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是什么

2024-05-05 03:41

1. 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农村在贷款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保留有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自愿接受贷款社的信贷及结算的监督检查,能够保证定期向贷款社报送经营计划和相关业务、财务报表;申请保证、抵押贷款的,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贷款保证人、贷款抵押物或质物。贷款保证人必须是在农村信用社开设存款账户并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资信度的企业或经济实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是什么

2. 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是什么

申请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条件是这样的: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贷款用途明确合法;3、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4、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5、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6、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7、在农村信用社开立活期存款账户,能提供农村信用社认可的有效保证、抵(质)押担保。农村信用贷款的特点如下:1、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的区域性相对较强,以服务当地农户为主,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主,省社要求全省农村信用社坚持四个面向的信贷投放原则,即面向三农,面向城市社区,面向中小企业,面向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2、信用社贷款的风险较分散。3、信用社贷款主要服务于农民、农业和农村。4、贷款种类以短期和中长贷款为主。5、服务手段较其他方式来讲灵活,以信用、保证担保、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方式。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十七条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3. 农村信用社贷款有什么条件


农村信用社贷款有什么条件

4. 农村信用社贷款要什么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年,也就是需要借款人必须是成年人,而且具有还款能力。二、具有劳动能力,是家庭户主或主要家庭成员。三、有农村信用社的下去内常住户口或长期居住证明,且有固定的住所。居无定所无法找到借款人,这是具有风险存在的。四、有合法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五、借款人及家庭成员无不良信用记录。六、在农村信用社开立个人结算账户,且主要结算业务通过农村信用社办理。七、自有资金达到资金总需求的30%以上。八、符合农村信用社评级授信的相关要求。就、、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拓展资料】相关展示补充:一、农村信用社贷款注意什么?1.首期还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采取分期还款方式时,一般采取按期计息方式。在放款当期一般并不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而采取于下个结息期归还应还款项。一般将个人住房贷款放款日当期实际天数加计下个结息期为贷款首期。2.提前偿还贷款的原则。提前还款是指借款人具有一定偿还能力时,主动向贷款银行提出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贷款的行为,有些银行可能收取违约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经贷款行同意,借款人可以提前结清全部贷款,并根据原合同利率按实际使用期限结计利息,但不得提前部分还本。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在借款期内,借款人向银行提出提前还款书面申请后,经贷款行同意,可提前部分还本或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3.还款方法的规定。贷款期限在1年乙栽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或累进还款等方法来归还贷款本息。4.利率调整。(1)贷款期间的利率变动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2)借款合同约定,签订借款合同后与银行发放贷款期间,如遇法定贷款利率调整时,贷款帐户开立时执行最新贷款利率。二、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2.贷款用途明确合法。3.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4.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5.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5. 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申请条件如下: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七、在农村信用社开立活期存款账户,能提供农村信用社认可的有效保证、抵(质)押担保。八、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6. 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
2、在信用社开立了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3、企业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4、服从信用社管理,如实向信用社提供有关经营情况,按时报送报表和经营计划;
5、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设施;
6、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管理规范。
(二)政策性
1、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2、贷款对象必须符合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信贷支持对象要求;
3、在其它银行或信用社没有贷款关系。企业必须在一个信用社贷款,不存在多头贷款问题;
4、企业在发放贷款的信用社辖区内经营,不得跨地区贷款。
(三)项目可行性
1、原材料有来源,原材料供应有意向性协议;
2、产品质量合格,有长期稳定的市场,产品销路有意向性协议;
3、有可观利润,经济效益好;
4、企业有生产技术保障;
5、企业对外负债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小于70%。对于流动资金借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30%;对于固定资产贷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50%;
6、新建项目自筹资金必须在50%以上,要有注册资金证明;
7、新建项目必须要有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四)贷款的安全性
1、担保人必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代替偿贷的能力,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抵押物必须是地上定着物,易变现,贷款额必须控制在抵押物的70%以内;
3、质押物、证、权真实清楚,票据合规合法有效。
(五)贷款的效益性
有明确可靠的偿还贷款本息的渠道,企业每年结清利息后,能拿出一定的资金偿还贷款本金。
(六)企业的诚信度
企业无逃债、废债行为,不存在恶意拖欠信用社及其它银行、其它单位和个人借款和货款的历史。
(七)对农村信用社的要求
1、信用社自身组织的资金在满足支农的前提下,有充足的富余资金用于发放此笔贷款。每5000万元富余资金最多只能发放1000万元企业贷款。不得用拆借资金或人民银行再贷款发放企业贷款;
2、若发放此笔贷款,此企业贷款占信用社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10%;信用社最大十户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50%。
3、市州联社、信合办必须有贷款可行性论证报告,有充足的可贷理由,对存在的不足要有改进措施;
4、市州联社、信合办审贷委多数同意,其中:理事长、主任必须同时同意,分别鉴有“同意”字样;
5、市州联社、信合办主要负责人必须对上报的全部贷款资料签有“真实无误”字样。
6、贷款责任人(信用社、县联社、市联社信贷员、分管信贷的领导、主要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7. 农村信用社贷款办理条件

