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2024-05-06 11:40

1.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不同性质的公司,法律上对于他们的有关规定是不太相同的,对于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多少,也要看公司主要从事什么专业性的活动,进行的领域不同,公司进行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也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2.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法律分析:自主约定公司注册资本。新公司法取消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最低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最低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最低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从理论上来讲可以“一元开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法律分析: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的限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的限制、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也就是说企业股东承诺认缴多少就是多少,经营者风险自担。自2014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资本不再需要验资。工商部门只登记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4.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规定如下:1、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3、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4、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如何变更公司注册资本:(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印章);(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表》(公司盖章);(3)公司签字的指定代表或联合代理人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人签名);应当说明具体的委托事项,委托人的权限和委托期限;(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文件;(5)对公司章程的修订(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6)合法成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书;(7)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募集资金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8)国务院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报告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的复印件;(9)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报纸报告,并附有减资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是由公司的经营活动而规定的。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①生产经营性公司为50万元人民币;
②商业、物资批发性公司为50万元人民币;
③商业零售性公司为30万元人民币;
④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10万元人民币。
我国公司法同时规定,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额有较高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股本的总和。这种注册资本由于是一次必须由股东认足,因而始终与公司的发行资本相等,具有确定性。如果公司成立后还需要发行资本,应履行增资的法定程序,相应地对原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额进行修改。低限额为:
①生产经营性公司为50万元人民币;
②商业、物资批发性公司为50万元人民币;
③商业零售性公司为30万元人民币;
④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10万元人民币。我国公司法同时规定,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额有较高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股本的总和。这种注册资本由于是一次必须由股东认足,因而始终与公司的发行资本相等,具有确定性。如果公司成立后还需要发行资本,应履行增资的法定程序,相应地对原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额进行修改。
二、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指实收的股本总额。实收股本总额是指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切勿理解为股票的发行价格总额。因为股票可以按面值发行,也可以超过面值溢价发行,但超过面值发行所得的溢价款不作为资本登记,即注册资本里不包括溢价部分,而是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其实有资产数额可能是不一致的。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上市公司不少于5000万元。其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而实收资本是会计账户上的一个科目,是企业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会计上一般是非股份有限公司才用到“实收资本”这个科目。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人与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企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时,必须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其中生产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其他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三、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最低限额
《个人独资企业法》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数额未作限制,所以可以理解为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注册资本,因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只需要你报一个就行了,不需要通过注册验资,一般工商局也不需要你证明实际出来那么多钱。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6.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十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以上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一、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指实收的股本总额。实收股本总额是指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切勿理解为股票的发行价格总额。因为股票可以按面值发行,也可以超过面值溢价发行,但超过面值发行所得的溢价款不作为资本登记,即注册资本里不包括溢价部分,而是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其实有资产数额可能是不一致的。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上市公司不少于5000万元。其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而实收资本是会计账户上的一个科目,是企业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会计上一般是非股份有限公司才用到“实收资本”这个科目。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人与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企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时,必须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其中生产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其他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7.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指公司的股东认购公司的股份所应缴纳股本的总额。它是有限责任公司最初的对外承担物,也是公司存在、发展的物质基础。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答: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指公司的股东认购公司的股份所应缴纳股本的总额。它是有限责任公司最初的对外承担物,也是公司存在、发展的物质基础。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经核准登记后,就成了法定资本,不得随意改变,如需增减,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条件和程序都作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的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由股东一次认缴,因而始终是与发行资本相等的。同股份有限公司相比,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具有确定性。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一个注册资本最低额的限制,否则,就可能名不符实,导致社会经营秩序的不稳定,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可能得到有效的保证。因此,有关公司法规都一般要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资本的最低额。如果公司设立时,公司的注册资本少于这一最低额,登记机关将不予以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是由公司的经营活动而规定的。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①生产经营性公司为50万元人民币;
②商业、物资批发性公司为50万元人民币;
③商业零售性公司为30万元人民币;
④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10万元人民币。我国公司法同时规定,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额有较高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股本的总和。这种注册资本由于是一次必须由股东认足,因而始终与公司的发行资本相等,具有确定性。如果公司成立后还需要发行资本,应履行增资的法定程序,相应地对原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额进行修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七十九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8.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所以有限责任公司现在已经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了。
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首先要求是实缴的出资额,即实缴资本;同时要求达到最低资本限额,即不得少于最低数额。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实际缴纳的资本。
1、由于公司的设立是资本的联合,只有有资本才能形成联合,才能形成公司这个法人实体,所以公司资本应是实有的,由公司股东向公司实际缴纳的;
2、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并不足由股东对债权人负责,而是以公司的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种责任形式应当要求公司的资产是实际存在的资产,即由公司股东实际出资形成的资产,而不应是虚有的数额;
3、由于公司应当以实际资产作保证建立信誉,就应有实缴的出资。
正是因为以上三个方面的理由,所以法律上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二、《公司法》中有关注册资本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设立登记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出资不足的补充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