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简阳个人公司股权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024-05-08 08:01

1. 在简阳个人公司股权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股权转让是原股东将部分或者全部股权转让新的股东,是新老股东之间的交易,而增资是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交易;
2、支付对价的方式不同:股权交易是将转让款支付给老股东;而增资是将款项支付给公司;
3、是否缴纳税款不同:老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有溢价需要缴纳溢价部分20%的所得税;而增资不需要缴税。
4、使用条件不同:如果公司运营需要资金,需要通过增资解决。股权转让不能解决,公司资金的问题;
5、程序不同:股权转让需要买卖双方签订协议,告知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增资需要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等程序,修改公司章程等。

在简阳个人公司股权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 公司股权转让要注意什么问题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制度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国有企业的革新及新《公司法》的修改与实施,股权转让已经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之一。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作为收购方的话需要注意做好对目标公司进行的尽职调查工作。针对目标公司应该查清的事项有:1、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2、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专业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并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附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转让公司股权(股权转让)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具体不知道您说的是哪一方面,具体如下:

一、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针对目标公司应该查清的事项有:1、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2、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专业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并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附件。
二、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
1、《股权转让意向书》中应当约定两项特有条款。其一,生效条件附款:本意向书在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第71条规定的条件)本次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并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条件后生效;其二,出让方的通知义务:本意向书签订后一定时间内出让方应当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2、转让价格的确定。目前实践中常用的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有:第一,直接以出让方在目标公司中的出资额为转让价格;第二,以审计、评估的目标公司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第三,以目标公司账面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第四,通过招标、拍卖等竞价交易方式确定转让价格。
三、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出让方应当在意向书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要求他们在一定时间内,(我国《公司法》规定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表态,并及时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四、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表态
根据新《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自己应当购买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即其他股东只能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方式阻止出让方对外转让股权。
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分割行使。即其他股东对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只能全部购买,否则必须全部放弃购买,而不能只购买其中的一部分。
其他股东要注意防止出让方与受让方通过阴阳合同损害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实践当中比较有效的方法是其他股东要求转让双方共同对转让价格进行书面确认,并监督转让合同履行。
五、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
此阶段应注意下列事项:
1、除股权转让价格不能改变之外,付款条件、付款期限等内容与意向书也不能有实质性变化,否则就可能因为构成阴阳合同而受到其他股东的异议,甚至被法院撤销或者认定无效。2、如果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认为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3、为了保护受让方的权利,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目标公司因股权转让之前的行为被国家机关处罚或者被他人索赔时,受让方在一定期限内有权解除合同,并应当明确约定违约金标准或者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六、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
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不意味着受让方取得目标公司股东资格,新《公司法》第32条规定了公司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在确认股东资格方面的对内、对外效力。从履行《股权转让合同》,合理保护出让方、受让方权利的角度考虑,这两项工作都应当尽快进行。此外,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都需要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配合,如果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拒不配合有关工作,受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资格确认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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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公司股权(股权转让)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4. 公司转让要注意什么问题

1、审计公司财务状况,确保公司不存在债务问题
这主要是针对公司承接方来说的,因为债务是随着公司转让而发生变更的。因此,在承接一家公司之前,我们的承接方一定要带财务审计这家公司的资产状况,注意核实你所要承接的公司是否存在债权债务问题,保证公司的财务情况透明干净,要知道,如果你没能在承接这家公司之前查清这些问题,接手公司后你将承担原有公司的债务。
2、检查公司经营状况,确保公司历史业务合理、合法
审查转让公司的业务也是非常有必要的,我们主要是确保公司之前业务的合法性,看看转让公司以前是否是合法经营,在经营过程中有没有违法犯罪的活动,在工商局档案中是否有不良记录等。这些信息将影响着我们公司日后的经营和管理,避免因为公司之前的历史遗留问题二影响公司日后的经营与发展。
3、公司往年的年检是否按时参加
公司的工商年检作为国家机关检查企业的一种最重要的形式,不按时参加工商年检的企业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的信誉相应会下降,如此被记录在案必然会影响企业日后的发展。
4、带领专业审计人员查看公司审计报告
公司是否是垫资注册公司,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否出资到位?是否有抽逃资金的现象,公司账目是否合法等等,存在这些问题的公司在转让中和转让后都会带来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在转让前,我们必须要请专业审计人员审核该公司的审计报告。

5. 瑕疵股权的转让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瑕疵股权在转让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法》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大多是针对权利完整的股权而言的,而现实生活中由于多变的现实情况和股权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淡薄,往往会造成股权出现各种各样的瑕疵,这样的股权在发生转让时就会衍生出一些新的问题需要解决。

“瑕疵股权是指股权的归属、使用、收益、处分、担保等权能不能完全受法律保护的股东权利。” 
 瑕疵股权能否进行转让、转让能否产生法律效力以及由转让行为产生的后果应如何应对是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经常面临的问题。瑕疵股权的表现形式不同,在进行股权转让时所产生的问题也应该区别对待。

