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预收货款法规

2024-05-10 03:15

1. 出口预收货款法规

法律分析:凡对国外客户按合同规定数量及价格在商品未发运前先汇付的款项,外贸企业财会部门必须在收妥外汇以后才能办理发运手续。在财会部门收妥预收货款时,以通知单通知业务部门,以便据以掌握在已收货款或剩余额度内进行发货。当收到出口发票时,应与客户预收外汇帐款帐户数额进行核对。如发现超额,应及时与有关业务部门联系可采用通过银行托收或汇付的方式进行清算。对结余的预收外汇帐款,也应及时与客户进行结算。
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完全或部分货款。 预收货款是销货方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在发出商品之前向购货方预先收取部分或全部货款的信用行为。即卖方向买方先借一笔款项,然后用商品归还,对卖方来说,也是一种短期融资方式。 预收货款通常是买方在购买紧缺商品时乐意采用一种方式,以便取得对货物的要求权。而卖方对于生产周期长、售价高的商品,经常要向买方预收货款,以缓和公司资金占用过多的矛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三条 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依法征收关税。
第六十二条 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以内可以追征。

出口预收货款法规

2. 出口货物收汇分预收货款和什么?

1、按照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境外收汇分为预收款和出口收汇货款,区别是该款在报关出口前还是报关后。
2、出口收汇货款又根据出口形式,分为一般贸易出口收回货款等。

3. 出口收汇预收货款超比例应提供哪些资料

对于超过控制比例(现行规定是前十二个月出口收汇总额的30%)的预收货款,建议,先核实本公司前十二个月出口收汇总额,将报关单收汇水单和贸易信贷登记系统中查询的数据核对,如果发现系统中出口收汇总额有误,可以向当地外管局申请核实该数据,此数据是外管局手工按月导入系统的,可能会有遗漏.
对于超比例的,一般企业原则上外管局不会调整控制比例.原则上,对从事船舶出口的企业核定的货款预收汇比例最高不得超过50%,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企业核定的货款预收汇比例最高不超过40%,对其他企业核定的预收汇比例最高不超过30%。
外管局出口项下临时预收汇额(特批预收货款额度)核准审核材料
1.《关于核定出口货款临时预收汇额的申请》(格式见参考资料);
2.关于临时收取预收货款原因的说明材料;
3.企业已签订出口合同主要条款、预收货款收汇水单;
4.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出口收汇预收货款超比例应提供哪些资料

4. 有关一般贸易和预收货款

已经出口了却没有额度结汇,有三种可能:
1、出口数据没从海关电子口岸传送到出口收结汇核查系统。处理:在系统中查询确认后可以凭纸质的报关单和承诺书去银行办理结汇手续。
2、你单位存在多收汇,就是从08年7月1日以来,你单位收汇总额大于出口总额。就算一般贸易和预收的额度串用了也不会影响你单位出口总额。处理:尽快办理已收汇未出口的货物出口,及时按规定办理预收货款注销。
3、你单位存在08年7月1日前出口未收汇数据,系统未在其他贸易栏内增加额度,也就是说系统没为这部分出口生成初始可收汇额,这部分出口收汇占用了后面的额度,造成后面的出口不能结汇。处理:提供相关资料到外汇局办理,证实其真实性。

5. 出口预收货款规定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凡对国外客户按合同规定数量及价格在商品未发运前先汇付的款项,外贸企业财会部门必须在收妥外汇以后才能办理发运手续。在财会部门收妥预收货款时,以通知单通知业务部门,以便据以掌握在已收货款或剩余额度内进行发货。当收到出口发票时,应与客户预收外汇帐款帐户数额进行核对。如发现超额,应及时与有关业务部门联系可采用通过银行托收或汇付的方式进行清算。对结余的预收外汇帐款,也应及时与客户进行结算。
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完全或部分货款。 预收货款是销货方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在发出商品之前向购货方预先收取部分或全部货款的信用行为。即卖方向买方先借一笔款项,然后用商品归还,对卖方来说,也是一种短期融资方式。 预收货款通常是买方在购买紧缺商品时乐意采用一种方式,以便取得对货物的要求权。而卖方对于生产周期长、售价高的商品,经常要向买方预收货款,以缓和公司资金占用过多的矛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三条 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依法征收关税。
第六十二条 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以内可以追征。

出口预收货款规定 -法律知识

6. 出口预收货款标准

法律分析:
凡对国外客户按合同规定数量及价格在商品未发运前先汇付的款项,外贸企业财会部门必须在收妥外汇以后才能办理发运手续。在财会部门收妥预收货款时,以通知单通知业务部门,以便据以掌握在已收货款或剩余额度内进行发货。当收到出口发票时,应与客户预收外汇帐款帐户数额进行核对。如发现超额,应及时与有关业务部门联系可采用通过银行托收或汇付的方式进行清算。对结余的预收外汇帐款,也应及时与客户进行结算。
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完全或部分货款。 预收货款是销货方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在发出商品之前向购货方预先收取部分或全部货款的信用行为。即卖方向买方先借一笔款项,然后用商品归还,对卖方来说,也是一种短期融资方式。 预收货款通常是买方在购买紧缺商品时乐意采用一种方式,以便取得对货物的要求权。而卖方对于生产周期长、售价高的商品,经常要向买方预收货款,以缓和公司资金占用过多的矛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三条 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依法征收关税。
第六十二条 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以内可以追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