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骗局事件

2024-05-19 17:24

1. 泛亚骗局事件

泛亚事件是由该交易所旗下一款产品“日金宝”所引发的。该产品是一款资金随进随出、年化约13%、每日结息实时到账的项目,丰厚的收益吸引了众多投资者。
然而从2015年4月开始,投资者的资金开始无法取回,泛亚逐步限制交易,到了2015年7月就连投资者存放在泛金所账户的个人资金也遭到“冻结”。随后,泛亚事件不断升级,其模式更暴露出庞氏骗局、不规范经营、挪用资金等质疑。
2015年12月2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发布通报称,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

扩展资料:
庞氏骗局是对金融领域投资诈骗的称呼,金字塔骗局(Pyramidscheme)的始祖,很多非法的传销集团就是用这一招聚敛钱财的,这种骗术是一个名叫查尔斯·庞兹的投机商人“发明”的。庞氏骗局在中国又称“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简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
查尔斯·庞兹(CharlesPonzi)是一位生活在19、20世纪的意大利裔投机商,1903年移民到美国,1919年他开始策划一个阴谋,骗子向一个事实上子虚乌有的企业投资,许诺投资者将在三个月内得到40%的利润回报,然后,狡猾的庞兹把新投资者的钱作为快速盈利付给最初投资的人,以诱使更多的人上当。由于前期投资的人回报丰厚,庞兹成功地在七个月内吸引了三万名投资者,这场阴谋持续了一年之久,才让被利益冲昏头脑的人们清醒过来,后人称之为“庞氏骗局”。

参考资料:庞氏骗局-百度百科

泛亚骗局事件

2. 泛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涉“庞氏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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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最近泛亚的事件是怎么一回事?专业人士都是如何看待的

泛亚有色金属投资交易所于2011年成立,有正规手续,但它后来通过日金宝的网上融资显然在合法合规方面存在巨大漏洞。它宣称的年化利率能高达13%,如此高的收益率必然伴随高风险,但其宣传却是保本、零风险、高收益、赎回方便等。
  除了泛亚经营和政府监管方面的问题,投资者的贪心和天真也是危机发生的重要原因。泛亚许诺的高回报对“活期存款”来说已经离谱到荒诞,有点像是搞“非法集资”的“地下钱庄”了,然而问题是监管机构对它没有及时制止,普通投资者则光数利息了,失去了起码的警惕。因“民间集资”导致的挤兑危机在中国基层社会已发生过多次,事实上,参与各种“集资”的人在信息对称方面得到的保障要远远低于股民,很难洞察危机的临近。对他们来说,危机发生之前往往得不到任何警告,而且一旦发生就难以翻转。但参与者们的“记性”似乎比一再吃亏的散户股民还要差。关于这一点,无论政府要承担多少责任,那些参与者们所表现的人性弱点依然值得指出。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挤兑危机的受害者们比股市暴跌时的散户股民更缺承受力,金融领域的群体事件大多都是因挤兑危机发生的。
  泛亚挤兑危机在愈演愈烈,它的解决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政府应促进事情朝着尽可能缓解的方向发展,其目的应是把投资者的损失降到最低。把大众投资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应为善后的首要原则。
  对于已无法挽回的损失部分,更要严格依法厘清责任。除了对法律责任人进行追究,确定由谁来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必须是一个法律上站得住脚的裁定。法律上的公正不意味着舆论的欢呼,在这个时候,法律应当比舆论更强大。
  人们希望泛亚挤兑危机能够以某种方式出现转机,使受损的投资者获得减少损失的希望。但这样的柳暗花明会不会有,要靠杠杆还是运气,似乎很难说。

最近泛亚的事件是怎么一回事?专业人士都是如何看待的

4. 最近泛亚的事件是怎么一回事?专业人士都是如何看待的

泛亚有色金属投资交易所于2011年成立,有正规手续,但它后来通过日金宝的网上融资显然在合法合规方面存在巨大漏洞。它宣称的年化利率能高达13%,如此高的收益率必然伴随高风险,但其宣传却是保本、零风险、高收益、赎回方便等。
  除了泛亚经营和政府监管方面的问题,投资者的贪心和天真也是危机发生的重要原因。泛亚许诺的高回报对“活期存款”来说已经离谱到荒诞,有点像是搞“非法集资”的“地下钱庄”了,然而问题是监管机构对它没有及时制止,普通投资者则光数利息了,失去了起码的警惕。因“民间集资”导致的挤兑危机在中国基层社会已发生过多次,事实上,参与各种“集资”的人在信息对称方面得到的保障要远远低于股民,很难洞察危机的临近。对他们来说,危机发生之前往往得不到任何警告,而且一旦发生就难以翻转。但参与者们的“记性”似乎比一再吃亏的散户股民还要差。关于这一点,无论政府要承担多少责任,那些参与者们所表现的人性弱点依然值得指出。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挤兑危机的受害者们比股市暴跌时的散户股民更缺承受力,金融领域的群体事件大多都是因挤兑危机发生的。
  泛亚挤兑危机在愈演愈烈,它的解决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政府应促进事情朝着尽可能缓解的方向发展,其目的应是把投资者的损失降到最低。把大众投资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应为善后的首要原则。
  对于已无法挽回的损失部分,更要严格依法厘清责任。除了对法律责任人进行追究,确定由谁来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必须是一个法律上站得住脚的裁定。法律上的公正不意味着舆论的欢呼,在这个时候,法律应当比舆论更强大。
  人们希望泛亚挤兑危机能够以某种方式出现转机,使受损的投资者获得减少损失的希望。但这样的柳暗花明会不会有,要靠杠杆还是运气,似乎很难说。

5. 泛亚事件会怎样解决?

泛亚有色金属投资交易所于2011年成立,有正规手续,但它后来通过日金宝的网上融资显然在合法合规方面存在巨大漏洞。它宣称的年化利率能高达13%,如此高的收益率必然伴随高风险,但其宣传却是保本、零风险、高收益、赎回方便等。
  除了泛亚经营和政府监管方面的问题,投资者的贪心和天真也是危机发生的重要原因。泛亚许诺的高回报对“活期存款”来说已经离谱到荒诞,有点像是搞“非法集资”的“地下钱庄”了,然而问题是监管机构对它没有及时制止,普通投资者则光数利息了,失去了起码的警惕。因“民间集资”导致的挤兑危机在中国基层社会已发生过多次,事实上,参与各种“集资”的人在信息对称方面得到的保障要远远低于股民,很难洞察危机的临近。对他们来说,危机发生之前往往得不到任何警告,而且一旦发生就难以翻转。但参与者们的“记性”似乎比一再吃亏的散户股民还要差。关于这一点,无论政府要承担多少责任,那些参与者们所表现的人性弱点依然值得指出。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挤兑危机的受害者们比股市暴跌时的散户股民更缺承受力,金融领域的群体事件大多都是因挤兑危机发生的。
  泛亚挤兑危机在愈演愈烈,它的解决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政府应促进事情朝着尽可能缓解的方向发展,其目的应是把投资者的损失降到最低。把大众投资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应为善后的首要原则。
  对于已无法挽回的损失部分,更要严格依法厘清责任。除了对法律责任人进行追究,确定由谁来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必须是一个法律上站得住脚的裁定。法律上的公正不意味着舆论的欢呼,在这个时候,法律应当比舆论更强大。
  人们希望泛亚挤兑危机能够以某种方式出现转机,使受损的投资者获得减少损失的希望。但这样的柳暗花明会不会有,要靠杠杆还是运气,似乎很难说。

泛亚事件会怎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