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的危害非常大,非法集资的常见骗术都有哪些?

2024-05-11 01:05

1. 非法集资的危害非常大,非法集资的常见骗术都有哪些?

非法集资的危害非常大,一不小心掉进非法集资的坑,损失的不仅仅是自己,甚至可能会把整个家庭搭进去。下面我们就来盘点一下非法集资的常见骗术都有哪些:

一、低投资高收益
现在很多网站,凡是跑出来告诉你,今天你投一百,然后一个月的收益就有百分之三十了,或者只需要一年的时间,投个几万,就可以收入几十万这种,都是假的。请大家动动自己的小脑筋,这么好的事情,如果是真的还需要大力宣传?只需要找一个人数多一点的平台发一次就够了,有人提现成功了叫上亲朋好友一起赚大发不好吗?为什么还要这么偷偷摸摸地把广告总是放在各种那个啥的页面上。再说了,如果大家信以为真了,那还请大家想一下,这对商家来说是亏本生意,他们是商人啊,商人不赚钱,难道还要开开心心地赔钱给各位客户吗?所以,请不要怀有这种相信天下掉馅饼的想法

二、各种高收益的“养老”投资
虽然我们说人到老了要是能有一些资金用也是很好的,但是你相信养老能“养”出高收益吗?说个真实的案例,成吉大易之前在2015年的时候就说要养老,然后大家快点过来投资,然后很多老人不听子女的劝告相信了,然后后来养老的钱养着养着就养没有了,因为后来这个公司直接不见了。这只是众多个例子当中的一个,除此之外常见的形式就是给老人打电话,不然就是随意发送骚扰短信广撒网,甚至有些人就直接找准“猎物”,搞什么免费旅游等不切实际的活动

三、VIP购房
最常见的就是打着房地产的口号来骗买房的人。说是只要先付多少钱,然后就可以成为VIP客户,然后等到正式结算尾款的时候就可以优惠多少钱,还能在这个过程中获得礼品。其实这样的模式也不是没有真实的,只是那些连项目都还没开始建设就忙着说有房子给你的公司,你觉得可靠吗?

非法集资的危害非常大,非法集资的常见骗术都有哪些?

2. 非法集资都有哪些常见陷阱?

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最近的变化: 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3. 非法集资诈骗手段有哪些

什么是非法集资
其特点是: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非法集资主要有哪几种?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怎样识别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
1.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2.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
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这巨大风险。
4.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非法集资诈骗手段有哪些

4. 骗子在非法集资的套路有哪些

法律分析:骗子在非法集资的套路有:1、画饼,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2、造势,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3、吸金,想方设法套取参与人的钱财;4、跑路,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5. 非法集资的陷阱有哪些

