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优先认股权的股东必须行使此权利来认购新发行的普通股票。()

2024-05-04 12:22

1. 享有优先认股权的股东必须行使此权利来认购新发行的普通股票。()

正确答案为:N选项
答案解析:享有优先认股权的股东可以有三种选择:一是行使此权利来认购新发行的普通股票;二是将权利转让给他人,从中获得一定的报酬;三是不行使此权利而任其过期失效。

享有优先认股权的股东必须行使此权利来认购新发行的普通股票。()

2. 享有优先认股权的股东必须行使此权利来认购新发行的普通股票。 ( )

正确答案为:N选项
答案解析:  享有优先认股权的股东可以有三种选择:一是行使此权利来认购新发行的普通股票;二是将权利转让给他人,从中获得一定的报酬;三是不行使此权利而任其过期失效。

3. 普通股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

普通股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投票表决权:由普通股股东或股东代表组成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在会上股东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此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大会除选举董事会人选外,对企业的经营管理等重大方针政策有决策权。董事会控制公司的经营管理;2、盈余分配权:公司在获得盈利后,普通股股东按其所持股的比例有权领取董事会决定并宣告发放的股利;3、优先认股权:当公司要增发普通股股票时,为了保持普通股股东对公司原有权益比例,老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优先认购新股票;4、剩余财产分配权:当公司停止营业清理解散时,普通股股东有权按持股比例分享清偿债务等后的剩余资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普通股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

4. 给予现有普通股东购买新增发股票的权利是

1.优先认购股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3.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5.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时,()应当对新股种类和数额作出决议。A.股东大会 B.监事会 C.董事会

选择A。
公司发行新股,应该由股东大会对其种类和数额做出决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时,()应当对新股种类和数额作出决议。A.股东大会 B.监事会 C.董事会

6. 原始取得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又可分为两种情形

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
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
二、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三、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由于善意取得不用依赖于转让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权,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一般来讲,股东资格的善意取得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股票本身有效;
(2)股份具有可处分性,法律所禁止处分的股份不能构成善意取得;
(3)须从无权利人处取得,如果转让人为正当权利人,则无需启动善意取得制度;
(4)取得时主观上善意,无恶意或重大过失,若明知或怠于注意让与人无权利之事实而取得股票,不能取得股权;
(5)依法律规定的股票转让方法取得股票,记名股票以背书方式取得,无记名股票交付即可。
资格丧失股东资格的丧失是指股东因法定原因或法定程序而丧失股东身份。从我国《公司法》规定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
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赠与、纳税、被善意取得等。

7.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应如何认购新股.m

为了维护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经营特征,公司法将股东优先认购权设定为强制性规范,有其合理性。但股份公司,由于股东数量较多,特别是存在无记名股票股东,笼统规定股东享有优先认购的权利,实践中不好操作。因此,股份公司在新增资本时,公司法并未对其增资行为设定优先认购权的强制性规范。其增资行为系其内部经营决策合意的结果,在不违反相关强制性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具体的增资方式、增资对象、增资数额、增资价款等内容应遵照《公司章程》约定的内容执行。【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应如何认购新股.m

8. 按股东享有权利的不同,股票可以分为

是普通股票 这种的最常见了,他们主要的权利:1.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 股东基于股票的持有而享有股东权,这是一种综合权利,其中首要的是可以股东身份参与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2.公司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这个权利表现在:(1)普通股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2)普通股股东在股份公司解散清算时,有权要求取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优先股股票 所谓优先股股票是指持有该种股票股东的权益要受一定的限制。优先股股票的发行一般是股份公司出于某种特定的目的和需要,且在票面上要注明“优先股”字样。优先股股东的特别权利就是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以固定的股息分取公司收益并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分取剩余资产,但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其具体的优先条件必须由公司章程加以明确。
所以答案是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