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划款人条件:
(一)社区内的农户或个体经营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
(三)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可靠收入;
(四)家庭成员中必须有具有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动力。
一、信用社主任有权批款吗
有。
农村信用社里的信用贷款,只是面向信誉好有偿还能力,而且要长期居住在信用社辖区内的农业户口完全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额度相对较低。想要贷到5万元的额度,一般对个人收入会有较高的要求。
首先把自己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准备好,然后到信用社找到信贷员向其发起贷款申请,信贷员会进行贷前调查,调查的内容一般有借款人的生产经营项目,借款人是不是本地区的长住人口,借款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收入,支出,借款用途,借款数额,以往人个人信誉记录,家庭情况等等。如果他觉得你符合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的条件,那么他就会为你办理该笔借款。
二、为什么警察不能贷款
并没有警察不能贷款的说法的。向银行贷款需要满足的以下几个基本条件:年龄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拥有有效的居住证明和身份证明;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和证明,证明有还款付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能提供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贷款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三、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农村信用社贷款办理条件

8. 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是什么

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
2、在信用社开立了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3、企业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4、服从信用社管理,如实向信用社提供有关经营情况,按时报送报表和经营计划;
5、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设施;
6、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管理规范。
二、政策性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
1、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2、贷款对象必须符合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信贷支持对象要求;
3、在其它银行或信用社没有贷款关系。企业必须在一个信用社贷款,不存在多头贷款问题;
4、企业在发放贷款的信用社辖区内经营,不得跨地区贷款。
三、项目可行性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
1、原材料有来源,原材料供应有意向性协议;
2、产品质量合格,有长期稳定的市场,产品销路有意向性协议;
3、有可观利润,经济效益好;
4、企业有生产技术保障;
5、企业对外负债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小于70%.对于流动资金借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30%;对于固定资产贷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50%;
6、新建项目自筹资金必须在50%以上,要有注册资金证明;
7、新建项目必须要有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四、贷款的安全性
1、担保人必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代替偿贷的能力,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抵押物必须是地上定着物,易变现,贷款额必须控制在抵押物的70%以内;
3、质押物、证、权真实清楚,票据合规合法有效。
五、贷款的效益性有明确可靠的偿还贷款本息的渠道,企业每年结清利息后,能拿出一定的资金偿还贷款本金。
六、企业的诚信度企业无逃债、废债行为,不存在恶意拖欠信用社及其它银行、其它单位和个人借款和货款的历史。
七、对农村信用社的要求
1、信用社自身组织的资金在满足支农的前提下,有充足的富余资金用于发放此笔贷款。每5000万元富余资金最多只能发放1000万元企业贷款。不得用拆借资金或人民银行再贷款发放企业贷款;
2、若发放此笔贷款,此企业贷款占信用社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10%;信用社最大十户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50%.
3、市州联社、信合办必须有贷款可行性论证报告,有充足的可贷理由,对存在的不足要有改进措施;
4、市州联社、信合办审贷委多数同意,其中:理事长、主任必须同时同意,分别鉴有同意字样;
5、市州联社、信合办主要负责人必须对上报的全部贷款资料签有真实无误字样。
6、贷款责任人(信用社、县联社、市联社信贷员、分管信贷的领导、主要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