 在上述代付保险费信托中,委托人所存放在信托公司的证券或资金的收益只够信托公司按时交付保险费。但在累积保险信托中,委托人除照例将保险单权利移转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代为保管外,也将一定金额的证券或资金交存信托公司,以证券或资金的收益托信托公司代付保费。与代付保费信托所不同的是,每期证券或资金的收益,比应付的保费要多。信托公司将付去保费后所剩的利润投资于较稳妥的方面,这样,所存的资金或证券会逐渐积累增多。所以叫累积保险信托。一旦委托人去世,信托公司即收集赔款,连同累积的证券或资金一并管理,并以运用赔款的收益按时交付给受益人。等信托期满,再将赔款及前存的证券或资金付还给受益人,信托关系即告终止。

保险金信托的种类

2. 保险金信托有哪些类型?

(一)被动信托,又称消极人寿保险信托。这种信托只由信托机构代为领取保险金与代交保险金给受益人的一种信托。委托人生前将保险单的权利移转给信托机构,由其保管。如委托人去世,信托机构即向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依据信托契约,分配保险金给受益人。
(二)不代付保费信托。这种信托与上述被动信托相同,只是信托公司在收得赔款后,并不将此直接分配给受益人,而是妥善管理并运用,使其增值,将增值收入交与受益人。只有等到信托到期,才将本金交还给受益人,信托关系即告终止。
(三)代付保费信托。委托人生前除将保险单的权利移转给信托公司,并代保管保险单外,还将一定金额的证券或资金交存信托公司,以证券或资金的收入,托信托公司按时交付保险费。如果委托人死亡,信托公司按信托契约收集赔款和所存的证券或资金,一同管理,以运用赔款以及这些证券或资金的收益交付受益人。
(四)累积保险信托。在上述代付保险费信托中,委托人所存放在信托公司的证券或资金的收益只够信托公司按时交付保险费。但在累积保险信托中,委托人除照例将保险单权利移转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代为保管外,也将一定金额的证券或资金交存信托公司,以证券或资金的收益托信托公司代付保费。
一、《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已经在2009年12月21日实行。该办法第十九条增加了一款,作为第二款,规定前款所称投资者包括中国公民、中国法人、中国合伙企业及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在此之前,合伙企业以及其他一些组织形式的企业并未确定开户依据,而新办法增加了合伙企业及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作为开立证券账户的主体。
除以上法律、法规外,《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均不同程度的对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的运营产生影响。

3. 保险金信托有哪几种分类

保险金信托大体上可分为四种:
1、被动信托
又称消极人寿保险信托
这种信托只由信托机构代为领取保险金与代交保险金给受益人的一种信托。委托人生前将保险单的权利移转给信托机构,由其保管。如委托人去世,信托机构即向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依据信托契约,分配保险金给受益人,款项分配完后,信托关系终止。
2、不代付保费信托
这种信托与上述被动信托相同,只是信托公司在收得赔款后,并不将此直接分配给受益人,而是妥善管理并运用,使其增值,将增值收入交与受益人。只有等到信托到期,才将本金交还给受益人,信托关系即告终止。
3、代付保费信托
委托人生前除将保险单的权利移转给信托公司,并代保管保险单外,还将一定金额的证券或资金交存信托公司,以证券或资金的收入,托信托公司按时交付保险费。如果委托人死亡,信托公司按信托契约收集赔款和所存的证券或资金,一同管理,以运用赔款以及这些证券或资金的收益交付受益人。等信托有效期限终了,再将赔款及前存的证卷或资金交于受益人。
4、累积保险信托
在上述代付保险费信托中,委托人所存放在信托公司的证券或资金的收益只够信托公司按时交付保险费。但在累积保险信托中,委托人除照例将保险单权利移转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代为保管外,也将一定金额的证券或资金交存信托公司,以证券或资金的收益托信托公司代付保费。与代付保费信托所不同的是,每期证券或资金的收益,比应付的保费要多。信托公司将付去保费后所剩的利润投资于较稳妥的方面,这样,所存的资金或证券会逐渐积累增多。所以叫累积保险信托。
一旦委托人去世,信托公司即收集赔款,连同累积的证券或资金一并管理,并以运用赔款的收益按时交付给受益人。等信托期满,再将赔款及前存的证券或资金付还给受益人,信托关系即告终止。

保险金信托有哪几种分类

4. 保险金信托的功能主要有哪些?

