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经学院的专业设置

2024-05-09 04:09

1. 陕西财经学院的专业设置

财院设有13个系、26个本科专业和1个专科专业,其中货币银行学、社会学和商业经济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还有10个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并具有在职人员研究生单独考试权、学位授予权和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培养权。有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成人教育学院自考中心和职业学校。有51个教研室和1个货币陈列室,并有设备先进的电化教育中心、语音室和计算机中心,还设有经济、金融发展、商业经济、证券、房地产等研究所和期货研究中心。图书馆藏书40万册,教学所需书报和中外期刊门类齐全。

陕西财经学院的专业设置

2. 陕西财经学院的院系设置

学院现设有3个二级学院、5个系和4个教学部,设有16个本科专业、3个专科专业。其中金融学、产业经济学、财政学、统计学、西方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经济法学等10个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少数能够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的高校之一,建有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另设有成人教育学院、成人自考中心和职业学校。

3.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2022年学校拟面向19个省(市、区)招生。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执行教育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规定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生源省级招办无明确规定比例的学校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第十二条  对享受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第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安排专业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摘要】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提问】
您好,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您可以点击下面链接查看:【掌上高考志愿服务】https://mbd.baidu.com/ma/s/EboiquRL【回答】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2022年学校拟面向19个省(市、区)招生。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执行教育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规定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生源省级招办无明确规定比例的学校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第十二条  对享受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第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安排专业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回答】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4.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条件

 据2015年12月学院官网显示,学院有专兼职教师229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166人,教授17人,副教授53人,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88人,具有注册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统计师、工程师等“双师型”教师51人,陕西省教学名师1人,陕西省优秀教师1人,陕西省省级职教名师5人。 陕西省教学名师:缑宇英 陕西省优秀教师:景海萍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省级职业教育教学名师一览表   序号姓名级别获得时间1  刘晓玉省级2007年2徐寒省级2007年3李启明省级2007年4张伟省级2009年5钟齐整省级2009年 据2015年12月学院官网显示,学院有省级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8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精品课程3门,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重点建设课程2门。 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陕西省省级实训基地3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会计、金融与证券   省级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会计、会计电算化、酒店管理、金融与证券、电子商务、会计与审计、物流管理、财务管理  陕西省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会计 、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  陕西省省级精品课程:市场营销实务、纳税实务、财经应用文写作 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物流实训基地  陕西省省级实训基地:会计实训基地、金融实训中心、会计电算化实训基地  博学、慎思、诚朴、笃行明·李东阳《先考赠少傅府君诰命碑阴记》:“为人诚朴坦易,言若不能出口。”博学笃行出自《四书》十九章有云:“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只有有明确的目标、坚定的意志的人,才能真正做到“笃行”。 据2015年12月学院官网显示,学院共有“晟睿”大学生新媒体工作室、翰墨轩书画社、醉梦吉他社、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红十字会、望月文学社、摄影社、乒乓球社、眠不知志愿者服务队、轮滑社、Design剪纸社、国学社、萌仆·CJ动漫社、品香苑茶艺社、D·S舞社、BOSS英语社、130街舞社、大学生艺术团17个学生社团。

5.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的情况如何

陕西财经技术学院,咸阳文林路.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的情况如何

6. 陕西财经技术学院是几本

陕西财经技术学院是2本


驾车路线:全程约31.5公里
起点:陕西省
1.从起点向正北方向出发,沿北新街行驶40米,左转进入西五路
2.沿西五路行驶660米,直行进入莲湖路
3.沿莲湖路行驶2.1公里,稍向右转
4.行驶240米,在第2个出口,直行进入大庆路
5.沿大庆路行驶2.8公里,右转进入沣惠路北段辅路
6.沿沣惠路北段辅路行驶1.3公里,稍向右转进入西二环路
7.沿西二环路行驶550米,直行进入二环北路西段
8.沿二环北路西段行驶60米,稍向右转进入大兴路立交桥
9.沿大兴路立交桥行驶26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西安高架快速干道
10.沿西安高架快速干道行驶8.4公里,直行进入连霍高速
11.沿连霍高速行驶8.4公里,在咸阳/沣西新城出口,稍向右转进入咸阳立交
12.沿咸阳立交行驶570米,左前方转弯
13.行驶370米,右转进入陈南路
14.沿陈南路行驶350米,在第2个出口,直行进入秦皇南路
15.沿秦皇南路行驶1.6公里,直行进入秦皇中路
16.沿秦皇中路行驶770米,直行进入秦皇北路
17.沿秦皇北路行驶2.1公里,右转进入文林路
18.沿文林路行驶590米,调头进入文林路
19.沿文林路行驶70米,右转
20.行驶20米,左转
21.行驶70米,右前方转弯
22.行驶40米,左转
23.行驶30米,到达终点
终点: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

7.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地址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是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1号。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创建于1960年,其前身为陕西省财政学校,先后更名为陕西省统计财经学校、陕西省财政会计学校、陕西省统计财金学校、陕西省财经学校等。

2001年9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升格改制为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办学实力雄厚,专业特色鲜明,教学业绩突出,社会影响良好,累计为社会培养了6万多名高素质财经管理人才。

学院校园环境优雅,办学设施优良,建有单体3.6万平米、184个多媒体教室的教学综合楼,建有单体1万平米、设施一流、设备齐全、可一次性容纳2400名学生同时实习实训、各专业共用共享的大财经实训中心,建有39个校内实训室,其中3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地址

8.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在招生工作中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高职专科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形成了以会计专业为龙头,财经类专业群为主干的多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会计、会计电算化、酒店管理、金融与证券、电子商务、会计与审计、物流管理、财务管理等8个专业为省级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会计、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等3个专业为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会计、金融与证券等2个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 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良好。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1号
 
    邮政编码:712000
 
    学院网址:http://www.scy.cn
 
    学院招生网:http://zsw.scy.cn
 
    招生咨询电话:029-33732000 33732444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委员会由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审计处、教务处、学生处、党政办公室、财务处、各系等部门组成。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我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或在我院招生网上查询。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投档比例:严格按照生源省级招办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生源省级招办无明确规定比例的学院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学院不限外语语种,无加试口语要求。我院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其他语种考生请慎重选择。
 
    第十三条 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相关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的且与志愿相近专业或其它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为55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650元/生?年或800元/生?年(根据住宿条件确定)。
 
 第七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六条 学院设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院奖学金,学院技能竞赛奖学金等。
 
    第十七条 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助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国家助学金一般贫困每年2500元、特别贫困每年3500元。
 
    第十八条 学院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相应标准发放报酬。
 
    第十九条 学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在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八章 其它须知
 
    第二十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院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院招生办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资格审查有舞弊行为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院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经公布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