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金汇业局的简介

2024-05-17 09:57

1. 邮政储金汇业局的简介

1931年春,又在上海、南京、汉口分别设立邮政储金汇业局。民国24年(1935年)3月1日公布《邮政储金汇业局组织法》,根据这一组织法改组邮政储金汇业总局为邮政储金汇业局,改隶邮政总局,将南京、汉口两局改为分局。作为国民党政权国家垄断资本金融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邮政储金汇业局的资本总额,没有规定具体数目,而是以全国邮政收入为担保。邮政金融的一个特点是由政府公布各种业务法规,如《邮政储金法》、《邮政国内汇兑法》、《万国邮政公约》、《简易人寿保险法》等。邮政储金汇业局根据法规来吸收储金、办理国内外汇兑及举办人寿保险业务。

邮政储金汇业局的简介

2. 1930年邮政储金汇业总局在哪里成立

上海。
国民政府的金融机构。1930年3月改组设在上海的中华邮政储蓄汇业局,而成立邮政储金汇业总局。1935年改组总局,成立邮政储金汇业局,改隶邮政总局。局长刘书蕃。该局以邮政机构兼办银行事务,吸收小额存款,经营放款和汇兑。
1936年底,储金总额已达5500万元,在全国的代办所达9800余处。是国民党垄断金融机构“四行二局”之一。1946年底,迁往南京。解放后,由人民政府接管,清理撤销。

1935年国民政府公布“邮政储金汇业局组织法”,把“总”字去掉,改为“邮政储金汇业局”(简称邮汇局),隶属于邮政总局,挤进了国家垄断资本金融体系的行列,成为“四行二局”中的一局。邮汇局的资本总额,没有规定具体数目,仅对外说明系以邮政信用为担保。
邮政金融的一个特点是由政府公布各种业务法规,如《邮政储金法》,《邮政国内汇兑法》、《万国邮政公约》、《简易人寿保险法》等。
邮汇局根据法规来吸收储金、办理国内外汇兑及举办简易人寿保险业务,它有别于一般银行钱庄。邮政总局还令全国各区邮政管理局将所有各邮政局的存款,悉数交存邮汇局;各邮政局存放当地银行的存款。
亦全部改用邮汇局名义存放, 以备调用;此外交通部所属各机关的存款亦大部分存于邮汇局。因而该局的流动资金颇为充裕,除保留一定比例的准备金外,均自行运用。

3. 1930年邮政储金汇业总局在哪里成立

1931年春,又在上海、南京、汉口分别设立邮政储金汇业局。
民国24年(1935年)3月1日公布《邮政储金汇业局组织法》,根据这一组织法改组邮政储金汇业总局为邮政储金汇业局,改隶邮政总局,将南京、汉口两局改为分局。作为国民党政权国家垄断资本金融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邮政储金汇业局的资本总额,没有规定具体数目,而是以全国邮政收入为担保。邮政金融的一个特点是由政府公布各种业务法规,如《邮政储金法》、《邮政国内汇兑法》、《万国邮政公约》、《简易人寿保险法》等。邮政储金汇业局根据法规来吸收储金、办理国内外汇兑及举办人寿保险业务。

1931年春,又在上海、南京、汉口分别设立邮政储金汇业局。
民国24年(1935年)3月1日公布《邮政储金汇业局组织法》,根据这一组织法改组邮政储金汇业总局为邮政储金汇业局,改隶邮政总局,将南京、汉口两局改为分局。作为国民党政权国家垄断资本金融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邮政储金汇业局的资本总额,没有规定具体数目,而是以全国邮政收入为担保。邮政金融的一个特点是由政府公布各种业务法规,如《邮政储金法》、《邮政国内汇兑法》、《万国邮政公约》、《简易人寿保险法》等。邮政储金汇业局根据法规来吸收储金、办理国内外汇兑及举办人寿保险业务。


1930年邮政储金汇业总局在哪里成立

4. 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的介绍

邮政储汇局直属于国家邮政局,是其二级单位。各省(区、市)设邮政储汇局,隶属于本地区邮政局。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设八个职能处室:综合管理处、储蓄业务处、汇兑业务处、代理业务处、国际业务处、经营发展处、稽核检查处、资金清算中心等。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它的业务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