一、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权转让

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权是指股东根据公司的章程缴纳了一部分出资或者没有按照公司章程及时缴纳全部出资的股权。这样的股权应该是可以转让的,但是由于出资未完全缴纳的事实,受让人成为股东后应当继续承担缴纳出资的责任。但是如上所述,为了防止受让人因财力不足无力承担责任而造成公司及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或者转让人利用转让股权逃避风险及责任。对该股权尚未交纳的出资义务应由受让人承担,因为受让人受让未全部缴纳出资的股权时往往给付的对价也比较低,但是如果受让人财产不足以缴纳出资,则应该由转让人承担补充责任。

二、对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股权转让

股东未出资、出资不足或者抽逃出资的,与其他人签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应该如何认定目前尚无法律明文规定。在理论界也存在不同的观点。“2002年1月,A公司用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资,与B、C、D共同投资注册成立华盛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共200万元。A公司出资的土地使用权经过了验资机构的验资并交付华盛公司使用,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2003年5月,A公司欲将股权转让,B、C、D均未提出异议,A公司遂与E、F签定股权转让协议,将全部股权转让二人。双方办理了相关移交手续和工商变更登记,但A公司隐瞒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一事。E、F按约支付股权转让金后,发现A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尚未办理过户手续,认为该股权有瑕疵,E、F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承担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的违约责任。

对于处理本案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股权存在瑕疵,故其签定的股权转让合同应归于无效。另一种意见认为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同时判决A公司继续办理土地过户登记手续。” 
 笔者认为对于所转让的股权存在虚假出资或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情况,如果受让人明知该出资的瑕疵情况并愿意补充不足的责任,这样的转让对于维持公司的资本真实性及债权人的利益有好处,当然应该认可合同的效力。但是如果受让人明知该出资有瑕疵还接受该股权,并拒绝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那么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应该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对瑕疵出资的补偿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受让人事先不知情,是受欺诈而与转让人达成协议的,应该将该股权的转让确认为可撤销行为,受让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或者根据责任自负的原则,只由瑕疵出资股东对公司及其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对于从瑕疵出资股东受让股份的股东,不因其受让该瑕疵股份的事实而对公司及其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瑕疵出资股东也不会因其股权已经转让给他人而免责。

三、瑕疵股权的继承问题

《公司法》所规定的股权继承一般情况下应该是指权利完备的股权。如果股东的股权是有瑕疵的,那么该股权的继承以及继承后的法律后果都是我们应该考虑的。当然,首选的方案应该是公司章程中有明确规定,对瑕疵股权的转让方式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实践中一般的公司章程中都没有有关的内容。因此我们必须依据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对这种现象予以解决。首先,对空股股权和没有完全缴纳出资的股权,继承人若要继承该股权必须将补足出资的义务一并继承才有效;对于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股权,笔者认为应该可以继承,但是在继承权利的同时也应该承担补足和返还出资的义务。当然继承人也可以在知道或应该知道该股权有瑕疵时放弃对该股权的继承,但是如果继承人在放弃股权前已经因该股权的取得获取了一定的收益,必须将该收益返还给公司才可以。

瑕疵股权的转让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6. 股权转让,法人不变更,要注意什么问题

是股东之间转让还是对外转让?对外转让,需要过半股东同意。三十日内通知其他股东,不回复视为同意购买,过半数同意就可以转让,但同意转让股东由优先购买权。但过半数不同意,应当购买,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7. 股权转让:空壳公司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您好:
空壳公司一般是指某些只注册但并不进行实际经营的公司,不少人注册成功后再将其转让获得利益,而有人也愿意去购买空壳公司,这是因为注册公司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而直接购买空壳公司则就直接可以开展经营工作,可以说很省时省力。那么,空壳公司转让注意事项的问题就来了,若是想不留麻烦,还是在转让前熟悉空壳公司转让注意事项,确保万无一失。下面来主要介绍下三个大的注意事项。
空壳公司转让注意事项第一条,查看空壳公司有无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等现象,虽然新的法律对实缴金额不做限制,但是对于一些特殊行业来说,还是会对注册资本限额和实缴资本有相应规定。所以,在某种情况下,有两虚一逃的空壳公司转让,收购者还是应该要谨慎的考虑。空壳公司转让注意事项第二条,有无债权债务情况,有些空壳公司是在经营不善后转让的,可能会存在着潜藏债务的风险,所有在转让前要考虑清楚。空壳公司转让注意事项第三条,是否进行纳税零申报,没有产生经营行为的公司要进行纳税零申报,否则可能会被纳税部门列入黑名单。
当然,空壳公司在转让过程中必定还会有很多的注意事项,需要被转让者仔细斟酌,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股权转让:空壳公司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8. 转让投资管理公司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公司转让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检查公司是否存在债务公司转让中最需要注意的不是转让方而是承接方,承接方在收购一个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先考虑该公司的账目问题,找有资质的代理记账公司专员,仔细检查公司账目,看看转让的公司是否有潜在的债务。2、检查公司以前经营状况转让公司以前是否是合法经营,在经营过程中是否有违法犯罪的活动,在工商局档案中是否有不良记录。3、年检是否每年都按时参加年检是国家工商机关检查企业是否合法经营的重要手段,每年必须要检查的重要手段,每年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的,如果没有按时参加,那么企业会被记录在案,企业信誉下降,同时还会受到处罚规定。第四查看公司审计报告公司是否是垫资注册公司,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否出资到位,是否有抽逃资金的现象,公司账目是否合法等等,这都是必须的,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