保险金信托因兼具人身保障、资产增值、资产隔离和个性化传承功能等优势,成为高净值人士对保险金信托业务需求大幅增长的原因。
1.财富定向传承功能:突破保险受益人的限制,通过对家庭成员和后代进行灵活的财产条款设计,受托人根据信托条款中约定的利益分配场景、方式等分配信托受益,达到定向传承的目的;
2.风险隔离功能:保险的保障风险功能,叠加信托财产独立性的优势,起到资产、债务隔离功能;
3.资产规划功能:通过保险的杠杆功能,以较少的保费获取较大的保额,通过期缴保费的方式降低起始信托财产门槛要求;
4.隐私保护功能:投保人通过信托合同中信托条款的约定,按照自己的意愿完成身故保险金的分配。指定了受益人的理赔金,不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避免遗产纠纷;
5.税务筹划功能:可通过购买保险增加免税资产和抵税资产,目前国内保险在购买、持有、理赔的全流程中都不需要交个税,国税总局并没有对信托公司就信托受益是否代扣代缴个税做出明文规定,但信托受益人取得信托受益应当缴纳个税,委托人可通过不同的信托结构、信托条款产生有限的避税效果,如通过分次分配信托受益,而不是一次性分配大额受益。由于信托财产不是委托人的遗产,未来如开征遗产税,则将无需缴纳遗产税。具体的一些关于保险金信托的信息,你可以去私人财富管理PWM官网 看一下。

5. 保险金信托的定义

信托是一种由他人进行财产管理、运用、处分的财产管理制度。

保险金信托的定义

6. 目前可装入保险金信托的保险产品主要是

高端的人寿保险。目前可装入保险金信托的保险产品主要是高端的人寿保险.拓展资料:1.保险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bǎo xiǎn,英文是Insurance或insuraunce,本意是稳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2.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3.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4.人类社会从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公元前2500年前后,古巴比伦王国国王命令僧侣、法官、村长等收取税款,作为救济火灾的资金。5.古埃及的石匠成立了丧葬互助组织,用交付会费的方式解决收殓安葬的资金。古罗马帝国时代的士兵组织,以集资的形式为阵亡将士的遗属提供生活费,逐渐形成保险制度。随着贸易的发展,大约在公元前1792年,正是古巴比伦第六代国王汉谟拉比时代,商业繁荣,为了援助商业及保护商队的骡马和货物损失补偿,在汉谟拉比法典中,规定了共同分摊补偿损失之条款。

7. 保险金信托有哪些优势

(一)保险金信托相对单纯信托的优势首先要明确,保险金信托是信托的一种,且在整个信托资产规模中占比比较小。1、保险金信托具有杠杆性继而门槛比较低人寿保险最核心的内涵就是杠杆,他可以通过缴纳较低的保费而获得较高的保险金额 。从实例出发来分析,30岁不吸烟的男性,买一份500万保额的终身寿险,其保费在100万-200万之间。而如果以定期寿险为主设立家族信托,则门槛更低。此时,30岁不吸烟男性,购买一份30年期、保额为500万的保险,保费可能只需要每年1万左右,甚至更低。2、保险金信托具有预期收益锁定性人寿保险信托还具有预期收益锁定功能,以目前国内常见的终身型年金险为例,目前预定利率一般为3-4%,合同一旦签订,预期收益将锁定直至被保险人终身。单纯的信托中,虽然受托人能够通过其资管能力为信托资产保值增值,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预期收益很高,也有可能很低,甚至出现亏损。(二)保险金信托相对保险的优势1、可以突破保险受益人的限制譬如未出生的人是无法作为保单受益人的,但通过信托则可以,再譬如保险必须要有明确的受益人,但信托的受益人除了可以是明确的人之外,还可以是确定的范围。2、可以灵活安排受益金的给付虽然保险受益金在很多保险公司都提供理赔后的给付安排服务,但灵活度不是很高。而信托则可以设定很多灵活的给付条件,譬如受益人如果考上名牌大学,则单独给付一笔受益金作为奖励。3、保险金信托在灵活给付的同时还可以保值增值保险金信托受托人基于信托责任而必须妥善打理信托资产,且国内的受托人都是信托公司,其一般具备较强的资管能力。二、保险金信托的劣势1、财产不独立在未赔付前,保险金信托的保单的财产没有独立性,将受到投保人的债务、婚姻分割等多方面的威胁,财富保全功能比较弱。如果保单未赔付前就被分割,则信托计划将落空。2、杠杆作用比较弱国内保单杠杆作用比较弱,在高净值客户的财富管理中相对单独的家族信托优势不大;对于高净值客户来说,医疗费用风险和一般人身风险不是其重点关心的。其家族财富的风险和家庭核心成员的人身风险才是具有重大影响的风险。3、国内保单贷款利息过高目前国内一般年金险保单预定利率为3%左右,最高的4%。分红险回报率也一般在3-4%之间。国内一般只有保险公司提供保单质押贷款服务,贷款利息在5-6%左右。若长期用保单贷款放大杠杆,将导致很重的利息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十四条 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

保险金信托有哪些优势

8. 保险金信托的简介

所谓保险信托,是一项结合保险与信托的金融服务产品,以保险金给付为信托财产,由保险投保人和信托机构签订保险信托合同书,当被保险人身故发生理赔或满期保险金给付时,由保险公司将保险金交付受托人(即信托机构),由受托人依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并按信托合同约定方式,将信托财产分配给受益人,并于信托终止或到期时,交付剩余资产给信托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