一、其实“消费返利”原本是一种常见的促销手段,商家设定一个消费梯度,满额有返利,相当于打折活动。可随着电商的发展,这一促销手段却被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包装成众多诱人的概念,比如消费全返、消费相当于存钱、消费致富等。近年来,已有多家以“消费返利”“购物返本”为运营模式的网站及所属公司,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工商部门立案调查。
二、那么市民该如何识破陷阱呢?首先可以看返现比例。正常“消费返利”比例不会太高。“高额返利”本身不具有持续的可操作性,“买多少、返多少”,商家无法持平成本,利润又从何而来?其次,看返利时间差。正常“消费返利”可当场或几天内兑现,几乎不存在兑现时间差,“高额返利”往往不会即刻兑现,而是承诺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逐步按比例返还,和消费行为之间存在较长时间差,为资金链维系留下可操作空间。
三、这种消费返利非法集资与普通消费行为的最大不同,就是打着高收益的幌子,非法吸收百姓的资金进行所谓理财或投资,而且商品价格远远高于市场正常价格。
其实,说到底,消费返利非法集资就是一个“资金盘”的骗局。
资金盘前期为了稳定投资者肯定给予提现支持,而且是一天之间回报率几十倍的暴涨,使投资者心花怒放。由于不少人的贪婪心态,盘里很少人提现,相反的是追加投入。可当盘上饱和状态接近平衡、盘主的目的资金到位之时,盘主就会操纵停止抛出提现资金。
专家指出,资金盘集资诈骗生命周期很短,最短一星期,绝大多数都是几个月,很少有超过三年的。因为到了一两年的时候,资金盘主就大多卷款而逃了。进场早的也许能回本或者赚点小钱,进场晚的就血本无归,既伤钱脉又伤人脉。如果是贷款或借高利贷来投资的,因还不起债可能导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其中的骨干,还要被绳之以法。
不劳而获的钱,终究是没有保障的。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市民,从事消费活动时要擦亮眼睛,特别摒弃侥幸心理,不要贪图一时利益。
四、这些打着所谓商品订单销售返利模式幌子的投资理财,往往披着华丽的外衣,以农业科技、创意投资、超市等形式,开展批发、零售等商贸服务类活动,其中主要以设立门店、广告宣传或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推广,有的还在各级媒体刊登“新经济、新模式、互联网订单销售”等软广告。这些公司还在全省各地设立办事处、分公司,以代购代销名义向社会募集资金,与投资人签订《商品购销协议》《经销合同》《委托代理合同》。
五、省商务厅相关人士发出警示,揭开商品订单销售返利模式的“画皮”:存在虚假返利、虚假宣传、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不可控、维权难度大等五大风险,其实质就是变化手法从事非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危害性大、隐蔽性强,消费者及有关企业务必谨慎小心,加强甄别,以防上当受骗。
六、这些公司所销售商品标示严重虚高,无法通过零售渠道对外销售获利,根本无实际盈利能力,一旦新客户投资不能支持老客户返利,资金链必然断裂。此类公司除了以酒为载体外,有的还以农产品、保健品等为载体,经销商品大多是假冒名牌,产品质量也未经有关部门检测。有的公司还在网上建立消费商城,以更丰富的商品吸引广大消费者投资以及积分消费,诱骗消费者上当。

非法集资的陷阱有哪些

6. 非法集资诈骗方法有什么?

非法集资诈骗方法的手法1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非法集资主要犯罪手法有:一是以投资理财为名义,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直接进行集资诈骗;二是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居间介绍或担保等服务,利用“多对一”或资金池的模式为涉嫌非法集资的第三方归集资金;三是实体企业出资设立投融资类机构为自身融资,有的企业甚至自设或通过关联公司开办担保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手法2P2P网络借贷机构非法集资一是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出借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形成资金池。二是未尽到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名义发布大量借款信息。三是编造虚假融资项目或借款标的,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为平台母公司或其关联企业进行融资。手法3虚拟理财涉嫌非法集资一是以互助、慈善、复利等为噱头,明确投资标的,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二是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如“MMM金融互助社区”宣称月收益30%,“摩提弗”承诺静态日收益2%,10天即可返回本息;三是宣传推广、资金运转等活动完全依托网络进行,主要组织者、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涉案资金等“多头在外”;四是通过设置“推荐奖”、“管理奖”,鼓励投资人发展他人加入。手法4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主要集资模式有:一是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将整栋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诱导公众购买。二是房地产企业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有的甚至是项目还没进行开发建设时,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有的还存在“一房多卖”。三是房地产企业打着房地产项目开发等名义,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集资。手法5私募基金非法集资一是以虚假或夸大项目为幌子,以保本、高收益、低门槛为诱饵,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二是涉及业务复杂,同时从事股权投资、P2P网贷、众筹等业务,风险在不同业务间传导。手法6地方交易所涉嫌非法集资一是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场所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有的现货电子交易所通过授权服务机构及网络平台将某些业务包装成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出售,承诺较高的固定年化收益率。二是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和中介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个别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少数挂牌企业(大部分为跨区域挂牌)在有关中介机构的协助下,宣传已经或者即将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上市”,向社会公众发售或转让“原始股”,有的还承诺固定收益,其行为涉嫌非法集资;有些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获得会员资格的中介机构,设立“股权众筹”融资平台,为挂牌企业非法发行股票活动提供服务。手法7相互保险涉嫌非法集资一是有关人员编造虚假相互保险公司筹建项目,通过承诺高额回报方式吸引社会公众出资加盟,涉嫌集资诈骗。二是一些以“?互助”、“?联盟”等为名的非保险机构,基于网络平台推出多种与相互保险形式类似的“互助计划”。这些“互助计划”收取小额捐助费用,不订立保险合同,不遵守等价有偿原则,不符合保险经营原则,与相互保险存在本质区别。其经营主体也不具备合法的保险经营资质,没有纳入保险监管范畴。

7. 非法集资诈骗手段有哪些?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
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一些群众在急切求富和盲目从众心理的支配下,缺乏理性,对不法分子虚拟的高额回报深信不疑,幻想“一夜暴富”,草率甚至是盲目地倾其所有。还有的自己受骗后又去欺骗别人,希望通过骗人来弥补自己损失,结果越陷越深。
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
不法分子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
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4、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
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掩盖其非法目的,而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这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信任。有的利用曾是信贷员人头熟、关系多等身份优势骗取群众信任。
5、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
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设在异地,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网名。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在潜逃前还发布所谓通告,要下线人员记住自己的业绩,承诺日后重新返利,借此来稳住受骗群众。
6、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
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有些已经加入的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有的连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不放过,造成亲情反目,导致人间悲剧。

非法集资诈骗手段有哪些?

8. 非法集资诈骗方法有哪些?

非法集资诈骗方法的手法1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非法集资主要犯罪手法有:一是以投资理财为名义,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直接进行集资诈骗;二是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居间介绍或担保等服务,利用“多对一”或资金池的模式为涉嫌非法集资的第三方归集资金;三是实体企业出资设立投融资类机构为自身融资,有的企业甚至自设或通过关联公司开办担保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手法2P2P网络借贷机构非法集资一是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出借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形成资金池。二是未尽到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名义发布大量借款信息。三是编造虚假融资项目或借款标的,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为平台母公司或其关联企业进行融资。手法3虚拟理财涉嫌非法集资一是以互助、慈善、复利等为噱头,明确投资标的,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二是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如“MMM金融互助社区”宣称月收益30%,“摩提弗”承诺静态日收益2%,10天即可返回本息;三是宣传推广、资金运转等活动完全依托网络进行,主要组织者、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涉案资金等“多头在外”;四是通过设置“推荐奖”、“管理奖”,鼓励投资人发展他人加入。手法4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主要集资模式有:一是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将整栋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诱导公众购买。二是房地产企业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有的甚至是项目还没进行开发建设时,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有的还存在“一房多卖”。三是房地产企业打着房地产项目开发等名义,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集资。手法5私募基金非法集资一是以虚假或夸大项目为幌子,以保本、高收益、低门槛为诱饵,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二是涉及业务复杂,同时从事股权投资、P2P网贷、众筹等业务,风险在不同业务间传导。手法6地方交易所涉嫌非法集资一是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场所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有的现货电子交易所通过授权服务机构及网络平台将某些业务包装成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出售,承诺较高的固定年化收益率。二是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和中介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个别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少数挂牌企业(大部分为跨区域挂牌)在有关中介机构的协助下,宣传已经或者即将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上市”,向社会公众发售或转让“原始股”,有的还承诺固定收益,其行为涉嫌非法集资;有些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获得会员资格的中介机构,设立“股权众筹”融资平台,为挂牌企业非法发行股票活动提供服务。手法7相互保险涉嫌非法集资一是有关人员编造虚假相互保险公司筹建项目,通过承诺高额回报方式吸引社会公众出资加盟,涉嫌集资诈骗。二是一些以“?互助”、“?联盟”等为名的非保险机构,基于网络平台推出多种与相互保险形式类似的“互助计划”。这些“互助计划”收取小额捐助费用,不订立保险合同,不遵守等价有偿原则,不符合保险经营原则,与相互保险存在本质区别。其经营主体也不具备合法的保险经营资质,没有纳入保险监管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